物业管理公约范本(DOC 14页)
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尊敬的业主们: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物业管理公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第一章:公共区域管理1. 小区门禁管理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每个业主应当配合并积极使用小区门禁系统。
严禁将门禁卡转借他人,如有需要,可以申请临时卡使用。
2. 绿化和环境卫生每个业主都有责任保持小区绿化和环境的整洁。
不得随意破坏绿化设施,不得乱扔垃圾,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按时送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
3. 小区道路和停车管理业主及家庭成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紧急通道。
停车场的使用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并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则。
第二章:住宅管理1. 家居装修住户在进行装修时,需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遵守相关的装修规定和要求。
装修过程中需注意施工噪音,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2. 噪音和燃放管理为了保持正常的居住环境,避免噪音对其他住户的干扰,禁止在非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噪音大的活动,如使用扩音设备、放音乐或使用重型家具移动。
此外,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以确保小区安全。
3. 物品晾晒管理为了维护整体的美观和居住环境的卫生,禁止在阳台或窗户外张贴、晾晒衣物和其他物品。
如有需要,应在指定的晒衣区内晾晒衣物。
第三章:安全和消防管理1. 消防设施管理住户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程度,确保灭火器、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作。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2. 安全防范措施住户应加强对家庭财产的保护和安全意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并确保门窗的安全锁好。
严禁在走廊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公共活动管理小区经常会组织各类公共活动,为了让各位业主更好地参与和享受这些活动,我们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活动场所使用住户如需使用小区的公共场所举办活动,需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2. 文明行为参与公共活动时,业主和家庭成员应保持文明礼貌,共同营造和谐友好的活动氛围。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的,约定了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的一份文件。
它规范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维护了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和谐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范本。
一、公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确定公约的目的:公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品房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1.2 确定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二、业主权利与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公约规定了业主享有的权利,如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事务决策、享受物业服务等。
2.2 业主的义务:公约明确了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公共秩序、保持房屋卫生等。
2.3 业主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业主违约的处罚措施,如违规使用公共设施将面临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3.1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收取物业费用、组织维修等。
3.2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公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小区的安全、提供良好的服务、及时处理居民投诉等。
3.3 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责任:公约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违约的责任,如未按时提供服务将面临相应的赔偿或解约处理。
四、公共设施的管理4.1 公共设施的维护:公约详细说明了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如绿化、道路、电梯等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4.2 公共设施的使用:公约规定了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则,如游泳池的开放时间、健身房的使用方式等。
4.3 公共设施的保险与维修基金:公约明确了公共设施的保险责任和维修基金的筹集方式,确保公共设施的长期维护。
五、公约的修订与解除5.1 公约的修订:公约规定了公约的修订程序和条件,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5.2 公约的解除:公约规定了公约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面通知等。
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公约1. 物业管理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公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物业设施良好维护,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1.2 范围本公约适用于该物业小区内的所有业主、住户和物业管理人员。
2. 业主权益和义务2.1 业主权益2.1.1 享有合法和合理使用物业设施的权利。
2.1.2 参与和表达对小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1.3 获得居住环境优质、安全和舒适的权利。
2.2 业主义务2.2.1 遵守小区规章制度。
2.2.2 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2.2.3 合理使用物业设施,不损坏公共设施。
2.2.4 配合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
3. 物业管理人员职责3.1 维护小区环境3.1.1 做好小区的保洁工作,保持小区内道路、草坪和花园的整洁。
3.1.2 维护小区绿化,修剪树木和修整草坪。
3.1.3 及时清理小区内的垃圾和污水,保证小区环境的清洁。
3.2 设备设施维护3.2.1 定期检查和维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2.2 维护小区内的照明设备,确保夜间有足够的照明。
3.3 安全管理3.3.1 做好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
3.3.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并进行维护。
3.4 管理业主关系3.4.1 解答业主关于物业管理的咨询和投诉。
3.4.2 协调和组织小区常规活动。
4. 小区规章制度4.1 小区出入管理4.1.1 住户需办理出入证件,配合门卫进行登记。
4.1.2 非住户人员需在住户陪同下进入小区,并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4.2 停车管理4.2.1 住户需按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4.2.2 不得在小区内违停、乱停车辆。
4.3 噪音管理4.3.1 住户在晚上规定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乐等会扰民的行为。
4.3.2 物业设施和维修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避免给住户带来过度噪音。
4.4 宠物管理4.4.1 住户养宠物需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干净和安全。
商业物业管理公约(物品存储和仓库管理规范)(范本文)
商业物业管理公约(物品存储和仓库管理规范)引言一、物品存储规范1.1 存储区域规划商业物业的物品存储区域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规划,并标明相应的标识,以便管理人员和使用者能够快速找到和归还物品。
1.2 存储设备和设施商业物业的存储设备和设施应保证物品的安全存放,并且能够满足不同物品的存储需求。
存储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3 物品分类和标记商业物业的物品应按照分类进行存放,并配备相应的标识和标记,以方便管理和使用人员识别和查找物品。
1.4 存储记录和台账商业物业的物品存储应建立相关的存储记录和台账,记录物品的存放位置、数量、归还时间等信息,以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统计。
二、仓库管理规范2.1 仓库布局和标识商业物业的仓库应设计合理的布局,以便使用人员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物品。
仓库各个区域和货架应标明相应的标识,便于管理人员和使用者进行定位。
2.2 出入库管理商业物业的仓库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准确管理。
对于每一次出入库,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2.3 物品检查和保养商业物业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和使用安全。
2.4 库存管理和采购商业物业的仓库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统计和监控物品的库存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采购,保证物品的供应和库存的合理控制。
2.5 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商业物业的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物品的安全和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后勤支持和管理3.1 后勤人员培训和管理商业物业的后勤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物品存储和仓库管理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遵守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
3.2 问题处理和投诉管理商业物业的管理人员应建立问题处理和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处理使用者关于物品存储和仓库管理的问题和投诉,提高用户满意度。
物业楼栋管理公约制度范本
物业楼栋管理公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楼栋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本公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楼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
第三条业主义务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公约。
2. 按照约定时间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
3. 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占用、损坏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
4. 不在物业共用部位进行装修、改造,如需装修、改造,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在楼栋内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明火,妥善管理家用电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 保持楼道、阳台、窗户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不乱丢垃圾。
7. 遵守车辆管理制度,按照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妨碍交通。
8. 不得在楼栋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职责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物业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3. 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查验、保养、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及时清除公共区域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5.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6.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反映问题,建立健全业主沟通渠道。
7. 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使用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违约责任1. 业主违反本公约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1.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物业管理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约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代表业主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服务合同;
3.定期检查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4.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5.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问题。
1.定期举办文体活动,丰富业主业余生活;
2.鼓励业主参与,促进邻里和谐;
3.结合节日庆典,举办特色活动;
4.提供活动场地、设施等支持。
第三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1.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2.物业管理费的标准由业主大会审议确定;
3.逾期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法追缴,并按约定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透明;
2.定期开展,至少每年一次;
3.评价结果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续聘、解聘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4.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维修及时性、环境整洁度等。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本公约旨在规范本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及合作关系,保障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居住环境品质。本公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公司。
2.尊重他人权益,不进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公约简洁范本
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为了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增强业主之间的互信和团结,保障
小区的安全和宜居环境,业主们应遵守以下公约:
一、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
1.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尊重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配
合执行管理工作。
2.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停车规定,合理停放车辆,不占用他人车位,并且不乱丢垃圾。
3. 业主应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擅自改动公共设施和电线电缆,提倡节约用电、用水。
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1.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安全巡逻工作,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协助物业解决安全问题。
2. 业主应自觉维护小区的市容环境,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3. 业主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随意向他人借款和贷款。
三、共同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
1. 业主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不私自损坏或破坏公共设施。
2. 业主应合理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不滥用、乱用公共资源。
四、加强业主之间的互助和合作
1. 业主应互相尊重,互帮互助,不进行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的行为。
2. 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的志愿者活动,共同为小区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五、解决纠纷和投诉
1. 业主应以友好协商和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2. 如有无法解决的纠纷和投诉,业主可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由物业先行介入调解。
以上公约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家园。
希望所有业主共同遵守,并相互监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
物业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公约房屋管理公约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室内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住宅的居住功能,保证房屋正常的使用,沿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出本小区“房屋管理公约”,内容如下:1、各房屋外立面不得私自悬挂、张贴任何附着物;不得改变外立面原状及颜色,不得在外墙上开门、窗;屋顶不准私自架设天线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不准私自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建筑。
2、为保证房屋、小区环境美观,业主或使用人不得将小院、观景台、阁楼、阳台、花栏、窗户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花栏上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地方违章搭建,如房屋阳台、窗户等需封闭的,必须按照物业提供的统一标准施工。
3、住宅单元仅作居住使用,不得改变住宅实用性质作写字楼、仓库、商业或其他用途。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
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的部分、设施、设备、有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公用的部委、设施、设备,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
5、党物业出现危机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
6、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7、业主在出售、出租、转租、馈赠或以其他方法处置房屋时,必须提前到物业公司登记,进行结算,并协助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8、在装修期间,严禁在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地面直接搅拌泥浆、水泥等装饰材料,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等。
室内装修材料的堆放不得形成集中荷载。
9、不得在房屋内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酸、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品,不得发出超标噪音。
10、楼内结构中的梁、板、柱、承重墙等涉及整幢楼宇安全的部位严禁拆改,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11、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热力、煤气、电力自来水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乱拆乱接,严禁将泥浆、水泥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道。
道路车辆管理公约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某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公约
某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公约1. 引言本物业管理公约旨在标准某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所有业主、租户和物业管理中心均应遵守本公约。
本公约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签署即视为双方达成共识。
2. 业主和租户权益2.1 业主和租户享有住房的合法权益,包括: - 平安舒适的住房环境 - 清洁整洁的公共区域 - 公平合理的物业费用 - 私人财产的平安和保护2.2 物业管理中心应承当以下责任: - 维护小区的平安与秩序 - 及时修复和维护公共设施 - 提供快捷高效的物业效劳 - 合理便捷地收取物业费用3. 物业费用管理3.1 物业费用计算方法:根据业主住房面积和公摊面积按比例计算,具体费用由物业管理中心制定并公示。
3.2 物业费用收取方式:统一由物业管理中心收取,业主和租户需按规定时间交纳物业费用。
3.3 物业费用使用范围:物业费用主要用于维修公共设施、清洁及保安工作,物业管理中心应公示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4. 公共区域管理4.1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走廊、电梯、停车场等,物业管理中心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4.2 业主和租户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乱涂乱画或以任何方式破坏公共区域的设施和装修,如发现破坏行为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中心。
5. 平安与保安管理5.1 物业管理中心应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确保小区的平安与秩序。
5.2 业主和租户应遵守小区内的平安规定,注意个人和财产平安,严禁做出危害小区平安的行为。
6. 绿化环境与垃圾处理6.1 物业管理中心应定期进行小区绿化的养护工作,确保绿化环境的美观和整洁。
6.2 业主和租户应保护小区的绿化环境,不得随意破坏或乱扔垃圾。
垃圾应分类投放,并按时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点。
7. 物业效劳投诉与处理7.1 业主和租户如对物业效劳有任何意见或投诉,可以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并应及时得到回复和解决。
物业管理公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社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廊坊市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基准价格》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及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须自觉遵守。
物业所有权人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变更时,本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福康馨苑物业类型:住宅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本物业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建造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造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电梯间、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等;(二)由单幢建造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造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防盗门电子锁、楼宇对讲系统等;(三)由物业建造物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用供暖设备、公用供电设备、保安系统、水泵及其控制系统、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公用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设备等.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允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公司以下权利:1、根据本公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以规劝、批评、公示、罚款、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方式.全体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示范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尊敬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的秩序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了本公约。
第一条、本公约旨在明确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关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与维护,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业主享有物业使用权,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物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环境与秩序。
第五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结构、外观及用途。
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违规、有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七条、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确保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物业服务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环境保洁费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应公开透明,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布费用收支情况。
第九条、公共设施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业主应爱护并正确使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公共设施的检查、维修与保养。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小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业主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共同维护小区的环保与绿化工作,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保护小区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公约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进行劝导、警告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公约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公约的修订应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和通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公约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物业管理入驻公约
物业管理入驻公约
六提倡
一、提倡XX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行政中心各项管理规定,自觉规范言行。
二、提倡讲究卫生,美化办公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共建文明行政中心。
三、提倡团结协作,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弘扬正气,互助互爰。
四、提倡上班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五、提倡文明乘坐电梯,树立互敬互让新风尚。
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倡导勤俭节约。
六不准
一、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
二、不准乱吐、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或往窗外扔杂物、倒茶水。
三、不准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
四、不准乱停乱放车辆。
五、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乱张贴。
六、不准损坏楼内公共设施及攀折花木、践踏草坪。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总则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
)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引言概述: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商品房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权益,保障小区和谐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和要点。
一、公约的基本内容1.1 公约的制定目的:明确规定商品房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小区秩序,促进业主自治。
1.2 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商品房业主,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不同类型的房屋。
1.3 公约的具体内容: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洁、安全管理,停车管理,绿化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2.1 业主的权利:包括参与小区事务的权利、享有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利、提出物业管理建议的权利等。
2.2 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公约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保护小区环境卫生、不扰民等。
2.3 业主自治: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务,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参与管理,实现民主决策。
三、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3.1 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小区安全巡逻、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停车管理等服务内容。
3.2 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及时响应业主需求,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3.3 物业费用管理:物业公司应公开物业费用使用情况,保证费用合理使用,接受业主监督。
四、公约的执行和监督4.1 公约的执行:业主应遵守公约规定,物业公司应按照公约规定提供服务,共同维护小区秩序。
4.2 公约的修改:公约的修改应由业主大会通过,经过合法程序,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
4.3 公约的监督: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对公约的执行进行监督,保障公约的有效实施。
五、公约的重要性和建议5.1 公约的重要性: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是维护小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法规,有利于促进业主自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5.2 建议:建议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制定公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谐的物业管理关系。
物业管理公约范本
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常德市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结合常德“金泰利商业广场”(以下简称“物业”)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业区域内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特制定《金泰利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物业全体业主、用户、发展商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公约内涉及之发展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
公约泛指本公约及其中之附件,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面订立的各项守则。
定义公约中除文义有所指示需要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1、地块: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或有关文件使用权之土地。
2、物业:指座落于常德人民路名为“金泰利商业广场”之建筑物。
3、发展商:指金泰利商业广场4、公共地方:指发展商根据公约指定物业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物业之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电梯大堂、值班室、绿化区、起落货区域、升降机、走火通道、走廊、梯台、共享卫生间、后备发电机房、泵房、水箱、中央空调设备机房、电掣房、自动洒水系统及消防设备控制室、升降机房及为该物业的业主、用户及消费者而设立共享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的地方。
5、公共设施: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而在物业所属地块范围内装设的各种器械、设备、装置或种植物,包括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升降机、自动扶梯、卫生间设备、外墙、自动计费系统、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管道、沟渠、管道、沟、电线、电缆、绿化区装置及种植物、告示板及其它机械、卫生设备。
以上所列之各类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但仅供发展商或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6、绿化区域:指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在物业所属地块上实施的绿化区。
7、保留地方:指发展商拥有或仅供发展商使用之物业内被列为单元及公共地方外之所有地方,包括但不只限于物业之天台及外墙。
物业公约
诚建大厦物业管理公约根据国家住建部和XX市住建委颁发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XX大厦(以下简称大厦)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权所有人和全体租户(公司)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营造和谐、文明、健康、安全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公约。
一、现场管理所有租户(公司)要认真遵守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服从大厦物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诚建大厦管理公约》、《装修须知》等相关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大厦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租户(公司)必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所承租的房屋,不准在承租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准妨碍或侵扰其他租户(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更不能私自占用和妨碍他人使用公用场地及公用设施。
第二条、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烹调设备、大型空调或采暖系统等。
不得在所租房屋的地面上放置超过规定荷载的物品。
在将重物搬进大厦之前,应通知大厦物业部,物业部有权决定重物放置位置,以使负载分布均衡。
第三条根据租户(公司)实际情况,开业摆放花篮和花卉需申报物业部同意后方可摆放,以便物业部安排保洁、保安、工程等人员予以配合。
不允许在外墙和门头悬挂大面积宣传条幅或横幅。
第四条、租户(公司)进出家具、货物时,须在物业部备案并办理物品出入登记手续,进出家具、货物时要安排闲时使用电梯,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不忘方便他人。
物业部无偿提供小推车和平板车运送货物。
第五条、各租户(公司)应严格要求员工衣冠整洁,进入大厦佩戴工作证,不得串楼层。
在公共区域时要讲文明讲礼貌,不高声喧哗,不污言秽语。
租户(公司)的雇员或亲友进入大厦,应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并对他们违反公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爱护公共卫生、公共设施,不得随地吐痰、乱扔、乱放、乱抛、乱堆、乱倒垃圾杂物等,违者责令及时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各租户(公司)须对门前实行“三包”:包设施(爱护公共设施、保洁设备、垃圾箱、消防设备、监控设备、通信网络)、包环境(无烟头、纸屑、瓜皮、果核、花卉整齐无尘土)、包秩序(按照标志行车、停车,进出电梯排队),并有义务制止他人。
物业业主公约范本
物业业主公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物业公司管理水平,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公约。
全体业主/住户均须自觉遵守,并据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住宅面积。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二、物业使用1.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2.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3.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部门。
4.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5.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不得在午休与晚上八点之后的时间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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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约(范本)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常德市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结合常德“金泰利商业广场”(以下简称“物业”)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业区域内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特制定《金泰利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物业全体业主、用户、发展商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公约内涉及之发展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
公约泛指本公约及其中之附件,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面订立的各项守则。
定义公约中除文义有所指示需要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1、地块: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或有关文件使用权之土地。
2、物业:指座落于常德人民路名为“金泰利商业广场”之建筑物。
3、发展商:指金泰利商业广场4、公共地方:指发展商根据公约指定物业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物业之各出入口、行人道、通道、电梯大堂、值班室、绿化区、起落货区域、升降机、走火通道、走廊、梯台、共享卫生间、后备发电机房、泵房、水箱、中央空调设备机房、电掣房、自动洒水系统及消防设备控制室、升降机房及为该物业的业主、用户及消费者而设立共享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的地方。
5、公共设施: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而在物业所属地块范围内装设的各种器械、设备、装置或种植物,包括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升降机、自动扶梯、卫生间设备、外墙、自动计费系统、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管道、沟渠、管道、沟、电线、电缆、绿化区装置及种植物、告示板及其它机械、卫生设备。
以上所列之各类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但仅供发展商或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6、绿化区域:指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在物业所属地块上实施的绿化区。
7、保留地方:指发展商拥有或仅供发展商使用之物业内被列为单元及公共地方外之所有地方,包括但不只限于物业之天台及外墙。
8、管理:指管理者根据本公约、用户守则履行及遵守其全部职责的行为。
9、管理者:指发展商或管理者为管理、维修及保养物业,按照物业各单元向业主或用户收取的管理费用。
10、管理费:指发展商或管理者为管理、维修及保养物业,按照物业各单元向业主或用户收取的管理费用。
11、管理费按金:即于单元交付前发展商或其指定之管理公司向各单元业主收取的相当于二个月管理费的保证金;此按金不可退回,业主可在出售、转让、馈赠其名下单元时转至承受人名下。
12、管理规则:指公约用户守则内之一切条款或规则以及发展商或管理者按公约授权制定之各项与物业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13、业主:指常德国土房管部门所颁发的房地产证所载之权属人,即为该商铺单元的产权人14、单元:指业主在物业拥有的单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包括其所属车位)或其中部分。
15、外墙:指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外墙。
16、用户守则:指发展商或管理者根据公约而制定供各业主及用户于使用其所拥有单元、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细则。
17、物业图则:指存放于管理者处的有关物业各层之平面图,各业主如需查阅,可预约管理者查阅。
18、停车场:指只供停泊车辆或作为经营停车场业务的建筑物部份。
第一章总则公约是为各业主之利益而设置,发展商、管理者及各业主均须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载之义务和责任及受公约之约束,各业主均对其单元拥有处分权,包括使用、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他合法方式处分之权力,但在其行使其处分权时,必须以其承让人或使用人承诺履行及遵守公约条款为前提。
公约赋予发展商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具有即时全权管理物业的权力。
发展商指定的管理公司,其管理期限自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三年,管理期限届满时,由发展商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原管理公司或其他管理公司或由发展商自行管理物业。
第二章业主(一)业主之权益:1、拥有、使用其名下的单元及全部租金或收益。
2、各单元业主拥有其名下之单元产权,并可全权处分其名下所点的单元产权及权益,例如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或其它方式处分。
3、在不景响物业建筑结构及面貌下,对其名下单元进行装修工程。
4、可与其它业主按本公约规定共同使用物业的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以及物业所有的保安、卫生设施,以便适当使用及享用其名下物业。
5、可根据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6、可根据本公约条款监察管理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
但业主无权直接惩戒管理人员,任何投诉可向管理者、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提出。
由管理者采取合适的必要的行动。
(二)业主的义务1.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和使用其名下单元时,须遵守公约的规定2.业主须依照公约的规定,负责及依时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或费用等款项3.业主须共同负责分摊维修物业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费用4.业主须按时缴交其名下单元须付的税项、水、电等及有关公共设施费用,并负责专供其名下单元所使用的设施的维护及保养费用5.业主须遵守发展商或管理者按本公约所订立的《用户守则》,《装修规则》及其它规章制度。
6.业主在行使本章第(一)条第2款权利时,必须要求该承受人或权利人在处理有关单元的同时签署承诺书,承诺与管理者签署公约及履行、遵守公约和用户守则,并在七天内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者有关承受人或权利人的姓名、地址、处理日期及将承诺书交管理者。
否则,原业主将对承受人的违约行为负连带责任。
(三)业主的责任1.不得改变搂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承力墙、横梁、支柱等,或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未经发展商及管理者同意不得改变物业任何部分的外貌,不得在物业外墙安装任何雕塑品、遮光帘、遮蓬、花架、天线、旗杆、悬挂旗帜、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或其它任何伸出物,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
2.单元外露之窗户不得改变原有色彩,以维护物业外貌整齐美观3.负责其单元内部整洁及维修,保持一切设施畅通完好,以免对其他单元用户造成损失。
4.不得堵塞、切割、损坏、更改、干扰楼宇任何公用部份之水、电等供应及排水道、暗渠、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
5.各单元的业主,只能将其单元按法律规定及本公约之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将其名下单元作非法或不道德用途,或在单元内进行任何足以妨碍或侵扰其它业主的事项。
6.不得在单元内饲养家禽牲畜或任何宠物。
7.不得在单元内举行葬礼、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或其他类似活动,不得将单元作斋堂、殡仪馆及类似用途,但事前征得发展商或管理者书面许可的商业单元除外。
8.不得在楼宇内进行任何足以引致楼宇投购之保险全部或部份失效或引致保险费增加的行为;不得在单元内储存易燃易爆有关的危险品。
9.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地方晾晒衣物或弃置垃圾杂物10.未经管理者申报并获准,任何业主或用户不得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用水装置和中央空调的负荷。
11.违反公约规定的业主须就其所引致的损失负责并支付一切有关费用。
第三章发展商的权利(一)发展商在其拥有上述第一章所述的管理权利期间具有以下权利1.发展商具有全权管理物业的权力,但发展商可于本公约签订之日起一年后的任何时间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通知三个月后自选终止第一章所赋予的管理权力。
2.发展商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更改物业的名称,而无须为各业主或其它拥有该物业相关权益的人士因物业更改名称而引致的任何损失、赔偿、费用或开支负责,但发展商须于更改物业名称前通知各业主。
3.为检查、维修及保养物业,包括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或为履行管理者对物业管理责任,发展商或管理者及其各自的施工单位、代理人或其它经许可的人有权携带一切必须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物业任何一部份;如有必要,可进入物业的任何单元,但除紧急情况外,应事先给予不少于48小时书面通知有关的业主或其使用人,但发展商在使用权用此项权利时,不得妨碍其它单元业主使用其所属的单元;4.除紧急情况外,发展商或管理者在发出合理通告后,有权暂时停止任何设施的使用以进行维修或保养5.发展商有权于物业公共地方、公共设施及保留地方安装、架设、更改善、翻新、保养或拆去烟囱、招牌(包括霓虹光管招牌)、广告、天线、桅杆、照明及其它各种设施;并在事先给予各业主书面通知后(紧急情况除外)可于一切合理时间带同工人及设施进入物业任何部份,以便进行上述有关工程施工,同时发展商有权按认为适当的条款准许或授权其他人进行工程;但上述固定设施工程不可不合理地妨碍其它业主使用其所属的单元,且任何安装于天台或物业其它地方之招牌不可阻碍或干扰电梯之升降6.可授权管理者向物业各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公约所述的款项。
7.可根据政府规定或在维持物业管理费的前提下、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8.在维持物业管理费分摊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将管理份额重新合理分配(产权份额除外)或做出更改善,而无须其分业主同意9.根据政府规定或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发展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有全权自行或授权管理者制定及个性有关管理物业的规则,而无须事先经任何业主同意;所有管理规则及其修改后的管理规则应张贴于物业告示栏;但该制定及修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促进所有受该制定或个性影响的单元业主的全体而非部分或个人的利益。
10.发展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有权指定或委托任何人士或机构为物业之管理者,亦可委任专业物业管理者单独或联合管理物业或物业之部分;发展商或与管理者签署管理合同,订定管理者的职范围、年期及酬金,而无须先经其他业主同意,但管理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本管理公约的条款;11.可委托代理人行使公约给予发展商之任何权利。
12.在公约的限制和保障下,除已出售的部份(包括共用地面积)外,发展商有全权转让、抵押、出租、批准别人占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物业保留地方,包括指定任何保留地方为公共地方或将指定的部份保留地方指定为出售单元,而不须任何业主同意。
13.可就物业管理事宜另订立细则或规章制度,但不得抵触本公约的条款。
a)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审核和批准物业年度管理预算或修订的年度管理预算。
第四章管理(一)一般事项:1、发展商按公约所指定、委托或委任的管理者,享有以下的权力,但同时需遵守和履行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之责任及义务;2、管理者将被视为全部业主就本公约规定事宜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
每一个业主将被视为全权及已不可撤销地任命管理者为执行公约规定事宜的代理人。
(二)管理者的权利及责任:1、不触犯发展商及各业主权利的情况下,管理者有权对物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其中包括下列事项。
(1)需要行使管理权力,使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相当于国内高级物业的标准。
(2)检查、视察物业,必要时包括所有单元的内部。
但管理者必须给予有关单元的业主或使用权用者的提前两天的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书内提供可接受的原因,并解释该检查及视察为必要行动(紧急情况除外)(3)每一位业主及其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装修规则,完成其单元的装修工程(包括机电工程),如果管理者发现该业主聘用的施工单位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则,管理者有权拒绝让该等人士进入物业,或在管理者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逐出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