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约范本(DOC 14页)

物业管理公约范本(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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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约

(范本)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常德市有关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结合常德“金泰利商业广场”(以下简称“物业”)的实际情况,为维护物业区域内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特制定《金泰利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对物业全体业主、用户、发展商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公约内涉及之发展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用人。公约泛指本公约及其中之附件,及依据本公约赋予之权力面订立的各项守则。

定义

公约中除文义有所指示需要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1、地块: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或有关文

件使用权之土地。

2、物业:指座落于常德人民路名为“金泰利商业广场”之建筑物。

3、发展商:指金泰利商业广场

4、公共地方:指发展商根据公约指定物业内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物业之各出

入口、行人道、通道、电梯大堂、值班室、绿化区、起落货区域、升降机、走火通道、走廊、梯台、共享卫生间、后备发电机房、泵房、水箱、中央空调设备机房、电掣房、自动洒水系统及消防设备控制室、升降机房及为该物业的业主、用户及消费者而设立共享之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的地方。

5、公共设施:指为物业的公众利益而在物业所属地块范围内装设的各种器械、

设备、装臵或种植物,包括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察保安系统、升降机、自动扶梯、卫生间设备、外墙、自动计费系统、照明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给排水管道、沟渠、管道、沟、电线、电缆、绿化区装臵及种植物、告示板及其它机械、卫生设备。以上所列之各类设备,不论是设臵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之一部分,但仅供发展商或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6、绿化区域:指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在物业所属地块上实施的绿化区。

7、保留地方:指发展商拥有或仅供发展商使用之物业内被列为单元及公共地方

外之所有地方,包括但不只限于物业之天台及外墙。

8、管理:指管理者根据本公约、用户守则履行及遵守其全部职责的行为。

9、管理者:指发展商或管理者为管理、维修及保养物业,按照物业各单元向业

主或用户收取的管理费用。

10、管理费:指发展商或管理者为管理、维修及保养物业,按照物业各单元

向业主或用户收取的管理费用。

11、管理费按金:即于单元交付前发展商或其指定之管理公司向各单元业主

收取的相当于二个月管理费的保证金;此按金不可退回,业主可在出售、转让、馈赠其名下单元时转至承受人名下。

12、管理规则:指公约用户守则内之一切条款或规则以及发展商或管理者按

公约授权制定之各项与物业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

13、业主:指常德国土房管部门所颁发的房地产证所载之权属人,即为该商

铺单元的产权人

14、单元:指业主在物业拥有的单位包括商业、办公用房(包括其所属车位)

或其中部分。

15、外墙:指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外墙。

16、用户守则:指发展商或管理者根据公约而制定供各业主及用户于使用其

所拥有单元、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细则。

17、物业图则:指存放于管理者处的有关物业各层之平面图,各业主如需查

阅,可预约管理者查阅。

18、停车场:指只供停泊车辆或作为经营停车场业务的建筑物部份。

第一章总则

公约是为各业主之利益而设臵,发展商、管理者及各业主均须遵守和履行公约所载之义务和责任及受公约之约束,各业主均对其单元拥有处分权,包括使用、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他合法方式处分之权力,但在其行使其处分权时,必须以其承让人或使用人承诺履行及遵守公约条款为前提。

公约赋予发展商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具有即时全权管理物业的权力。发展商指定的管理公司,其管理期限自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三年,管理期限届满时,由发展商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决定是否继续聘请原管理公司或其他管理公司或由发展商自行管理物业。

第二章业主

(一)业主之权益:

1、拥有、使用其名下的单元及全部租金或收益。

2、各单元业主拥有其名下之单元产权,并可全权处分其名下所点的单元产权

及权益,例如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或其它方式处分。

3、在不景响物业建筑结构及面貌下,对其名下单元进行装修工程。

4、可与其它业主按本公约规定共同使用物业的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以及物业

所有的保安、卫生设施,以便适当使用及享用其名下物业。

5、可根据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可根据本公约条款监察管理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但业主无权直接惩戒管

理人员,任何投诉可向管理者、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由管理者采取合适的必要的行动。

(二)业主的义务

1.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和使用其名下单元时,须遵守公约的规定

2.业主须依照公约的规定,负责及依时缴交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或

费用等款项

3.业主须共同负责分摊维修物业的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

费用

4.业主须按时缴交其名下单元须付的税项、水、电等及有关公共设施费用,

并负责专供其名下单元所使用的设施的维护及保养费用

5.业主须遵守发展商或管理者按本公约所订立的《用户守则》,《装修规则》

及其它规章制度。

6.业主在行使本章第(一)条第2款权利时,必须要求该承受人或权利人在

处理有关单元的同时签署承诺书,承诺与管理者签署公约及履行、遵守公约和用户守则,并在七天内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者有关承受人或权利人的姓名、地址、处理日期及将承诺书交管理者。否则,原业主将对承受人的违约行为负连带责任。

(三)业主的责任

1.不得改变搂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承力墙、横梁、支柱等,或加建、扩建、

拆除任何建筑物;未经发展商及管理者同意不得改变物业任何部分的外貌,不得在物业外墙安装任何雕塑品、遮光帘、遮蓬、花架、天线、旗杆、悬挂旗臶、横幅标语、广告牌、招牌、灯箱或其它任何伸出物,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

2.单元外露之窗户不得改变原有色彩,以维护物业外貌整齐美观

3.负责其单元内部整洁及维修,保持一切设施畅通完好,以免对其他单元用

户造成损失。

4.不得堵塞、切割、损坏、更改、干扰楼宇任何公用部份之水、电等供应及

排水道、暗渠、电缆、固定装臵等设施。

5.各单元的业主,只能将其单元按法律规定及本公约之规定用途使用,不得

将其名下单元作非法或不道德用途,或在单元内进行任何足以妨碍或侵扰其它业主的事项。

6.不得在单元内饲养家禽牲畜或任何宠物。

7.不得在单元内举行葬礼、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或其他类似活动,不得

将单元作斋堂、殡仪馆及类似用途,但事前征得发展商或管理者书面许可的商业单元除外。

8.不得在楼宇内进行任何足以引致楼宇投购之保险全部或部份失效或引致保

险费增加的行为;不得在单元内储存易燃易爆有关的危险品。

9.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地方晾晒衣物或

弃臵垃圾杂物

10.未经管理者申报并获准,任何业主或用户不得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

用水装臵和中央空调的负荷。

11.违反公约规定的业主须就其所引致的损失负责并支付一切有关费用。

第三章发展商的权利

(一)发展商在其拥有上述第一章所述的管理权利期间具有以下权利

1.发展商具有全权管理物业的权力,但发展商可于本公约签订之日起一年后

的任何时间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通知三个月后自选终止第一章所赋予的管理权力。

2.发展商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更改物业的名称,而无须为各业主或其它拥

有该物业相关权益的人士因物业更改名称而引致的任何损失、赔偿、费用或开支负责,但发展商须于更改物业名称前通知各业主。

3.为检查、维修及保养物业,包括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或为履行管理者对

物业管理责任,发展商或管理者及其各自的施工单位、代理人或其它经许可的人有权携带一切必须的设备、机器及材料进入物业任何一部份;如有必要,可进入物业的任何单元,但除紧急情况外,应事先给予不少于48小时书面通知有关的业主或其使用人,但发展商在使用权用此项权利时,不得妨碍其它单元业主使用其所属的单元;

4.除紧急情况外,发展商或管理者在发出合理通告后,有权暂时停止任何设

施的使用以进行维修或保养

5.发展商有权于物业公共地方、公共设施及保留地方安装、架设、更改善、

翻新、保养或拆去烟囱、招牌(包括霓虹光管招牌)、广告、天线、桅杆、照明及其它各种设施;并在事先给予各业主书面通知后(紧急情况除外)可于一切合理时间带同工人及设施进入物业任何部份,以便进行上述有关工程施工,同时发展商有权按认为适当的条款准许或授权其他人进行工程;

但上述固定设施工程不可不合理地妨碍其它业主使用其所属的单元,且任何安装于天台或物业其它地方之招牌不可阻碍或干扰电梯之升降

6.可授权管理者向物业各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公约所述的款项。

7.可根据政府规定或在维持物业管理费的前提下、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

合理调整管理费;

8.在维持物业管理费分摊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将管理份

额重新合理分配(产权份额除外)或做出更改善,而无须其分业主同意9.根据政府规定或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发展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有全权

自行或授权管理者制定及个性有关管理物业的规则,而无须事先经任何业主同意;所有管理规则及其修改后的管理规则应张贴于物业告示栏;但该制定及修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促进所有受该制定或个性影响的单元业主的全体而非部分或个人的利益。

10.发展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有权指定或委托任何人士或机构为物业之管理

者,亦可委任专业物业管理者单独或联合管理物业或物业之部分;发展商或与管理者签署管理合同,订定管理者的职范围、年期及酬金,而无须先经其他业主同意,但管理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本管理公约的条款;

11.可委托代理人行使公约给予发展商之任何权利。

12.在公约的限制和保障下,除已出售的部份(包括共用地面积)外,发展商

有全权转让、抵押、出租、批准别人占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臵物业保留地方,包括指定任何保留地方为公共地方或将指定的部份保留地方指定为出售单元,而不须任何业主同意。

13.可就物业管理事宜另订立细则或规章制度,但不得抵触本公约的条款。

a)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审核和批准物业年度管理预算或修订的年度管理

预算。

第四章管理

(一)一般事项:

1、发展商按公约所指定、委托或委任的管理者,享有以下的权力,但同时需

遵守和履行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之责任及义务;

2、管理者将被视为全部业主就本公约规定事宜之代理人,而非个别代理。每

一个业主将被视为全权及已不可撤销地任命管理者为执行公约规定事宜的代理人。

(二)管理者的权利及责任:

1、不触犯发展商及各业主权利的情况下,管理者有权对物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其中包括下列事项。

(1)需要行使管理权力,使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相当于国内高级物业的标准。(2)检查、视察物业,必要时包括所有单元的内部。但管理者必须给予有关

单元的业主或使用权用者的提前两天的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书内提供可接受的原因,并解释该检查及视察为必要行动(紧急情况除外)

(3)每一位业主及其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装修规则,完成其单元的装修工程(包括机电工程),如果管理者发现该业主聘用的施工单位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则,管理者有权拒绝让该等人士进入物业,或在管理者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逐出物业。装修期间,管理者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有否违反装修规则。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该业主及使用人单独负责,与其他业主及管理者无关。

管理者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规则进行修改并可在装修工程开始前,以合理化的通知,要求装修的业主依据装修规则缴交装修按金予管理者,并由管理者根据装修规则的条款作有关应用(应用于补偿业主或其聘用施工单位等引起的所有损失)。装修按金在装修工作完成(包括管理中心收到消防局装修验收意见批复并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15天内应返还给该业主,如该款项需补偿前述损失,由在计算及扣除补偿后,余款无息返还给该业主。

(4)制定商业管理规范、统一商业管理秩序、统一营业时间、统一处理等管理措施的制度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5)根据公约制订物业用户守则、装修规则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之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

(6)对物业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如维修或清洁主要结构、外墙、窗框、门及玻璃、设备、器材的更换、修理、涂漆等,如有需要,管理者或其聘用之施工单位、代理人及其他经许可的人,可进入物业的任何单元进行有关工作,除紧急情况外,应事前发出通告。(7)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所招聘之员工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同时保障各项公用设施正常动作。

(8)根据物业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编制物业管理预算,收取管理费和代收水、电、电话等市政公用设施使用费及追讨欠款。(9)处理所有对于管理物业的投诉及各项维修,并协助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物业管理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0)负责物业的保安工作,保持物业的正常秩序和尽力使业主或用户免遭骚扰。

(11)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或于发展商及业主委员会合理要求时做出检讨和总结,并对改善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12)清除或拆去任何不合管理规则规定的建筑物或安装物、摆放之货物及杂物,向应负责的人征收或追索清除费并要求其补偿因此而发生的有关费用。(13)在所有该物业之法律诉讼中,在管理范围内,作为全体业务的代表(但管理者与业主或使用者之间有利益冲突时除外)。若该代表行为将涉及有关业主承担管理费以外之任何经济责任,则管理者需事先获取有关业主的书面同意。

(14)防止任何人未经管理者书面同意或未按本公约的规定而占用或使用公共地方及公共服务设施。

(15)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遵守政府对于物业的要求。

(16)防止任何人对物业或公共设施进行有害的变更及损坏,并对损坏者进行索赔。

(17)按需要行使权力,使物业的管理能够达到相当于国内高级商厦的标准。(18)可装饰物业外墙包括灯光及其它饰物。可组织物业内的文娱活动。(19)控制该物业规划范围内所有车辆(停车场除外)停放、行人交通、拖离或扣留所有违反管理规则所准许停泊的车辆,并向该车辆之车主收取拖离及扣留费用,并可收取手续费。

(20)在履行其按公约规定的管理职权范围内并在认为有必要进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施工单位、工人、代理人、清洁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21)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提出及进行诉讼)制止各业主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公约或用户守则的规定。

(22)公平合理地制定公共设施的使用规章及拟定各项服务、康乐设施的收费标准。

(23)管理者可用业主或物业管理处名义投保及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项目可包括火灾、其它意外及天灾、第三者责任保险、劳动保险等与业主和物业有关的保险。

(24)制定并实施物业整体形象推广(包括聘请专业公司为物业作形象广告宣传,费用由业主或商铺使用人分摊)

(25)有权开展有偿商业代理服务,包括租售代理、营业培训、广播、邮件报刊送递、礼品等服务。

(26)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

2、管理物业公共地主及公用设施

(1)安排保养和维修物业的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

(2)确保所有物业业主或用户依照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的用途正确使用其所占

用之物业部份,如有物业业主或用户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管理者应尽量使用可行的方法制止此等违约行为,并向违约者追讨赔偿及费用。

(3)在有合理需要时,替物业之公共地方涂漆、清洁、铺砌或视情况而施行其它适当之工程。

(4)更换在公共地方的破损设施。

(5)保持公共地方的照明系统运作良好。

(6)保持物业中密闭的公共地方之通风系统运作良好及作适当维修。

(7)保持物业的公共地方环境清洁、卫生及美观。

(8)阻止任何废物被弃臵于物业之公共地方,负责清除物业公共地方之垃圾及安排适当的时间为用户收集垃圾。

(9)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物业任何公共地方受阻塞。

(10)确保所有公用污水渠、排水渠、管道及水管无淤塞情况。

(11)保持物业的所有公用设施,机械和器材包括物业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电话系统、电梯系统、电器系统、自动计费系统、保安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性能良好和运作正常。经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批准后,管理者可与第三者订立合约维修上述设备、机械或器材。

(12)在可能的情况下阻止任何垃圾或其它物体弃臵、排出、侵蚀或抛出于街道、暗渠、污水渠、排水渠或水沟,并把已弃臵、排出、侵蚀或抛出之垃圾或物体移走。确保管理者所进行之维修或其它工作不会对毗邻的排水渠、引水道、水道、行人路、污水渠、水沟、水管、电缆、公共设施或其它工程造成损害。如有损害,应及时修补。

(13)安排物业保安、管理员及搬运工作的日常工作程序。根据物业管理公约或用户守则之条款,管理、保养、维修及监督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设施:

A、装卸货区

B、垃圾收集站及垃圾车停放处;

C、花园、花槽、水池及其它文娱设施;

D、公共阶梯、行人路、街灯、栏杆、围墙及公共空地。

3、物业财务管理

(14)负责物业之财务管理及账务处理;正确地运用物业管理账户收取管理费及支付款项定期复审结存以确保有足够资金维持必要的开支。

(15)财务管理包括为物业编制每年之管理物业预算及尽可能使用权管理之开支及动作控制在此预算范围内。每年的年度预算须于该年度前一个月提交予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审批,并在批准后方可实施。遇年度管理预算不

足以应付所有管理开支,管理者应提交修订预算方案供发展商或业主委员长会审核批准。

(16)每月定期向各单元业主、租客或用户收取管理费,及其他应付之费用并定期复审征收情况以确保所有业主、用户准时履行其财务上的责任,并于发出适当警告后,以管理者名义提出法律诉讼。

(三)管理费

1.业主须于每月的第日前预先缴交其单元下月应付之管理费。

2.首期管理费从发展商向业主发出交楼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3.管理费可于每年作适当合理调整。

4.根据物业管理费分摊原则及已获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批准之年度预算,管

理者可从物业管理账户中支付有关管理物业之一切支出费用。

5.上述所提及的支出费用包括:

(1)保养及修理物业外墙、绿化区、电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话系统、电器系统、照明系统、自动计费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它机械、设备、机器装臵和设施等;

(2)管理者酬金;

(3)管理者所订为需要购买之火险及各种责任保险之保险费;

(4)聘用管理人员的开支,包括薪金、假期、津贴、住宿、制服及装备等到。(5)购买及租赁所有必须的机械及器材之支出。

(6)物业公共地方适当照明;

(7)聘请法律、会计、工程、机械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8)提取或预留管理费的2%作为物业之增容及维修储备基金;

(9)物业公共的水、电及其它费用;

(10)垃圾清理费;

(11)清洁物业公共地方及外墙或落地玻璃之费用;

(12)指定时间内提供中央空调之支出;

(13)物业外墙装饰之费用;

(14)行政办公支出;

(15)其他为管理物业的合理支出(包括物业完成前,筹备管理期间之一切合理开支)等。管理者应定期公布管理费收支账目,并张贴于物业告示栏。

所有已交付使用(由发展商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计)之单元业主或用户,须负责缴交其单元的管理费及其它应付之费用。如因管理费不足而影响管理运作,业主须负责承担支付营运费用之不足部份,以维持物业最基本的运作及提供基本的管理服务。但以不超过业主所拥有产权之管理份

额应付的管理费用为限。

5、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的追收及欠款利息。

业主欠缴管理费及其它根据公约规定的任何费用时,管理者应向业主发出通告,详列所欠款项及清还期限,若逾期未付,管理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业主追付欠款。

所有管理费及管理费按金及其它根据公约或其它管理规则应付的款项,均须按期清缴。任何业主如果未能于应付的款项到期日支付其应付的款项,则管理者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附加费用。

(1)收取未缴付款项目自逾期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的滞纳金,以每日1%计算;

(2)收取合理的定额手续费(但不超过人民币200元/每天单元)作为因违约引起的管理者额外行政工作的预定损失赔偿,该手续费可由管理者按年合理调整。

(3)管理者有权对欠款业主提出诉讼或做出其他追讨行动,如停止供应该单元之水、电、空调和限制该欠款或违约之业主、用户、租客使用物业设备、公共设施或于物业告示栏张贴欠款业主单元及详情,直至该欠款业主清偿全部欠款、利息及手续费。

(4)业主欠缴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连续达到三个月时,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有权自行授权管理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索或申请拍卖业主名下的物业以偿付欠款,利息及手续费。

6、管理费按金

(1)物业全体业主应于收到交付使用权用通知书或进场装修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交两个月管理费作为管理费按金,管理者将为此成立一专用账户。

(2)如物业管理账户出现合理的赤字,管理者有权在征得发展商书面同意后从专用账户中提取适当金额以垫支不足之数。并可在征得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增收管理费以偿还专用账户所垫支之款项。

(3)业主入伙时所缴交的管理费按金不退回,但可以在出售、转让、赠与、遗赠其名下单元时转至承受人名下。

7、账目审核及保存

(1)管理者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一年至少一次审核物业的年度财物收支报表,并张贴在物业告示栏。

(2)管理者须妥当地保存管理收支账目,并在需要时将账目提供各业主查阅或节录。

(3)管理者于被辞退或职务被终止时,须于被辞退或职务被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有关物业之文件、记录、图则、管理账目予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发展商可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不定期审核管理账目。

8、管理者根据公约作出的决定及任何合理行动在各方面对所有业主均有约束

力。

9、管理者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或用户负责:

(1)为履行公约所进行之一切管理工作,但涉及刑事责任、蓄意或严重过失而造成之损失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A因任何设施、装臵必要之保养及更换;

B火灾、水灾等到不可抗力引致中断服务;

C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供水、电力、空调短缺;

D管理者所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

10、管理者应尽力按照公约的规定履行其对该物业的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四)管理者酬金:

1、在本公约第二章规定之管理权力期间,从物业管理费中支付给管理者的酬

金(税后)由发展商与管理者拟订,该等酬金每年可作出适当的合理调整。

2、管理者无须从管理者酬金中支付因招聘任何职工作为该物业管理、动作、

会计、核数等一切直接开支费用。

3、管理者酬金由管理者从物业管理账户中扣取。

第五章物业全部或部分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时的规定

(一)物业任何部分如因火灾、台风、地震或其他原因损毁至无法使用,而重新修复受损部分在建筑上或法律上均可行时,在管理者购买的保险赔偿金不敷使用的情况下管理者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修复该受损部分,并由所有受影响业主承担该等费用,并应在管理者书面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将应付的修复款项交予管理者。

(二)不能正常使用时的规定

1、物业任何部分如因前条所述原因而毁损至无法使用,在重新修复受损部分

又因建筑上或法律上之原因而成为不可能时,管理者应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集一次受影响业主会议,就受损部分共同讲座应变措施。

2、如果在上述规定的受影响业主会议上通过任何应变措施议案时,管理者应

准备一份旨在使该措施付诸实行的正式计划,并在第一次会议后一个月内召开受影响业主第二次会议时对该计划进行讨论。

3、如果在受影响业主第二次会议中上述之计划获得通过(无论有否修改),管

理者应通知所有受影响业主。如在受影响业主均有责任参加该计划并在所有方面给予合作。

4、如果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受影响业主未能有过半数管理份额者对计划

做出书面同意,管理者有权请求受影响业主及其抵押权人(如有)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转让所有该物业受损毁的单元,拍卖所得在先扣除应付之管理费及其它款项后,将按照个别业主持有的管理份额归还该受影响业主或其抵押权人。

第六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需于管理公约签署及百分之五十管理份额的业主入伙后组织及召开物业之业主大会,经超过百分之五十管理份额之业主通过后,选出主席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经产生后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管理者、业主委员会或不少于物业百分之二十的管理份额的业主可召开特别大会,以便讨论或决定任何影响或关于物业的事项,或为全体业主的利益就物业的保养管理向管理者提供意见。下列规定适用于任何业主大会:1、管理者至少每一年须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管理者、业主委员会或不少于该

物业百分之二十的管理份额的业主可合法召开特别会议。

2、每次召开会议须发出至少提前十四日的书面通知,列明开会时间、地点及

讲座事项,并须将通知张贴于物业告示栏内。

3、会议的法定人数为该物业超过百分之二十的管理份额的单元业主亲自派代

表出席,出席者达法定人数,会议主可进行。

4、出席每次会议的业主须互相推选大会主席。

5、主席须确保将出席者及会议程序记录存档。

6、表决时,每一管理份额一票,如有过半数出席的管理份额投票赞同的动议

即成为决议。如赞同和反对票数相等,主席可投第二次决定性的一票,使动议成为决议。

7、业主可亲自或委派任何人士代表投票,如委派代表出席其委派代表的文件

须于开会三天前交予管理者。

8、于正式召开的会议上由业主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及投票通过的任何有关物

业的事项的决议对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但:

9、开会通知须指出拟就该事项提出的决议案;

10、有关个性公约之任何决议案须有该物业的百份之七十五的管理份额的业

主通过方为有效(本公约内另有规定者除外)。否则,任何抵触公约或法律的决议案均属无效。

(二)业主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经由各业主依据中国有关法规于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于第一

次业主大会举行时决定人数,任期等。

2、任何业主均有资格参与业主委员会之委员的选举,选举投票按产权份额计

算。

3、业主委员会表决方案时,投票按产权份额计算。

4、业主委员长会有权监督管理者履行公约规定的职责。

5、业主委员会有权按公约规定监督发展商或管理者于行使权力时不得超出本

公约规定。

第七章其它事项

1、若公约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公约其余

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2、所有受公约约束的业主或用户如因本公约条款发生争执,应首先用协商办

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执行。

3、公约所规定之任何发给物业各业主的通知,以送至有关业主的单元或所知

业主的单元或所知业主的最后通讯地址为准;如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投送的,则以邮局挂号收据为准;所有不以其单元为通讯地址之主应将其选择之通讯地址事先通知管理者。发展商或管理公司除可以采取前两条的通知方式外,还可以在业主、用户所在单元的显要位臵张贴通知,通知张贴的第二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4、本公约及公约有效期内由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通过的任何附录、附件,均

为本公约的组成部分,与本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公约的制定及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公约以中文书写,无论印刷及书写部分皆属有效。

7、本公约与本公约的任何附录、附件自本公约签署之日起生效。

业主公约【模板】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说明: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2、本示范文本中的[ ]中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第一条(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物业业主总户数户,总建筑面积(m2); 物业座落位置:; 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状况:。 第二条(订立公约的目的)为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现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约的订立、修改、通过、生效等遵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物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2、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有权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3、有权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与其他业主一起对本物业实施民主管理。具体是: (1)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 (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 (4)请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

(5)监督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情况。 4、对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 5、。 第五条(本物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 1、本物业全体业主均须自觉遵守本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 2、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还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有关本物业管理的制度,并将本公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 3、执行业主大会及其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4、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5、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 6、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大会决议,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7、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公司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公司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不得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8、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

小区物业项目合作协议

小区物业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期限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同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提要:全体业主应遵守和履行本公约的规定,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 于 小区物业管理公约文本 为加强物业小区管理,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一个安全、清洁、舒适、优雅的生活环境和秩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XX公司受XXXXXX公司委托,组建海韵XXX 物业管理处,对XXX小区物业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秩序等事项进行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全体业主应遵守和履行本公约的规定,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公约》及《业主手册》等文件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建设单位的权利: 1、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按有关程序和授权选聘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在获得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委任后,将被视为全部业主之集体代理人,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土地及物业。 2、建设单位有权按土地或物业实际需要另行制定适用于该土地及物业其他部分、地方或单位的附属公约,有关业主同意签署后,须遵守该附属公约。 3、经有关管理部门许可后建设单位有权改换本物业公共外墙和公共部位的颜色。 4、涉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配套、规划)政策的调整,建设单位有义务按政府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5、建设单位有权将本公约内保留给建设单位的权利转让给其认为适当的人或公司。 6、建设单位有权在经地名办等机关同意后更改本物业的名称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名称及编号,无须就因此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向业主或其他拥有使用权的人负责或赔偿,物业公司亦不承担因更改名称及编号所引的任何损失。但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过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出更改名称及编号的通知。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 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__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 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协议书

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XXXX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XXXX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

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 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 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XXXX,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XXXX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物业管理公约

LOGO XX—X—XX XXXXXX LIMITED COMPANY 物业管理公约 签发人:时空谷人刖言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的完好美观,加强住宅园区的管理,创造一个舒适、温馨、安全、清洁、优雅、有序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和沈阳市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签订本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约中的下列用语,除另有注释或有明显其它含义的以外,具有如下含义: 1、园区:指座落干大东区小河沿路I号,由沈阳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水岸雅居"。 2、业主:凡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对本园区内的房屋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依据其它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实对房屋实际占有、使用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管理公司:受沈阳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沈阳政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XX园的物业管理公司。 4、单位:指业主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法律事实依法占有,使用的园区内的房屋。 5、公共地方:指除业主单位以外,园区围墙以内的所有为业主所设定并供其共同使用的地方或范围,但不包括任何业主依法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的声明保 留之地方。

6、公共设施:指为园区及山主利益而设置的各种地上附着物,架设及敷设的各专用系统及管线。 第二条: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约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努力成为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高尚的文明公民。 第三条:为实现以上目标,业主与管理公司应全力配合、协作。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 1、业主独立拥有、使用、居住及享用其名下的单位及全部租金收益。 2、业主有权将其名下单位连同上述权利及利益,自由出售、馈赠、出租、抵押或其它方式处置或变卖。 3、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园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4、可根据本公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对住宅园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业主的义务 1、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和使用名下单位时,须遵守本公约及根据本公约所制定的物业管理所必须的相关规定 2、依照法律及本公约的规定,负责缴交其名下单位应分担的管理费及其它基金款项。 3、缴纳其名下单位需付的而由管理公司代收的包括采暖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4、业主在出租、出售或准许他人使用房屋时,须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保证新的业主遵守公约或重新签订本公约。 5、不得改变楼宇的结构、不得更改横梁、支柱等,或加建、扩建、搭建、拆除任何建筑物 6、不得切割、损坏、更改、干扰楼宇任何公用部分,包括水、电、煤气等供应及排水管道,暗渠、喉管、电缆、固定装置等设施。

业主临时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临时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 座落位置:____; 物业类型:____; 建筑面积: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 南至:____; 西至:____; 北至:____。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____ 、____、____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____; 2.____; 3.____; 4.____。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物业管理合作意向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物业管理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实行物业管理,建筑面积,因甲方等原因,暂不能确定签署委托合同事宜日期,因此暂签署物业管理协议,拟定年月前再正式签署委托合同,拟定物业费每月元/平方米,同时本协议自动转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合作事宜包括如下: (一)、保洁服务: 1、 2、 3、 4、 (二)、保安服务: 1、 2、 3、 4、 (三)、维修服务:

1 2 3 4 (四)、环境绿化服务: 1 2 3 4 (五)、其他委托服务: 2、 3、 4、 二、甲方的责权: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得允许与其他同类公司再签署相同内容的协议及合同。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前期准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甲方具体的情况、房屋图纸、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设施的安装单位等。

因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及设施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在委托事宜相关内容中听取乙方有效的建议及意见。 如条件允许,为乙方提供临时办公地点及电话一部。以便于开展工作。 三、乙方的责权: 对前期管理提供必要人员及物品的准备和储备。 在委托相关事宜内容中做好统计及记录,以备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必备的基础资料。做好接管事宜的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四、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五、经双方商定,此协议不经公证,双方签字盖章即有法律效应。 六、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合理违约赔偿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天津市万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届物业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由乙向甲方派遣相关人员,提供服务,协议如下。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向如实向乙方提供信息。如因甲方没安全提供信息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而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等资

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 滨江豪园商铺管理公约 甲方:江西科瑞生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滨江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区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滨江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 感谢您的阅读!

前期物业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管从业二十年,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前期物业业主公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为加强、(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叁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管理四川 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叁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以甲方 ??、乙方 ????、丙方 ????的出资比例合资成立四川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丙方负责合作事项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长期。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叁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另外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 :甲、乙、丙叁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执,甲、乙、丙叁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四条 投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一) 本项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为:甲方 ??、乙方 ????、丙方 ????。 (二) 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亏损、风险和法律责任按上述比例承担。 (三) 对于本项目运作,甲、乙、丙叁方各按上述比例共同投资。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按照 ??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 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建议,阻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并马上报告丙方。

?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日常工作管理,不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有权对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乙、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丙方追索; ?出席三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维护乙、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损害乙、丙方利益的事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按照 ????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 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建议,阻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并马上报告丙方。 ?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日常工作管理,不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有权对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甲、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甲、丙方追索; ?出席三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维护甲、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做任何损害甲、丙方利益的事情。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 按照 ??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 全权负责项目可行性经营评估、人员组织、成本核算和具体经营管理。 ?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随时接受甲、乙方的财务审核。 ? 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向甲、乙方报告当月经营状况、盈亏状况,对项目投资、亏损分担、盈利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解决方案。

暂定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协议

暂定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协议 暂定物业管理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实行物业管理,建筑面积____,因甲方____等原因,暂不能确定签署委托合同事宜日期,因此暂签署物业管理协议,拟定____年____月前再正式签署委托合同,拟定物业费每月____元/平方米,同时本协议自动转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合作事宜包括如下: (一)保洁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安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维修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绿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委托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责权: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得允许与其他同类公司再签署相同内容的协议及合同。 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前期准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甲方具体的情况、房屋图纸、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设施的安装单位等联系电话。

3、因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及设施有多年的管理经验,在委托事宜相关内容中听取乙方有效的建议及意见。 4、如条件允许,为乙方提供临时办公地点及电话一部。以便于开展工作。 三、乙方的责权: 1、对前期管理提供必要人员及物品的准备和储备。 2、在委托相关事宜内容中做好统计及记录,以备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必备的基础资料。做好接管事宜的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四、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五、经双方商定,此协议不经公证,双方签字盖章即有法律效应。 六、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合理违约赔偿。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章:________ 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感谢您的阅读!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New Convention on property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hous ing in Beijing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新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总则 为落实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售后物业管理, 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公约,并提 交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以确保公约具备必 要内容。 我公司作如下承诺: 1.如因我公司制订过程中的不谨慎导致本公约内容存在 歧义、语义不清或违反有关法规政策,由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 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 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 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 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 _________。

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东方水岸明珠小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宜居环境,我们必须遵守以下公约。 一,权利部分 1.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小区内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2.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3.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直至解决。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退、解聘,并要求业主委员会重新进行公开招聘。 4.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有建设性的建议或善意的批评。 5,有权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二,义务部分 1.在使用、租赁、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之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并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干净、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并教育自家小孩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4、进入该小区的车辆(包括小车、摩托、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乱停乱放,影响和阻碍交通。 5.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电防爆,谁引发火灾谁理赔。 6.本小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或损坏楼梯(电梯)、通道、楼面、道路、停车场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2)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4)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饲养家禽、宠物,婚丧喜庆燃放烟花爆竹(电子鞭炮除外)。 (5)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小区建筑物。 (6)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7)利用房屋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活动。 三、其他事项 1.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2.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业主住宅:栋号商业用房:栋号(店、铺) 业主电话:业主签章: 2016年7月9日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范本).doc

北京市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模板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

业主公约范本

【合同标题】业主公约 【合同分类】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条定义 (一)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本公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三)本公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三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住宅区情况 (一)地点:____区____路; (二)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四)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 ____套; (五)业主数量:____户; (六)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____; (七)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小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

编号:FS-DY-20765 物业管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 ?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期限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

小区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

编号: 小区物业管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 月____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 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 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 市__________ 区_______ 路(街道)_________ 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 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 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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