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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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 综合说明简要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并附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背景和概况、项目区所在地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及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弃渣场及表土资源保护利用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安排等。
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包括:主体工程后续设计、施工组织(工艺)的水土保持要求和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自验的安排等。
注:如项目地点和规模,或者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水利部生产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 号)
所规定的重大变化,生产建设单位编制补充或者修改方案报告书时, 本章应新增一节说明项目变更背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等。
2 编制总则
2.1 编制依据
列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相关技术资料等(其中,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应为最新阶段资料)。
2.2 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等级,并说明标准确定的依据。
2.3 设计水平年分析确定设计水平年。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基本情况
3.1.1 地理位置简要介绍项目区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应介绍到乡(镇),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3.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建设性质、工程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经济指
标。
3.1.3 项目投资简要介绍项目总投资、土建投资、主要投资方等。
3.2 项目组成及布置说明项目组成、工程布置(包括各单项工程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和主要建(构)筑物情况,以及供电、给排水、通信、内外交通等附属工程布置情况。
存在依托关系的项目,应介绍依托工程相关情况。
3.3 土石方情况介绍项目挖方、填方、借方、弃方数量,并说明借方来源、
弃方去向及调运情况。
建设生产类项目涉及的生产类弃渣场1,需介绍运行期弃渣排土贮
灰情况。
3.4 施工组织说明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施工供水供电工程和取料场的布置。介绍项目进度安排,包括项目总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计划开工及完工时间、主要建设内容的实施进度安排。
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法和工艺,如公路铁
路管线工程穿跨越大江大河方式、输变电架线及牵张场施工工艺等。
3.5 征占地介绍项目征占地面积、性质及类型。注:水利水电工程等涉及移
民安置或专项设施改(迁)建的,还应介绍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等有关情况。
1 生产类弃渣场, 是指建设生产类项目在运营期由于开挖地表、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等生产活动所形成的废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专门存放地,主要包括贮灰场、尾矿(赤泥)库、排矸(土)场等。
附主体工程特性表。
4 项目区概况
注:项目区概况的范围一般按县介绍,跨省项目可按市介绍。4.1 自然条件
4.1.1 地质简述项目区地质构造、岩性、地震烈度等;说明项目占地范围内
不
良工程地质情况(含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
4.1.2 地貌简述项目区地形特征和地貌类型,说明项目占地范围内地面高程、坡度和地表物质组成等情况。
4.1.3 气象
简述项目区的气候类型,多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 c积温、无霜期,多年平均降水量、年蒸发量、暴雨系列参数、雨季时段,并说明资料来源和系列长度。
西北地区应补充说明风季时段、平均风速与主导风向、大风日数; 华南地区应补充说明台风情况;东北地区应补充说明最大冻土深度。
4.1.4 水文
简述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分布的主要河流及湖泊,潮汛等情况;涉水工程还应说明河流湖泊有关水文参数及特征水位。
4.1.5 土壤简述项目区成土母质、地带性土壤类型及分布、土层厚度、土壤可蚀性等情况。
4.1.6 植被简述项目区植被类型、主要乡土树草种及生长情况、林草覆盖率等。
4.1.7 其它
简述项目区所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涉及的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4.2 社会经济概况简述项目区行政区划、人口状况、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等
情况,说
明引用资料的来源和时间。
4.3 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4.3.1 水土流失情况
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包括土壤侵蚀强度、模数和容许土壤流失量等。
4.3.2 水土保持情况
简述项目区涉及的水土保持三级区划情况,明确是否涉及国家级或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否涉及国家或省级水土保持
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