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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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经济法本质

【摘要】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者不可替代的角色。经济法有其固有的本质,分析经济法的本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关键词】

经济法;本质;公法

经济法的本质问题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问题之一,但目前对其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理论界通常认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效率原则、实质公平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经济法的特有本质。一、公法性

罗马法按照法律的内容最早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在古罗马,公法是指有关国家管理机构和宗教事务、宗教机构的法律。罗马法的这种公私法划分方法后来被大陆法系国家所继承并得到逐步发展。19世纪以来,英美法也开始接受公私法的划分,并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我国受前苏联的影响,也一直重视公法的研究。现在的公法主要是强制法,指国家运用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法律。我国学界对经济法的公法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法就是公法;有的认为经济法是以公法性质为主,兼具私法性质;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经济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笔者认为,经济法具有公法性质,经济法调整的是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中,一方是政府即公权力的代表者,政府代表

国家对国家经济领域进行广泛调节与规制。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特定社会关系,因此,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许多层面和很大范围上都存在有管理和被管理的问题,他们的法律地位不是完全平等的。

一方面,国家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经济运行秩序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进行治理;另一方面,经济法对社会关经济系的调整依赖于公权力的运用。从这一点来看,经济法本质上是公法。经济法权力是一种公权力,只能由国家享有,也不能随意放弃或者转让。经济法的范围是法定的,国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来管理经济运行秩序,不能超出国家经济管理的范围。

此外,经济法的义务具有社会性,经济法的义务是每一个社会经济关系主体的义务,而不是某个人的义务,是为全社会的主体经济利益而履行义务,因而经济法也是无偿的,国家在进行经济管理时也都是无偿为人民服务的,如抑制通货膨胀、维护公平竞争等等。

二、社会性

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等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具有私法性质;商法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以营利为目标;而经济法具有公法性质。经济法的社会性是指经济法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标,它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普遍性和全局性。国家在市场秩序中扮演着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角色,对经济生活进行统一协调,最大限度地保护私人利益。

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体现社会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经济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归宿,国家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权力,对与社会经济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有效调节,维持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对税收进行合理调整,保护纳税人的利益等等。

其次,经济法使用的是社会整体调节机制,既不对某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进行直接调节,也不对某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提供个别保护,而是宏观管理经济,对社会市场进行微观指导,需要政府的及时监督与适当的强制。政府可以运用行政权力来监督市场主体的义务,看他们是否依法遵守经济法。当行为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时,经济管理部门要及时介入,予以纠正和指导,并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际行政机关在经济法里面应该主动干预,而不是被动地充当“守夜人”的角色。

最后,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体现社会性。经济法认为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将其作为保护的首要目标,经济法将国家权力用于保护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经济利益是社会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保护经济利益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利益。

三、利益协调与资源分配

法律的最初目的就在于对各种利益进行分配,保障经济主体的利益,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和利益协调机制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与规制。经济法自身具有特殊性,国家高度重视经济建设,相继出台了各种经济政策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要在不同的经济法主

体之间分配有限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中承担着重要职能。

首先,经济法要进行利益分配。经济法可以通过利益激励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间接调整经济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例如,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济政策等宏观调控,避免经济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在市场经济中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等经济法律,保护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其次,经济法进行资源分配。经济法对干扰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直接干预,将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这两种手段完美结合起来,一方面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充分合理地运用有限的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既可以防止两极分化,又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经济法在对社会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有效协调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国家在立法时,应该注重经济法在利益分配方面的公平性。我国的经济法领域起步晚,发展快,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日益完善。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我国更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抓住机遇和挑战,不断丰富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加强经济立法。因此,研究经济法的本质,不仅有利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

建设,而且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军.经济法本质论[d].安徽大学,2004年10月.

[2]王毅.试论经济法的本质[j].法制与社会,2008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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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秦昌盛,梁勇,董海宁.论经济法本质的内涵[j].法制与社会,2009年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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