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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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掌握所有制权并由国家出资经营管理的企业。

由于其特殊性质,国有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良好运行。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与改进方向。

二、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2.1 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国有企业的高效率和竞争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形象的塑造。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生产组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2 强化企业的法律合规意识国有企业涉及资金、人力资源、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遵守,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法律合规意识。

2.3 保障国家利益和财产安全国有企业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财产安全。

建立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企业的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确保国家的财产安全。

三、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3.1 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国有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沟通渠道。

3.2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国有企业的核心资产,管理好人力资源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企业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3.3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

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的经济运作有序、规范。

3.4 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拥有大量的资产,对这些资产进行有效管理是保障企业运转的重要保障。

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资产登记、评估、监督、保护等内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四、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实施中的挑战与改进方向4.1 挑战•部分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落后,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有些企业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出现违规行为;•一些国有企业存在腐败问题,导致管理制度的失效。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word版本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word版本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第三章:公司决策制度(一)董事会议事制度1、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采取会议审议方式进行。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董事,可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2、董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监事会主席、非经理班子成员和所议议题相关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

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

当董事对基本事项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多一票的表决权。

6、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责所界定的内容。

7、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形成决定,由经理班子组织实施。

8、在公司人事任免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决议。

9、对于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后由经理组织实施。

10、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11、董事会会议应对所作的决议作详细记录并形成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名,可安排专人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和监督体系,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

1.2 定义1.2.1 国有企业:指由国家或主导的、占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2 董事会:指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1.2.3 监事会:指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1.2.4 员工代表大会:指国有企业员工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董事会2.1.1 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负责企业的决策和战略规划,并对企业的运营管理进行监督。

2.1.2 董事会的成员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代表和员工代表。

2.1.3 董事会的运作董事会在每年召开的例会上讨论并审议企业的发展计划、年度预算和重大决策,决议经过投票表决后生效。

2.2 监事会2.2.1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企业的运营进行监督,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2.2 监事会的成员监事会由5名以上监事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代表和员工代表。

2.2.3 监事会的运作监事会定期开展例会,对企业的各项运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3 员工代表大会2.3.1 员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员工代表大会是员工的最高代表机构,负责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

2.3.2 员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任期员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员工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三章运营管理3.1 经营计划3.1.1 年度经营计划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和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包括发展目标、财务预算和经营策略等内容。

3.1.2 五年规划国有企业应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五年规划,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3.2 经营决策3.2.1 经营决策的程序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应当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由董事会进行决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障国有企业的长期经营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台账管理、保养维护、报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一条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及员工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第一条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资产采购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确保采购的资产符合要求并及时录入资产台账。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流程应当经过合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置,如出售、报废、转让等。

第四章:资产台账管理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分类、登记和盘点。

第二条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保养维护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的保养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的保养维护工作,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保养维护计划,明确保养的内容、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保养工作的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具体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以上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与有效利用。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资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第三章:公司决策制度(一)董事会议事制度1、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采取会议审议方式进行。

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董事,可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2、董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

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监事会主席、非经理班子成员和所议议题相关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

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

当董事对基本事项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多一票的表决权。

6、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责所界定的内容。

7、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形成决定,由经理班子组织实施。

8、在公司人事任免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出决议。

9、对于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后由经理组织实施。

10、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11、董事会会议应对所作的决议作详细记录并形成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名,可安排专人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汇编,旨在全面介绍和解读这些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范。

该法明确了国有企业的设立、组织、运营、改制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了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的监管。

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程序,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法人责任和社会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确保公平竞争和优质供应。

该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保证了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规章制度1.国有企业章程国有企业章程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制度,规定了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结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内容。

章程应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

2.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形式。

这些机构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选拔、考核、激励、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人事管理,确保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公平公正,激励机制的科学合理。

4.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审计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

5.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企业运营安全和资产保障的关键。

制度应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业务流程控制等内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适用于国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运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第四条国有集团公司的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带头执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第五条国有集团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员工要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六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组成,行使公司最高决策权。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董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确保公司治理机构有效运作。

第十条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批准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应履行忠实勤勉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国家利益。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作合法、规范。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体系要涵盖组织结构、制度规定、流程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应得到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与公司治理结构相互配合,确保公司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此,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了一系列的监管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其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营。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汇编,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一、国有企业法律地位与目标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全资或者控股的企业,享有法人地位。

国家通过设立国有企业,旨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

国有企业的目标是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价值,同时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与经营机制1. 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国有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制度。

董事会由代表国家利益的董事组成,负责企业战略决策和监督工作;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对企业经营进行监督;总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2. 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国有企业采用股权管理制度,即国有资产出资设立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由国家行使,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通过经营活动获得利润并实现增值。

三、国有企业财务和监管制度1. 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国有企业财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决策、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财务决策由董事会和管理层共同决策,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2. 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监管制度包括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和监督检查等环节,以确保国有企业依法合规运营。

四、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旨在选拔和管理优秀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绩效。

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晋升和激励等方面,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

五、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要求企业在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公益慈善和员工权益等。

国有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六、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

国有企业自营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自营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自营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自营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自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自营经营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市场规律,规范自营行为,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营经营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条国有企业的自营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的流动性和增值,维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自营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自营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第七条自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营经营活动中的风险隐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营经营决策机制,明确经营目标和原则,科学制定自营经营计划和措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自营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营经营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自营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自营经营活动的开展,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自营经营资金的来源和用途,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自营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合理规划自营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科学配置资金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自营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稳健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自营经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自营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自营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及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国企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管理制度汇编

国企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保障国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企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以期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供参考。

二、公司治理1.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监督和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如筹资计划、投资决策等;- 确定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职责包括:- 监督董事会的行为,防止董事会滥用职权;-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保障股东利益;- 提出对董事会的建议和意见。

3. 高级管理层职责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 制定并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 确定公司的运营目标和业绩指标;-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录用制度为确保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招聘与录用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岗位需求分析和人才规划;- 招聘渠道和方式的选择;- 录用程序和标准。

2. 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合同是国企与员工之间的法律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 试用期的安排和规定;- 薪酬福利、工时制度和休假安排。

3. 员工培训与发展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与发展机制,包括:- 培训需求评估和培训计划制定;- 培训方式和方法选择;- 培训效果评估和跟踪。

四、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预算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年度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 预算执行和控制措施;- 预算报告和分析。

2. 资金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金流动和使用的规定;- 资金调配和投资决策的程序;- 资金监控和风险防控措施。

3. 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是国有企业向投资者、股东和相关方披露财务信息的重要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时间表;- 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财务报告的审计和核实。

国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公司是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公司,以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目标为宗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组织。

第二条国有公司依法独立享有公司权利和承担公司责任,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增强国有资产的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力。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尊重自愿原则,依法维护股东权益和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关系,规范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第七条国有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八条国有公司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理念,发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功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

第二章公司组织第九条国有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实行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董事会是国有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决策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国有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保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第十二条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实现公司目标。

第十三条国有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层成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诚信守法,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第十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任职制度,明确人员选拔、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国有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控制体系,合理确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国资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国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国资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弘扬企业精神,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组织架构1. 董事会:作为国资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管理规范。

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任期为三年。

2. 高管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实施董事会决策。

3.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决策执行情况。

4. 部门设置: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规模确定不同的职能部门,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协调和顺畅进行。

三、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确保稳健的资金运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预算管理:公司应当依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并进行严格的预算执行和监控,及时调整预算方案,确保经济效益的实现。

3. 会计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四、人力资源管理1. 人才培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员工技能和素质的提升,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2. 岗位设置: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组织架构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

3. 薪酬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

五、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环境和行业特点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缓解风险带来的损失。

2. 风险控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3. 惩罚措施:对违反公司规定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惩罚,保护公司利益和员工积极性。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行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基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国有企业各级组织和各类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以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分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素质提升,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建设,推动员工全面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组织、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机构等法人治理机构,保障政治领导、经济决策和监督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职责权限,确保各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队,依法开展企业法律事务,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勇于创新、勤于学习,提升工作业绩和创造新业绩。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发挥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业绩评价。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指由国家依法设立,以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为主要职责的公司。

为了更好地规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全体员工及相关方。

第三条【原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效益、风险和合规的平衡。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四条【公司章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权责分工、决策程序等内容。

第五条【董事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设立董事会,其职责包括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预算、年度报告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设立监事会,其职责包括监督董事会的职权行使情况、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等。

第七条【经理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设立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评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定期对公司掌管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把控。

第九条【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条【风险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控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健经营。

第四章经营活动第十一条【市场行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依法经营、诚实信用,遵守市场规则和竞争行为的要求。

第十二条【合作关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开展合作时应注重合作方的资质和信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高效。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明确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等规范。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概括总结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1.董事会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力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

2.高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高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提高管理层的专业素质。

3.决策机构管理制度:规定决策机构的组织结构、权限范围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编制、执行和考核的规定,确保企业财务收支安全和效率。

2.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做到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

3.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透明度,维护投资者权益。

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员工招聘与选拔制度:明确招聘和选拔人员的程序、标准和权责,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

2.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福利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提供适当的福利和保障。

五、市场竞争与监管制度1.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

2.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制定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规范。

3.监管机构与合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合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六、创新与技术管理制度1.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创新管理体系,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七、社会责任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2.慈善和公益事业管理制度:建立慈善和公益事业管理制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保护,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资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控股或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国资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四条国资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公司权利,实行规范、透明、公开和平等对待的原则。

第五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国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设立总经理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设立内部管理机构。

第七条董事会是国资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监事会是国资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行为合法性。

第九条总经理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国资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内部管理机构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务部等,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务。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国有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和评估国有资产。

第十二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流转、处置和增值。

第十三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评估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不受损害。

第十四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国有资产质押、担保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国资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十七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和报告。

第十八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和合规制度,防范风险,遵守法律法规。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国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第二十条国资公司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出资人报告经营情况。

第二十一条国资公司应当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的监督,及时报告经营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国资公司及其管理层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操作。

国企完整制度汇编(精、全)

国企完整制度汇编(精、全)

国企完整制度汇编(精、全)国有企业是我国国家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国企制度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企业基本制度企业章程制度•国企的章程是企业的基本规范,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股东权益保护等内容。

•在章程中规定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组成、职责等。

董事会制度•国企的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监事会制度•监事会是国企的监督机构,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独立于董事会,保障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经营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是国企的重要财产,必须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和流转顺畅。

•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保全、处置、评估等方面,加强对重要资产的监管。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国企财务运作的规范,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内部控制等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并及时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

员工管理制度•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国企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和提高员工素质。

•员工管理制度涵盖招聘、培训、激励机制等方面,确保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积极性。

公司治理制度决策流程•国企的决策必须经过程序规范、科学合理的流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决策流程包括提案、讨论、决策等环节,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国企的重要管理工作,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提前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涵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遵法合规•国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合规管理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反腐败等内容,企业要加强法律意识,提高合规意识。

资产经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经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资产经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本资产经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经营效益,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管理制度2.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1.1 购置与报废流程1. 购置流程:- 提交固定资产购置申请书,包括申请理由、预算等;- 提交申请书经审核后,由资产部门进行采购;- 根据采购流程,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付款;- 完成购置手续后,将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管理。

2. 报废流程:- 提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书,包括申请理由、报废原因等;- 经资产部门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包括资产清理、处置、销售等;- 完成报废手续后,将固定资产移出统一管理。

2.1.2 资产清查与盘点1. 资产清查:- 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 清查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所在部门等;- 全员参与清查,确保资产清单的准确性。

2. 资产盘点:- 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 盘点内容包括实物盘点、账面与实物核对、差异处理等;- 盘点结果汇总后,进行资产账务调整。

2.2 流动资金管理制度2.2.1 预算与支出控制1. 预算制定:- 每年制定流动资金预算;-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支出、利润等;- 预算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得到批准。

2. 支出控制:- 根据预算进行支出控制;- 支出需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并遵循相关流程;- 销售收入与支出进行核对,确保合规运营。

2.3 财务管理制度2.3.1 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1. 会计核算:- 根据相关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报表编制:- 根据会计核算结果编制报表;- 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报表;- 报表需经过审计部门审核,确保准确性。

三、绩效评估与奖惩制度3.1 绩效评估3.1.1 目标设定与考核1. 目标设定:- 每年制定绩效考核目标;- 目标依据企业整体战略进行设定;- 确保目标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在实施资产管理过程中,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的一系列制度、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我国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和具体概述。

一、资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是以科学的方法,合理的规划,健全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为基础,正确处理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使用效率的统一,以及资产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保护和增值国有资产。

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确保资产安全和合法,维护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二、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责任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使用制度、资产监督制度、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资产处置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措施。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的授权程序、资产管理的程序规定、资产管理的审计程序等内容,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资产管理的组织管理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公司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章程规定,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规范资产管理的程序和程序,承担资产管理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全面加强资产管理。

四、资产管理的技术支持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的资产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控和管控。

国有企业还应该不断改进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机制,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益。

五、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控制,防范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和渎职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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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号为4201001203580。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英文全称:Wuhan State-owned As sets Management Company〇第四条公司住所:江汉区发展大道271号,邮政编码430015。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參仟捌佰叁拾肆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武汉市人民政府授权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公司出资人的职责。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市国资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規定,通过多种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市国资委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对公司、市国资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围绕武汉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国有资本发展规划,以市场为主导,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手段,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发挥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和放大功能,提高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増值,服务于地方国有经济的发展繁荣。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证券交易与经纪服务,融资与投资,资产租赁、企业(资产)并购与重组、信息、咨询、代理等中介服务。

第三章市国资委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市国资委享有下列出资人权利:(一)获得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获得公司剩余财产;(三)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转让、划转或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依法定程序査阅、复制公司的账簿和其它资料。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市国资委依法行使股东会的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根据规定的程序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向董事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建议;(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国有资本预决算、财务预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依法定程序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十二)制定投资、担保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十三)制定公司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基本原则,决定公司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十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十五)决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年度及市国资委专项审计业务、绩效评价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六)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批准资产损失的核销,(十七)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市国资委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三)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四)不得滥用公司出资人的权利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五)指导和促进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六)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七)尊重、维护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和协调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九)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市国资委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市国资委可以书面要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要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书面要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市国资委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市国资委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市国资委利益的,市国资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略、侵占財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分为外部董事、内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外部董事、内部董事由市国资委委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经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董事长由市国资委依照规定的程序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三条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内部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连续任职职工代表董事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从市国资委委派、更换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市国资委和职工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oocii ii uy 11oocii ii I^I董事任期届满,在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或职工大会选举的董事到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国资委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市国资委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財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五)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经济组织同类的业务;(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八)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九)未经市国资委同意,董事及其他可能影响董事正确履行职责的关系人不得和公司、公司控股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组成合资企业*(十)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十一)不得檀自披露公司秘密;(十二)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三)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扫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損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同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耍求,商业活动不得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三)接受市国资委的管理和监督,按市国资委的规定报告履职情况;(四)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二十七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市国资委或职工大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立即报告市国资委或职工大会。

经市国资委或职工大会批准生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市国资委委派的董事或职工大会选举的董事到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市国资委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6个月内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三十一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董事在对董事会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发表意见前,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职工董亊应全面准确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职工董事应定期到职工中开展调査研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履行职工董事职责的情况,但涉及公司秘密的事项除外。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承担税賦。

第二节董事会第三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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