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加拿大对华反补贴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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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华反补贴案例分
析
2004年,加拿大先后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烧烤架、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复合地板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3起案件昭示着我国出口面临新的挑战,标志着国外对华贸易摩擦新热点的产生,我国遭受的第一起反补贴调查案件。
2004年12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最终
裁决裁定来自中国的紧固件100%地受到了中国政府的补贴。2005年1月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涉案产品作出了存在损害的肯定性裁决。自此,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案翻开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的历史篇章。
一、案情介绍
2004年4月2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正式对我国出口加拿大的碳钢及不锈钢紧固件进行反补贴和
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3年1月1日~2004年3年31日。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螺钉、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涉及我国20多家企业。
2004年6月2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产业损害调查作出肯定性初裁。2004年9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本案倾销和补贴作出初裁,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所有企业所获得的补贴额均为出口价
格的32%。
2004年12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省的碳钢和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紧固件产品存在倾销及补贴,倾销幅度为3.46%~170%,平均倾销幅度为71.95%,补贴额为1.25元人民币/千克。
2005年1月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就本案的损害部分作出终裁,裁
定:
(1)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不锈钢螺钉的倾销数量及补贴数量属于可忽略不计,终止对该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中国的碳钢螺钉倾销及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碳钢螺钉补贴对加国产业造成损害;
(3)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中国的碳钢螺母和螺栓倾销及原产于或出口
自中国的碳钢螺母和螺栓补贴没有对加拿大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4)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中国的不锈钢螺母和螺栓倾销及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不锈钢螺母和螺栓补贴没有加拿大加国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二、加拿大反补贴调查评析
2004年12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最终裁决裁定来自中国的紧固
件100%地受到了中国政府的补贴。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裁定补贴数量时认为没有充分的信息,因此根据加拿大反补贴调查规则,补贴数量计算为 1.25人民币/公斤,这个数量是加拿大边境服务署通过原材料和工艺成本超过平均市场价格的部分计算的,最终的反补贴税率为出口价格的
31.53%。
三、简要评析
加拿大发起的反补贴
调查,重点不在于给中国的涉案企业造成了多大影响,也不在于给国相关产业的竞争力造成多大的影响,其最大的意义在于给中国的企业、产业、相关的职能部门发出了一个“信号”:我国遭遇的反补贴调查数量可能会逐渐增多。
加拿大对我国反补贴调查的发起为其他国家(如美国和欧盟等)起了示作用。2005年3月10日,美国国会11名议员提出一
项新议案,要求修订美国现行的反补贴法,对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一视,对中国等国家补贴出口的做法进行回击。议案的名称为《2005年停止海外补贴议案》。2005年7月2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55:168票通过了经修正的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党议员英格利希提出的《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主要容如下:授权美国反补贴法适用于来自非市场经济
体(如中国)的进口。
除此之外,欧盟也一直在寻求法律上的突破,欧盟正在考虑制定新的反补贴法,也将考虑适用于中国。所以,今后我国可能面临遭受更多的反补贴调查。
鉴于此,我国今后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时必须加以认真研究反补贴这一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