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狮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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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一、工作计划
1 、例会制度
每周一次社团负责人会议,商议讨论社团近期事宜及活动安排;每两周一次社团全体会员例会,促进会员内部交流,征求会员想法意见并安排社团近期工作.
2 、活动组办计划
1)每周三次训练,时间根据会员的课程情况统一安排
2)不定期组织会员参加龙狮文化讲座和外出观摩龙狮表演3)参加学校庆典活动
4)参加湘潭高校文化交流活动
5)参加社会志愿公益活动
6)参观专业运动员训练
二、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1 、经费来源与使用原则
社团的所有经费来源除每名入社成员的10元(‘绿色通道’的学生免会费)外,还包括组织活动所得赞助费或相关收益.经费
必须用于社团的活动当中,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其经费,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2 、财务管理
1 ) 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部长管理,帐目收支表定期公开.
2 ) 由财务部在每学期和活动前进行预算、每学期末和每次活动后进行结算。
三、会员制度
1 、会员资格
每个学期在社团联合会的安排下进行社团自主招新,凡符合以下要求者均可入社.
要求如下:
1 )入社时自愿交纳10 元会费(‘绿色通道’的学生免会费),服从团委和社团的相关活动安排;
2 )对龙狮文化有一定兴趣
3 )在活动中要有足够的热情及责任心;
各个年级同学均可申请入社.
2 、会员权利和义务
1 ) 正式入社成员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任何活动,可以随时对社团的发展向社长提出意见.社团成员积极服从和配合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事务安排,在社团的领导下有序的进行活动;
2 ) 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 )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反映问题和情况;
4 )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5 )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6 )罢免的程序
①凡符合罢免条件中的任一点均可提出罢免。
②组建临时执委会,执委会由社团全体负责人组成。
③由副社长(若副社长将被罢免由社长公读)公读被罢免原
因。
④由执委会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需执委会成员全部通过方可罢免。
四、章程的修改程序
社团内部成员或团委老师对章程内容提出意见后,在学期前由社团负责人开例会商议决定修改细节,并得到老师同意后并在即日起执行.罢免原因
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有损学校及社团利益;如负责人在社团的建设过程中有偏差时,在会员和校领导提出意见时又不能及时改正。
五、社团终止的程序
1 、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2 、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书.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3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办理注销登记.
4 、学生社团处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高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