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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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是 6 条关于“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内容:1. 嘿,咱高新区这管理制度改革可太重要啦!就好比给咱高新区这辆快速行驶的车换了个更强大的引擎呀!你想想,以前有些繁琐的流程就像路上的小石子,老阻碍前进,现在咱要把这些统统清理掉!比如说,办事为啥不能一站式解决呢?这多方便大家呀。

咱得让改革后的高新区像火箭一样飞速发展!2. 咱高新区要改革管理制度,这不是闹着玩的!这就好比盖房子,以前的框架可能有点旧了,现在得重新搭建个更牢固更合理的。

咱们不能再容忍那种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的情况啦!举个例子,一个审批流程拖好久,那不是耽误大家时间嘛,这能行?必须得改,让高新区活力满满!3. 哎呀呀,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那可是势在必行啊!就好像一艘大船要在大海中顺利航行,就得把那些不合适的部件换换。

大家都知道吧,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就像暗礁,得避开呀。

比如为啥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呢?这能让大家信服吗?赶紧改革,让高新区乘风破浪勇往直前!4. 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这可是大事情哟!这就好像给高新区来了一次大变身一样。

以前那种僵化的模式可不行啦,得变得灵活多样。

你看哈,为啥不能多听听大家的意见来改进呢?这不是很好嘛。

通过改革,让高新区绽放新光彩!5. 哇塞,高新区要搞管理制度改革啦!这简直就是给高新区打了一针强心剂呀!想想以前的一些麻烦事,不就像鞋子里的沙子嘛,硌脚。

举个例子,那种复杂的考核方式,有必要那么复杂吗?咱得改得简单高效些,让高新区跑步前进!6. 嘿呀,高新区管理制度改革,这可是关键时刻到啦!这就像给高新区来个全面升级一样。

以前存在的问题可不能再忽视啦,得痛下决心解决。

就比如有些手续太繁琐,多耽误事呀!赶紧改革,让高新区成为大家都想来的好地方!我的观点结论就是:高新区必须积极推进管理制度改革,这是高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举措,只有改革才能让高新区充满活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1.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1. 1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1) 准政府的管委会模式。

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全权管理高新区的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政策的出台等事务,带有行政管理和服务供给的双重色彩。

管委会具有政府的职权,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因而是一种准政府机构。

这种管理模式一般存在于规模比较小的高新区,某些大型高新区在发展的早期也采用了这种模式。

如宝鸡国家高新区、杨凌国家农高区、西安高新区、烟台高新区、成都高新区等即采用了这种模式。

(2) 高新区与地方行政区“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往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或者是由当地政府机构直接管理高新区,只挂一块牌子,而不成立管委会,把高新区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政策、招商引资等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统筹考虑,合二为一。

这种管理体制一般来说适应于整个城区或行政区都被划为高新区的情况。

如山东省青岛国家高新区就采用了“四合一”的管理体制。

将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老人国家旅游渡假区和崂山风景区的发展与整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合在一起考虑,统筹管理,四区四块牌子,一套班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 以公司为主体的管理模式。

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一个非盈利性的公司负责高新区的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开发、发展公共事业、供给公共产品,政府与大学不再介入高新区的具体管理事务。

这在工商业比较发达、市场机制完善的东部地区比较多见,如珠江三角洲与长江三角洲的高新区就存在这种体制。

这种模式首创于“蛇口”,在上海的漕河泾、闽行、虹桥等开发区,紫竹科学园和浙江宁波的大谢开发区得到推广。

1.2我国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

这主要表现在高新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其性质、地位和职能没有在法律上确定下来;高新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

这使高新区管委会在对外协调、出台政策、招商引资、整合科技资源和构建要素通道等活动中颇受制约;特别是在与地方政府协调方面所受的制约就更大。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DOC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DOC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部门职责一、党工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办1、负责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高新区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和统战工作。

4、负责高新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1、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2、究制定高新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政策和规划;3、导和监督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4、同党工委办公室,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指导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5、成党工委及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管委会办公室(对外联络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1、负责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印工作。

2、负责管委会综合文秘、机要和保密工作。

3、负责管委会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4、负责管委会政务活动组织和接待工作。

5、负责管委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高新区数字化园区建设工作,推行电子政务。

◆对外联络办公室1、负责管委会日常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实施;2、负责管委会重大接待和外联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3、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4、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完成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等工作;5、负责对管委会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公务接待及对外联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负责与定点接待的宾馆、饭店、民航、铁路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等工作;7、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局西安高新区纪检监察局全面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以及管委会和高科(集团)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和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管委会行政效能监察和政务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

【新发展】西高新突出优势创新发展经验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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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发展西安高新区概览:优势发展突破创新成功路2013-04-08作者:msn 出处:互联网责编:一、西安高新区的总体概况西安高新区成立于1991年3月,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

高新区规划面积307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开发配套面积50平方公里,形成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通信、光伏与LED、电子元器件、电力设备与能源技术、汽车、生物医药、软件与服务外包、创新型服务业等八大产业集群,探索了一条在我国内陆地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路子,成为陕西、西安最大的经济增长极,被国家确定为要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六个高新区之一。

2012年,西安高新区实现在册口径营业收入6810.44亿元,同比增长30.27%;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大关,规上工业增加值速达到17.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8.44亿元,同比增长25.1%;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7.16亿元,同比增长28.1%;实际利用外资8.3196亿美元,同比增长28.1%;实际利用内资377.77亿元,同比增长19.2%;实现海关进出口总额89亿美元,同比增长29%,占全市外贸进出口任务总额78.07%。

二、西安高新区的发展特点一是成为中西部地区经济规模最大的高新区。

高新区现拥有企业16000多家,数量居全国高新区第2位。

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在全国105个高新区中排第3位。

2012年,西安高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实现营业收入4115.4亿元,占园区总收入比重的60.43%。

全区营业收入过千亿元企业1家,过百亿元企业14家,过50亿元企业25家,过10亿元企业79家,过亿元企业303家。

二是成为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区域之一。

西安不沿江、不沿海、不沿边,西安高新区创建初期不具备发展大规模的加工制造业的条件,只能因地制宜地发挥西安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军工及人才资源雄厚的优势,通过营造局部优化的环境,推动本地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走出了一条依靠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路子,探索了孵化培育、军民融合、合作嫁接、转制分离、改造升级等五种企业成长模式。

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目录一、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特殊性 (2)二、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2)1、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 (2)2、管理权限模糊 (3)3、中介服务能力缺失 (3)4、旧体制回归 (3)5、风险投资体制缺陷 (4)三、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4)1、确立管委会法律地位,明确其权限 (4)2、转变职能,精简机构 (4)3、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完善中介服务 (5)4、建设服务型政府,培养合格行政队伍 (5)5、完善政府金融支持体系 (5)参考文献 (6)浅谈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科技部于2000年7月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将高新技术范围划分如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火炬计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包括下列九个领域:电子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核应用技术产业、海洋技术产业和环保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一般来说,主要是以科研、技术成果为基础,以国家的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形成的区域性的高新技术开发基地。

在这样的区域性的范围之内,使科研成果与政策环境、客观的生产物质条件相结合,致力于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运用于当前的物质生产之中,以小型区域(指高新区本身)的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优势带动较大区域(指区、市、省乃至国家)的资源优化,服务于整个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建。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指的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

当前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由于存在的历史原因及各个区域的客观差别,在现实的角度主要存在有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行政区。

它和一般的行政区的管理体制差不多。

只在经济建设一些小的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重轻划分;二是单一的政策区。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1.10•【字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号]•【施行日期】1994.01.1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已经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4年1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称开发区),适用本条例。

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划定的地域内,实行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政策的经济区域。

第四条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设立开发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开发区行使管理职权。

第五条开发区采用多种形式,引进资金,利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举办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与科技开发相关的第三产业。

开发区不得举办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企业。

第六条开发区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工矿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七条开发区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八条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有权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投资、财产、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30号)精神,加快推进西安高新区建设,在继续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市发[2007]23号)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加强对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西安市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孙清云、陈宝根同志为组长,董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韩森、岳华峰同志为副组长。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外经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局、雁塔区、长安区、户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岳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省政府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和联络。

协调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影响和制约高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重大事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快拓展高新区的发展空间按照西安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加强高新区80平方公里的规划控制,确保高新区在规划范围实施统一管理与开发。

加快推进高新区规划建设4平方公里的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7平方公里的长安通讯产业园和20平方公里的草堂科技产业基地。

将长安通讯产业园、户县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建设列入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规划,将这两个园区(基地)前三年税收市级分成部分留给园区,用于支持其开发建设和发展。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

西安高新托管实施方案西安高新区托管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西安高新区”)作为西安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核心区域,承载着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和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西安高新区决定制定并实施托管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二、托管实施目标。

1. 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2.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3.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托管实施内容。

1. 提供场地托管服务,为企业提供办公场所、生产场地等基础设施支持;2. 提供财务托管服务,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审核等;3. 提供人力资源托管服务,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薪酬发放等;4. 提供法律法规托管服务,协助企业处理法律事务、合同起草等;5. 提供市场营销托管服务,协助企业进行市场调研、推广等。

四、托管实施方式。

1. 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委托其提供托管服务;2. 设立专门的托管服务部门,由区内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3. 制定托管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托管实施保障。

1. 加强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2. 定期对托管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3.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托管服务内容和方式。

六、托管实施效果评估。

1. 根据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定期评估托管实施效果;2. 统计企业在托管实施后的发展情况,包括营业额、利润等指标;3.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托管实施方案,确保其持续有效。

七、总结。

西安高新区托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推动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们将不断完善托管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托管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发布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公告第29号【发布日期】2020-05-27【失效日期】2020-08-01【注释】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展条例(公告第29号)(2020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2020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高新技术产业化第三章高新技术产业开展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高技术产业基地第五章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第六章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开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开展方式,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高新技术产业,是指列入国度和本省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范围指南,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创新性、高生长性等特征,可以规模化消费,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开展方式的产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展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依照集约化、专业化聚集开展的原那么,树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制,制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展的政策,协调处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展的严重效果,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展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开展和革新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任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和革新行政主管部门担任本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任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迷信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担任本行政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任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管理效劳,采取政策引导、提高行政效率、落实税收优惠、推进产学研结合、树立科技转化平台、鼓舞风险投资、人才培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主体,发扬市场机制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展中的主导作用。

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摘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就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主要包括现代管理理念、三个关系的处理、精简管理机构、高素质管理队伍。

关键词:高新区行政管理创新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作为一项基本的组织形式和运作制度,是高新区体制建设的核心内容,需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改革和创新,摒弃旧体制的“痕迹”,吸纳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高新区特色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要解决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实现体制创新,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高新区行政管理应培育和发展现代管理理念1.1 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改善政府服务把各类服务型平台的建设作为高新区的重大工作来抓,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园区优良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秩序,高新区管委会的服务要体现人文关怀,改善服务态度;要做好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构建满足高新区内企业需要的人才服务平台;加强各种软、硬件设施的建设,构建一流的投资服务平台;做好产权保护工作,构建高新区创新服务平台;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构建多元的中介服务平台;积极制订各项产业指导政策、优惠政策、技术创新引导政策,构建高新区的政策服务平台。

1.2 贯彻阳光政府的理念,大力发展决策咨询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先咨询,后决策;重大项目要先论证,后立项;重要工作要先评估,后验收。

高新区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对管委会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定期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

2.着力处理好三个关系2.1 处理好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这是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的前提管委会各部门要“高效率快节奏”地运转,管委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应密切合作,紧紧围绕高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工作。

西安市开发区条例

西安市开发区条例

(2002年11月27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2月2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开发区的建设,促进开发区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开发区及其所属园区。

第四条西安市人民政府设立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行使市级经济事务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权。

第五条鼓励国(境)内外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

第六条开发区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七条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的资产、收益等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第二章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创新、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有利于服务企业、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应当为开发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九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西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开发区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开发区管理规定;(三)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工作;(四)对开发区的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协调和服务。

第十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开发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区内的企业及项目;(三)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开发区的科技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及经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四)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市容环卫、市政、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的管理;(五)负责开发区内计划、统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物价、对外经济等工作的管理;(六)负责开发区内的民政、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管理;(七)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关于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科技部门户网站 2002年03月15日来源:科技部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政策体改司经过十年的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高新区管理体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进入新世纪,深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新区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是一个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问题。

根据徐部长的指示,我们就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工作采取了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目前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模式高新区发展的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建立高新区的决策是十分英明正确的,特区化的管理体制是高新区快速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即使在今天,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仍在聚集各种创新要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一大特点,是具备基本行政职能而又精干、高效。

在对47家高新区的问卷调查发现,在政府职能上,近100%的高新区都已具备了财政、项目审批、土地管理和劳动人事部门,近50%的高新区还设有税务、工商、外经贸机构和社会事业管理部门,少数的高新区有审计、社会治安等部门。

在人员编制上,41家国家高新区行政编制2,502人,平均49人;事业编制675人,平均16人,只是管辖相同区域及人口的一般行政区划的四分之一左右。

根据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要求,高新区在管理体制上不断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政府委托管理(派出机构)型。

这种类型高新区的主要决策和管理权都由政府派出的高新区管委会行使,高新区作为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

地方政府除了在发展方向、大的政策决策以及任命管委会主要领导方面行使权力外,主要起支持和保障作用。

这种类型的特点是高新区管委会权力集中,有利于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有利于提高效率,但需要省市政府及权威领导人强有力的支持,并选好管委会的带头人。

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高新区管委会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利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一、财务管理职责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职责由财务部门来履行,主要职责如下:1.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和月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管理区管委会的收入、支出、借款、保证金和银行存款等资金的运用和管理;3.负责区管委会的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工作;4.组织开展区管委会的重大财务决策的评估和分析工作;5.负责区管委会的财务活动的监督、监管和风险控制工作。

二、预算管理高新区管委会的预算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高新区的财政规划和财政预算要求;2.各部门预算应按照经济发展规划、任务书、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3.预算要求目标明确、科学合理、依法享有、经济适用;4.预算执行应当按照合理的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限、符合实际执行和合规要求。

三、出纳结算高新区管委会的出纳结算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收入款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收取、保管;2.管理高新区管委会的财务系统,包括收入、支出等账务记录;3.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处理财务票据和各项财务数据,确保财务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资产管理高新区管委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组织编制资产清查、资产处置计划,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资产的管理;2.负责对资产的采购、领用、使用、实验室备件清单的管理、报废处置工作;3.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保养、维修、保险投保工作;4.加强对资产的保密、保管和保值工作。

五、财务信息公开高新区管委会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应当公开以下信息:1.高新区管委会年度预算、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2.高新区管委会各项收支情况及财务报表;3.高新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的利润、资金运作情况及其他有关的财务信息。

六、附则高新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管委会所有。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17•【字号】陕政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精神,紧抓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重大机遇,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引领发展,深化“两链”融合,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整体布局,加强分类指导,支持差异化发展,将高新区打造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加力加速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

到2025年,全省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力争实现国家高新区市(区)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

高新区内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

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8%,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

到2035年,西安高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以西安高新区为龙头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成为全国重要的创新高地和区域创新增长极。

培育10个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建设1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及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引领发展格局。

1.积极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市政办函〔2021〕64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关于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2日西安市关于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陕西省关于推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0〕44号)精神,推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事权下放、审批管理、监督管理、数据共享等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先行先试、走在前列。

〔市政府办公厅(市营商办)、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体制机制,实施绩效激励。

允许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合理配置、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协同高效。

(市委编办负责)允许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干部人事政策和发展需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度内,采取多种形式招录、聘用各类专业人才和特殊人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市人社局负责)允许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合理制定薪酬和绩效增长机制。

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思考

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思考

创新高新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思考作者:柏才慧来源:《商情》2017年第37期【摘要】高新区是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创新体制机制是高新区的发展动力,而政策支撑则是高新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在国家高新区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利于自主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国家高新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关键词】高新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一、高新区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上的探索大足区为推动全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现代新兴产业城市,激发全区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保持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于2013组建万古高新区管委会(现为大足高新区管委会),并成立永晟公司作为高新区开发公司。

创新实施万古镇与高新区统筹管理、高新区管委会与永晟公司“委司合一”的“镇委司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将万古镇的城市建设纳入高新区开发建设统筹规划、统一实施。

2014年区政府1号文件赋予高新区封闭运行、统筹负责万古城镇开发建设、充分承担高新区开发等领域审批权限的职责,并探索建立“园镇一体、委司合一”的管理体制,为高新区最大限度整合各方力量、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一盘棋、行动一条心的工作格局和高效率、高质量运转的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形成了推动高新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大足高新区按照宜居宜业宜商的组团城市目标,高标准推进建设。

高新区紧紧围绕产业定位,统筹规划布局万古城镇发展空间及业态布局,将学校、医院、商圈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做到产城互融、园城互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推进。

稳步推进园区建设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平台,不断夯实科技创新产业基础,为创新企业入驻、创新人才吸引等筑牢承接载体。

同时争取到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镇项目、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重庆特色小城镇等示范点,推进城市配套开发。

大足高新区成立以来,表现非常亮眼:累计引进生产、研发、服务类产业项目99个,总投资超过165亿元,达产后可实现产值近300亿元、税收4.8亿元。

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研究

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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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持和发展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一。

高新区成立于1991年,是中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过多年的发展,高新区已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科技和创新中心之一。

高新区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目前已形成了数字科技、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多个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

高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和引进,同时也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高新区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通过建设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和研发机构等平台,为企业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支持。

在高新区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形成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创新生态。

高新区设立了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同时,高新区还组织了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激发了创新创业的热情。

高新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高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与其合作开展项目研究和技术转让。

通过引进优秀的科技资源和人才,高新区加快了科技创新的步伐,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高新区还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高新区还注重培养人才和推动产学研合作。

高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成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高新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产学研的合作,高新区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同时也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了创新环境和发展机会。

高新区还注重保护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高新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推广清洁能源和循环利用技术。

高新区还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和督导,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与此同时,高新区还加大了对居民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善,提供了更好的居住和社会服务。

总之,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科技资源和完善的创新生态,已经成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科技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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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基本内容1、领导体制西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及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

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是制定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长远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解决重大问题;二是排除外部的各种干扰,保证高新区新体制、新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次创业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支持高新区的发展,市委、市政府直接研究决策和协调解决高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职责权限市政府赋予管委会市级经济管理和必要的社会事务管理权,如规划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审批、财政管理、市政管理、市容管理、进出口业务以及劳动人事等,在高新区实行“封闭管理、开放运行”,保证高新区能够成为“市场化改革的试验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2003年,西安市人大制定并经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了《西安市开发区条例》,用地方立法授权的方式保障高新区管委会的上述管理权限。

3、管理职能管委会尽可能依照“市场经济改革中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对政府的要求”确定管理职能,机构设立和职责范围不与行政区及政府管理部门比照,尽可能减去与园区发展关系不大、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管理事务,真正实现了“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内部只设一套机构,现有2室、15局,员工 150人,对口市上60多个部门。

改变了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弊端,真正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园区环境营造和为企业发展服务上来,尽可能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性。

企业真正成了经济发展的主体,做到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主发展,以此实现了技术知识商品化、科技人才社会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

4、人事管理除管委会领导由市委、市政府任命外,其余岗位实行职务聘任制、劳动合同制、岗位工资制、工作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机制。

保证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以竞争择优汰劣机制保证人员的高素质和精干高效。

5、财政体制高新区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与市财政5:5分成。

既鼓励管委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又保证高新区的建设发展符合政府的目标,同时为西安市的财政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6、建设机制按照“政策扶持、贷款起步、负债经营、滚动发展”的方针,把政府职能和企业化融资运作结合起来,在不要市财政投入的条件下,创出了一条土地成片集约开发,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社区发育同步推进的城市建设道路。

7、专业园区组建专业园区发展中心,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体制,承担各专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职责,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机制和高效的决策、运行机制,使其成为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宗旨,以保本经营为原则,以企业化运作为手段,为科技人员创业和企业成长提供了优越环境的平台。

8、内部管理实行严密的计划管理、预算管理和考核激励制度。

把计划管理、预算管理、人事管理、基础建设管理、项目用地管理、统计管理和考核管理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三、西安高新区管理运行体制的优势1、使管委会能够依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确定管理方向和内容,努力接近国际惯例,把宝贵的管理资源集中用在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所急需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用在满足企业普遍的发展要求上。

2、使管委会能够较为科学、合理、灵活的运用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两种手段加快发展,有利于化解计划经济体制制约发展的束缚,降低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的配置的制度性成本。

3、使管委会具有灵活的创新试验和纠错机制,确保管理和工作机制趋向科学合理,不断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水平,增强执行力,节约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杜绝了人浮于事和相互扯皮,提高了工作效能。

4、在人事管理上能够真正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保证了员工的高素质,保证了团队的精干,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政府机构的公务人员“能力和动力失衡”的问题。

5、使管委会能够在工作上能够做到计划科学、考核严格、纪律严明、办事廉洁、员工敬业、服务高效,确保了高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

总之,西安高新区新的管理和运行体制获得的最终成效,是使高新区具有明显高于区外的体制优势。

这一优势赢得了园区管理服务的高质量和要素配置的高效率,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获得了投资环境的竞争优势及声誉,从而吸引了大量资金、人才和项目进入(二次创业4年来每年引进资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最终取得了高速发展的成果。

四、当前管理运行体制上的较为突出的问题1、部门利益驱动向高新区“收权”创立新体制也就是在高新区进行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到已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并引发矛盾和摩擦。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得以出台,旨在使开发区的新体制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稳定下来,但结果仍旧不如人意。

市级个别部门不时借口加强管理、规范统一、依法行政等理由,越来越多地越位下发文件和干预高新区的工作,造成法规授予高新区管委会的部分职能难以到位。

在规划管理、征地拆迁、处理违章建筑、处置闲置土地等法规性较强、利益冲突较大的事项中,《西安市开发区条例》往往不被有关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认可。

2、园区内城乡管理二元矛盾突出随着开发面积的扩大,规划建设范围内的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转变为城市社区、农民转变为城市市民、农业转变为服务业和制造加工业的工作显得越来越急迫。

但是由于二元管理,这些工作难以推进,也给园区投资环境的改善造成障碍。

高新区建设发展的高度组织性和农村、农民和农业转变的自发性引发的矛盾,不仅表现为高新区征地拆迁难度日益加大,成本攀升,严重制约招商引资和项目入区,还表现为城中村不断增加,为园区环境的维护留下巨大的隐患。

3、财政体制不够稳定近年来高新区的财政体制越来越不稳定,上缴比例外摊派的任务额越来越大,5年来共计达到4.5亿元,今年已经占到高新区体制分成数额的20%,迫使高新区不得不用银行贷款来完成。

体制外上缴的最大影响是高新区难以对未来可支配财力进行预期和判断,无法制定较为长远的建设发展计划,甚至影响到对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制定。

4、支撑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待探索现在公安、工商、税务、质监、交警、消防部门在高新区派驻有工作机构,统称为“支撑服务机构”。

总体上这些机构在高新区工作良好,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高新区是我市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外商和国内企业对政府机构的服务要求更高。

对支撑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企业不满意的方面,管委会缺乏管理和促进的手段。

五、对高新区体制创新认识上的问题西安高新区的体制是创新实践的产物,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规则可以遵循,对于未来发展方向各个层面认识上模糊不清,这必然在实践过程中经常产生矛盾、摩擦并引起认识上的差异。

1、对管委会的职能定位的认识西安高新区创建之初,为了解决建设资金的融通和积累问题,在组建高新区管委会的同时也注册了开发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企业化运作。

加之当时因能力所限尽可能少管社会事务以及新的人事制度,给人以管委会是企业如开发商的错觉,并简单认为新体制就等于企业化的体制。

由于把“政府”等同于“计划经济政府”,形成了“管委会不应当成为政府”的说法,这不仅容易减弱园区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更为认识高新区的未来走向带来迷惑。

科技产业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具备良好的投资环境。

政府是投资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任何一个企业和社会机构都不具有承担这个职能的动力和能力。

西安高新区16年的实践表明:管委会体制的成功不是管委会不承担或少承担政府职能,而是管委会扮演的角色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职能定位,以新体制的优势营造了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

高新区今后的任务是使这个新体制更加完善并为陕西和西安行政效能的提高提供经验。

2、对高新区功能定位的认识高新区未来的发展是坚持建设纯粹的科技园还是建设成为具有综合功能科技新城,对此多年来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如果是坚持前者,其发展面积不能过大,可以依靠已有城市区域的配套,管理机构的职能也较为简单,但是其功能难以起到营造和维护高质量的园区环境的作用。

国家高新区的功能应当是以下8个主要方面:1、集约建设。

规模化营造高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实施城市功能区域的科学规划建设,实现土地和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降低投资成本,提高利用效率,高水平的保护环境。

2、规模聚集。

形成企业和产业的规模聚集,产生产业经济的规模效应,促使生产、经营、商务等服务机构和设施的良性发育,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区域主导产业的品牌美誉和竞争能力。

3、企业孵化。

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各类专业孵化器,降低科技创业的成本和风险,扶持科技创业,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家的成长。

4、创新平台。

促进产学研互动,形成创新网络,促进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实现智力和人才资源整合再造,促进风险投资与中介服务的活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源泉。

5、改革试验。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方向率先进行体制创新,以体制优势提高科技产业资源和要素的配置效率,深化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的结合,为城市综合改革提供示范。

6、开放窗口。

以改革和创新形成适应中国国情又接近国际惯例的运行机制,突出地提升园区的国际化水平,为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提供支撑。

7、辐射带动。

以聚集形成的技术、人才、资金、管理效能向传统产业扩散,用高新技术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8、产业高地。

以知识、技术、人才密集所形成的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成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力军。

以上8个方面的功能,是我国现阶段客观条件下国家高新区的所应当具备的。

由此,如果国家高新区仅仅定位于科技园区或科技产业园区,缺乏综合营造软硬环境的功能,其健康持续发展是相当困难的。

六、对国家科技部的建议1、建议国家科技部牵头有关部委加强对高新区体制的深度研究,为国家高新区的体制创新决策提供科学、权威并具实际操作性的依据。

2、建议国家科技部在上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有关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的指导意见,为各地高新区体制改革和创新实践提供规范,再添动力。

3、建议国家科技部在上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考评国家高新区体制创新程度的指标体系,或者先为6家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高新区制定一套考评其管理运行体制和机制先进程度的指标体系,促进和带动全国高新区的体制创新,为我国高新区在新形势的健康持续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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