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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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的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规范用工和人事管理,形成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为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托管、组赁、承包经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录用原则:
(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录用员工与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三)、公司所属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心主任、公司经理)实行岗位聘用制,由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颁发岗位聘书。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回族和各少数民族员工。
第四条录用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者;
2、在中国境内有正式户籍者;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急慢性传染病者。
(二)、特别条件:
1、一般工人要求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勤杂工除外);
2、技术工人(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等)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环节干部和总部一般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
5、中层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从事现金收付的人员,须办理有关经济担保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及录用者;
2、未经过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
3、经医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有精神病、急慢性传染病者;
4、曾被公司开除或存在重大经济问题者;
5、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者;
6、其它不具备聘用条件者。
第五条录用程序:
(一)、提出申请、制订计划、描述岗位要求。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总裁批准或公司经营例会决定:
2、公司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财务人员和营销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和岗位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所属各企业环节干部的招聘,由各企业人事部门拟定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报公司人
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用人单位聘用;
5、公司一般员工的招聘,由企业人事部门提出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核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
(二)、招聘: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对总公司各部及各单位管理岗位的定编、定员进行总体控制。
1、各部门、各单位招聘用人计划经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报名。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用人申请须按如下期限规定进行:
(1)一般员工招聘的人数超过100人,需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需提前1周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需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主任、部长级以上人员的招聘提前1个月向人力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提前二个月向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各单位的管理岗位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共同招聘录用。一般员工由各单位进行招聘,如招聘员工数量较大(如100人以上),可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协助各单位进行。
3、报名时,须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求职登记表》;
4、报名时,提交各种证件,并进行核查:
(1)、 * 、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
(2)、近期免冠照片:
(3)、体检合格证(公司指定医院或防疫站);
(4)、暂住证、就业证、下岗证等;
(5)、计划生育证明。
5、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和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登记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发现问题,追究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非经人事部门发生的聘用关系视为个人行为,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及福利,同时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考试、考核、录用:
1、一般员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并将手续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备案后安排上岗。
2、各企业环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面试考核和业务测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核准后,安排上岗。
3、各企业财会人员和营销人员的招聘,由各企业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特邀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计财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共同进行面试考核和业务测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批准后,安排上岗。
4、公司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由用人部室会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共同审核和业务测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办理录用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上岗。
5、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进行初试,经主管领导复试,报总裁批准或公司经营例会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办理聘任手续,并将本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交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保管,试用期结束后颁发岗位聘书。
6、各二级企业的财务主管,由企业提出聘任名单,经公司计财管理中心面试考核和业务测试,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报总裁批准委派。同时由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保管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的原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