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下料工艺守则
2019年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
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施工工艺守则1范围1.1本工艺守则规定了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在制造、检验、试验及供货方面应达到的要求。
1.2本工艺守则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
常压不锈钢容器的制造可参照本工艺守则执行。
1.3各种复合板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的专门技术要求,如 CD 130A3《不锈复合钢板焊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和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附录A。
1.4容器的制造、检验等要求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钢制压力容器》和图样的要求。
1.5本工艺守则不适用于衬里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的制造。
2引用标准GB150 《钢制压力容器》HG20581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CD 130A3 《不锈复合钢板焊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JB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3制造用原材料3.1奥氏体不锈钢焊制压力容器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设计文件要求;2)GB 150;3)HG 20581;4)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本工艺守则的相应要求。
3.2奥氏体不锈钢原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其内容应包括标准和合同附加项目中规定的检验要求。
材料入厂后或投产前,应按3.1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如有要求或有质疑时,可进行复验。
3.2.1用于制造一、二类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其质量证明书中项目不全或实物标识不清时,需进行材料复验,判明其牌号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
3.2.2用于制造三类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奥氏体不锈钢材料,除按有关要求进行必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复验外,对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应对材料的抗晶间腐蚀性能进行复验。
压力容器下料和坡口加工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下料和坡口加工工艺守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板材、管子的排料、划线、下料,包括《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 150《压力容器》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其他产品可参照实施;2引用标准JB/T 4746 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JB 3092 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GB 150 压力容器3准备3.1材料3.1.1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办理了入库手续,标识齐全、完整、清晰、牢固;3.1.2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符合设计图样、有关标准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3.1.3材料表面无严重锈蚀,表面清洁;3.2设备、机具、量检具3.2.1半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剪板机、车床、刨床、空气压缩机、电焊机等设备应完好;3.2.2乙氧焰切割工具、砂轮磨光机、手锤、铲、样冲、粉线、样板、划规、割规、记号笔、划线笔、钢印等工具、机具满足划线、下料和标识移植要求;3.2.3钢直尺、直角尺、钢卷尺、焊缝检测尺、测厚仪、样板等量检具满足检测要求;3.3下料准备3.3.1下料人员已熟知设计文件对受压元件和焊接接头坡口型式的要求,熟知工艺文件的有关规定;3.3.2下料人员熟知所使用设备、机具的性能,并能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和使用机具;3.3.3下料场地等环境条件能满足下料要求;3.3.4材料已按规定搬运至下料地点或垫平,表面清理干净;4筒体下料和坡口加工4.1划线4.1.1下料人员核对和确认钢板的材质、规格和材料标识;钢板的材质、规格按工艺过程卡和图样规定;4.1.2与封头对接的筒体:测量与筒体对接的封头周长;根据封头周长、封头与筒体板厚差值和内齐或外齐或中径对齐的对接方式,确定筒体径向展开下料尺寸;长度方向下料尺寸按工艺工程卡;4.1.3其他筒体:筒体径向展开下料尺寸和长度方向下料尺寸按工艺工程卡;4.1.4对钢板表面及周边进行检查,根据存在的缺陷情况,对钢板进行测量、划线,清除缺陷、齐边,必要时进行再划线;4.1.5下料人员划线后,应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标出产品零部件编号;4.1.6检验员对划线质量、标识移植进行检验和确认;操作者和检验员填写工艺过程卡并签字;4.1.7划线排料时应保证每一节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当筒节周长方向需拼接时,拼接长度也应不小于300mm;4.1.8在对第一筒节划线的同时,按工艺过程卡和焊接工艺卡的规定,划出两块产品产品焊接试板的下料尺寸线;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4.1.9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识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上有原始标识;4.2切割余量4.2.1采用乙氧焰切割或等离子切割:当板厚10~25mm时,每条割口宜留余量5mm;当板厚大于25~36mm时,每条割口宜留余量6mm;当板厚大于36mm时,每条割口宜留余量7mm;4.2.2切割余量的大小,应根据切割方法(手工、半自动)、割嘴大小和切割经验确定;4.3制造和划线公差4.3.1制造公差筒体的长度和直径或周长方向的制造公差应符合以下规定:a所有容器都应符合GB150-《压力容器》的规定;b管壳式换热器应符合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第6章的规定;c卧式容器应符合JB/T4731-2005《钢制卧式容器》第8章的规定;d塔式容器应符合JB/T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第9章的规定;e人孔筒节应符合HG/T21514-2005《钢制人孔和手孔的类型与技术条件》“4 技术条件”; f其他容器应符合HG20584-1998《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7 尺寸公差”的规定; 4.3.2划线公差4.3.2.1 筒节长度划线公差a每一筒节划线长度应根据钢板宽度、钢板质量等具体情况由划线者确定;b筒体总长度、板制接管等零件的划线公差取制造公差的50%,不足2mm时取2mm;固定管板换热器壳程壳体的总长度应根据换热管、管板、膨胀节等零件的实际长度确定;工艺人员应在工艺工程卡中注明或说明;4.3.2.2 每一筒节展开尺寸两对角线尺寸之差值△L = | L1—L2 | 按表1要求;4.3.2.3 每一筒节周长(展开尺寸)的划线公差和同一筒体各筒节间的周长(展开尺寸)划线差值按表2要求;4.4下料4.4.1当板厚小于或等于4mm时,应考虑剪板机下料;当采用剪板机下料时,划线尺寸应为实际用料尺寸,不考虑切割余量;4.4.2当板厚大于4mm时,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用乙氧焰切割下料,不锈钢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下料;4.4.3当采用乙氧焰切割或等离子切割时,割嘴中心的位置应据板厚、切割余量和切割经验确定;4.4.4当直线切割下料时,必须采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当切割圆弧时,能采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时,必须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确实不能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时,才允许用手工切割下料;手工切割圆弧时应用割规;4.4.5下料后,应用铲清除割口熔渣,用砂轮磨光机磨削割口至平整、光滑;4.4.6下料人员填写工艺过程卡并签字,检验员对下料质量进行检验;4.5下料质量4.5.1下料尺寸公差与划线公差相同;4.5.2乙氧焰和等离子切割表面质量技术要求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JB 3092《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中的乙级要求,摘录如下:a表面粗糙度G:指切割面波纹峰与谷之间的距离(取任意五点的平均值);波纹高度≤160μm;b平面度B:指沿切割方向垂直于切割面上的凹凸程度,按被切割钢板厚度δ计算,其平面度的公差为:当δ<20mm时B≤3%δ,当δ为20~150mm时,B≤1.5%δ(不足0.6mm时按0.6mm); c上边缘熔化程度S:指气割过程中烘塌状况,表现为是否产生塌角及形成间断或连续性的熔滴及熔化条状物;其等级和熔化程度为:上缘有明显圆角塌边宽度≤1.5mm,边缘有熔融金属;d挂渣Z:指切断面的下边缘附着铁的氧化物,其附着多少和剥离难易程度为:有条状挂渣,用铲可清除;e缺陷的极限间距Q:指沿切线方向的切割面上,由于振动或间断等原因,出现沟痕,使表面粗糙度突然下降,其沟痕深度为0.32~1.2mm,沟痕宽度不超过5mm者为缺陷,每个缺陷间的距离≥1m;f直线度P:指切割直线时,沿切割方向将起止两端连成的直线同实际切割面之间的间隙;直线度公差应≤2mm;g垂直度C:指实际切割面与被切割金属表面的垂线之间的最大偏差;按其被切割钢板厚度δ计算,垂直度应≤3%δ;4.6坡口加工4.6.1坡口加工方法4.6.1.1正常情况下,一律采用铣边机加工坡口;4.6.1.2如设备条件允许,可利用数控火焰、数控等离子直接加工出坡口;4.6.1.3单面坡口焊接接头的背面清根和焊缝返修时缺陷的清除,可采用砂轮磨光机或手工碳弧气刨的方法;当采用碳弧气刨清根时,执行《手工碳弧气刨工艺守则》;4.6.2坡口的角度、钝边高度等参数应符合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坡口加工完毕后,应用砂轮磨光机清除熔渣、氧化层,不锈钢材料还应清除渗碳层;4.7检验员和操作人员检验下料和坡口加工质量,填写有关工艺文件并签字;5 凸形封头下料5.1凸形封头包括椭圆形封头、碟形封头、球冠形封头和半球形封头;5.2划线5.2.1下料人员核对和确认钢板的材质、规格和材料标识;钢板的材质、规格按工艺过程卡的规定;5.2.2标准椭圆形封头展开直径D按下式计算或按外协成形单位提供的展开尺寸;D=1.2Di+2h+S式中:D —封头展开直径,mm; Di—封头内直径,mm;h —封头直边高度,mm; S —封头名义厚度,mm;封头直边高度h由设计人员根据JB/T 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中6.3.9的规定,即当封头公称直径DN≤2000mm时,直边高度h宜为25mm;当封头公称直径DN>2000mm时,直边高度h宜为40mm;5.2.3其他形状的凸形封头的展开尺寸由工艺人员计算和确定;5.2.4当板宽满足下料要求时,封头尽可能不拼接,若确需拼接时,应符合JB/T4746的规定;5.2.5每条割口的切割余量按筒体的规定;5.2.6划线后按规定进行材料标识移植,对零部件进行编号;5.2.7检验员对划线质量进行检验确认,并填写《封头检验记录》;5.3下料5.3.1封头下料时,应采用半自动切割机切割,尽量避免采用手工切割;5.3.2用于拼接的切割面表面质量要求,执行4.5.2规定;其他切割面质量的技术要求,执行JB 3092中3级要求;5.3.3检验员检验下料质量,填写《封头检验记录》;5.4坡口加工用于拼接的切割面或非切割面的坡口加工,执行4.6的规定;6锥壳下料6.1锥壳下料前,下料人员同车间技术员一起,按图样对锥壳的下料尺寸进行计算;6.2尺寸计算完毕后,同工艺过程卡中的下料尺寸进行核对,若相符,则按工艺过程卡规定的参数放样,制作样板;带折边锥壳应留出成形后的切边余量;6.3样板制作6.3.1锥壳的拼接块数,由下料人员根据锥壳大小、钢板规格等条件确定;6.3.2当锥壳有折边部分需外协旋压或冲压时,下料人员应考虑运输及旋压等条件,确定外协旋压或冲压部分锥壳的高度尺寸;6.3.3样板实际尺寸中所含切割余量的数值,由下料人员根据切割经验、割嘴大小、钢板厚度等条件,参照4.2确定;6.3.4单件生产的锥壳下料样板,可用油毡或青稞纸制作,多件或批量生产的锥壳下料样板应用0.3~0.5mm镀锌铁皮制作;6.3.5样板制作完毕后,应由检验和工艺人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3.6批量生产的锥壳样板,应先进行1~2件锥壳制作试制,确认制作的锥壳符合规定后,方可批量下料;6.3.7不需要拼接的小锥壳划线、下料,可不制作样板,直接在钢板上放样划线;6.4划线6.4.1用样板划线时,应根据钢板规格合理排料,提高钢材利用率;6.4.2划线时至少应由两人操作,以确保样板位置的正确性;6.4.3划线时,应有检验人员跟踪检验,填写《封头检验记录》和工艺文件;6.5下料下料方法、公差要求、切割表面质量技术要求等,执行4.5的相关规定;6.6坡口加工坡口加工执行4.6的规定;7法兰、法兰盖、管板下料7.1划线7.1.1下料人员核对钢板的材质、规格和材料标识;7.1.2对钢板表面和周边进行检查,根据存在缺陷的情况,排料、划线;7.1.3排料划线时,按表5的规定或经验数据留出切割和加工余量(法兰盖和管板厚度方向的加工余量可适当减少);②外径尺寸小于400mm的法兰不应拼接;7.1.4划线后按《标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材料标识移植;7.1.5下料人员对划线质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艺文件,交检验员检验 ;7.1.6检验员对划线质量进行检验,填写相关检验记录和工艺文件;7.1.7法兰需拼接时,划线前应制作样板,经检验合格的样板,方可使用;7.1.8法兰盖、管板一般不应拼接,确需拼接时,应按规定拼接和热处理;7.2下料和拼接坡口的加工7.2.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下料用乙氧焰切割,不锈钢下料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7.2.2下料后应清除割口熔渣,对割口进行适当磨削加工;7.2.3拼接接头坡口加工7.2.3.1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即刨削或铣削法;对较厚的法兰,机械加工之前,允许先用乙氧焰或等离子切割机对坡口进行粗加工;7.2.3.2若采用乙氧焰或等离子切割机加工坡口,应先划线后加工坡口,然后用砂轮磨光机修磨至平整、光滑;7.2.3.3坡口形状、尺寸应符合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8管子下料8.1划线8.1.1下料人员核对管子的规格、型号、材质、标准号和材料标识;8.1.2对管端和管子表面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必要时去除管端缺陷部分;8.1.3按图样和工艺文件规定尺寸,在管子上划线,划线时应根据不同的切割方法留出切割余量;若批量下料,可采用工装下料,不划线;8.1.4主要受压元件用管子,划线后应按《标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标识移植;8.1.5当用乙氧焰或等离子切割机下料时,划线应沿管子圆周方向划全;8.1.6划线后,操作者应自检,填写工艺过程卡并签字;8.1.7检验人员对划线质量进行检查,在工艺过程卡上签字;8.2下料8.2.1管子下料应优先采用磁力管道切割机、砂轮切割机或车床下料的方法;当不能用以上方法下料时,才允许用乙氧焰或等离子切割机切割;下料后应修磨切口或割口;8.2.2管子下料质量应由检验员检查确认,填写《管制接管检验记录》;批量下料时,检验人员必须不定期进行抽查;8.3坡口加工8.3.1凡能够用车床加工坡口的管子,应用车床加工坡口;8.3.2不能用车床加工坡口时,壁厚小于或等于8mm的管子,可用砂轮磨光机加工坡口;壁厚大于8mm的管子,可用磁力管道切割机、乙氧焰或等离子切割机对坡口进行粗加工,用砂轮磨光机进行修磨;8.3.3管子对接满足双面焊条件时,焊接接头背面清根可采用手工碳弧气刨的方法;8.3.4坡口加工质量应有检验员检查确认;9检验和质量标准9.1必须在检验员对划线质量检验确认后,方可下料;9.2坡口表面质量9.2.1坡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9.2.2钢板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用砂轮打磨平滑,并应对加工表面进行磁粉和渗透检测;9.2.3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母材两侧表面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的氧化物、油污、熔渣、灰尘、铁粉及其他有害杂质;9.2.4用碳弧气刨加工的不锈钢焊件坡口时,应用专用砂轮磨掉其表面的渗碳层;9.2.5划线、下料、坡口加工质量,应符合各条款和有关标准的要求;10成品保护10.1下料和加工完坡口的零件,应及时拼接、卷制、焊接;10.2当不能及时焊接时,在焊接前,应对坡口进行修磨;10.3不锈钢材料在拼接或组对点固后,应在焊接接头两侧各100mm范围内涂白垩粉,待其干燥后对坡口重新修磨、施焊;10.4在零件卷制或加工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11要求和注意事项11.1下料人员必须严格按图样、工艺文件和标准划线、下料;11.2视具体情况,用粉线、记号笔、划线笔等工具划线,必要时打样冲眼(不允许打样冲眼的材料除外);11.3下料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做好施工防护;11.4当吊装、搬运材料和下料完毕的零部件时,应注意安全,吊具应可靠;11.5乙炔、氧气瓶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应有阻火装置;11.6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标识移植,填写有关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
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通用工艺守则样本
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通用工艺守则样本压力容器是一种经过特殊设计和制造的装置,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液体或固体。
由于容器内部承受着高压力,因此其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以下是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的一般工艺守则样本。
1.原材料选择:选择适用的原材料,如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根据容器的使用环境和工作条件来确定原材料的类型和规格。
2.原材料验收:接收原材料时,应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检查原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外观等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可以使用化学成分分析仪、拉伸试验机等设备进行检测。
3.材料切割:根据设计要求和材料规格,将原材料进行切割。
切割时应确保切割面光滑平整,无裂纹、间隙等缺陷。
4.材料加工:对切割好的材料进行加工,如冷冲压、热冲压、焊接等工艺。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产生过大的热变形和残余应力。
5.焊接: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中最重要的工艺之一、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在焊接前,应对焊接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并选用适当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
6.焊缝检验: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检验。
常用的焊缝检验方法有X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等。
通过检验,判断焊缝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热处理:对焊接完成的容器进行热处理,以消除焊接产生的残余应力,并提高材料的强度和韧性。
8.表面处理:对容器的表面进行处理,以提高其耐腐蚀性和美观度。
常用的表面处理方法有喷砂、热浸镀锌、电镀等。
9.容器测试:对已制造完成的容器进行压力测试、泄漏测试等。
通过测试,验证容器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10.质量检验:对制造好的容器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储罐容量测试、材料性能测试等。
以上是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的一般工艺守则样本。
严格按照这些守则进行原材料的选择、切割、加工、焊接、热处理和测试,可以确保压力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
压力容器下料工艺规程
1. 本规程合用于压力容器筒体、封头的号料划线、切割下料、边缘加工和封头拼板等工序。
2. 压力容器用料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和 GB151 中有关规定,压力容器筒体及封头的下料除应符合上述规程及标准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本工艺规程的规定。
3. 严禁将未经检验合格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有探伤等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材料及无材料标记或者标记不清晰的材料用于下料。
4. 号料前准备4.1 认真审查核算下料尺寸是否正确。
4.2 子细查看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创造工艺过程卡有无特殊规定。
4.3 检查材料是否与图纸要求一致,材料标记是否清晰准确,代用材料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4.4 详细检查来料尺寸,合理进行安排。
注意节约用料,提高材料利用率。
4.5 根据加工工艺的需要及下料方法留出相应的加工余量和切割间隙。
4.6 坯料尺寸应考虑现有设备的加工能力及吊运能力。
4.7 必须执行 GB150、GB151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合理安排焊缝和开孔位置,便于组对焊接等工序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
4.8 在号料时应按规定做好标记移植,材料标记应在零件外表面上。
5. 拼板5.1 封头坯料的拼接5.1.1 封头坯料的下料尺寸应在创造工艺过程卡中加以注明,并应符合外协制造厂家的要求。
5.1.2 封头坯料的拼接应符合 GB150 的有关规定。
5.1.3 公称直径等于或者小于 2000mm 的封头不许拼接坯料。
5.2 筒体坯料的拼接5.2.1 筒体坯料的拼接应符合图纸和创造工艺过程卡上的规定。
若图纸上及工艺过程卡无规定,应符合 GB150 的有关规定。
5.2.2 公称直径小于或者等于 900mm 的筒体不许拼接纵缝。
5.2.3 公称直径大于 900mm 若拼接纵缝但长度等于或者小于 2000 时不许拼接环缝。
5.2.4 筒体的拼接长度不应小于 300mm,最大长度不超过 2000mm。
5.2.5 筒体的卷制方向原则上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
压力容器下料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下料工艺守则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制造的划线放样、下料和刨坡口的一般要求。
本守则与产品的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同时使用,适用于本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划线、下料、刨坡口工序。
2 下料的基本要求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上给定的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料应有本厂的材料标记。
划线放样后经检验员检验认可,按《标识及可追溯性工艺守则》的规定进行标记移植后方可进行切割工序。
3 划线下料3.1 划线前3.1.1 为了充分提高材料的利用率,操作者领料前先根据下料卡将使用相同规格、牌号材料的零件集中在一起,根据板的理论尺寸统筹安排,长短搭配后开具领料单领料。
3.1.2 领料后确认材料规格、牌号、标记移植号与工艺过程卡要求一致,且表面质量不得有分层、裂纹、结疤、折叠等缺陷。
3.1.3 当材料有较大变形影响划线精度时,应先进行矫正,划线前应将材料垫放平整、稳妥,既要利于划线下料和保证精度,又要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工作。
3.2 划线:3.2.1 划线时,板材若没有切边,应留30~50㎜切边量,所用尺寸最大不能超过钢板所标尺寸,根据下料卡合理安排零件划线的先后顺序及零件在材料上的排布位置。
3.2.2 零件划线尺寸根据下料卡(壳体划线尺寸按照封头周长减去板厚×3.1416)决定,工艺过程卡规定带试板的壳体,在同一批材料上横向划上试板(尺寸按L×B=500×150),壳体划线时要求宽度的划线偏差ΔH≤1㎜,长度偏差ΔA≤3㎜,两对角线偏差ΔL=L1-L2≤3㎜,钢板上应注明产品编号、材料标记和零件编号并用白记号笔或白油漆框出,其具体操作按图1。
3.2.3 划线时线条要清晰均匀,测量数据准确,各种线条符号完整,图号、件号、数量和划线尺寸都应与下料卡或工艺过程卡统一,冲眼印相对偏差应不大于0.5㎜。
图13.2.4 零件需拼接时,拼接焊缝按照焊艺的要求焊接,并在拼接矫形后二次划线。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压力容器通用工艺守则汇编目录一、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二、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7)三、封头、管板、换热器等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2)四、机械加工通用守则 (19)五、不锈钢产品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20)六、热处理通用工艺守则 (22)七、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酸洗钝化工艺守则 (27)八、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30)九、油漆通用工艺守则 (36)十、包装通用工艺守则 (40)十一、金属材料化学分析通用工艺守则 (42)十二、金属材料机械性能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45)十三、金相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47)十四、检验通用工艺守则 (49)十五、无损检测通用工艺手册 (68)一、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总则1.1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以下简称《下料守则》,是压力容器制造中材料、总零部件下料等工序遵照的工艺技术文件。
1.2《下料守则》若与《容规》标准,图样各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不相符时,应以《容规》、标准、图样要求及工艺文件为准。
1.3凡属受压元件的材料<板材、管材、棒材>应有标记。
当钢材需割开前、应按《材料标记移植制度》先进行移植。
1.4下料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工艺文件、核对图纸要求的材料与投入使用的材料是否相符,需代用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1.5下料人员应根据使用的板材,型材的规格和图纸尺寸,进行排料,并注意下列各项要求。
1.5.1避免支座和接管开孔碰上焊缝。
1.5.2钢管拼接的最短长度;碳素钢不小于300mm,不锈钢不小于400mm。
1.5.3下料时应取钢板的轧制方向与卷园平行。
1.6凡使用气割下料的钢材应垫平,要求切口光滑、平整、垂直,并将熔渣和飞溅必须清除干净。
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1.7 奥氏体不锈钢下料划线时不得使用钢针和能引起表面刻痕的工具,应使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划线,标记移植时,不得打钢印,不得使用油漆、等有污染的物料书写。
1下料通用工艺守则(内容)
安徽四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下料通用工艺守则编制:陆玲玲审核:游安军批准:梁永强2014-05-13发布2014-05-28实施1.总则1.1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下料,其他零部件下料可参照执行。
1.2下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产品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当图样无特殊要求时,工艺人员在编制下料工艺文件时应遵照本守则的相应规定。
2基本要求2.1下料人员凭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
2.2下料人员必须熟悉产品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2.3切割设备必须完好,现场有足够的下料场地,四周无有碍下料工作的堆积物。
计量器具能满足测量工作的基本要求,且在检定周期内。
2.4主要元件材料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入库,且经监检确认的材料。
2.5材料上有清晰的出厂标记及入库检验标记,表面质量符合要求、牌号、规格必须与产品设计图样或工艺文件一致。
2.6筒体由若干个筒节拼焊而成时,筒节最小长度不得小于300mm。
2.7压力容器主要元件下料划线结束后应进行材质标记移植,并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确认,打上确认标记后方可切割下料。
2.8切割方法:碳素钢,低合金钢板材可选用剪板机或气割的方法;管材、棒材可以选用砂轮切割机。
2.9筒体下料尺寸的确定筒节展开长度,可按下式进行估算L=π(Di+δn)+2c式中:L:筒节展开长度Di:筒节内直径δn :壁厚C:边缘加工余量实际下料展开长度,还应以实际周长为准。
3.0划线3.1划线尺寸的依据是产品图样和工艺文件。
3.2划出工件毛坯尺寸线和切割线。
毛坯尺寸线和切割线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工件切割后毛坯尺寸线不被破坏。
常用下料方法,毛坯尺寸线和切割线之间的距离可按表一推荐的数据选用。
表一mm材料厚度火焰切割等离子切割碳弧气刨剪板机手工自动、半自动手工自动、半自动手工≤10 3 2 9 6 8 010~30 4 3 11 8 10 032~50 5 4 14 10 14 052~65 6 4 16 12 18 03.3工件毛坯尺寸取工件展开尺寸和周边加工余量之和。
下料工艺守则
下料工艺守则1.材料1.1.1采购部负责供给符合设计图纸、工艺文件要求的合格材料,施工人员领料时应复核以下内容1.材料标记(钢号、炉批号、复验号)、规格及数量;2.材料表面质量:无机械损伤,无严重锈蚀等;3.如要求进行逐张超探或冲击试验的,其检测报告。
2.排版对于设备需自己加工的封头、筒体、变径段、裙座以及结构复杂的配件等应进行排版。
具体如下:2.1根据图样及实际材料规格进行排版。
2.2除图样有特殊规定外,通常按一下规定进行排版:a.壳体的最短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b.同一筒节纵缝应相互平行,相邻焊缝间距的弧长应不小于500mm;c.相邻筒节A类接头焊缝中心线外圆弧长以及封头A类焊缝中心线与相邻筒节A类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应大于钢材厚度δ s的3 倍,且不小于100mm;d.排版时焊缝位置应尽量避开开孔位置,容器内件焊缝边缘应避开壳体的纵环缝;e.卧式容器下部140°范围内不应设置纵焊缝;f.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拼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封头各种不相交的拼缝中心线间距离至少应为钢材厚度δS的3倍,且不小于Ioomm,如图1-1:图ITh.球壳瓣片最小宽度不小于500mm;1.筒节展开周长按中径计算L= π (Di+δn) -∆L+HDi——圆筒的内直径;δn——钢板的名义厚度;——钢板的伸长量;H——焊缝收缩量。
J.材料切割前应先进行标记移植,移植时应有检验员的确认,确保标记移植的准确性。
k.排版图应包括:度数线、筒节中径展开长度、筒体总长、筒体件号、板规格、材质、筒节编号、筒节尺寸、焊缝编号、开孔编号、开孔中心标高及轴线的距离、收口缝位置、编制、审核、排版日期等内容。
1.排版前应考虑焊缝收缩余量。
m.对于分段出厂的设备,排版图上应标注分段处位置。
分段的基本原则:(I)根据设备的形状特征、结构,分段线应尽量避开内件焊缝、塔壁不等厚处及材质不相同处。
(2)根据运输条件、起重能力及工艺装备的允许尺寸或合同确定分段。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
1.下料工艺守则GS01-20101. 1总则1. 1. 1下料是产品制造的首道工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原材料的合理使用,特拟定本守则。
1. 1. 2下料人员必须做到:(a)主要受压元件及一般受压元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或图纸要求进行划线下料,按照材料标记移植规定进行移植材料标记。
(b)非受压元件按工艺流程、材料消耗定额卡的下料规格和材质进行划线下料。
(c)凡图纸、工艺不全,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代料需代用而无“材料代用通知”时不准划线下料。
(d)划线经自检、专检无误后,方可进行下料。
(e)清除下料飞边、毛刺和飞溅物。
非机械加工表面的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中的C级规定。
1. 1. 3下料场地及切割划线工具的要求:(a)不锈钢、钛材、铝材下料均应铺有橡胶或其它软质材料,均不得与钢材混合。
(b)钛材、铝材的切割和坡口加工一般采用机械方法,厚度较大时也允许用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此时应避免火花溅落在材料表面,且切割边缘和坡口应用机械方法加工和去除污染层,见金属光泽。
复合板在机械切割时应将基层朝下,注意防止分层。
加工后的坡口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毛刺和飞边等。
不锈钢用等离子机械切割方法。
用等离子下料或开孔的板材,如割后尚需焊接,则要去除割口处的氧化物至显露金属光泽。
严禁在不锈钢材料垛直接切割下料。
这几种材料当采用机械切割时,下料前应将机械清理干净,为防止板材表面划伤,压脚上应包橡胶等软质材料。
(c)划线、标记确定要求:铝制容器:在原有确定标记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应有材料切割前完成标记移植。
划线时应注意避免磕碰、划伤,不应在表面用划针划辅助线,必要时用红蓝铅笔。
不应在铝材的耐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
钛制容器:在钛材划线应尽量采用金属铅笔,只有在以后加工工序中能除的部分才允许打冲眼,钛钢复合层的划线应在基层钢板上进行,不应在钛材和钛钢复合板的耐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的表达方法,可采用不溶于水的不含金属颜料的无硫、无氯的墨水书写。
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一、下料通用工艺1 范围本通用工艺规定了下料的工艺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材料的下料。
2 下料前的准备2.1 看清下料单上的材质、规格、尺寸及数量等。
2.2核对材质、规格与下料单要求是否相符。
材料代用必须严格履行代用手续。
2.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有关质量规定。
2.4 将不同工件所用相同材质、规格的料单集中,考虑能否套料。
2.5 号料2.5.1 端面不规则的型钢、钢板、管材等材料号料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
钢材表面上如有不平、弯曲、扭曲、波浪等缺陷,在下料切割和成形加工之前,必须对有缺陷的钢材进行矫正。
2.5.2 号料时,应考虑下料方法,留出切口余量。
2.5.3 有下料定尺挡板的设备,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靠实挡板。
3 下料3.1剪板下料3.1.1钢板、角钢、扁钢下料时,应优先使用剪切下料。
钢板、扁钢用龙门剪床剪切下料,角钢用冲剪机剪切下料。
3.1.4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
3.1.5 切口断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
3.1.6 龙门剪床上的剪切工艺3.1.6.1 首先清理工件并划出剪切线,将钢板放至剪床的工作台面上,使钢板的一端放在剪床台面上以提高它的稳定性,然后调整钢板,使剪切线的两端对准下刀口,控制操作机构将剪床的压紧机构先将钢板压牢,接着进行剪切。
剪切狭料时,在压料架不能压住板料的情况下可加垫板和压板,选择厚度相同的板料作为垫板。
3.1.6.2 剪切尺寸相同而数量又较多的钢板、型材时,利用挡板(前挡、后挡板和角挡板)定位,免去划线工序。
3.1.6.3 利用挡板进行剪切时,必须先进行试剪,并检验被剪尺寸是否正确,然后才能成批剪切。
3.2 气割下料3.2.1 气割时,看清切割线条符号。
3.2.2切割前,将工件分段垫平(不能用砖和石块),将工件与地面留出一定的间隙利于氧化铁渣吹出。
3.2.3 将氧气调节到所需的压力。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
第一章下料工艺守则1.总则(1) 本守则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及不锈钢制压力容器的下料工序。
(2) 不锈钢压力容器下料除按本守则规定执行外,还应遵守《不锈钢制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的规定。
(3) 本守则若与产品工艺文件有矛盾,应以产品工艺文件为准。
2.通用规定(1) 工艺文件(施工图、工艺卡、钢板排板图、产品零件清单等)齐全,有疑义时应及时向工艺员、材料员反映。
(2) 供应库房按产品零件清单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材料,下料前要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3) 根据钢板排板图进行排板划线。
(4) 按照《标记移植管理制度》进行标记移植。
(5) 按施工图或压力容器焊接工艺文件确定坡口型式。
3.排板图(1) 排板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到货材料规格及以下规定进行排板;a. 焊缝排板图、钢板排板图中下料尺寸、焊缝编号及件号应统一。
b. 筒节的最短长度: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小于300mm,不锈钢不小于200mm。
c. 同一筒节纵缝应相互平行,相邻焊缝间的弧长距离: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小于500mm,不锈钢不小于200mm。
d. 相邻筒节的纵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以及封头A类焊缝中心线与相邻筒节A类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应大于3倍筒节壁厚,且不小于100mm。
e. 容器内件和筒体焊接的焊缝,与其相邻焊缝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筒体壁厚,且不小于50mm。
f. 对于卧式容器,纵焊缝应位于壳体下部140°范围之外。
支座包板角焊缝与筒体焊缝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筒节壁厚,且不小于50mm。
g. 封头由两块或三块钢板拼接时,拼接缝应呈水平或垂直,不宜斜置。
h. 筒体下料尺寸一般按实际测量封头中径展开尺寸配尺。
i.筒体排板时纵、环焊缝应避开开孔边缘1.5倍开孔直径。
(2) 绘制排板图时,以施工图为依据,从节约材料的原则出发,根据所到材料规格的实际情况,按3.(1)的规定,做到合理排板。
(3) 排板图上所标各开孔的轴向安装尺寸应以左封头或下封头与筒体对接焊缝为基准线标注;环向安装尺寸以0°线为基准线测量,以外弧长表示,且在小于180°侧标注。
压力容器通用守则
一、压力容器筒体、封头、下料通用工艺一、下料人员根据图纸及铆造工艺文件的规定,及下料尺寸,持工艺卡去仓库找保管员领用筒体及封头的板材料。
二、所用材料应依据铆造工艺规定,在整板上划出所用材料的尺寸,下料应本着尽量节省主料,少出下脚料的原则,划线尺寸应考虑加工量的预留,封头尺寸按规定尺寸不动,筒体下料尺寸长度应考虑坡口加工量,宽度应考虑加工时变形量原则上内周长算尺寸减去一个板的厚度为宜。
同时也应考虑剩料能否再利用的原则,线划好后请质检员验证尺寸。
三、材料在切割前应将材料发料单与板材的炉批号、规格、对应复查无误进行材料标识移植。
移植部位按质保手册规定执行,对已移植的下料板材由质检员进行确认,验证合格后才能进行切割,根据不同的材料选用不同的切割方法,如气割、等离子及剪板机等方法。
四、下料后的板材应在加工不影响的部位用油漆或油性划号笔写上所制容器的制号及下料编号,以示区别及确认。
五、本守则下料未包括的事宜以质保手册规定为准则依据。
二、筒体卷圆纵缝组对通用工艺守则一、筒体卷圆时应对来料的尺寸及标识移植进行复核无误后才能加工。
二、加工时如用数控卷板机可一次成型,但对厚板〉12㎜的应予制两头的过渡圆弧,然后才能一次成型。
三、对已成型的圆筒节,应进行内径的尺寸复验,并对有椭圆度超标的应进行修正滚制,直到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组对焊缝点焊。
四、点焊组对焊缝时不能强力组对,应顺其自然组对减少组对应力及焊后变形,点焊组对后应请质检员对筒节的椭圆度,棱角度及错边量进行初检验,对达到要求的组对筒节才能转焊接工序,严禁超标的筒节转焊接工序。
五、对未能考虑到的因素,以质保手册规定为依据。
三、壳体环焊缝组对工艺规程一、壳体环焊缝组对是由筒节与筒节或与封头的组对焊缝构成。
二、筒节在组对时应先对每个筒节的外形尺寸,及排版图进行确认,防止组对后发生不直度错边量,棱角度超标及开孔开在焊缝上的不良后果影响产品质量。
三、组对时应对每个筒节直径误差最小的两个筒节组对在一起,同时要保证组对后筒体的不直度应符合要求,并对每个筒节、封头的制号、材质标记确认,以防错装配。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针对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制作出高质量的产品需要严格遵守守则。
本文将围绕这个主题,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
一、设计规范压力容器的制造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设计和计算。
其中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规范、压力管道技术规范等。
在设计过程中必须注意物料的选择、结构设计、底板设计等。
要保证容器结构稳定,避免在使用中产生安全隐患。
二、材料的选择压力容器的制造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并具有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性等优良的性能。
在选择材料时一定要注意材料的组织结构和化学成分,材料的开裂倾向等。
只有选对材料,才能使压力容器具有高强度和耐腐蚀性。
三、制造基本要求一是要完整记录和备份各种制造工艺的过程和检验记录。
二是要严格按照制造过程规范进行制造。
三是要遵循流程图或工艺路线图完成每个工序,用精细的设备进行组装或焊接。
四是要严格进行压力容器的检验,注意检查压力容器表面是否平整、无瑕疵和散焊,以及其它细节。
五是要按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严格遵守这些制造基本要求是制造质量保障的重要措施。
四、生产过程的管理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和管理,确保各生产环节遵照规范进行。
在质量管理中,对产品进行分类管理和过程控制,可以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减少错误和不良品率。
五、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各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防止有缺陷的产品投入市场。
同时,要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要求的各种性能指标。
要做好检验标准、校验和检定等工作,以确保产品性能监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六、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压力容器企业竞争力的体现。
企业需要完善售后服务流程,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对于用户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快速处理,及时维修或更换产品,以维护客户的利益。
总之,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制造守则,保障制造质量和产品安全,同时在售后服务上与客户建立长期信任。
钢制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L1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下料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工艺守则规定了下料工序的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和控制的主要内容。
L2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零部件的下料工序。
2引用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第Is 2号修改单)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第1号修改单)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3材料 3.1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沢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GB151-2012《管壳式换热器》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规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
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应有材料生产单位质星检验部门盖章确认。
如质量证明书为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应由材料销售单位在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中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章和经办人章。
3・3购进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且和质量证明书一致,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复验及对质量证明书中的某项性能有怀疑时均需复验,没有完成的材料检验,未经材料责任师签署验收入库单的材料不得进入下料现场。
3.4投入下料现场的材料未种植本单位材料代号标识及检查员见证标识,不允许进行划线下料。
3・5主要受压元件用材必须进行标记的种植,且应经材料检查员确认。
在使用中始终保留有标识,当制造中需要使用时,应进行标记的移植, 并有材料检验员的确认标记。
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压力容器中筒体, 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涨节、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mm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6标记位置标记位置图1筒节钢板拼接标记位置4划线 4.1划线工人必须熟悉图样和制造卡的要求,划线前应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是否符合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4・2划线前对受压元件用料应进行表面质量复查。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压力容器是在许多行业中使用的重要设备,如化工、石油、天然气等。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需要遵守严格的工艺守则。
下面就是关于“压力容器工艺守则”的一些详细介绍。
一、压力容器的设计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用途,压力容器有着不同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在设计压力容器时,必须遵守所采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例如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规范、JIS(日本工业标准)或GB(国家标准)等。
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容器的适用环境和使用条件,并应遵循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节能减排等原则。
二、材料的选择在压力容器的设计中,材料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选择材料时,需要考虑其抗腐蚀性能、强度、塑性、热膨胀系数、裂纹敏感性等因素。
钢制品是最常用的压力容器材料,而不锈钢、镍合金、合金钢等也是常见的选择。
必须严格遵照标准要求,选择具有合适化学成分和相应耐蚀性的材料。
三、焊接工艺的要求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的重要环节之一。
焊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容器的结构安全和产生不良事故的概率。
焊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预备工作,如清洁焊接部位、选用适当的焊接工艺、应用合适的焊接辅材、保障佳的焊接温度、施加正确的焊接加压力等。
必须注意对焊接部位进行可靠性测试,进行X光或者超声波探伤等测试手段,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四、检测和检验在压力容器的制造中,将涉及很多不同的检测和检验程序和设备,以确保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
例如,涉及到材料金相检测、焊接断面金相检测、压力试验、超声波探伤等等。
每一项检测和检验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由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操作。
在检测和检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都应及时进行排除和修复,确保容器构件可以满足标准要求和安全性能。
总的来说,压力容器工艺守则是非常重要的,必须遵循标准要求,确保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只有符合标准,压力容器才可以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加稳定的保障。
在制造压力容器时,合理选材、科学自变量规、精选接径合和高质量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压力容器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102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通用工艺规程文件编号Q/PV-Q-3-102-2003第 1 版筒体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第0 次修改修改日期:第 1 页共8 页1总则1.1 本守则依据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标准,以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结合我厂设备及技术力量,编制的压力容器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2 由于压力容器种类较多,各种类型之间要求各不相同,因此,本守则若同产品设计或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以产品设计图样设计要求或工艺文件规定为准。
1.3 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图样和工艺文件,对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必须了解。
1.4 筒体焊缝必须由持证合格焊工施焊。
2 材料2.1 制造筒体用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容规》第10条国标、部标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的规定,并具有质量证明书,材料上明显部位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
2.2 属下列之一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应复验2.2.1 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2.2.2 用户要求复验的;2.2.3 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2.2.4 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2.3 需要代用的材料,原则上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更改批准文件。
2.4 制造筒体的钢板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或裂纹、斑疤、夹层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2.5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 筒体加工3.1 领料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领料单、图样、工艺过程卡,核对材料规格,材质标记,并在工艺过批准: 审核:编制: 2003.08.15实施压力容器制造、检验通用工艺规程文件编号Q/PV-Q-3-102-2003第 1 版筒体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第 0 次修改 修改日期: 第 2 页 共8 页程卡上作记录。
3.1.2 所领钢板平直度必须在允差范围内,其弧曲度与波浪度可根据具体产品图样要求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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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下料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制造的划线放样、下料和刨坡口的一般要求。
本守则与产品的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同时使用,适用于本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划线、下料、刨坡口工序。
2 下料的基本要求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上给定的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料应有本厂的材料标记。
划线放样后经检验员检验认可,按《标识及可追溯性工艺守则》的规定进行标记移植后方可进行切割工序。
3 划线下料
3.1 划线前
3.1.1 为了充分提高材料的利用率,操作者领料前先根据下料卡将使用相同规格、牌号材料的零件集中在一起,根据板的理论尺寸统筹安排,长短搭配后开具领料单领料。
3.1.2 领料后确认材料规格、牌号、标记移植号与工艺过程卡要求一致,且表面质量不得有分层、裂纹、结疤、折叠等缺陷。
3.1.3 当材料有较大变形影响划线精度时,应先进行矫正,划线前应将材料垫放平整、稳妥,既要利于划线下料和保证精度,又要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工作。
3.2 划线:
3.2.1 划线时,板材若没有切边,应留30~50㎜切边量,所用尺寸最大不能超过钢板所标尺寸,根据下料卡合理安排零件划线的先后顺序及零件在材料上的排布位置。
3.2.2 零件划线尺寸根据下料卡(壳体划线尺寸按照封头周长减去板厚×3.1416)决定,工艺过程卡规定带试板的壳体,在同一批材料上横向划上试板(尺寸按L×B=500×150),壳体划线时要求宽度的划线偏差ΔH≤1㎜,长度偏差ΔA≤3㎜,两对角线偏差ΔL=L1-L2≤3㎜,钢板上应注明产品编号、材料标记和
零件编号并用白记号笔或白油漆框出,其具体操作按图1。
3.2.3 划线时线条要清晰均匀,测量数据准确,各种线条符号完整,图号、件号、数量和划线尺寸都应与下料卡或工艺过程卡统一,冲眼印相对偏差应不大于0.5㎜。
图1
3.2.4 零件需拼接时,拼接焊缝按照焊艺的要求焊接,并在拼接矫形后二次划线。
3.2.5 划孔时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尽量避开焊缝、接管边缘(开孔边缘与焊缝的距离大于3倍的壳体实际板厚且不小于100mm)。
如果开孔必须通过焊缝,在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小于1.5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进行100%射线探伤。
3.2.6 划同一基准线的若干孔时,必须分别由基准线标出各开孔距离,并划出所在位置,用白漆圈圆说明。
3.3 划线经过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检验员确认后方可下料。
3.4 钢材下料常采用热切割方法切割下料,常用的热切割方法有火焰切割法和等离子弧切割,其中等离子弧切割主要用于不锈钢材料的切割,有时也可用于碳钢薄板的切割。
3.5 切割前:
3.5.1 操作者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检查工作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割炬、氧气瓶、乙炔瓶、橡胶管、压力表等是否正常,将气割设备按操作规程连接好。
3.5.2 将工件垫平,底面留出一定的缝隙,便于氧化铁渣的吹出并清除切割金属表面的的污垢、油污或铁锈。
3.5.3 为了使工件切口表面光滑、宽窄一致必须检查风线。
方法是点燃火焰并调整预热火焰,然后打开切割氧气阀门,观察切割氧流(即风线)的形状,风线应为笔直、清晰的圆柱体并有适当的长度。
如风线不规则,应关闭所有的阀门,用通针或其他工具修整割嘴内表面,使之光滑。
3.6 气割下料的具体操作按《气割工艺》中的要求操作。
3.7 切割质量:
切割表面不得有裂纹、无明显的烧塌和大于1.5㎜深的风沟及大于3㎜深的凹心且挂渣要清理干净。
钢管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mm。
3.8 不锈钢板下料时切口附近有1.5~2mm的冷作硬化现象,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去除。
3.9 坡口加工:
3.9.1 根据焊接工艺加工坡口,钢板或直径大于φ159管子边缘坡口的加工可用切割小车、碳弧气刨、火焰切割或砂轮机,直径小于
φ159管子端部的坡口加工可用电动坡口加工机。
3.9.2 坡口加工的尺寸公差对于零件的组装和焊接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尺寸公差不应超过±0.5mm。
3.9.3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3.9.4 施焊前应坡口及母材两侧表面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的氧化物、油污、熔渣及其他有害杂质。
3.9.5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7540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刚材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当无法进行检测时,应由切割工艺保证坡口质量。
4 检验员在下料过程中应检验以下内容
4.1 材料的材质、规格、表面质量和材料标记。
4.2 划线放样的尺寸及材料标记移植。
4.3 零件下料后的实际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