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统一辩证法在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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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统一辩证法在运用
〔摘要〕无论是民主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都将和谐统一的辩证法思想运用于国内、国际统一战线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的遗产。今天我们重新学习和研究它,对正确处理当前各类复杂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借鉴价值。〔关键词〕毛泽东,和谐统一,统一战线
毛泽东总是善于从哲学的高度思考和解决重大实际问题,他把矛盾辩证法的思维方法用于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同时又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毛泽东对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有过如下表述:“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①应该怎样理解这个论断呢?在革命和战争时期,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毛泽东强调矛盾诸方面的对立性,强调以一方克服另一方的扬弃方式来解决矛盾,因此,把其哲学称之为“斗争哲学”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毛泽东并不认为所有的社会矛盾都仅有对抗的性质。他把社会矛盾区分为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对于非对抗性矛盾,毛泽东十分强调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强调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联系。他认为,对这一类矛盾可以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用“协调”的方法加以处理,通过“协调”,达到构建一个相对和谐统一体,维持一种适当平衡状态的结果,使矛盾各方在和谐统一中实现配合发展。我们将毛泽东的这个思想称为和谐统一的辩证法思想。本文试图就毛泽东在统一战线实践中对这一思想的运用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我们当前正确处理各类复杂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和谐统一的辩证法在国内统一战线中的运用
统一战线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大法宝,毛泽东将和谐统一的辩证法运用于统一战线实践,形成了一些重要观点。
第一,为了达到配合的目标,建立一个相对和谐的统一体,必须照顾矛盾各方的利益。
全国抗战爆发之初,毛泽东就从中华民族抗日统一战线的高度提出各阶级互助的政策。他指出:“为了团结抗日,应实行一种调节各阶级相互关系的恰当的政策,既不应使劳苦大众毫无政治上和生活上的保证,同时也应顾到富有者的利益,这样去适合团结对敌的要求。只顾一方面,不顾另一方面,都将不利于抗日。”①抗战时期我党在抗日根据地内部实行的许多政策都体现了照顾矛盾各方的精神。比如,在土地政策上,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在劳动政策上,既要改善工人生活,又要让资本家有利可图。在其他如政权政策、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知识分子政策中也都注意照顾各方面的利益。正是这样一种照顾矛盾各方的政策才赢得了统一战线的维持和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
第二,矛盾的一方要主动对另一方实施“给予”,在“给予”彼方的同时,“己方”也会得到加强。
毛泽东指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要实现自己对于同盟者的领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甲)率领被领导者(同盟者)向着配合敌人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乙)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①毛泽东这里所说的第二个条件是指矛盾的一方要对另一方实施“给予”。这种“给予”至少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给予”物质利益。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当给被领导者以物质利益,至少不能损害其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同盟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使他们真心实意地跟着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长期奋斗。例如共产党要领导中农,必须率领中农和自己一道向封建阶级作坚决的斗争,并取得胜利(消灭地主武装,平分地主土地)。同时,必须以地主土地财产的一部分分配给中农中的较贫困者,对于富裕中农则不要损害其利益。其二是“给予”政治教育。给被领导者以物质利益对实现党的领导是很重要的,但仅靠这一点又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给以政治教育。要通过政治教育引导被领导者认识到革命利益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引导被领导者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以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帮助被领导者树立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配合的理想信念而奋斗。其三是“给予”政治权利。政治权利的“给予”主要体现在政权建设中。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明确规定,必须使党外进步分子和中间人士在政权中各占三分之一的位置。我们既不赞成别党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在共产党执政的政权中,我们主动给予各党各派各界一定的位置,使其享有政治权利,从而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这样不但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反而由于统一战线的稳固和扩大,党的领导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上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和周恩来提出的对台政策的“一纲四目”,其中包括:“台湾统一于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财政拨付。”①这也是一种明确的“给予”――权利与物质的“给予”。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这种“给予”是完全必要的。其四是“给予”其他自由。统一是相对的,在矛盾统一体中,矛盾各方必然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相对自由。毛泽东要求在民主政权中工作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作风上要尊重党外人士的权利和自由,诚心诚意同他们合作。他说:“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
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同时,尽量地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并倾听他们的意见。”①“对参加我们政权的党外人士的生活习惯和言论行动,不能要求他们和共产党员一样,否则将使他们感到不满和不安。”①给党外人士生活习惯和言论行动的自由,是完全必要的。有了这种大统一下的小自由,才能使党内外人士和睦相处,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第三,为了达到和谐统一,矛盾的一方必须自觉节制自己,实行某些必要的让步,主动放弃某些利益和要求。
为了团结全国一切力量配合抗日,我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主动的让步。“我们曾经在政治上作过一些让步,那就是停止没收土地,改编红军,改变苏区制度,这是一种政治上的让步。这是为了建立统一战线团结全民配合对敌的必要步骤。我们的友党也作了让步,那就是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等等。这种为了团结抗日,为了长期合作的互让政策是很好的,很对的。”①没有主动让步,统一战线不会建立。
在统一战线中即使发生了某些不可避免的斗争,这种斗争也必须有所节制,适可而止,决不可无止境地斗下去。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必须维持统一战线,这是毛泽东在多种场合反复告诫全党的。同顽固派进行必要的斗争是为了维护统一战线,因而这种斗争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有理、有利、有节”。这就是说,在一定时期(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统一性与斗争性的相对绝对关系是可以转化的。二、和谐统一的辩证法在国际统一战线中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根据国际形势提出了一系列外交政策和方针。其根本指导思想是维护世界和平,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一个和平良好的环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发展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它是一种崭新的、刚正的国际关系准则。它的本质是反对侵略扩张,维护世界和平,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和谐统一体。其中“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与“平等互利”是矛盾双方互相“给予”,给予对方尊重和利益;“互不侵犯”与“互不干涉内政”是矛盾各方对自己的克制或节制,最终达到“和平共处”,构建和谐统一体的目标和结果。
新中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关系,支持和促进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团结与合作,以使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和谐共处的统一体。中国一贯主张要以大局为重,以配合利益为重,采取克制态度,本着互谅互让、求同存异的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内部问题和分歧,并为此做了许多工作。同样,第三世界各国也给予了中国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就是第三世界国家联合斗争的结果。中国作为第三世界的一个成员,与其他各国互相支持,真正实现了合作与共赢。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也努力加强同美国之外的西方国家的联系与合作。当时毛泽东分析这些西方国家同中国至少在两个方面具有配合点、同一性。即在政治上的互需和经济上的互补。基于此,毛泽东亲自做工作,多次同西方国家领导人和政界人士谈话,指出中国同这些国家合作的基础所在,最终促成了法国19 64年与中国建交,这是中国加强同西欧关系的重大突破。到20世纪70年代还实现了中美、中日关系的正常化,都是双方互利共赢的成功范例,不仅对双方有好处,而且对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几点启示
1.虽然毛泽东没有明确提出和使用过和谐统一这一命题,但他的哲学著作和一系列论述中却蕴含着和谐统一的辩证法思想。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运用、丰富和发展,透现出他高深的哲学素养和高超的政治智慧,我们应当珍惜这份宝贵的思想遗产。深入研究阐发这一思想并将其作为指导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必定会有助于我们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应当将“和谐统一”看作是一个广泛的哲学概念。它首先主要是指哲学上的统一性或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吸引、互相渗透、互相促进、互相联系的性质和趋势。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和谐统一归结为某一种具体的统一形式,它并非单指政治或军事上的“同盟”、“联盟”、“配合体”等;从社会生活实践来看,它可以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多领域的协调、协作、合作、联盟、联系、互补、互利、双赢、多赢等种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统一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统一的内容、形式、方法、性质各不相同。所以我们应从哲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各方面的结合中,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去理解“和谐统一”这个概念。
3.毛泽东并不认为所有的矛盾都可以用协调的方式加以解决。社会领域里的对抗性矛盾、敌我矛盾,只能用一方克服另一方的扬弃方式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特别强调矛盾双方的对抗性与不可调和性,强调必须通过揭露矛盾双方的对立,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
4.和谐统一体内部矛盾各方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失去这种独立性,就不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统一。毛泽东经常强调,事物内部矛盾各方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独立性,统一性和独立性是对立的统一。无论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还是在外交领域,都必须承认矛盾双方的这种相对独立性。否则只能变为混合、混同、混一,而不是真正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