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公司转型的解决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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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建议方案

(2018年8月12日)

2014年国发43 号及2017年财预50 号、 87 号、财办金92 号、财金23号等文件要求,各银行、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地方融资渠道收窄。不仅仅是地方平台公司面临转型,地方政府投融资规模和模式也面临调整。违规举债行为已经上升到政治高度。2017年以来,财政部及审计署加大了对地方违规融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十余个省市近百个地区相关负责人因为违规担保、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受到问责。由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近期财政部有可能还要进行抽查。

结合目前政策风险,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实施,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是关键。因此,就目前我县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出如下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职能定位

围绕郏县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区域投资、建设和管理实际,建立“融、投、建、管”一体化管理模式,加速“资本-资金-资本”的相互转化和循环流动,打造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为基础,以经营城市、资本运作为支撑的综合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

具体职能定位,建议明确如下:

产投公司:近阶段主要职能:服务百城提质建设工程。依据目前整体财务状况较好的实际,且债权债务关系清晰,负债率较低(负债率为8.9%)。可以考虑作为我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的发展主体,重点整合经营性优质资产,推动市场化发展。

经开投公司:主要职能是服务于“一区四园”建设。以股权投资重点,拓展园区开发、标准化厂房建设、地产开发、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等相关业务。

城投公司:主要职能是产投和经开投两个公司之外的工作。由于城投公司历史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及股权原因,处置难度较大。目前重点应结合目前政策风险,逐步剥离、化解过去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场化产业经营,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

结合目前实际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我县平台公司整合发展需基于已有企业,集中优势资产和资源,做大、坐实产投公司体量,避免资产、资源、管理和人才队伍的过度分散。因此,新成立的平台公司在资产、经营业绩、人员等方面基础薄弱,短期来看运作难度较大,建议审慎考虑。

二、发展目标

在现有三家主要平台公司基础上,以产投公司为主体,成立若干家市场化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公司、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三苏文旅公司、供水、供气等公司),

以整合市场化经营业务,增加现金流收入。

(一)增加资本

通过货币注入、实物增资等方式,使产投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壮大产投公司实力。

(二)整合资产和注入

扩大资产规模,2018年力争资产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以发挥国有资产的规模效应,降低公司资产负债,增强投融资能力。同时,支持产投公司加大国有资产的盘活力度,促进国有资产有效流动和保值增值。

以产投公司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若干子公司:

1、授予特许经营权

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广润租赁公司)。将全县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河道采砂经营等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授予该公司。整合城市广告经营、道路养护、路灯维护、园林绿化、保障房或公租房、道路冠名、场馆运营和停车场等相关特许经营权限,由县政府出台文件授予产投公司;(初步估算可形成2亿以上收入)

2、收购或成立“市政绿化工程公司”

通过自主收购或成立的方式,组建具备市政、绿化、房建等相关资质的工程公司(市政二级资质以上),承接全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土地整理等相关业务。(初步估

算可形成3亿以上收入)

3、成立“物业运营管理公司”

成立专门的物业运营管理公司,将郏县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场馆、工业园区、保障房或公租房、安置房、商品房等物业管理、后勤服务等纳入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统一运作。(初步估算可形成2000万以上收入)

4、供水、污水、液化气等公司及旅游资源划拨注入(名义)产投公司

将县自来水厂、污水厂、液化气公司等注入平台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实际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三不变。(初步估算可形成3000万以上收入)

5、适时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待定,前期可申请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公租房的开发与经营等业务。房地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可参与我县拟出让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进行相应二级开发。对于土地出让形成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贴的方式注入到房地产公司给予支持。(可形成3亿以上收入)

通过以上“四资”(资产、资金、资源、资本)整合,完善机制,项目包装,可壮大资产规模和实力,做大现金流入。同时,亦可确保产投公司年经营收入在8.7亿元以上。

除以上主要子公司设置之外,鼓励各平台公司根据自身

经营业务特点,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化业务。未来围绕农业及农村环境治理、扶贫、水利、市政、教育、医疗、公路等相关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及产业项目,全部交由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具体项目一事一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以市场化方式交由平台公司运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做大公司资产规模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县存量国有资产,通过多种方式、途径进一步做大资产规模,力争三家平台公司2018年总资产(扣除原注入的公益性资产)规模达到100亿、2019年达到120亿、2020年达到150亿以上。

1.整合相关存量国有企业股权;

2.建立土地收益补偿机制和财政资金长效注入机制,每年将部分土地出让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以补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注入平台公司;

3.整合具备经营条件的资产(如城市广告经营、道路养护、路灯维护、园林绿化、保障房或公租房、道路冠名、场馆运营和停车场、河道采砂经营等)相关特许经营权限,由县政府出台文件授予产投公司;

4、整合旅游资产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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