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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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代码:120202 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简介
1.企业管理专业注重企业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

构建了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民商法学等多个学科交叉研究的范式。

从改善企业管理绩效的角度对企业再造、组织文化的群体行为的变革,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组织变革与公司董事制度,企业资源规划与电子商务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2.注重职业生涯管理和绩效评价的研究。

本专业的研究人员围绕职业生涯管理,对职业规划的发展特点、职业生涯管理的影响因素、员工自我职业生涯管理的结构、组织职业生涯管理与员工心理和行为的关系、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等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3.注重信息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研究。

本专业的研究人员研究现代信息组织与知识管理的基础理论,以解决各种环境下信息的有效组织与检索问题;本专业研究从信息资源管理的角度探讨信息化企业竞争力的培育问题和信息资源管理应用系统设计与开发。

将传统的管理信息系统(MIS)与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开发(CAD)、专家系统(ES)、决策支持系统(DSS)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信息资源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原理指导下,采用数据库、人工智能、多媒体、多元化信息集成等最新的现代信息技术,为各类企业设计、开发各种能够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二、培养目标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能从事企业的高、中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或者通过继续学习能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的研究型人才。

2.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了解国内外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等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趋势和现代技术分析方法;具有在企业(公司)中从事调查研究、分析决策、组织管理或者在高等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中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

3.此外,要求学生熟练的掌握一门外国语,并鼓励学习第二门外国语(达到初级以上水平)。

三、研究方向简介
说明:经济学院设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四个方向。

信息管理系设立企业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管理学院设立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四、学习年限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2.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于每年十月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4.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若不能按其申请的时间毕业的,将按结业办理。

5.研究生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若确实需要延长学习年限,于每年十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6.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能享受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公共课为9学分;学位专业课为18学分;专业方向指定选修课为4学分;任意选修课为4学分;实践环节为2学分。

总学分为37学分。

同等学历和跨专业报考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导师组制定的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核心课程,不计学分,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第三学年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注:
1、学位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开设。

2、各方向研究生可选其它方向的指定选修课作为其任选课,也可以跨学科、专业选修其它课程。

3、本专业硕士生的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时间为4周左右。

讲授本专科生专业课程部分章节,或承担一门本科生专业课的全面辅导工作(包括答疑、上实习课、批改作业、上机辅导等)。

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

本专业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须有1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

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组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成绩合格者计1学分。

已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可以免修教学实践。

实践活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4、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培养计划中增加补修本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并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学分。

5、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

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36—38学分。

6、本专业三年毕业的硕士生不作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提交硕士论文答辩之前,在校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相关学术刊物(报纸理论版)上发表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的学术论文2篇,才能参加学位论文的答
辩。

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写作是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经过认真考核后才能进入的最后一个学习阶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论文写作时间(从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审评阅前止)一般应不少于一年;论文开题时间一般不迟于第二年第二学期末完成。

2.毕业论文选题应考虑研究的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注意结合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与国内外研究的前沿问题开展研究,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前沿性。

3.学位论文首先要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研究背景与选题意图、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回顾、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和技术方法、研究内容与基本框架、论文的主要结论和创新之处、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预期的论文进展时间安排;具体的论文写作大纲。

4.学位论文开题由导师组(一般由五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组织对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公开审议,通过导师组评审后,才能进行论文的调查与撰写工作。

5.学位论文答辩和审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培养方式与方法:
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制,并遵循下列原则或要求:
1.强政治思想工作,关心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修养的提高与培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能的全面发展。

2.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制与研究生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同时注意发挥导师组的协调互补作用,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3.研究生培养主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方式进行教学。

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本专业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校内外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以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激发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科研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4.研究生培养要体现“以生为本”的理念,注重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导师要帮助研究生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课、选修课的选择、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学习参考书目与阅读文献的选择、科研工作等作出具体要求和安排,并把个人培养计划交研究生处备案。

5.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方式可采用不同的形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

必修课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程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

只有经过考试和考查合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

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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