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一点看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一点看法

近来,有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各方媒体和专家都在纷纷讨论,在本轮收入分配改革中,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收工具,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大家都在关注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纳税水平的同时却从未考虑过某一部分高收入阶层也有苦说不出来,这部分人群就是私营企业投资者。

根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2008年2月18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体质,企业在盈利后需按利润2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所有的企业都是同等的,也是必须缴纳的。然而在企业按利润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进行分配红利时,私营企业的投资者还得以这部分利润为基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私营企业家们来说就光是利润部分就上缴了40%利润给国家。而作为国有企业来说就不一样了,前面的增值税、营业税等都是给私营企业一样的缴,在分配红利的时候却不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国有企业缴得再多的税或不缴税对于国家财政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国有企业没有资金了国家要出资金来扶持,就好像一个人把左边口袋里面的钱拿出来放到右边口袋里面去,然后又从右边口袋里面拿出来放到左边口袋,这不就是一句谚语叫“脱了裤子放屁”嘛。

私营企业上缴的税金缴了就缴了,国家又不给支持,一分钱不投却要分去40%的红利,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强制,然而在情理上恐怕说不过去。可能有些人会说国家的基础建设、资源、环境都在为企业服务,但是这些都是有专门的税种进行征收,比如基础建设,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有资源税。何况还有流转税,例如增值税,虽然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但不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抵扣,并且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作为一般纳税人不可能就不给小规模纳税人做生意、不给私人、个体工商户打交道了,这是不可能的嘛。我调查了几个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均在10%左右,这是销售收入的10%,例举企业税负,我们按比较好的企业利润率按30%计算,销售收入10000元,应缴增值税1000元,成本7000元,会计利润3000元,企业所得税750元,个人所得税450元,这一万元10000元实际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总计就是2200元,而投资者只得到1800元,其中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教育附加费等一系列税收,所以国家收的税还不只是2200元。

国家在大喊口号“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不断发展”。可是从上面的例子看不知是如何支持的,现在的房价、股市等一系列经

济、社会问题、国计民生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都与民营经济惺惺相关,实体经济没有好的发展空间,民营资金当然要找好的投资项目,炒股市、炒楼市,所以企业的投资环境关系到国计民生,调整个税起征点、调整一项税都很容易,但要让税法体系更周密、联系更紧密,恐怕不是纸上谈兵那么简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