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核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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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核销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收账款核销流程,保证应收账款及时、准确的核销,特制订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XX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应收账款核销流程
第三条 银行收款信息通知
(一) 各法人出纳负责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前一天的银行收款信息按付款单位发起OA平台的“回款信息反馈流程”;
(二) 出纳发起的“回款信息反馈流程”的流程节点到达营销区域商务人员、应收会计,同时通知资金会计、事业部产业财务及事业部商务人员。
第四条 收款信息核对与反馈
(一) 营销区域商务人员负责根据ERP系统已录入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客户名称和合同号,确认回款所属的客户及合同号,从收到出纳发起的回款信息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OA流程的信息反馈(包括营销区域、事业部、甲方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井号名称);
(二) 应收会计负责对营销区域商务反馈的回款信息进行审核,并于收到营销区域反馈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第五条 收款录入与核销
(一) 各公司资金会计负责在次日根据银行回单在ERP系统应收模块录入应收回款信息;(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未核销)
(二) 应收会计根据营销区域反馈并审核无误的回款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收账款核销。(借:应收账款-未核销 贷:应收账款-**客户) 第六条 收款核销核对
(一) 应收会计负责每周与营销区域商务人员核对未完成核销的“应收账款-未核销”余额;
(二) 应收会计负责每月清理应收账款—未核销科目余额,每月5日前完成与营销区域商务核对当月的收款核销信息,保证每月末无一个月以上的长期未核销余额;
(三) 每年6月及12月会计期间,应收会计应根据结账日程在关帐前完成应收账款核销,保证月末应收账款—未核销科目余额为0。
(四) 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应收账款—未核销科目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于一个月以上应收账款—未核销科目的余额,应督促相关部门财务人员完成核销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 此流程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应收账款核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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