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及其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

操作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核算用章.

(三)配款

付出现金需拆把付零时,必须先行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丢掉腰条,银行封签对外无效;付出现金应做到合理搭配券别,满足客户合理需求,配款复核平衡后,方可对外支付。

(四)将款项交付客户

付出现金,应当客户面复点,如整捆现金客户坚持不过点钞机的应提示客户可以使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的点验钞设备进行数额核对和真伪验证。

(五)付出现金时应注意问题

柜员付出现金需经过清分机清分,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流通券的流通标准,禁止将残损币、反宣币付出。柜员在付

款配款时,发现人民币票币存在各类印制质量问题时,一律不得对外支付,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是新券时,还应将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连同原封签按规定程序一并送当地人民银行处理。

四、现金清分

(一)现金清分的概念

现金清分是指对人民币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的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

(二)全额清分的要求

全额清分指银行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回笼券)的纸币现金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全部经过清分,杜绝假币、残损币和停止流通人民币对外付出现象。

(三)一口半清分机使用要求

一口半清分机清分操作时要严格采用两种模式进钞的操作流程,第一次进钞使用设备的鉴伪功能挑剔出假币,第二次进钞使用设备的清分功能区分易流通和不易流通钞票.现金仅经一种模式进钞完成操作的,不能视为已清分。

五、现金整点

(一)收入的现金应及时整理清点,经过整点的票币,应当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点准:流通券和损伤券均按100张(50枚)为一把(卷),十把(卷)为一捆捆扎。1角及以上硬币每卷50枚,1角以下硬币每卷100枚。

挑净:经过清点的票币内不得夹杂其他票面的票币或不符合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的票币等。

墩齐:票币要伸展平铺,每把墩齐。

捆紧:用手轻提成把券的第一张票币,该把券不散不变形,成捆券经扭动不松动,不变形.

盖章清楚:成把券腰条边章应清晰可辨。

(二)整点过程中,将完整券和损伤券按照不同版别分别整理捆扎。整点损伤券时,应换头复点。

(三)每捆(把)现金未清点完毕前,不得将原封签、腰条丢弃。

(四)整点过的票币不得折叠、折角;扎把用的纸条应捆扎在票币三分之一处,扎把后的票币应达到不松、不散、不脱落。硬币也应分面值用硬币器或手工整点,及时捆扎。

(五)捆扎好的票币,每把(卷)上须加盖经手人名章;成捆封签的行名、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封捆人名章和复核员名章要齐全.加盖名章要做到位置规范、清晰可辨。

(六)损伤票币除按流通票币整点外,还应对主币分版捆扎.已凑成把的100元、50元残币和成捆的其他残币,按有关规定及时交人民银行。未成把的100元、50元残币和

未成捆的其他残币,入库存放应与正常流通币分开。

(七)外币现金应按币种、面额、发钞行等分别清点,整点时应按相同币种、相同面额正面、正置、平整打开,每100张为一把,每10把为一捆。

(八)营业机构要加强对残损券的管理,应指定人员每日及时汇总各现金柜员挑出的残损券,按规定及时上缴分行。分行收到各营业机构上缴的残损券,应及时复点汇总后上缴当地人民银行,不得压库。

(九)当地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按照当地人行要求执行。

现金收付流程和清分整点规范实施方案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银行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银行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 篇一: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银行现金全额清分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现金全额清分操作流程模版 现金全额清分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行各营业网点人民币全额清分工作,全面贯彻“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现金清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全额清分指营业网点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寄库行回笼款)的人民币必须全部经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清分设备进行清分。 第三条10元及以上面额纸币必须全额机械清分,5元及以下券别纸币如不适合使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第四条分行辖内营业网点目前采用自主清分模式,即:营业网点配备小型清分机,对柜台收入人民币现金交后台清分后对外支付。 第五条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制定人民币现金清分各类业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检查辖内营业网点人民币现金清分工作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辖内营业网点负责调拨领入、柜面收入和自助设备回笼等现金的清分、挑残和整点工作;负责柜面对外支付或用于ATM机加钞必须使用经清分整点后符合要求

的现金;负责清分机的日常清洁和维护;负责保持现金清分整点工作场所的清洁;负责人民币冠字号码数据的上报和相关报表的填报。 第六条本操作流程适用于XXX辖内营业网点及所有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营业网点)。 第二章操作规定 第七条营业网点要树立固定的人民币现金清分场所,人民币现金清分场所与办公区、营业场所等有效隔离。 第八条营业网点人民币现金清合作作必须在有效监控规模内操作,录像资料至少储存三个月,确保现金清分过程的安全。 第九条营业网点要配备与现金业务量相适应的清分人员,至少安排1名专职人员从事人民币现金清分工作(原则上由网点现金库管员担任)。人民币现金清分人员必须持有XXX颁发的《反假货币资格上岗证书》。根据旺季现金整点业务量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现金后备清分人员。 第十条人民币现金清分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制度清分现金,提高人民币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 (二)办理现金清分整点,严禁挪用,做到账实相符;

银行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银行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银行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及其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 操作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核算用章。 (三)配款 付出现金需拆把付零时,必须先行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丢掉腰条,银行封签对外无效;付出现金应做到合理搭配券别,满足客户合理需求,配款复核平衡后,方可对外支付。 (四)将款项交付客户 付出现金,应当客户面复点,如整捆现金客户坚持不过点钞机的应提示客户可以使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的点验钞设备进行数额核对和真伪验证。 (五)付出现金时应注意问题 柜员付出现金需经过清分机清分,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流通券的流通标准,禁止将残损币、反宣币付出。柜员在付款配款时,发现人民币票币存在各类印制质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银行行业现金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银行机构对现金资金的收付、保管和运用等操作行为,确保现金管理活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 第二章现金收付业务 1. 现金款项收付流程 银行机构接收客户的现金款项时,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1 客户填写现金存取/交付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 接待员核对申请单和证明文件,如无误则受理; 1.3 接待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并办理现金收付手续; 1.4 财务人员确认收到的现金金额和客户信息,记录在现金收付账簿内,并提供相应的凭证。 2. 现金点钞和验伪 银行机构在收到现金后,应进行点钞和验伪操作,以确保现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1 现金点钞操作应由专人进行,点钞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有疏漏;

2.2 现金验伪应使用合法的验钞仪器,严禁借助非法手段进行伪钞鉴别。 3. 现金清分 银行机构在收到大额现金时,应进行现金清分操作,确保现金的面额和数量的准确性。 3.1 现金清分操作应由专人进行,确保清分结果的准确性; 3.2 清分完毕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现金保管与运用 1. 现金保管 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现金保管制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防护。 1.1 银行机构应设置现金库房,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 1.2 现金库房的使用应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确保现金保管的有序性; 1.3 现金库房应定期清点现金,并进行记录。 2. 现金运用 银行机构在使用现金时,应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2.1 银行机构应根据现金需求预测和分配现金;

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整点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清分整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现金清分管理工作,提升后台现金集中处理能力,提高回笼券清分质量,根据《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现金管理工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金清分整点是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和管理要求,对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进行质量分类、扎把、打捆封装的处理过程。 第三条总行业务库的现金清分整点工作由现金管理中心清分人员负责。 第四条本行营业网点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现金清分岗,从事回笼券的清分整点工作。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转移交接原则。清分现金出入库均应登记《现金清分交接登记簿》,做到记载规范、内容完整。 (二)确认负责原则。清分人员对经手清分的现金负责。已清分完的成把(捆)现金,经办员在腰条及封签上的复点

员处签章确认,复核员在封签上的检查员处签章确认;已清分完的不成把现金由经办员在腰条上注明金额后,与复核员共同签章确认。 (三)全面监控原则。清合作作应施行全面录相监控与入侵报警,清分间、交代区、通道、收支大门等重要部位须纳入录相监控范围,确保安全。 第六条严格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硬币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对现金进行剔残、挑假等清分整点工作。 第七条严格执行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制度。回笼的可流通现金,按“五好钱捆”质量要求进行清分整点,未经清分整点不得对外支付和解缴人民银行。 第八条加入自助设备的现金必须经清分机清分,吻合人民币畅通流畅标准,并记实冠字号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九条清分人员可采用兼职方式,如实施外包的现金清分中心,应配备一名现场业务管理人员,对清分工作实施现场管理。 第十条清分人员基本要求: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现金收付流程和清分整点规范实施方案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标准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展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展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展找零配款操作。 〔五〕过失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

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平安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过失处理方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展,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过失,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X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X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

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与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意事项

现金清分的岗位职责|现金清分的注 意事项 篇一: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 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 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

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

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及其签章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

现金清分岗位职责

现金清分岗位职责 现金清分岗位职责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 (三)清点细数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混淆。 (四)找尾零款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 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及其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操作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核算用章。 (三)配款付出现金需拆把付零时,必须先行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丢掉腰条,银行封签对外无效;付岀现金应做到合理搭配券别,满足客户合理需求,配款复核平衡后,方可对外支付。 (四)将款项交付客户付出现金,应当客户面复点,如整捆现金客户坚持不过点钞机的应提示客户可以使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的点验钞设备进行数额核对和真伪验证。 (五)付出现金时应注意问题柜员付出现金需经过清分机清分,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流通券的流通标准,禁止将残损币、反宣币付出。柜员在付款配款时,发现人民币票币存在各类印制质量问题时,一律不得对外支付,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是新券时,还应将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连同原封签按规定程序一并送当地人民银行处理。 四、现金清分 (一)现金清分的概念现金清分是指对人民币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的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处理过程。 (二)全额清分的要求全额清分指银行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

BPO星级评定复习资料--现金整点清分业务流程

BPO星级评定复习资料 ——《现金整点清分业务流程》 3.1业务基本规定 1、现金清点、清分、整点标准是按照人民银行“五好钱捆”要求 ➢核数:按照“一笔一结,笔笔结清”的原则对客户网点、同业、上门收款客户上缴款项进行数量核对。 ➢分版:并将不同版本货币分开处理。 ➢反假:在清点现金过程中甄别货币真伪,清点现金过程中,查看票面,防止混入假币(或使用点钞机识别假币)。 ➢扎捆(卷):每十把捆扎成捆。 ➢核数剔残:对客户网点、同业、上门收款客户上缴款项进行数量核对,并在清点过程中剔除残损币。 ➢旧币拣选:按照客户要求,鉴别新旧程度,对不同新旧程度的现钞分置保管。 2、现金扎捆要求: ➢同券别纸币:把:100张为一把;捆:10把为一捆; ➢名章:带有银行行号和经办人姓名的印章(外包方应向银行方留存经办人员印模)。 ➢用于自动柜员机加钞的现金(100元券)扎捆要求:每把折1张,每捆呈“二横一竖”形状,用捆钞机扎紧,加贴银行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外包方清分员名章并注明日期。 ➢用于上缴人民银行(含残破币)或对外支付的现金扎捆要求:按不同版别、不同券别分类整理,每把扎腰条并加盖外包方经办人名章,每捆呈“二横一竖”形状,用捆钞机扎紧,加贴银行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外包方清点员或清分员和复核员名章、单位名章并注明日期。 ➢外包方向银行方移交的现金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银行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包方应按要求重新处理。 ➢外包方接收到银行方移交的封包、加钞款、残破币后,须在当日完

成各项清点、清分和整点工作,并把现金交回银行方。 3、帐务轧平标志。当日营业终了,银行方和外包方必须将现金缴款单合计金额、《现金缴款单移交清单》所载合计金额、《款项交接登记簿》所载合计金额与现金实物核对一致。 4、银行方、外包方双方在涉及封包、现金、现金缴款单(回单)等物品交接的,均须由双方指定交接人员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封包交接按《交接清单》相互签章交接,外包方移交回的现金在双方的《交接登记簿》相互签章交接。 5、双方交接必须在约定的有电子监控录像的交接区域进行,一方交接人员进入对方交接区域,须登记《重要区域人员出入登记簿》方可进入。 6、外包方应在银行方指定的有电子监控录像的工作区域进行封包的拆封及现金清点、清分,外包方整点人员应确保其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可由有效监控清晰记录。 3.2款项交接流程 1、外包公司与银行方在办理款项交接时,必须坚持双人办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 2、整点岗人员在清分过程中必须做到一笔一清、一捆一清、一把一清,钱捆清点质量达到人民银行“五好钱捆”标准。 3、银行、外包方在现金封包清点、ATM装卸款等现金业务中涉及的封包(箱)、现金、现金存款凭条(凭证)等物品的交接,均须由双方指定交接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双方签章确认。 4、双方交接时必须在指定的电子监控录像下办理交接。外包方在银行指定电子监控录像的工作区域进行封包拆封及现金清点,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均在监控下进行。 5、银行与外包公司现金交接(包含现金清分、封包收款、ATM结款与清分)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办理,一式两联,银行、外包公司各留存一联。 6、外包公司交接员与清分员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办理交接,接收现金(包、袋、箱)时记入收入方,上交时记入交出方,并记载券别明细。交

现金清分岗位职责

现金清分岗位职责 【篇一:现金清分岗位职责(共3篇)】 篇一: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现金收付流程与清分整点规范 一、现金收入流程 (一)审查凭证 收入客户缴存的现金,对按规定需填单的应认真审核缴款凭证上各 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现不符应要 求缴款人重新填写缴款凭证,现金柜员不得代缴款人填写或更改缴 款凭证。 (二)核验大数 按客户缴存现金实物券别顺序,由大到小点捆、卡把、逐张清点尾 数加计金额总数,与客户填写的现金存款凭条或客户口述金额核对。(三)清点细数 核验大数无误,按券别依次清点整捆、整把现金,并按规定挑假、 剔残。清点现金时,应按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进 行挑剔、回笼残损票币。一笔款项未收妥前,不得与其他款项调换,如同时收入数笔缴款时,也不得与其他尚未清点的票币进行调换、 混淆。 (四)找尾零款 核对款项无误后如需找零,应按要求进行找零配款操作。 (五)差错处理 发现客户缴款有误,须立即向缴款人说明,需要填写凭证的由缴款 人重新填制正确凭证,并登记《现金长短款登记簿》。 (六)记账并打印凭证 款项清点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印章,将存款 凭证及回单联交客户并提示客户确认金额。 (七)现金入箱 将收妥的现金按券别和残损情况分别入箱保管,做到一笔一清,安 全保管。 二、封包收款 对公司客户交存的现金无法即时或当面清点的,可签订协议办理“封 包收款”(客户不在场,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办理的收款)。

(一)“封包收款”双方必须签订收款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双方责任、入账时间、封包要求、差错处理办法、银行清点要求等。 (二)拆封和清点封包现金必须在监控录像条件下进行,现场必须 有两人(含)以上,清点中发现差错,换人复核。 (三)接收的封包现金如果不能当天拆封清点,应办理手续入库保管。 (四)封包收款的入账金额以清点完毕的实有数为准。 (五)个人存款一般不得使用封包收款业务。 (六)封包收款非当日入账的,应注明非营业时间收款。 (七)清点中如发现差错按银行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现金付出流程 (一)审查凭证 现金柜员办理现金付出业务,应按规定审核取款人提交的支付票据 及其签章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大额现金支取是否经有权人 审批、签章。 (二)记账并打印凭证 操作无误后,按要求记账并打印凭证,加盖业务核算用章。 (三)配款 付出现金需拆把付零时,必须先行清点,清点无误后方可丢掉腰条,银行封签对外无效;付出现金应做到合理搭配券别,满足客户合理 需求,配款复核平衡后,方可对外支付。 (四)将款项交付客户 付出现金,应当客户面复点,如整捆现金客户坚持不过点钞机的应 提示客户可以使用营业场所为客户提供的点验钞设备进行数额核对 和真伪验证。 (五)付出现金时应注意问题 柜员付出现金需经过清分机清分,且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流通券的流 通标准,禁止将残损币、反宣币付出。柜员在付款配款时,发现人 民币票币存在各类印制质量问题时,一律不得对外支付,如发现存 在质量问题的票币是新券时,还应将存在质量问题的票币连同原封 签按规定程序一并送当地人民银行处理。 四、现金清分 (一)现金清分的概念 现金清分是指对人民币现金进行面额和套别的区分、真假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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