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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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总则
1.1随着建筑业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企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是适应这—形势的有效途径。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1.2施工技术管理是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从而也影响到企业的形象、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

各级施工单位应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1.3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开展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努力提高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

按规范施工,创优质工程。

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资料完整,确保工程工期、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最佳效益。

1.4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国家有关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技术准则、技术标准;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与顾客签订的合同;设计文件。

同时符合GB/T1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1.5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原则:
1.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准则、技术标准;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1.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充分满足顾客的需求,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以合同为依据,实施精品战略,构筑精品工程。

1.5.3施工技术管理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技术的先进可行性与经济的合理性相结合。

1.5.4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学技术贡献率。

1.5.5面向现场,强化基层施工技术管理,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一有效的施工技术管理网络。

1.5.6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满足可追溯的原。

1.5.7施工技术管理是生产管理的基础,两者互为依存,在施工上有效统一。

2、管理体制
2.1 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是所在单位和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工程管理部是本企业施工技术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现场指挥部是企业对工
程项目的派出机构,代表企业具体负责实施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施工技术管理业务受企业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

总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本系统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

2.2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进行定员定编,应按业务需要配备适当的专业工程师,要明确责、权、利,实行岗位责任制。

3、施工技术管理
3.1 施工调查
3.1.1 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应在标前调查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详尽的施工调查。

3.1.2 施工调查的目的:主要是核对设计文件,掌握施工条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部署施工力量、科学组织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1.3 施工调查的组织:施工调查应视工程项目的规模实行分级调查,一般由企业负责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指挥部和参加施工的单位派员参加。

3.1.4 施工调查的依据:
3.1.
4.1 工程中标通知书;
3.1.
4.2 施工合同文本或协议书;
3.1.
4.3 设计文件。

3.1.5 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3.1.5.1 自然条件调查:
(1)地质情况调查,确定不良地质分布和与工程的关系;
(2)汽象、水文情况;
(3) 生产、生活用水条件,物资供应能力;
(4) 地方防疫和民族风俗;
(5) 征租用地和建筑物拆迁隋况(含通信、电力线路)。

3.1.5.2 技术经济调查:
(1) 工程分布,确定本管段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2) 地方建筑材料的情况,确定材质及供应能力;
(3) 交通运输情况,既有铁路和公路等;
(4) 地方电力供应能力,邮电设施情况;
(5) 大临设施的设置条件、地点、数量,队伍的驻地安排。

3.1.6 调查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查阅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制定调查提纲。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情况编写书面的施工调查报告。

3.2 设计文件审查
3.2.1 审查的目的:
3.2.1.1 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工程特点;
3.2.1.2 核对设计图尺寸,复核设计数量,发现问题,
消除差错。

并结合施工调查提出改善设计建议。

3.2.2 各单位要建立设计文件分级审查制度,明确各级职责。

3.2.3做好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按专业登记,经各级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研究处理。

3.3施工文件管理
3.3.1 施工文件是管理和组织施工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应由各级施工技术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分发、保管工作,并注明是否“受控’标识。

3.3.2 施工文件范围:
3.3.2.1工程设计图纸、说明书及附表资料、预(概)算、变更设计图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等;
3.3.2.2 工程技术规范;
3.3.2.3 工程设计采用的标准设计图纸;
3.3.2.4 承包工程的招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其补充文件;
3.3.2.5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包括交接桩签认记录、中线、水平原始测量记录,建筑物放样记录,工程检验、试验资料,创优质工程资料,施工日志簿,编制竣工文件资料,有关的施工协议,会议纪要,检查记录等;
3.3.2.6 上级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3.3.3工程停、缓建时施工文件处理
3.3.3.1工程因故发生停建或缓建时,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编制竣工文件;已经开展施工的工程项目应测绘已完工程图,编写工程施工情况小结,说明开工范围、完成数量、停工时间及原因等。

3.3.3.2 工程停、缓建时,应对工程设计文件、停工文件和有关施工资料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3.3.4 工程施工结束后,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力对施工、设计文件进行清理,对过期作废,确认无留存价值的资料进行销毁,对应留存备查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3.4 施工组织设计
3.4.1 编制依据
3.4.1.1 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3.4.1.2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3.4.1.3 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和质量要求;
3.4.1.4 施工调查报告;
3.4.1.5 工程设计文件采用的或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规则、规定以及现行的施工定额和工期定额;
3.4.1.6 施工单位满足其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包
括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经理及各类技术人员配备等基本隋况。

3.4.2 编制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准则、技术标准;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3.4.2.2 合理部署施工力量和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合同规定工期。

3.4.2.3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装配化水平。

3.4.2.4 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

根据项目所处地区自然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及投入。

3.4.2.5 贯彻“永、临结合”的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

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

3.4.2.6 贯彻国家环境、水土资源、文物保护等保护政策及节能的要求。

3.4.3 施工组织设计按应用要求、工程项目规模大小及技术繁简程度—般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综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实施性组织设计。

3.4.4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3.4.4.1 文字说明:
(1) 编制依据,施工范围,工程概况,工期要求
(2)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项目驻地位置、材料厂、预制场设置及运供方法、临时用地的计划、临时工程的修建方案;
(3) 重点工程名称及其施工方案、方法和施工进度计划,—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
(4) 水、电、高压风供应方案,通信联络方式、施工便道布置;
(5) 创优规划和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降低成本等措施;
(6) 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和报请建设单位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3.4.4.2 附表
(1) 主要工程数量表,
(2) 主要材料数量表,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表
(4) 劳动力数量表;
(5) 工程投资计划表,
3.4.4.3 附图:
(1) 施工平面布置图,须标明正、临工程位置,施工队伍驻地、工地附近主要道路、河渠村镇等;
(2)施工计划总进度图;
(3) 大临工程设计图;
(4)根据工程类别需要附的其他图,如道路工程应有施工管段线路纵段面图等。

3.4.5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3.4.5.1 各单位应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3.4.5.2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施工。

3.4.5.3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批准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进度计划。

3.4.5.4 已批准公布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后执行。

3.5大型临时工程和设备
3.5.1凡属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大型临时设施工程(包括过渡工程)及高、难、新工程和对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设施均需提出施工设计并进行安全检算。

大型非标设备(如自拼大型打桩机、龙门起重机、自拼各式架梁设备、重要膺架、悬拼设备、大型缆索起重机、大型便桥及脚手架、码头、大型深水作业机具和附属设施等等)的使用管理,应按各单位自定的管理权限进行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试用、鉴定、批准等办法进行设计管理。

3.5.2 施工设计还应包括大型非标设备的操作、维修、保管方法及规定。

3.6 技术交底
3.6.1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有关人员就工程项目的内容、技术标准、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方案与要求、施工顺序、工期、进度安排、工艺质量标准、设备物资供应的安排、安全质量措施以及整个建设项目的管理体制等进行技术交底。

3.6.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

3.6.3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以及各级所需要的深度不同,技术交底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向作业队(工班)的技术交底应分批、段进行,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技术交底资料应形成文件,予以保存。

3.6.4 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负责技术交底工作。

3.7 开工报告:
3.7.1为加强施工管理使施工能有秩序地正常进行,特实行开工报告制度。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复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严禁擅自决定开工。

3.7.2 工程开工必备的条件
工程项目申请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能满足施工需要;
(2) 施工复测结束,施工桩撅完备;
(3) 物资、设备、劳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4)试验准备工作就绪;
(5) 施工用水、用电及有关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6)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已经确定并已向作业人员交底;
(7) 征地拆迁能满足开工需要;
(8)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符合要求;
(9) 合同中的特别要求。

3.7.3 开工报告的申报、审批按合同约定办法分级办理。

3.8变更设计
3.8.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需要变更设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8.2变更设计,要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申报。

经各相关方面同意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8.3 变更设计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当批准后的变更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加注“作废”标识并实行封存,防止误用。

3.9 工程试验
3.9.1 做好工程原料、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工作。

当工点零星、队伍分散、无法建立自己的试验部门,需要委托外单位做试验时,亦要安排专人负责工程试验工作。

3.9.2 工程试验的基本任务
3.9.2.1 试验鉴定所用主要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3.9.2.2 检验工程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3.9.2.3通过试验室选配、测试提出满足工程结构需要的各类混凝土、沙浆、改良土、级配合料的配合比、测试岩土特性,提供压实参数,对施工用水,工程结构物,环境水进行分析。

3.9.2.4 试验研究新品种、新材料的特性。

3.9.2.5 为施工和科研提供试验资料及技术数据。

3.9.3 各种检测试验设备,要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并对其质量状况要明确标识。

3.10 施工测量
3.10.1 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前桩点、资料交接;施工复测;控制测量;工序各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

3.10.2 测量工作应认真执行交接桩、测量资料、工作交接记录签认制、测量复核制、测量记录规范化,逐步实现内业计算和资料管理微机化。

3.10.3各种测量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状态良好。

3.11 工程调度
3.11.1 加强工程调度工作,为各级领导有效组织、协调、指挥施工生产提供帮助。

3.11.2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为依据,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施工动态;传达上级和本单位领导对有关施工生产的指示、决议、要求,并检查、收集执行情况;不断对工程进度等各项生产要素进行检查分析;迅速准确地向领导反映各种施工生产信息。

3.11.3 掌握施工项目的重点工程数量、总工期及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组织措施执行情况,掌握材料、人员、设备的配备情况。

3.11.4 了解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执行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影响工程质量情况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3.11.5 建立健全各种调度台账、调度记录,及时绘制、填报各种工程图表。

3.11.6调度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坚守岗位。

按规定做好各种值班记录。

3.11.7下级调度应将施工生产情况向上级调度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汇报,汇报情况要真实、及时。

对安全重大、大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调度报告。

3.12 标准化管理
3.12.1强化施工过程的标准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
高劳动生产率,取得最佳技术经济效果,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

3.12.2 施工操作标准化要求各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序按技术标准、按工艺流程把使用料具、劳动组织、实验程序、安全要点及质量检测方法作出科学简要的实践总结,编制出施工操作规程或操作细则,经局、处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基层单位和工人施工的依据,也可作为企业标准实施。

3.12.3 在采用新设备,应用新技术,或改变工序操作等施工时,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应编制或修订操作标准,使之更加先进合理。

3.12.4 要严格施工操作中的计量标准管理,加强定期检查,配备必要的检测手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12.5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技术标准和规定,坚持严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做到施工技术标准化管理。

3.13 推广应用新技术
3.13.1 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获得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3.13.2 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基本做法应以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和有关部委的技术发展规划为指针,经常研究掌握国内外施工技术信息,结合本单位施工技术需要提出开发新技术的方向和课题,并组织实施。

对完成的项目要组织编写总结,
进行成果审定和技术鉴定。

3.13.3 开展科技情报活动,在建立局内科技情报信息网的基础上,要十分重视和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3.14施工安全质量
3.1
4.1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3.1
4.2 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措施,重点工程要编制《质量计划》;
3.1
4.2.1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编制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3.1
4.2.2 对施工临时设施(如大型鹰架,自拼的大型起重设备、便梁等)以及施工机械操作亦要编写安全、质量技术措施;
3.1
4.2.3 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定要有针对性的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一并下达;技术交底要交施工安全、质量措施。

3.1
4.3 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局、处对所管工程项目要定期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项目部(队)的安全、质量检查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3.15 竣工文件编制
3.15.1 竣工文件是建设工程的直接记录,是工程移交、维修、改建、扩建的依据。

竣工文件必须齐全、完整、真实、
准确。

3.15.2 编制竣工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

主管技术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十分重视积累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做到工程竣工一个工点,即编制好该工点的竣工文件。

工程正式验交前,汇编好全部竣工文件。

3.15.3 编制竣工文件要贯彻“谁施工谁编制竣工文件’和‘领导重视,责任到人,随完随编,集中文整”的原则,保证全部竣工文件规格统一,资料齐全。

3.15.4 竣工文件的编制细则、份数、文整要求等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办理。

3.16工程技术总结
3.16.1 工程技术总结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记录,既是工程修建的历史记载,又是一项重要的科技资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也是综合反映企业素质和业绩的重要方面,对今后承建类似工程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3.16.2 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

对成绩和经验要恰如其分评价;对于创新的施工措施和具有借鉴的经验教训,要抓住重点,深入分析。

做到文字简练,内容详实,层次分明,数据准确,附图完整。

3.16.3 工程项目在平时施工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和积累原始施工技术资料并保管好,为竣工后编写总结做好必要
的准备。

3.17工法开发
3.17.1 注重以高、新、难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的工法开发,形成独有的施工技术,提高技术优势,增强竞争力。

3.17.2 工法的管理必须有领导负责,有归口部门和专(兼)职人员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制定实行工法的管理细则,包括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检查考核等,尽快地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3.17.3 工法内容包括工法特点、原理、关键技术、应用范围、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材料性能、质量标准、劳动组织、安全措施、技术经济指标,应用实例、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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