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常见问题释疑之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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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释疑之民法总论

李占强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支配权

支配权,是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与智力成果)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主要包括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二)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特点:1、相对性

2、非公示性

3、客体为行为

4、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分类:1、物权请求权

2、债权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等

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请求权中的债权请求权。

(三)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

特点: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2、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

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分类:1、永久性抗辩权

2、延期性抗辩权

(四)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

特点:1、形成权的行使通常表现为单方明示行为,即通知的形式,但也可以以推定形式者默示形式。

2、通知的单方意思表示已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让与。

5、形成权的行使总是有约定或者法定的除斥期间。

分类:1、法定形成权与约定形成权

Eg:《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与非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的形成权。

绝大多数形成权为非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有: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等。

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按司法部的观点债权人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

相关真题:

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抗辩权

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

2、限制行为能力人

(1)年龄10周岁以上不满18(16)周岁的。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

(1)纯获利的行为有效。

(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

(4)超出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单方行为为无效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龄不满10周岁的。

(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

(1)纯获利行为有效

(2)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的行为或简单民事生活行为一般亦有效。

(二)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

条件:(1)又失踪事实。

(2)上述事实持续满2年

程序:(1)利害关系人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与宣告。受理法院为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者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公告期为3个月。

效力:指定财产代管人。

2、宣告死亡

条件:(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满2年的。

(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

程序:(1)申请:

有申请的先后顺序,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受理

受理法院同宣告失踪。

(3)公告

条件中的第(1)、(2)为1年,第(3)项为3个月。

效力:(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2)个人合法财产变成遗产开始发生继承;

(3)夫妻的另一方可以自己决定送养子女给他人。

相关真题:

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

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3、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4、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5、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二)意思表示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构成要件:

1、目的意思。

2、效果意思。

3、表示行为。

好意施惠与无偿合同的区别在于好意施惠的当事人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上行为的法律效果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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