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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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保证ISO9001的贯标实施,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行,实现流程最优化,达到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目标。

2.范围:

适用于深圳环宇达/世纪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3.职责:

3.1 ISO专员:负责制定和稽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规定的执行。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并监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规定的执行。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规定.

3.4 各部门:负责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规定中的要求。

4.程序:

4.1考核原则:

4.1.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1.2考核对象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4.1.3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ISO9001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4因违反本规定所出现的罚款,首先由部门负责人无条件承担,找出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否则,仍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扣款由财务部从工资中体现。

4.2考核时机:

4.2.1随机考核:随时到部门对ISO9001运作情况进行稽查、抽查等。

4.2.2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进行考核,如体系专题培训、程序文件培训、作

业指导书培训等。

4.2.3专项考核:按照公司公布的时间所进行的专项考核,如内审、管理评审等。

4.3考核方式:具体方式由ISO推行专员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4.3.1日常稽查;

4.3.2专项/专题审核;

4.3.3内部审核;

4.3.4培训考试等。

4.4考核依据:

4.4.1经部门确认的不符合项数目;

4.4.2考试的分数(60分为及格分,低于60分为不达标)

4.5考核处理:

4.5.1培训考核:有关ISO9000体系的培训,要求参加的人员必须参加,有安排考试的必

须参加考试,考试方式(如闭卷、开卷、岗位跟踪、补考等)由ISO专员根据实

际灵活采用,具体考核方式为:

4.5.1.1第一次考试未能通过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仍未能通过者,给予公开通

报,并无条件参加第二次补考。

4.5.1.2第二次补考仍未能通过者,将给予罚款处理:主管级100元、主管级以下

20元。并无条件参加再培训直至通过;

4.5.1.3参加再培训考试仍未能通过者,将按照4.5.1.2的罚款标准进行双倍处罚。

4.5.1.4经通知(书面、电子档)无合理充分的理由(须有证明)3个月累计2次

无故不参加指定的培训者,将给予100元罚款。

4.5.2日常稽查、专项/专题审核、内部审核:包括随时现场抽查或内部各种形式的稽查、

内审,或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等所发现的问题。从书面或电子版不符合项整改

通知发出后:

4.5.2.1按照《不符合项报告》上规定的整改期限为基准。在限定的期限内未能完

成纠正预防措施的,可提前2天申请给予延长改善时间,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7天。

4.5.2.2在《不符合项报告》发出后,未提出延期申请者,视为接受在限定期限内完成

所有的纠正预防措施。

4.5.2.3在延长期限内没有完成纠正预防措施的,责任部门必须提交书面形式的详细的

原因分析,以及预设的改善方案,上交给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

4.5.3处罚规定:

4.5.3.1未能做到4.5.2条款规定的,在整改期限到期未能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回予

复,也未申请延期和书面原因说明者,第一次公开通报;第二次给予罚款

50元,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处罚后1周之内,必须完成不符合项的改善工

作,否则给予双倍罚款。

4.5.3.2同一部门2个月内累计出现5项不符合项,或者一次内部审核过程中发现

3项(含3项)以上不符合项者,将直接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罚款。

4.5.4拒不配合ISO专员开展有关体系知识培训、日常稽查、各种形式内审的部门,公开

通报并将给予部门罚款100元,由部门负责人承担。并要向管理者代表及总经理提

交详细的书面原因说明。属于拒不配合现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4.5.4.1稽查、审核人员到部门开展工作时,部门主管拒不配合也不指定相应配合人员;

4.5.4.2百般阻挠、拖延,不提供体系运行证据或相关说明。

4.5.4.3采取诋毁、谩骂或其他方式损害稽查、内外部审核人员形象、身体健康者,一

经查实,将给予直接当事人以至少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连带责任,

处以至少50元的罚款。

4.6外部审核,包括年度审核、换证审核等,遵照下列情形执行:

4.6.1年度外审(第三方审核)时,导致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部门,部门所有管理人员扣

除审核当月工资的10%。允许各部门的轻微不符合项范围为下表所示,超出者,按每项扣罚20

4.7所有培训、各种形式的稽查、内外部审核等活动,在工作开展前,由ISO专员发出书面或电子版的通知,以便于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做好工作安排。

4.8 以上各项因ISO专员未及时通报或通知,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完成规定要求时,对ISO专员处以连带惩罚,具体运作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

4.9罚款及奖励方式:所有罚款由ISO专员根据可查证据开出《奖惩通知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10 ISO专员在每个月度应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对在月度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报,按照《内部审核程序》规定流程形成月度工作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备案,并通报各部门。

5.相关记录:

5.1 《不符合项报告》

5.2 《 ISO9001体系运行检查表》

5.3《奖惩通知单》

6.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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