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保障措施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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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诉美国小麦面筋保障措施案

1997年9月19日,美国小麦面筋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小麦面筋进口发起保障措施调查。1998年1月15日,USITC裁定小麦面筋进口激增,对美国国内小麦面筋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美国决定自1998年6月1日起,对进口小麦面筋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形式为数量限制,但在实施保障措施时,加拿大和墨西哥等国家被排除在外。1999年3月17日,欧共体就美国对进口小麦面筋实施的最终保障措施向美国提出磋商请求,1999年4月1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加入磋商,但是均未达成协定。1999年6月3日,欧共体就美国对进口小麦面筋实施的保障措施向美国提出磋商请求,1999年4月1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加入磋商,但是均未能达成协定。1999年6月3日,欧共体向DSB提起诉讼,认为美国实施保障措施的行为违反了GATT1994年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第2条、第4条、第5条、第8条,第12条的规定。经过审理,专家组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因果关系分析上和在保障措施的适用时将加拿大等国排除在外方面,违反了《保障措施协定》,使欧共体在GATT1994和《保障措施协定》项下的利益受到减损。上诉机构基本上维持了专家组的裁决,但推翻了专家组有关因果关系分析的结论,裁定专家组在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利润和损失”方面提供了“充分、合乎逻辑的合理解释”时,违反了DSU第11条的规定。

巴西诉加拿大民用飞机出口补贴案

加拿大政府及其地方政府计划向其国内民用飞机工业提供一系列援助项目,这些援助项目包括出口发展公司项目(简称EDC)、加拿大账户项目(简称CA)、魁北克工业发展协会(简称SDI)和魁北克投资公司项目(简称IQ)、加拿大-魁北克补贴协议(CQSA)、加拿大技术合伙项目(简称TPC)、国防工业生产力项目(简称DIPP),以及1997年1月安大略航空公司在非商业基础上向庞巴迪公司出售其在哈维兰德公司49%股份的行为。1997年3月10日,巴西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4条向DSB提出与加拿大进行磋商。巴西认为,加拿大政府或其地方政府计划通过上述7个不同项目对其民用飞机工业进行补贴,该补贴构成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所禁止的补贴,使巴西在该协定项下的利益受到剥夺或减损。1997年4月30日,双方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达成协定。1998年7月10日,巴西就加拿大向其国内的民用飞机出口提供补贴一事向DSB请求成立专家组,认为加拿大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专家组经过审理,裁定加拿大某些措施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第1款(a)项和第2款的规定。上诉机构基本上全部维持了专家组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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