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武大版—期末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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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地籍(多用途地籍)的含义是什么?是指由国家监管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2.地籍信息回答了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哪六个基本问题?第一,“是谁的”,具体指权属主与土地及其附着物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在哪里”,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空间位置,一般用数据(坐标)和地籍编号进行描述;第三,“有多少”,具体指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量的描述,如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和房屋的价值或价格等;第四,“在什么时候”,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时间;第五,“为什么”,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存在依据及其有关说明;第六,“怎么样”,具体指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发生,转移,消灭等事件的过程说明或依据。

3.试述地籍的功能。地理性功能,经济功能,产权保护功能,土地利用管理功能,决策功能,管理功能。

4.试述地籍的分类。按地籍的用途划分,地籍可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地籍可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地籍可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

5.地籍调查的目的,内容和原则是什么?其根本目的是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等提供基础资料;内容⒈税收地籍调查的内容:以财政目的为主的税收地籍调查,对土地只需要调查两个问题:一是土地权利状况,即纳税人情况,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等;二是计算赋税的依据,即需要纳税的土地类型,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等;⒉产权地籍调查的内容:以产权保护为目的的产权地籍,除了为税收服务之外,还要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提供证明材料。因此,产权地籍调查应以土地权属调查为核心内容,同时调查土地利用状况和其他要素;⒊多用途地籍调查的内容:⑴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⑵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位置⑶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数量⑷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质量⑸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利用状况。原则:⑴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⑵实事求是的原则;⑶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以科学的地籍制度为基础,保证地籍的现势性与系统性,可靠性与精密性,概括性与完整性;⑷符合多用途原则:以地块为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调查前应收集有关测绘,地政,房地产产权产籍,规划,建筑物报建等资料;应采用空间上全覆盖的调查方法;地籍调查结果要做到图形,数据,簿册之间具有清晰的一一对应关系。

6.地籍测量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地籍测量是为获取和表达地籍信息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其基本内容是测定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具体内容:⑴地籍控制测量,测量地籍基本控制点和地籍图根控制点;⑵界线测量,测定行政区划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的界址点坐标;⑶地籍图测绘,测绘分幅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房产图,宗地图等;⑷面积测算,测算地块和宗地的面积,进行面积的平差和统计;⑸进行土地信息的动态监测,进行地籍变更测量;⑹根据土地整理,开发与规划的要求,进行有关的地籍测量工作。

7.同其他测绘相比较,地籍测量有哪些特点?其本质的不同表现在凡涉及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利和利用的测量都可视为地籍测量,具体表现如下:⑴地籍测量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政府行为的测绘工作,是政府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性技术行为;⑵地籍测量为土地管理提供了精确,可靠的地理参考系统;⑶地籍测量具有勘验取证的法律特征;⑷地籍测量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土地法律的要求;⑸地籍测量工作有非常强的现势性;⑹地籍测量技术和方法是对当今测绘技术和方法的应用集成;

⑺从事地籍测量的技术人员应有丰富的土地管理知识。

8.试述地籍测量学的任务,研究的内容和对象。地籍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地块的位置,面积,保持土地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地块的分割,合并,产权转移和利用类别变化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其内容包括地籍测量的理论框架,地籍测绘技术体系及其标准化,土地的划分技术与方法,土地信息采集与表达的技术集成及其可视化,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技术与方法,高新测绘技术(3S)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等。研究对象是土地的空间位置及其形状和大小,具体指地块的空间位置及其形状和大小。

1土地权利的基本内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

2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具有排他性的完全权利。

3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土地的所有者(权利人) 对某“地块及其表面的附着物”所独自享有的——“占有、使用、获取收益、处分”等法律权利。

4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内容(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

5土地使用权基本性质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⑵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收益权。⑶土地使用权还具有以下特性:派生性、从属性、直接性、可转让性和有限性(时间性)。

6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a文件确认:它是根据权属主所出示,并被现行法律所认可的各种文件,来确定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归属,这是一种较规范的土地权属认定手段。城镇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大多用此方法。b惯用确认:这是基于解放后长期未进行地籍调查,而根据若干年以来没有争议的惯用土地边界而进行认定的一种方法,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认定手段,主要适用于农村和城市郊区。在使用这种认定方法时,为防止错误发生,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二是注意四邻认可,指界签字;三是不违背现行法规政策。c协商确认:当“确权”所需文件不详细,或权利主张不一致时,应本着团结、互谅的精神,在政府的主持下,召集涉及土地的各方,采用协商的原则进行边界认定的方式。d仲裁确认:在有争议而又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都能出示有关文件而又互不相让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约定时间、地点,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充分听取土地权属各方的申述,实事求是地、合理地进行裁决,不服从裁决者,可以向法院申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7地块是指一个连续的区域(空间上连续成片),并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

地块的三大特征⑴连续性、⑵边界固定性、⑶同类属性

8宗地是指由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具有明确权属关系和同类属性的地块(最小土地单元)

9土地的界址类型:界址线、界址点和界标(标石、界桩)

10边界系统:在土地管理机构中通常被承认的,以某种方式存在的界线形式。类型:普通边界和法律边界(界标)。

11宗地划分的基本原则⑴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的,连续成片的用地范围,划分为一宗地(独立宗)⑵如果同一个权属主所有或使用,但不相连的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土地,则划分为两个或以上的宗地(独立宗) ;

⑶如果一个地块由若干个权属主共同所有或使用,实地又难以划分清楚各权属主的用地界线范围的,划为一块宗地,称组合宗或组合丘。

12争议地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属主都不能提供有效的“确权文件”,但却同时主张拥有(占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间隙地是指没有“使用权属主”主张拥有的空置(闲置)地块。飞地是指镶嵌在另一个地块(土地所有权)之中的土地所有权“宗地”

13土地权属调查内容a土地的权属状况b土地的位置c土地的行政区划界限d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程序⑴拟订调查计划⑵物质方面准备⑶调查底图的选择:⑷街道和街坊的划分⑸发放调查指界通知书⑹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⑺实地调查⑻资料整理

14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草编记录略图,是处理和确定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特征:1是宗地图的原始描述2图上数据是实量的、精度高3所绘宗地草图是近似的,相邻宗地草图不能拼接作用⑴宗地草图是土地权属调查阶段的图像记录,作为宗地产权的原始资料要长久保存。⑵在地籍测量过程中,宗地草图可直接用于地籍原图中街道内部的装绘,或用于地籍原图和解析界址点的相互印证和检核。⑶宗地草图还是处理产权之争或界址鉴定、界址恢复的依据,是变更地籍调查与变更测量中必须使用的原始资料和检核依据。

1.房产测量主要是指采集房屋及其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与利用、房地产交易、征收税(费)的征收,以及为城镇的规划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是现代测量技术与房地产管理业务相结合的测量工作。

2.房产测量的任务(目的) ,主要是通过房产调查和测量工作,来清查房产的产权归属、界线和面积,房屋的分布、坐落位置;建筑物的结构、层数和建成年份,以及房屋用地、房屋用途等基础资料。

3.房产测量功能(作用):1城镇规划与管理、2财政管理(税收) 、3权属管理(法律上)的三大功能

4.房产测量也要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控制原则和“步步有检核”的检查原则进行实施

5.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布设方法:利用GPS定位技术布测城镇地籍基本控制网;利用已有城镇基本控制网;二级导线地籍控制网的布设;图根控制测量。

6.房产调查的内容:对房屋及用地的位置,权界,权属,特征,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以及对地理名称和行政境界的全部调查。

7.房屋用地调查的内容:房屋用地坐落、产权性质、等级、税费、房屋用地产权主、房屋用地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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