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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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能源投资集团人事管理办法

2019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组织 (3)

第三章岗位管理 (4)

第四章招聘管理 (4)

第五章干部任用管理 (5)

第六章工资福利管理 (6)

第七章考核管理 (7)

第八章培训管理 (8)

第九章工作与调动管理 (10)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10)

第十一章劳动合同管理 (10)

第十二章奖惩管理 (11)

第十三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能源集团全体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除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均以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能源集团聘用的所有正式员工及非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明确了能源集团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内容,集团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必须依据本制度规定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实现科学有效的人事管理。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能源集团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各级人事管理部门。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能源集团战略规划,制定并实施能源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负责集团总部的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

(三)负责对集团下属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监督控制下属各公司的编制总数、薪酬总额、干部管理以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项。

第六条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依据能源集团的人力资源规划,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二)负责依据能源集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本公司的招聘管

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干部聘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外派人员管理、任职资格管理、职业发展规划管理、劳动纠纷管理等日常性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及执行工作。

第三章岗位管理

第七条能源集团实行严格的岗位管理 ,按需定岗、定编。

第八条能源集团定岗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原则:设置岗位既要着眼于集团现实,又要着眼于集团未来的发展。按照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定岗位,而不应因人设岗;

(二)整分合原则:在集团组织整体规划下实现岗位的明确分工,又在分工基础上有效地综合,使各岗位职责明确又能上下左右之间同步协调,以发挥最大的企业效能;

(三)最少岗位数原则:既考虑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又要尽可能地缩短岗位之间信息传递时间,减少“滤波”效应,提高集团的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规范化原则:岗位名称及职责范围均应规范。

第九条能源集团定编的原则

(一)以集团经营目标为中心,科学、合理地进行定编,做到“精简有效”;

(二)正确处理集团内各类人员的比例关系,包括直接与非直接经营人员的比例关系管理人员与全部员工的比例关系等。

第十条能源集团定岗、定编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办法严格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十一条能源集团员工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在岗位为原则。

(二)员工聘用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坚持按需定岗、按岗定员。

(三)员工聘用严格把好质量关,选贤任能,被聘人员必须能胜任聘任岗位,择优录用。

第十二条员工招聘方式:

(一)内部招聘:集团内部人员优先招聘,一方面是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是如果内部有富余人员,可以优先解决。

(二)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招聘会、网站、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和同业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第十三条员工招聘计划管理

(一)集团总部的员工招聘年度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报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员工招聘年度计划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报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招聘组织管理

(一)集团总部员工以及集团向分子公司的外派委派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二)分子公司的其他员工由分子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

第十五条能源集团外部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六至十二个月,第十六条能源集团员工的招聘程序及办法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干部任用管理

第十七条能源集团选拔各级干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从“德、能、勤、绩、廉、学”等全面、综合考察拟聘干部的原则。

(二)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拟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八条集团总部中层干部由其由主管上级领导提名,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第十九条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干部管理

(一)子公司董事监事由集团总经理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二)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长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三)子公司副总经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会审核,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四)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部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五)子公司中层干部由其主管上级领导提名,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任免,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条对分公司的干部管理

(一)分公司总经理由集团经理办公会提名,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审批决定任免。

(二)分公司副总经理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名,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审批决定任免。

(三)分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由集团财务部提名,由集团经理办公会审核,由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决定任免。

(四)分公司中层干部由其上级领导提名,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任免,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具体的干部聘任程序及办法按各级人事管理部门、党群工作管理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章工资福利管理

第二十二条能源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工资总额控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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