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能破产重整重组案例-20151029
光伏巨人的倒下——无锡尚德破产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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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 业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
摘 要 :光伏产 业作为新兴 的高科技产 业 ,在 中国尚属 于起 步 阶段 。 自创 立之 日起一直迅速发 展 的无锡 尚德也 终于走 向了破产之路 。至此, 中国光伏企业 陷入 发展 困境。文章通过介 绍案例背景 ,了解 尚德 电力 的发展概要及 其破产 ,基 于
2 . 发展 与 兴盛 阶段
定试图开
发非 晶 硅薄 膜 电池 ,并于 2 0 0 7年 投入 3 亿 美 元建 造 生 产线 ,但面 自从 2 0 0 1 年创 建 以来 ,依 靠一 流 的技 术 、一 流 的人 才 ,通过 对 2 0 0 8 年 的金 融 危机 导 致 晶硅 和 晶硅 电池 价 格 的 急剧 下跌 ,使 得
四、光伏产业发展建议
1 . 开 拓 新兴 市场
三 、尚德 电力破产的原因分析
1 . 外 部原 因
面对 此起 彼 伏 的光 伏 贸 易战 ,在全 球 市 场范 围 内 ,我 国的 光 伏 企 业在 短 期 内难 以做 到 快 速 的 “ 收 复 失地 ” ,因 此就 需 要 继 续
( 1 ) 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定价权。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企业在市场 开拓新兴市场 ,然而新兴市场补位作用毕竟是有限的 ,所 以,更 竞争 中能够长胜 的关键。中国大部分的光伏产业都采取 的是 “ 两 重要的是, 进一步释放国内市场的需求 , 企业回归的脚步才会加快。 2 . 政策的扶植急需转 向 从美国、日本等多个地区的经验来看,强制光伏上网电价、税 的定位 ,使我 国光伏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定价权 。 净 电计 量法 、初 装补贴 等一 系列 的光伏 扶持 政策相 继 出台 , ( 2 ) 国外市场需求大 幅下跌。在今年 的 5月 1 7日,美国商务 收优 惠 、 部初裁决定对我 国光伏产品征收 3 1 . 1 4 %至 2 4 9 . 9 6 %的反 倾销税 有效 地刺 激 了市场 需求 ,并 且带 动 了产业 的发 展 。因此 ,在 未来 我
ST超日
单晶太阳能组件
多晶太阳能组件 供电 电池片 风光互补路灯 其他 地区
43.92
43.31 5.87 1.22
57.89
34.76
51.82
39.35
72.30
26.45
90.25
4.80
84.64
12.51
0.07 0.17 94.33 92.83 91.25 98.76 95.07 97.16
中国大陆
8.5
10
10
8
10
20
40
160
500
2500
5000
12000
8
XXXXXXXXXXXXXXXXXX
行业分析
遭遇“双反”危机 • 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 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 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有时“双反”在调查也是实行贸易保护的一种手段)。 • • • • • 2011年11月: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9月:欧盟启动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但并未就中国输欧光伏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 2012年10月: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 行为。
201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 超 日(超日太阳)。2012年3月7日,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证券
超日太阳能,寒冬中的朝阳
超日太阳能,寒冬中的朝阳作者:宋晓艳来源:《现代工商》2012年第05期一位从农民成长起来的上海商人,笃信“实力”,践行“实在”。
一个用睿智眼光发现商机的经营者,面对困境,不断突破,每一次山重水复,他总能峰回路转。
都说上海商人的精明是骨子里的,倪开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对于精明的诠释是拥有追求卓越和敢于竞争的气派。
有幸能与他面对面交谈,他的自信,是来自于他口中所说的“撞大运”般的空前机遇,也是来自于历史熏陶下的沪商精神。
从鲜有人听闻“光伏发电”到后来的光伏产能过剩,近几年,太阳能光伏产业就如同过山车般在市场上动荡。
不少光伏企业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倒闭、停产扑面而来。
就在这样不被看好的大环境下,超日太阳能却成功上市,一时间让不少业界人士瞠目结舌。
近10年来,倪开禄经历过高歌猛进,也遭遇过行业低谷,亦是中国光伏产业兴起、调整和发展的缩影。
如今,谦和而智慧的他,向我们阐述了一个上海商人如何从自立走向伟大,从优秀走向卓越。
倪开禄的“引路人”眼前的倪开禄,沉稳朴实、儒雅谦和。
采访的一开始,他就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们,“我以前是一个农民。
”从生产队的小队长开始,做到大队长,接着到农业公司担任领导,再到商业公司做负责人。
1999年,上海全面进入转制时期,倪开禄开始考虑要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决定下海从商的他,由做童车起家。
他就是这么轻描淡写地和我们描述了他在创立超日太阳能之前的日子,完全与太阳能光伏无关。
从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走向一个高新科技产业,这样巨大的转变不是所有人都敢尝试的。
都说上海商人的精明是骨子里的,倪开禄对于精明的诠释是拥有追求卓越和敢于竞争的气派。
在择业初期,他的这股子精明劲就从骨子里渗出来了。
没有人知道当时的倪开禄是怎么计划的。
“当年我做童车出口,由于各种原因,我觉得在传统行业没什么发展空间,就一股劲地考虑转型。
” 从认识这个行业到成立超日太阳能,倪开禄就用了短短一个月时间,这种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行事作风也成就了他日后的霸业。
超日太阳: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1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对超日洛阳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中人民币416,547,854.19元用于置换议案二所述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10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改革报》。
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3、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在股东大会所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计划,并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根据该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白宝森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白宝森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23【案件字号】(2021)辽14民终15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俊芬焦娇牛广兴【审理法官】朱俊芬焦娇牛广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白宝森;李明;李国富;王景富;王鑫;吴淑新;王龙;王帅;王景福;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宋晓峰【当事人】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白宝森李明李国富王景富王鑫吴淑新王龙王帅王景福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宋晓峰【当事人-个人】白宝森李明李国富王景富王鑫吴淑新王龙王帅王景福宋晓峰【当事人-公司】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被告】白宝森;李明;李国富;王景富;王鑫;吴淑新;王龙;王帅;王景福;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未付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的48190.10元为质保金,现该笔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故该款不属于未付工程款范围。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未付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阜阳工程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的48190.10元为质保金,现该笔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故该款不属于未付工程款范围。
因此,判令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在48190.10元质保金范围内,对所欠劳务费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裁定书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10【案件字号】(2021)京行终19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霍振宇赵世奎周凯贺【审理法官】霍振宇赵世奎周凯贺【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事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当事人-公司】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王玉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倪纯珊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玉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倪纯珊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玉清倪纯珊【代理律所】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阳光凯迪提交的相关材料不足以证明被诉处罚决定中第一、二、三项事实认定与其存在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诉讼申请的公告【模板】
公告编号:临2019-05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XX公司XX公司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7月19日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姓名或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良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国良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其鹏,该公司员工其他信息:无(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姓名或名称:XX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姚晓军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波、许妍,该公司员工(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姓名或名称: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其他信息:无(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昆山良品以合肥海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合肥中院提出对合肥海润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请求裁定对合肥海润进行破产清算。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昆山良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请求依法对合肥海润进行破产清算。
(六)案件进展情况:2019年7月1日,合肥中院认为合肥海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清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裁定。
2019年7月18日,经公开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决定指定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为XX公司的管理人。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2019年7月1日,安徽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皖01破申34号),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XX公司对被申请人X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11超日债
社会回应
据新华社电针对超日太阳能债务违约等热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6日回答了的 提问。
欧阳泽华在证监会举行的首场证券期货系统代表委员见面会上说,超日债违约是公司债券市场历史上首个付 息债务违约事件,监管部门将重点是否由此引发局部的或系统性的风险。
他说,超日公司2010年上市,主要是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都在收紧,一些行 业步入下滑通道。在下滑过程当中,一些公司的现金流会受到影响。超日债违约是典型的市场化事件。
需要提醒的是,这些抵押物能否真正兑现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担保品中最稳妥的土地不动产,其上存在地 上建筑物,且该在建工程已被法院查封。有市场人士分析,由于公司高管尚未放弃,在光伏市场有所好转的背景 下,期待公司的重组可能更为现实。当然,随着债务违约的出现,留给公司的时间不多了。
公司同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2013年亏损且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的压力也不小。中信建投今日公告,将于3月26日下午召开“11超日债”2014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获得进一步维权的授权,内容包括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处置“11 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目录释义 (1)前言 (3)一、超日太阳基本情况 (5)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9)三、债权分类和债权调整方案 (11)四、债权受偿方案 (14)五、经营方案 (16)六、重整计划的批准 (19)七、重整计划的执行和执行监督 (20)八、重整计划提示和其他事项 (22)释义“法院”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人”指由法院指定的上海超日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超日太阳”或“公司”指上海超日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毅华公司”指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出资人”或“股东”指截至201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超日太阳股东以及该日后取得超日太阳股份的股东“股份”或“股票”指超日太阳股票,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ST超日“11超日债”或“债券”指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1超日债“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江苏协鑫”指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长元”指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波”指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启明”指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韬祥”指上海韬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辰祥”指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久阳”指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文鑫”指上海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加辰”指上海加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人”指由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安波、北京启明、上海韬祥、上海辰祥、上海久阳、上海文鑫和上海加辰组成的联合体“协鑫集团”指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指超日太阳持有的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企业的股权和对境外客户的各类应收款项“债权人”指超日太阳的债权人“有财产担保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1项,就超日太阳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对债务人特定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职工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2项,超日太阳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为超日太阳垫付职工薪酬形成的债权“税款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3项,超日太阳所欠税款和为超日太阳垫付税款形成的债权“普通债权”指依据破产法第82条第1款第4项,超日太阳的普通债权“初步确认债权”指经法院裁定初步确认或者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的债权“预计债权”指已向管理人申报但尚未确认,以及尚未申报但可能存在的债权“评估机构”指为超日太阳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和偿债能力分析服务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指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513号《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指银信咨评报(2014)沪第138号《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元”指人民币元,本重整计划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元前言超日太阳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11超日债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一个地方法院2016年十大破产案例
一个地方法院2016年十大破产案例来源:江苏高院,原标题:《破产企业的“医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一、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典型意义】本案是全球光伏龙头破产重整案。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尚德)原是美国上市公司旗下的孙公司和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对外负债中75.45%是金融债权。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无锡中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手段,切断与美国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吸引同样具备母公司香港上市壳资源、同属光伏行业、能够提供最高偿债资金的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顺风光电)入驻,既保留了无锡尚德的营运价值,又有效解决了产能过剩问题,推动了企业的再生和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顺风光电提供的30亿元偿债资金和无锡尚德的应收款等既有资产,创新偿债方式,针对金融债权人的需求,推出“现金”或“现金+应收款”两种清偿方式供债权人选择,后者清偿金融债务近41亿元,有效保护了各类债权人的利益。
【案情简介】无锡尚德成立于2001年1月22日;主要经营业务是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及发电产品系统等;是美国上市公司尚德电力控投有限公司旗下的孙公司和规模最大的生产基地,集中了尚德系企业集团95%以上的产能,是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商之一。
2012年,由于全球产能过剩、行业恶性价格战以及自身决策失误和内部管理问题等原因,无锡尚德陷入经营困境,并导致美国尚德股价下跌、三次收到纽交所停牌警告、一度被强制进入退市程序。
2013年3月1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等8家银行以无锡尚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无锡中院申请对无锡尚德进行破产重整;同年3月20日,无锡中院裁定受理前述申请。
无锡中院受理前述申请后,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并担任重整人,并建议清算组遴选审计、评估、法务、财务等中介机构,充实破产管理团队,强化破产管理职能;外聘具备资产重组和企业经营人才优势和丰富经验的公司,充实重整经营团队,恢复企业良性运转。
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25•【分类】其他正文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南京破产法庭关键词实质合并重整、风险化解基本案情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系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间接控制“永泰能源”、“海德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
近年来,受融资政策缩紧、财务成本高企、投融资期限错配等因素影响,集团发生整体债务风险。
在先期成立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支持下,按照“整体化解、分步实施”的风险化解策略,继集团上市板块“永泰能源”重整成功后,永泰公司作为集团核心控制企业,向南京破产法庭提出重整申请。
2021年7月6日,南京破产法庭依法裁定受理永泰公司重整案。
管理人对永泰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后,申请将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子公司并入永泰公司重整案中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南京破产法庭经审查,认定符合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成本过高、合并重整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等实质合并条件,于同年9月22日裁定上述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同年12月1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运用实质合并重整制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案例。
一是高效化解债务风险。
南京破产法庭合理统筹程序事项,紧扣程序节点,从实质合并重整再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仅耗时85天,成功化解债务近600亿元。
二是审慎适用实质合并重整。
本案在对关联企业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逐户量化分析混同程度,严格限定实质合并主体范围,分别认定各主体破产原因,综合法人人格混同、资产分离困难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等多项标准,规范适用实质合并重整制度。
三是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重整申请、管理人指定、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方面,提高债权人参与度,调动债务人自救积极性,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债委会、债权人会议和管理人职能作用,稳妥有序开展重整。
乳山光谷新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乳山市聚安石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乳山市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2016年5月27日,乳山市人民法院以(2016)鲁1083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乳山市聚安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重整,同日以(2016)鲁1083民破1-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的管理人。
2016年5月28日,管理人收到乳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定书与决定书。
自接受指定以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23条、27条的规定,在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管理工作。
现将管理人前阶段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进行破产重整常规程序性工作(一)组建管理人团队2016年5月29日,我所组建了由宋利民、高进华、邵军、倪伟、常大杰、孙大鹏、徐美丽、郑丽丽、刘冠群9名律师组成的管理人团队,团队负责人为主任律师宋利民。
根据每名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进行了综合组、资产调查组、债权审查组、诉讼组、送达组等工作分工;制定了完善的管理人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人履行职务,以保证本次破产重整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管理人团队建立了周例会及日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并布署下一步工作,并派专人就管理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随时向法院进行汇报,接受法院对管理人工作的有效监督与及时指导。
(二)刻制管理人印章、开立管理人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29条,管理人应当依法刻制管理人印章,并交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2016年5月29日,我们开始管理人印章的刻制工作,6月1日印章取回启用;2016年6月2日我们开始管理人账户开立工作,当日管理人账户开立成功。
管理人账户由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破产费用经法院审核后由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通过管理人账户统一支出。
(三)通知债权人、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协助人民法院按照《企业破产法》第14条的规定,自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起25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管理人的名称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4.05.22
•【文号】
•【施行日期】2014.05.3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公司
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1超日债”;证券代码:112061)因发行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2011年、2012年连续二年亏损,于2013年7月8日暂停上市。
超日太阳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 2013年继续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6.5条等规定,本所决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自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超日太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规定,做好债券终止上市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5月22日。
上市公司超日破产重整计划模版
上市公司超日破产重整计划模版一、背景介绍上市公司超日是中国一家主营化工原材料生产、销售、研发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主营业务包括氧化剂、醇类、酯类、醚类、醛类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研发。
然而,由于公司对于市场变化和行业趋势缺乏足够的敏感度和响应力,加上因为公司管理不当、财务风险控制不力等问题,导致公司逐渐陷入经营困境,最终在债权人的逼迫下申请了破产重整。
为了使公司恢复正常经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下述破产重整计划。
二、破产重整计划1、清产核资与财务调整清产核资是验证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的重要手段。
公司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并按照核算结果重新确定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并对已有的买卖合同和借贷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和归纳,同时取消一切无法履行的合同,实现债务平衡。
2、资产重组为了调整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的业务模式,公司将通过剥离亏损资产、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等方式进行资产的重组。
具体措施包括:(1)优化生产规模:将相对低效的生产设备、生产线剥离出去,保留高效盈利能力的生产线,优化生产效率。
(2)削减固定成本: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固定成本。
(3)强化产品研发: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研发重心,开发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产品。
3、债务重组为了清理公司的债务,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公司将与债权人展开友好谈判,通过债务重组、减免等方式处理债务。
具体措施包括:(1)债约重大调整:公司将与债权人们进行磋商,调整债务期限,根据债权人们的实际情况,降低债务利率。
(2)资产置换:公司将采用资产置换的方式,将部分负担较重的债务抵消。
(3)无息贷款:针对部分债务较高,但无明显变现价值的债务,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订无息借款协议,使其变为长期的信用贷款。
4、股权变革为了重新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公司将进行股权变革。
最高法 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
最高法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20160616发布)来源| 人民法院报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法律讲堂”投稿邮箱:2635079073@ 交流合作:微信号zsm800418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既有破产重整案件,也有破产清算案件,还包括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程序向清算程序转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案件。
这些案例分别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法院慎重行使强制批准权、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企业重整、依法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探索采取综合模式挽救企业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目录1.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3.浙江安吉同泰皮革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5.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6.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7.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8.北京利达海洋生物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9.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10.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基本案情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系上市公司,是长江及沿海干散货航运主要企业之一。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财务费用负担沉重、航运运价长期低迷等因素影响,长航凤凰经营逐步陷入困境。
截至2013年6月30日,长航凤凰合并报表项下的负债总额合计达5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经债权人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长航凤凰重整一案,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因连续三年亏损,长航凤凰股票于2014 年5月16 日起暂停上市。
(二)审理情况在武汉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以市场化的重组方式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了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
超日太阳能破产重整重组案例-20151029
• 协鑫集成昨天收盘价为11.4元
三、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 2. 参加定增介入资产重组,分享大股东资产注入的超额收益
• 在重整完毕后,长城公司旗下“长城国融”进一步参与超日公司资产 重组的股份定增计划,拟投入5,040万元以1.26元/股的价格认购4,000 万股,占发行完成后股份的0.79%
•IPO
•发行募集资 金用于扩大 产能
2012年3月
• 发行的10亿 元5年期公 司债券(11 超日债)
• 亏损17亿元
2012年四季度
• 调整新能源 补贴政策, 产能过剩, 以出口为主 的光伏产业 受到重创
2013年
•亏损5479万 元
• 股票ST
2014年3月
• “11超日债” 违约,国内 首例违约债 券
• 投资者既包括像融境投资(公司控制人为深圳南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等) 这样的公司相关产业投资者,也包括裕赋投资这样的纯粹财务投资者, 均获得非常丰厚的投资回报。
6. 超日公司扭亏为盈
• 剥离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
• 超日公司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比上年同期 2.29亿元增加33.39亿元,增幅为1458%。实现净利润1.88亿元, 比上年同期-7.72亿元增加了9.60亿元,增幅124%
• 普通债权受偿率仅为3.95%。
三、长城公司牵头向超日公司提出“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解决方案
通过破产重整一次性解 决债务问题
引入重组方和财务投资 者帮助其恢复经营,以 此保证2014年底ST超日 净资产为正、利润为正
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 产,实现可持续盈利模
式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破产的原因基于财务报表的分析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破产的原因基于财务报表的分析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的原因—基于财务报表的分析摘要2013年3月18日,无锡尚德的债权银行联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无锡尚德破产重整申请。
经法院审查,于20日正式裁定对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整。
这一消息在业界和海内外引起了较大的轰动,人们不禁想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无锡尚德神话的破灭分析,又称,是通过收集、整理企业中的有关数据,并结合其他有关补充信息,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管理决策和控制依据的一项管理工作。
本文在无锡尚德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之上,分别对其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了财务比率的对比分析,并且运用杜邦分析法对其进行了综合财务分析。
得出结论: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破产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过度扩张,严重负债经营。
在长、在短期偿债能力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其营业费用大幅度的上升,超过了收入的增长速度,使得营业收入变成了负值。
公司没有钱偿还短期债务,最终导致破产重组。
关键字:无锡尚德破产重组财务报表分析AbstractOn March 18, 2013, suntech's creditor banks joint to wuxi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to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 suntech’s court officially agree this application on March 20,2013. The news caused a great sensation both at home and can not help asking: what break up suntech’s mythFinancial statement analysis, also known as financial analysis, it is by collecting, sorting data related to the process of the enterprise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reports, and combined with other relevant 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to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position, operating results and cash flow situation carries on the comprehensive comparison and evaluation, to provide users of financial reports management decision-making and control on the basis of a management job.In this paper, on the basi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suntech, respectively, the short-term solvency, long-term solvency, operation ability and profitability has carried on the contrastive analysis of the financial ratios, and using the du pont analysis method for the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analysis. Conclusion: tin suntech power co., LTD. Main reason for the bankruptcy is overextended, serious indebtedness. At length, in the case of a sharp decline in short-term debt paying ability, its operating expenses rise, substantially more than the income growth rate, makes the operating income turned negative. No money to repay the short-term debt of the company, and eventually led to the bankruptcy reorganization.Key words:Wuxi suntech Bankruptcy and reorganization Financial statement analysis目录第一章:导论1.研究背景和意义2013年3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实施破产重整。
2015年6月协鑫重整上海超日案件
2015年6月协鑫重整上海超日案件第一篇:2015年6月协鑫重整上海超日案件“超日”涅槃“协鑫”待飞——上海一中院司法重整助企业“起死回生”2015-06-14 09:32: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朱瑞图为超日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陈永良摄与其他案件相比,破产案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操作程序更加繁琐,审理周期也更加漫长。
然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却在短短6个月内,顺利审结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公司)破产重整案。
该案是上海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也是全国首例公司债违约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
日前,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超日公司)发布201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公司实现盈利;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恢复上市。
有专家指出,作为以法治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式化解公司债违约风险,帮助企业“起死回生”的成功典范,超日公司破产重整案所积累的经验做法,对今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受理沪上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太阳能光伏生产的民营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6月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发展)。
2007年,超日发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注册资本1.976亿元。
2010年11月,超日公司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
2012年3月7日,超日公司发行了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的“11超日债”。
但此后公司整体业绩持续亏损,负债近60亿元,无法按时偿付债券利息,“11超日债”因此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首个公司债违约案例,打破了公募债券市场“零违约”的纪录。
2014年5月,因连续三年亏损,超日公司被暂停上市。
超日公司的供货商之一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华公司)以超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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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
• 长城安排 债权人向 法院申请 超日重整
2014年
• 引入重组方 协鑫集团, 引入财务投 资者,制定 重整计划
2014年
•通过、执行 重整计划
•制定重整计 划
2015年
• 股票复牌 • 重组方案上
报证监会
重整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点 1. 为什么选择重整?
• 重整:企业可能破产但又有希望挽救,通过对各方利益协调,采取资产重 组与债务清理,使企业避免破产清算、获得再生
重整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点
4. 重整计划如何通过?
• 在债权人大会召开前,长城及协鑫分头与债权人沟通,但最终只争取到 60%的赞成票
• 但方案通过需要超过三分之二赞成票 • 解决方案:长城资产决定收购ST超日7.47亿非金融债权 • 2014年10月23日,债权人大会以69.89%的通过比例,顺利越过,其中长
• 投资者既包括像融境投资(公司控制人为深圳南港动力工程有限公司等) 这样的公司相关产业投资者,也包括裕赋投资这样的纯粹财务投资者, 均获得非常丰厚的投资回报。
6. 超日公司扭亏为盈
• 剥离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
• 超日公司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比上年同期 2.29亿元增加33.39亿元,增幅为1458%。实现净利润1.88亿元, 比上年同期-7.72亿元增加了9.60亿元,增幅124%
3.抓住特殊机遇投资机会,介入定增,运用投资银行手段和 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投资能力
谢谢大家!
• 普通债权受偿率仅为3.95%。
三、长城公司牵头向超日公司提出“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解决方案
通过破产重整一次性解 决债务问题
引入重组方和财务投资 者帮助其恢复经营,以 此保证2014年底ST超日 净资产为正、利润为正
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 产,实现可持续盈利模
式
三、长城公司牵头向超日公司提出“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解决方案
• 在协鑫2014年5月确认参与重组后,长城资产和协鑫迅速拿出一份破产 重整方案
• ST超日以资本公积之股本溢价转增股本16.8亿股,由全体出资人无偿让 渡,并由9家投资人有条件受让。9家投资人支付14.6亿元
• 协鑫作为重组牵头人,成为控股股东,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股份占比 21% ;其余8家财务投资者,为债务清偿、恢复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合 计股份占比45.6%
• 按照超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收盘价13.25元/股计算,该部分股份账面 价值高达5.3亿元,账面收益为4.8亿元
• 按照从复牌到目前为止最低股价6.1元计算,账面收益为1.9亿元。
三、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
3. 破解“11超日债”危机
• “11超日债”当时为我国首例违约公司债,因为长城公司为其提供了78,800 万元的担保,使得“11超日债”本金、逾期利息、罚息等得以全额清偿重整成功,长城 公司持有的超日债券有望全额回收。
几点启示 • 市场趋势 • 政策周期、货币政策、影子银行规模、高收益的附重组业务、
类信贷业务逐渐萎缩,利差逐渐缩小
• 业务模式 • 企业生命周期、通过重整重组制度,进行救援性融资
具体而言
1. 出现短期流动性问题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推进行 业整合;利用资本市场退出
2.牵头人角色,重整+重组模式;引入大股东,协同其他财 务投资者,降低风险和成本
• 按照从复牌到目前为止最低股价6.1元计算,账面收益为12.54亿元
• 协鑫集成昨天收盘价为11.4元
三、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 2. 参加定增介入资产重组,分享大股东资产注入的超额收益
• 在重整完毕后,长城公司旗下“长城国融”进一步参与超日公司资产 重组的股份定增计划,拟投入5,040万元以1.26元/股的价格认购4,000 万股,占发行完成后股份的0.79%
二. 长城切入
• 长城公司在2013年底参与不良资产包收购过程中,发现中国进 出口银行等数家金融机构拟转让的不良债权都对应着超日公司
• 与超日公司联系,组建法律财务团队,梳理超日公司的整体债 务和资产通过
• 发现若破产清算,其资产评估价值为4.76亿元,剩余可用于清 偿普通债权的破产财产价值仅为2.26亿元,普通债权为57.21亿 元
城所掌握的债权金额占全部同意债权金额的42.98%
三、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 1. 股权投资收益丰厚
• 长城公司通过旗下公司嘉兴长元在重整阶段投入2.1亿元,获得超日公 司2.4亿股权,占比9.51%
• 超日公司股票复牌后,当日股价收于13.25元/股,长城公司所持有的 2.4亿股股份的账面价值高达31.8亿元,账面收益为29.7亿元
•IPO
•发行募集资 金用于扩大 产能
2012年3月
• 发行的10亿 元5年期公 司债券(11 超日债)
• 亏损17亿元
2012年四季度
• 调整新能源 补贴政策, 产能过剩, 以出口为主 的光伏产业 受到重创
2013年
•亏损5479万 元
• 股票ST
2014年3月
• “11超日债” 违约,国内 首例违约债 券
• 申请条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占债务人注 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债务人申请
• 重整DIP融资模式:启动重整程序后,经债务人申请和法院批准,债务人 从企业外部得到独立于公司现有资产之外的资金的融资方式
• DIP(Debtor-in-Possession)就是指“占有中的债务人”
重整流程
重整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点
2. 如何选择重组方?
• 重整成功需要引入外部资本
• 目标行业龙头企业
• 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在香港已经有两家上市公司,分别 为专注多晶硅生产的化工型公司保利协鑫,以及专注光伏电站投 资的公司协鑫新能源。
超日产品覆盖范围
3. 重整方案
重整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点
4.并派驻董事监事
• 长城公司介入了超日公司管理经营,其通过嘉兴长元获得一名董事席位,一 名监事席位。
5. 其他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 东方公司通过东富金泓参与超日公司资产重组的股份定增计划,拟出资 3,150万元以1.26元/股的价格认购2,500万股,占发行完成后股份的0.5%。 按照超日公司股票复牌当日收盘价13.25元/股计算,该部分股份账面价值 高达3.3亿元,账面收益为3亿元。按照从复牌到目前为止最低股价6.1元 计算,账面收益为1.21亿元。
超日太阳能破产重整重组案例
信达战略发展部 高瑞东
2015.10.29
概要
一、ST超日重整背景 二、长城公司牵头超日破产重整重组计划 三、财务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情况 四、几点启示
2003年
• 上海超日 太阳能科 技发展有 限公司成 立
一、ST超日重整背景
2007年
2010年
•股改、注册 资本两亿元, 排名第十二 位的晶体硅 太阳能电池 组件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