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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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地铁+物业”模式前期研究工作的探讨

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地铁+物业”模式前期研究工作的探讨
的 “ 链 式 ” 城 市 组 团 ,将 站 点 发 珠
2 前期研 究方案及 目标
展 成为 交通枢 纽和 城市 副 中心 。
3 前期研究 的重点
( ) 促 进 城 市 的 经 济 发展 。 轨 31 工可研及勘 察设计研 究重点 3 . “ 地铁 + 业” 模 式下 的工程 设 物
“ 铁 +物 业 ” 模 式 就 是 在 道 交 通 和 沿 线 物 业 的协 同 发展 ,极 地
性 道 、充 分调 动社 会资 金参 与建设 、积 交 通 发展 的 良 循 环 。 极创 新 投融 资体 制 的期望 。市 发改 委 ( )带 动 城 市 新 区开 发 。在 轨 2
( ) 以 轨 道 交 通 引 导 城 市 发展 2 (O T D)理 念开展 沿线物业 综合开 发
了 深 圳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 深 圳 轨 交 通 建 设 投 资 和 运 营 。该 模 式在 香 方案 是 “ 铁+ 业 ”模 式落 地 的关 即 地 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道 三 期 )建 设 规 划 ( 0 1 2 l 年一 2 1 港 地 区 得 到 持 续 多 年 的 运 用 并取 得 键 。 由于该模 式在 国 内 尚未有 成功 的 06
TOD)理 念 研究 ,达到新 区城市 设计 的 目标 。 研究 提 出 了轨道 交通 三期 规划整 体投 道 交 通 引 导 城市 发展 ( 融 资初 步方 案 ,选定 具备 条件可 全面 的 指 导 下 ,对 轨 道 交通 站 点 周 边 一
( ) 以市 场 化 运 作 的 理 念 开 展 3
1 研究 背景
基 于 “ 铁+ 业 ”模 式的 核心 地 物
将站点上盖 及周边物业实 施一体化 意义 ,在 现行 的国家政 策环 境 下 ,提

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研究

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研究

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研究摘要:TOD模式作为近年来炙手可热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各大城市土地开发优先考虑的发展模式。

本文通过对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的土地开发强度进行浅要的分析,并且结合深圳市前海中心枢纽的实例,最终得出: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呈抛物线形态变化。

在设计中,应结合其站点的类型,在不同地段形成开发强度的峰值,总体上遵循连续抛物线形态。

关键词:TOD模式地铁站点土地开发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导致城市交通的矛盾日益尖锐。

在此背景下,地铁作为一种舒适、快捷的运行方式缓解了不少交通矛盾,得到了众多遭受客运交通困扰的大城市的青睐。

地铁因其大容量、低耗能、少污染等优点给其站点周边带来了巨大的客流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疑问:如何有效的开发利用地铁站点周边的土地,满足这些客流的日常需求;如何使得地铁与其站点周边土地开发形成良性的互动。

接下来,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加以简要的分析。

1、相关基本理论探讨TOD模式:公共交通导向式的土地开发(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简称TOD,是一种结合土地利用的交通战略,适用于大都市或者小的社区。

它使城市从靠小汽车低密度蔓延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公共交通走廊为发展轴、以站点为节点的布局方式,并在每一个节点集中土地开发,达到土地价值最大化。

土地开发强度: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几项主要指标。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开发强度越高,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就越高,地价也相应提高;反之,如果土地开发强度不足,土地的使用价值相应减弱,地价水平也随之降低。

TOD模式的基本思路就是将公交站点,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的站点地区建成具有相对高密度、适合步行、自行车及公交使用的城市节点。

TOD模式下考虑利用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在靠近公共交通枢纽的位置配置可能产生大量交通出行的土地利用功能,使更多的使用者能够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的通达性。

这种概念一方面可以保证大容量快捷公交投资得到最大的乘客率和回报率,同时有利于城市公交优先战略的推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侧重于整个城市区域层面的良好城市结构的塑造。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杨建华董事长(深圳地铁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518000)摘要:大城市面临人口急剧增长,交通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为缓解交通压力,各大城市纷纷选择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强正外部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短期盈利不足,仅靠财政投资及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支持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特点,因此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思路。

选取深圳地铁作为研究对象,对深圳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的开发策略,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全面的阐述,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

为其他城市政府、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指导,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资源;合作开发一、引言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对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

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骨干组成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开通地铁城市有22个,运营里程2829公里,开通线路94条;规划建设线路9926公里;正在建设地铁城市14个,正在建设里程895公里,正在建设线路29条,规划建设线路3610公里。

已获批未建和正在争取报批的城市有数十个,保守估计,未来10年内,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投资超过5万亿,在政府难以承担巨额投资的情况下,为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需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发展思路。

因此,根据实践情况及时探讨、总结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已有的具体的、系统化的做法,为各级城市政府、企业决策提供指导依据,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二、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的基本情况深圳是我国较早进行地铁建设的城市,截止2014年底已运营178公里、在建线路3条。

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物业”项目开发实践中的经验与探索

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物业”项目开发实践中的经验与探索

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物业”项目开发实践中的经验与探索欧阳宇峰;綦超【摘要】<正>基本情况深圳地铁集团是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主要力量,共成立7家分子公司,10家参控股公司。

主要业务涵盖地铁工程建设、地铁运营、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已形成集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经营与物业开发''''四位一体的产业链。

截至2017年9月30日,集团注册资本金440.7136亿元,总资产3566亿元,净资产2118亿元,【期刊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年(卷),期】2017(000)006【总页数】5页(P23-27)【作者】欧阳宇峰;綦超【作者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9.233.47深圳地铁集团是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主要力量,共成立7家分子公司,10家参控股公司。

主要业务涵盖地铁工程建设、地铁运营、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已形成集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经营与物业开发”四位一体的产业链。

截至2017年9月30日,集团注册资本金440.7136亿元,总资产3566亿元,净资产2118亿元,员工人数1.8万人。

确立了集团本部下辖建设总部、运营总部、物业开发总部等三个业务总部以及其它相关附属业务的“1+3”战略管控架构。

在物业开发总体经营情况方面,深圳地铁集团共获取12个项目土地开发权,地价总价值440亿元,规定建筑面积合计约458万平米,在建项目面积达300万平米;7个项目先后入市销售,2015年销售额达到119亿元,2016年,销售额达到138亿元,2017年,截至10月30日销售完成147亿,连续三年年销售超100亿;商业地产年经营收入超8000万元,未来将有150万平方米商业物业持有经营,年商业经营收入可达20亿元。

地铁建设与物业开发相结合的途径探讨

地铁建设与物业开发相结合的途径探讨

4 结 语
该 模式是指开发商对 地铁 的相关工 程或 工程 费用 负责 , 可
建设地 铁的出入 通道或提供建设用地 , 也可将地铁线路引到开
地铁建设 与物业开发 的相结合发展所涉及 的学科较多 , 内
容较丰富 , 要进一步探讨 的课 题也较多 , 需 还需要地铁工作 者
前 面 已经提 到了把地铁 系统的建设 同城 市的综合开发 规
划相结合 , 使得地铁系统能在城市科学规划的范畴 内进 行统 一
调, 使得地铁对周 边区域的推动作用有待提高。为提高地铁周
边 的物业 开发 水平 , 应加强各部 门的沟通 , 努力 消除存在的不 良现象 , 并注意处 理好 以下几个重要 问题 : 331 土地 的使用权 .. 政府方面应 向地铁公司实施优 惠政策 , 地铁公 司方面则要 保证在获得经过政府批准的土地开发权后 , 与开发商一起实施
例, 可发现地铁站与物业 开发相结合工程分为 两个 类型 , 即在 车站内进行商业 开发 , 或在车站上盖物业 以及车站周边空间的
技 术 与 市 场
第 1卷第8 0 8 期2 1年 1
专 题 研 究
存在不 同程度 的亏损状况。 而分 析少数存在盈利 的地铁系统就
会发现 ,他们通常都充分进行了地铁 与周边地 区的物业开发 ,
围内已经有 10 0 多个城市修建了地铁 ,这些城市 的地铁线路的
大的蒙特利尔市地铁。 香港地铁站几乎 已经覆盖 了繁华的商业
街区, 且地铁站与 附近 的住宅 区及商业 区联系 紧密 , 与周 围环 境形成一个综合的建筑体一地铁上盖物业 ; 而加拿大的蒙特利 尔市地铁系统则在很好地与地面公交 系统联系 的基础上 , 还与 6 个大型的地下 中心相联系 , 为人们的出行及购物提供 便利。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实践及发展策略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实践及发展策略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Vol.16No.4July 2018城市交通二○一八年第十六卷第四期摘要:“轨道+物业”开发模式促进了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轨道交通行业已形成共识。

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是当前轨道交通企业采用的主要融资模式,是中国主要城市迫切需要推行的模式。

阐述对“轨道+物业”开发的认识,对深圳市土地作价出资政策、开发模式、上盖物业与轨道交通建设衔接、持有优质物业等核心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探讨未来深圳市轨道交通上盖开发面临政策调整风险、土地资源稀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多种挑战。

最后,提出积极走市场化路线参与城市更新、建设安居型可售人才房和保障房、实施走出去战略、“轨道+物业”开发经验输出等发展策略,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轨道+物业”开发;投融资;发展策略;深圳市Practice and Strategy of Rail Transit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 in Shenzhen Dai Ziwen 1,Hu Chaodong 1,Dai Zilong 2(1.Shenzhen Metro Group Co.,Ltd.,Shenzhen Guangdong 518026,China;2.Geological Exploration Insti-tute of Ji 'an,Ji 'an Jiangxi 343100,China)Abstract :It is commonly recognized in the rail transit industry that integrating rail transit development with the property development not only promotes the intensive utilization of urban land but also provides the financial security for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The comprehensive land use develop-ment along a rail transit line is the main financing mode adopted by rail transit companies in China,which urgently needs to be carried out in all major Chinese cities.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land appraising and financing policy,development model,con-struction linkage between superstructure and rail transit,owning high-value property and other key issues in Shenzhen.Several potential challenges facing the future rail development in the city are discussed such as risk of the policy adjustment,shortage of land resourc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Fi-nally,the paper proposes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including actively promoting the market-oriented development for the city renewal,building comfortable and more affordable housing,implementing the global strategy and sharing the 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 experi-ence,and etc.Keywords :urban rail transit;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investment and financing;development strat-egies;Shenzhen City收稿日期:2017-12-07作者简介:戴子文(1987—),男,江西吉安人,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

“地铁+物业”综合开发模式中的问题与应用

“地铁+物业”综合开发模式中的问题与应用

“地铁+物业”综合开发模式中的问题与应用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轨道交通需求不断提高,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许多大城市加快了以地铁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牵涉利益方面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果不能够充分发掘出更多的商业价值,那么就难以回收地铁高昂的造价以及运营维护成本。

本文就&ldquo;地铁+ 物业&rdquo;综合开发模式进行探讨,对地铁与物业的结合条件、结合形式等方面展开研究。

2&ldquo;地铁+ 物业&rdquo;综合开发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ldquo;地铁+ 物业&rdquo;开发模式是新型的轨道交通商业价值开发策略,通过在地铁沿线站点附近发展上盖物业、地铁周边的商业街、娱乐设施、停车场等设施,从而实现地铁周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对于该开发模式来说,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2.1 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地铁的效能从地铁的基本功能的角度来说,地铁的最重要的功能是交通功能,也就是说只有满足这一基本要求后,才能够谈地铁的开发。

因此,从整体来说,地铁的综合效能能否充分发挥出来,关键在于其与步行、自行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能够有效地联合起来,使得不同的交通体系之间能够有效地衔接。

在充分考虑地铁等轨道交通的运输功能的前提下,整合当前城市地铁立体开发与车辆交通的优化配置方案,以保证地铁的良性运营为基础条件,在地铁车辆段周边建筑的基础之上进行开发,实现地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的目的。

2.2 如何提升地铁周边土地和空间的利用率通过地铁功能的有效开发,在满足地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出地铁周边土地的综合价值,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推动地铁空间结构的转变。

因此,如何有效开发地铁站及周边土地资源,实现交通服务与商业服务的有机结合,充分协调地铁沿线站点车辆交通与周边建筑用地之间的关系,降低两者之间的对立,不断提升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深圳市从2004年开通轨道交通以来,经过13年的建设发展,运营线路达到8条,运营里程285 km,车站200个,客运量突破500万人次·d-1。

深圳地铁前三期工程共11个项目进行上盖物业开发,经过前三期的轨道交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过程,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充裕资金保障,实现正外部效益内部化,确保了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1],建设轨道交通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0%,轨道交通建设企业需要融资60%,巨大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资金压力一般需要通过土地二级开发及收益来平衡。

本文对深圳市轨道交通三轮建设的上盖开发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变化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策略。

1对“轨道+物业”的认知1.1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深圳市总面积1 953 km2,可建设用地面积890 km2,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相比土地资源稀缺,迫使土地开发过程中需要集约化、高效利用土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特区—体化、东进战略等重大战略规划的提出,未来深圳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规划部门对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用地选址及开发均提出进行综合开发要求,同时市政府对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用地进行专题会议研究。

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政策予以支持,《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均提出土地集约化利用,对于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开发利用[3-4]。

1.2轨道交通发展需要上盖开发支撑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开工建设两段线路共19.5 km,2011年开通5条线路共178 km,2016年开通3条线路,运营规模达到285 km。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地铁成为城市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铁站周围的盖楼开发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热点。

在这种情况下,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应运而生。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地铁公司、地铁站周围的物业开发商和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合作,将地铁站周围的空地或底层商业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增加地铁站周围的商业和居住功能。

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城市发展。

本文将对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特点、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

1. 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地理位置优势明显。

随着城市地铁线路的延伸和完善,地铁站周围的土地价值不断提高。

地铁站周围的土地往往处于城市中心地段,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居住条件优越,是城市发展的热点区域。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地铁站周围的地理位置优势,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功能结合紧密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的另一个特点是功能结合紧密。

地铁站周围盖楼开发一般会同时包含商业、办公和居住功能。

商业设施可以为地铁乘客提供便利的购物和餐饮服务,办公楼可以提供办公空间,居住区可以增加城市居住容量。

这种多功能性的开发模式能够让地铁站周围的区域成为一个集购物、办公、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性区域,推动城市商业和居住发展。

3. 合作共赢模式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还具有合作共赢的特点。

地铁公司、物业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在开发过程中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共同分享开发成果。

地铁公司提供土地资源和交通便利,物业开发商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和管理支持,三方共同合作,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二、影响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的因素1.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对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会直接影响地铁站周围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和用地功能布局,决定了盖楼开发的空间范围和发展方向。

地铁物业开发的探讨与研究

地铁物业开发的探讨与研究

地铁物业开发的探讨与研究摘要城市化的推进,使地铁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

地铁物业开发作为地铁建设的主要经济产物,将成为平衡地铁巨额投入的主要来源,重要性日益突显。

本文主要通过对地铁物业开发的重要意义、内涵进行基本论述,由此引出地铁物业开发的三种方式,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地铁物业开发的政策障碍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建议措施。

关键词:地铁物业开发方式制度障碍建议引言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日益突显,已经成为制约城市的发展、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地铁运力大、速度快、时间准、低碳环保等一些列独特优势,备受世界各大城市的青睐,已经成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自1863年英国伦敦首条地铁开通运营以来,地铁等城市地铁发展至今已有150余年。

如今世界上已有80多个城市开通地铁,地铁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形式。

其中,伦敦、巴黎等城市的地铁乘客人数占到城市人口的70%。

目前我国已有18个大中城市(含香港)拥有城市地铁,总里程达2100公里,居世界第一。

全国目前有20多个城市的城市地铁项目正在修建或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另有20多个城市的城市地铁项目正在编制及上报审批中。

我国正处于地铁高速发展时期,今后还将修建城市轨道6000多公里,投资将达4万亿元。

1、地铁物业开发的重要性在我国地铁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地铁建设成本高昂,票务收入一般仅能弥补运营成本,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地铁项目的巨额投资,无疑进一步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

但另一方面,城市地铁的正外部效应显著。

由地铁建设与运营带给政府的沿线土地增值、交通拥堵改善、治污投入减少、税收增加等,是地铁的内生效益,但地铁公司并未享有。

如果不通过“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形式返还地铁投资者,则这部分效益是外部化于政府,业界称为“公众正外部性”。

地铁建设与运营也带来沿线物业和已出让土地增值等,实际上是地铁效益外部化于特定的私人所有者,业界称为“私人正外部性”。

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方式研究

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方式研究
通 可 持 续 发 展 模 式 , 在 地 铁 沿 线 土 地 开 发 上 进 行 了 一 系列
的探 索性 实践。2 0 0 9 年 提 出全面 构建 “ 轨道 + 物业 ”的可 持续 发展战 略 ,通 过定 向 “ 招标 、拍 卖、挂牌 ”与 土地作
价 出 资 方 式 获 取 数 块 土 地 资源 。
3 . 2 获取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使用权的障碍与对策
3 . 2 . 1 障 碍分 析
明确 轨道 建设主 体具 有沿线土地 开发 权主体 地位是 实
现 轨 道 交 通 与 沿 线 土 地 共 同开 发 的 重 要 事 实 条 件 。 但 中

程 在 全 国率 先 采 用 多元 化投 融资 模 式 , “ 政 府 将地 铁 沿 线 上 盖 用地 作 价 出 资注 入 深圳 地 铁 ,由地 铁 集 团融 资 开 展 地 铁 建 设 ” ,并得 到 国家 发展 和 改 革委 员会 的 审批 同
2 深 圳轨 道交通建设 的投融资体 制
深 圳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经 历 了 一 元 化 、 二 元化 和 多 元 化 投
融资模 式的创 新变革 。 “ 政 府主 导、市场 化运作 、 多元化 投 资 、可持续 发展 ”成 为深 圳市积 极推 进轨道 交通投 融资
体 制改革 的基本 原则。
深圳地 铁 一期 工程 总投 资约 1 0 5 ' f L元 ,采用 一元 化投 资模 式 ,由政府 负责7 0 %投 资 ,企业 通过银行 贷款等 方式 筹措3 0 %投资 资令 ,主要靠政府 直接 财政投 入。二期 工程 总投 资约8 0 0 { _元 ( 7 不 含 已B OT 形式特 别授 权香 港铁 路有
1 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基本。 隋况

【政策】深圳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政策分析

【政策】深圳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政策分析

【政策】深圳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政策分析本文节选自《国内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政策研究》来源:易居研究院作者:朱光随着大城市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以及城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作用日益凸显,2012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对轨交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收益用于弥补建设和运营亏损。

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对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近年来上海、深圳等地开始尝试对轨道交通场站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并初显成效。

但随着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深入和规模拓展,缺乏综合开发利益合理分享机制、缺少规划先导和缺少上盖审批专业技术标准已成为阻碍轨交场站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本文以深圳市针对轨交场站综合开发的政策入手,分析其政策现状、经验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国内其他城市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深圳市面积为1953 平方公里,2012年人口已超1200万人,人口密度全国最大,土地资源尤为紧张,面临严峻的交通、土地和人口压力,加上毗邻香港,较早就认识到地铁建设中捆绑物业开发能实现“公共交通和城市结构优化”双重目标。

因此,深圳轨交物业综合开发的实践在国内走在前列,目前深圳地铁上盖物业已达600万平方米,在土地制度和投融资模式均进行了创新。

1、政策背景:物业综合开发收益弥补地铁建设资金深圳市在轨交物业综合开发的相关政策制定上走在了国内各城市的前列,早在深圳地铁1号线在规划审批时,深圳市就为物业综合开发起草了地方性规章,2001年地铁开始动工当年,深圳市通过了《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意图促进地铁沿线物业开发。

该《规定》中,第39条明确“地铁公司对经批准取得的地铁沿线规划用地享有土地综合开发权和物业管理权。

综合开发的土地地价,按未建地铁时的地价核定出让给地铁公司开发。

基于TOD背景下城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的研究与探索---以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为例

基于TOD背景下城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的研究与探索---以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为例

基于TOD背景下城市轨道交通上盖物业开发的研究与探索---以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为例发布时间:2021-05-28T11:35:02.97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作者:王彦川[导读] 摘要:鉴于交通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公共交通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18000摘要:鉴于交通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公共交通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

公共交通不仅保障了土地的既有交通需要,产生新的交通需求,同时也促进了沿线的土地开发和城市空间更新。

因此,为了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公共交通与土地的一体化开发显得十分重要,其中通过在公共交通沿线设置住宅、办公、商业、公共配套等物业开发是有效的方法之一,即是我们常说的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模式。

本文以深圳市12号线机场东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为例,具体分析如何充分利用城市轨道交通资源,以此构建站城一体化的物业开发项目。

关键词:公共交通、一体化开发、上盖物业、TOD1 项目背景根据《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6-2030)》文件,轨道12号线作为第四期工程进行,预计在2022年开通。

这一条轨道交通线是唯一一条穿越宝安老城区的线路,起自南山蛇口左炮台,终至海上田园东站,是整个西部发展的支撑轴,也是西部地区南北向的交通走廊。

将目光聚集在城市形态优化、城市空间、城市品质提升上,加强地铁物业的规划设计,从而实现城市功能最优化,并为片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进而绘制出轨道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新蓝图(见图1)。

2 项目概况(1)区位条件:基地位于宝安区中部,贴临福永立交和机场立交,北临广深高速公路,南接规划锦成路,南临107国道,北接机场道,距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大约2公里,项目紧邻12号线黄田站,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铁成为了大城市中最常见的交通方式之一。

地铁站旁的盖物业也成为了城市中重要的商业、生活区域。

盖物业与地铁站的合作开发模式,有助于提高地铁站周边的商业价值和城市发展水平。

本文将对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进行详细研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并提出相关的发展建议。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地铁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利用地铁站周边的空间资源进行开发建设,形成以地铁站为核心的商业、住宅综合体。

这种合作开发模式在城市更新和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提高城市用地的利用率,改善城市交通及商业配套设施,提高城市形象和吸引力。

1. 地理位置优势:地铁站具有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优势,周边盖物业的开发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流和商业活动,提高商业价值。

2. 城市形象提升: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可以改善城市的商业及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

3. 综合利用空间:地铁站周边的土地资源有限,通过与盖物业合作开发,可以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实现城市用地的综合利用。

4. 形成完整商业生态圈:地铁站周边的盖物业开发可以形成完整的商业生态圈,吸引更多的商家和消费者,提高商业效益。

5. 城市交通配套设施增加: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可以增加周边地铁站的交通配套设施,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1. 土地资源有限:地铁站周边的土地资源有限,需要合理规划和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导致拥挤和环境恶化。

2. 建设成本高昂: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项目的建设成本较高,包括土地收购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需要有较大的投资规模。

3. 管理运营难度大:地铁上盖物业的管理运营难度较大,需要地铁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合作,协调各方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营。

4. 市场风险较大:地铁站周边盖物业合作开发项目需要面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压力,其市场风险较大,需要有较强的市场运营能力。

5. 城市规划和设计难度大:地铁上盖物业的合作开发需要兼顾地铁站的交通设施和盖物业的商业、居住功能,需要有较高的城市规划和设计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物业的一体化开发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物业的一体化开发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物业的一体化开发模式摘要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对周边土地价格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依据激励相容理论,指出城市轨道交通与周边物业一体化开发模式有利于土地增值效益返还和提高两者的综合收益。

从上盖物业、沿线物业和偏远区域3个维度对一体化开发项目进行市场定位,并提出建立和完善一体化开发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周边物业一体化开发激励相容机制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压力巨大、建设资金短缺一直是滞缓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一大难题。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会促进沿线土地和物业的大幅增值,如何建立土地增值效益返还的激励相容机制,在实现轨道交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保障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内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地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最终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良性、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

1城市轨道交通对周边土地价值的影响作为准公共产品,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效应,其中最为显见的就是给其沿线土地和物业带来巨大的升值,同时也影响着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方式。

随着线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沿线土地资源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大,从而成为城市土地开发和旧城改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在土地利用机制和科学规划的双重作用下,一方面交通可达性促使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速度和强度提高,另一方面大量配套的功能设施和居民聚集在沿线两侧,又会带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的增加从而进一步促进沿线两侧土地的增值。

1.1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的原始含义是指租佃较好土地的生产者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超额利润,超额利润来源于较好土地高于一般土地的生产效率,因此不同土地或相同土地由于土地肥沃、相对位置及开发程度不同而形成不同差别的地租。

级差地租有两种形态:级差地租Ⅰ,是等量资本和等量劳动投在不同肥沃程度和位置的土地上所产生的不同级差生产力带来的级差超额利润的转化形态;级差地租Ⅱ,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每次投入资本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所转化的地租形态。

PPP-深圳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策略案例分享

PPP-深圳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策略案例分享

PPP成功项目案例择抄TOD理念应用之深圳轨道交通3号线沿线土地开发策略TOD理念最初由美国提出,从效益角度看,公共交通站点与周边地区开发可达成良性互动、增值共赢:一方面,公共交通可以带来大量客流,带动沿线的房地产业发展和物业增值;另一方面,沿线地区的发展反过来会增加公共交通的客流,为公共交通提供稳定或不断增长的经营收入。

下面,我们看一看在深圳轨道交通3号线开通前,利用TOD理念对进行的应用分析及土地开发策略。

一、深圳轨道交通3号线概述深圳市轨道交通3号线起点位于红岭路一红荔路交叉口,终点至龙岗镇龙兴街,全长32.91km,设21个站,最远端距市中心30km。

3号线连接市中心和龙岗次中心东部产业带,其建设将打破现有东部交通走廊的交通瓶颈,改善龙岗区与特区的交通联系,为沿线较大强度开发提供条件,支持分散组团式的深圳城市发展布局,实现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同步优化。

3号线有3个特点:①处于深圳东侧,辐射经济相对薄弱的惠州市,沿线发展相比西侧缓慢;②沿线地区道路系统及交通条件相对较差;③沿线大量土地正处于权属转移期,预计未来将有大量旧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对沿线土地的控制和开发引导十分迫切。

为了更好地发挥3号线引导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功能,要加快特区外的城市化进程,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城市布局,特借鉴国内外轨道交通TOD开发的成功经验,从空间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角度,提出沿线土地开发的策略。

二、沿线土地现状1、土地管理水平。

罗湖区段土地权属基本明晰,仅7.5%尚未明确土地使用者。

龙岗区段大量土地未明晰权属,已批准用地占总用地比例的23.6%,地籍数据占总用地比例的76.4%。

2、土地利用水平。

罗湖区段土地利用水平较高,工业用地仅占总用地的7.94%,容积率在1.8以上的用地占61.2%。

龙岗区段土地利用水平低,工业用地占17.7%,旧村用地占13.0%,容积率在1.8以上的用地占12.2%。

总体看来,罗湖段属成熟区域,建筑总量提升潜力有限;龙岗区段开发强度偏低,建筑总量有较大的提升潜力。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深圳市从2004年开通轨道交通以来,经过13年的建设发展,运营线路达到8条,运营里程285 km,车站200个,客运量突破500万人次·d-1。

深圳地铁前三期工程共11个项目进行上盖物业开发,经过前三期的轨道交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过程,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充裕资金保障,实现正外部效益内部化,确保了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1],建设轨道交通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0%,轨道交通建设企业需要融资60%,巨大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资金压力一般需要通过土地二级开发及收益来平衡。

本文对深圳市轨道交通三轮建设的上盖开发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变化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策略。

1对“轨道+物业”的认知1.1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深圳市总面积1 953 km2,可建设用地面积890 km2,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相比土地资源稀缺,迫使土地开发过程中需要集约化、高效利用土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特区—体化、东进战略等重大战略规划的提出,未来深圳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规划部门对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用地选址及开发均提出进行综合开发要求,同时市政府对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用地进行专题会议研究。

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政策予以支持,《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均提出土地集约化利用,对于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开发利用[3-4]。

1.2轨道交通发展需要上盖开发支撑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开工建设两段线路共19.5 km,2011年开通5条线路共178 km,2016年开通3条线路,运营规模达到285 km。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研究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是指在地铁站周边区域,通过地铁公司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发,将地铁站上方的土地利用起来进行建设和开发,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商业、办公、住宅等多功能的区域。

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地下铁道的交通优势,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同时也可以增加城市的产业发展和经济效益。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的成功关键在于合作各方的协作和共赢。

地铁公司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土地开发和商业租赁等方式,将地铁站上方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物业公司需要具备专业的开发经验和管理能力,负责具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政府需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为合作开发提供便利条件和环境。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

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通过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城市土地利用的最大化。

可以提升地铁站周边的商业价值和形象,吸引更多的商家和顾客,促进地铁经济的发展。

还可以提供多功能的服务和便利条件,提升城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合作各方之间需要充分沟通和合作,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地铁站周边的环境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建设项目,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考虑到业主和居民的需求,提供合适的商业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居住质量。

在未来的发展中,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将会更加突出,通过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可以有效解决土地利用的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便利和舒适的居住环境需求也会增加,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便利。

地铁上盖物业合作开发模式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0499.一体化视角下的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土地开发策略

0499.一体化视角下的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土地开发策略

0499.一体化视角下的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土地开发策略辛兰【摘要】:通过对现状问题的总结、实践经验的探索、政策问题的探源等方面对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相关土地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

文章对比香港成功经验,总结分析了我国内地目前土地法律政策环境对该模式发展的限制与制约,寻找在目前法律环境下推行该模式的突破点,并提出了完善土地法律制度、创新土地开发政策等建议,最后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提供了几种不同的实施对策与建议,即近期在现有法律政策环境下的“捆绑招标+财政返还”,中期在改善法律政策环境之后的“协议出让”,远期较为理想的“土地作价出资+授权(特许)经营”,以期增强该模式从时间上分步骤、分阶段落实的可操作性,达到实现地铁上盖物业一体化开发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一体化开发土地政策前言:大运会后,深圳地铁迎来了网络化运营时代,而地铁巨额投资和亏损运营的双重压力也随着地铁的快速发展而日益凸显。

2011-2020年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含枢纽、国铁)需求高达1329亿元,传统由政府财政兜底的开发建设模式的不可持续性日趋明显,地铁正外部效益如何内部化成为国际性热门课题。

深圳借鉴香港地铁成功开发运营模式,尝试走“地铁+物业”的一体化开发路线,地铁上盖物业1也开始成为深圳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市在地铁二期工程中已经进行了部分尝试。

本文试图探讨该新生模式与传统土地政策环境之前的矛盾,以期在政策层面探讨解决深圳地铁上盖物业一体化开发的解决途径与操作办法。

1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现状及问题1.1 推进缓慢深圳借助毗邻香港的优势,积极学习和探索香港地铁上盖物业成功开发经验,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积极的创新,目前深圳市地铁上盖物业开发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由于内地法律政策环境与香港存在较大差别,导致地铁上盖物业这一模式在内地无法直接复制,发展建设推进缓慢。

深圳地铁1号线于2004年12月28日正式通车,截至去年6月份,二期工程已全线开通,共计5条地铁线路,全长178公里,成为国内继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之后又一拥有网络化地铁的特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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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杨建华董事长(深圳地铁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518000)摘要:大城市面临人口急剧增长,交通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为缓解交通压力,各大城市纷纷选择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强正外部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短期盈利不足,仅靠财政投资及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支持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特点,因此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思路。

选取深圳地铁作为研究对象,对深圳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的开发策略,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全面的阐述,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

为其他城市政府、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指导,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资源;合作开发一、引言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对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

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骨干组成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开通地铁城市有22个,运营里程2829公里,开通线路94条;规划建设线路9926公里;正在建设地铁城市14个,正在建设里程895公里,正在建设线路29条,规划建设线路3610公里。

已获批未建和正在争取报批的城市有数十个,保守估计,未来10年内,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投资超过5万亿,在政府难以承担巨额投资的情况下,为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需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发展思路。

因此,根据实践情况及时探讨、总结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已有的具体的、系统化的做法,为各级城市政府、企业决策提供指导依据,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二、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的基本情况深圳是我国较早进行地铁建设的城市,截止2014年底已运营178公里、在建线路3条。

自地铁一期建设开始,一直探索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特区实际的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地铁沿线土地开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摸索性实践。

2009年提出全面构建“轨道+物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定向招拍挂与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取得数块土地资源。

三、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经历了一元化、二元化和目前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变革。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可持续发展”成为深圳市积极推进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5亿元,采用一元投资模式,由政府负责70%投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30%投资资金,主要靠政府直接财政投入。

二期工程总投资约800亿元(不含已BOT形式特别授权港铁公司负责的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基本上采用二元化投资模式,由政府财政负责50%的资本金,其余50%的建设资金由企业采用债券、短融、银行贷款及BT等形式进行融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更为多样[1]。

三期工程在全国率先采用更加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政府将地铁沿线上盖用地作价出资注入深圳地铁,由地铁集团融资开展地铁建设”,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同意。

四、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一)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取得方式1.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特征轨道交通站点、区间、车辆段及其上盖物业开发用地有以下特征:一是从资源属性来说,其具有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附属性。

二是从功能属性来说,只有通过统一的规划与设计,才能在满足轨道交通自身功能的基础上创造出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空间。

三是从土地本身属性来说,经整备的可综合集约利用的轨道交通用地具备综合功能,既有轨道交通这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功能,又有可开发利用的经营性功能。

公益性功能可以进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经营性功能必须进行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重性是“轨道+物业”最大的制度设计障碍。

2.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从国内实践性来看,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采用如下方式取得:(1)招拍挂出让方式《物权法》137条、138条款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出让,对协议出让方式及划拨方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因此,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会采用复合方式招标或定向(带重要排他条件)拍卖的方式。

这是我国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土地取得的最为普遍的形式。

(2)协议出让方式指政府以协议方式在一定年限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意向用地者,意向用地者向国家支付协议出让金的方式。

(3)授权经营(整备)方式轨道交通企业在建设轨道交通前期,对沿线土地资源进行整备,并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为后期物业开发、商业经营预留必要的、清晰的各项接口条件,在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物业开发权,由于轨道交通企业在前期所做的投资投入,再转让收益中进行返还。

(二)轨道物业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的障碍与对策1.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障碍分析明确轨道建设主体具有沿线土地开发权主体地位是实现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共同开发的重要事实条件。

但《物权法》对土地房屋征收、经营性用地出让、划拨用地用途范围等方面存在严格规定,使一些地方政府促进地铁建设运营和物业开发同步实施而制定行政规章制度、办法等鼓励性条款的有效性有了一定存疑空间,导致轨道物业开发土地取得面临新的法律障碍。

(1)沿线土地储备的征收、征用及拆迁问题轨道交通线路通常通过成熟城区及城郊已建设区,必然要进行站点、区间、车辆段、停车场等周围土地的储备,势必要进行房屋征收拆迁、土地使用权征收的问题。

《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需要指出的是地铁建设是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地铁的运营是具备准公共性的产品,因此建设地铁是属于国家需要,也是公共利益[2]。

但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小于上盖(周边)物业开发用地红线范围的时候,法律依据就显得不够充分。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37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用于住宅、办公楼、商业、公寓、酒店等开发的轨道沿线用地,该用地一般认为属于经营性用地,而不属于交通功能用地,要走“招拍挂”程序,如果为确保轨道交通企业中标,需在条件中加入过多限制性条款,对其他企业显失公平;如果不带条件公开竞价,土地获得者未必是轨道公司,且面临地铁建设资金本身不足却要同步支付高昂地价的情况。

目前轨道+物业开发中土地取得的最主要障碍是《物权法》的“招拍挂”出让制度。

2.地表、地下、地上使用权分设奠定了轨道物业开发的法律与技术基础从国际特大城市的经验看,分层使用土地资源必将成为一种趋势,地下空间是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但这些资源产权的确认没有法律根据。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3],这使建设为目的利用土地范围从传统的地表扩大到土地的多层空间,可以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层出让形成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制度为土地立体化利用、特别是地下空间、地铁上盖的开发奠定了法律基础。

要实现“轨道+物业”的模式,有几条必要的要素:一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其一定半径范围内可以创造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土地空间;二是这些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创造出来的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及土地空间由轨道交通企业来主导开发,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或弥补运营亏损。

3.轨道交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的对策与创新(1)关于“招拍挂”的适用的对策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虽然表面上具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但是其又具有公益性的内涵特征。

主要理由有:一、其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所附生的、由轨道交通企业所创造出来的用地;二、其是轨道交通正外部性的直接依托资源,轨道交通所产生的外部性有直接的部分体现在该物业的增值溢价上;三是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将同步开发所产生开发经营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从而使其具有真正意义的公益性。

国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官员在深圳举办的轨道交通研讨会就曾指出:一宗用地内既具备轨道交通功能等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又具备商业、住宅等多种功能用途的,应视为综合用地;以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为主的,应视为符合公共利益为主导的综合用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不适宜采用划拨的形式进行转让(因划拨用地在功能用途、转让等方面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正式出让之前,可以公开征询该综合用地的意向使用者,若只有一家,则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若产生超出2家及以上有意向使用者,则仍适用“招拍挂“的相关规定。

笔者认为,上述土地利用司官员的观点是比较符合实际,且具备可操作性。

即将一宗车站、车辆段、停车场的用地,通过前期研究,明确基本的规划条件后,即随同轨道交通功能作为综合用地一并转让,不再区分轨道交通功能宗地和上盖开发宗地。

(2)特许经营或授权经营模式的对策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指政府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这种授权经营的方式在国家授权机构所属企业的改革中普遍使用,法律风险相对较小。

(3)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模式的对策《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只是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计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

政府可以用沿线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股东,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后作为货币资产入股或作价进入轨道交通企业。

这种方式不经“招拍挂”,轨道建设主体企业可以确保获得沿线开发权。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特殊土地使用权创设方式,也是国有企业重组、并购中经常发生的行为。

作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在实践中,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非以公司作为用益物权人经由出让的创设方式直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是由国家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在公司在取得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当于国家将本应直接取得的出让金入股作为股权,由国家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权益。

(三)深圳轨道物业土地取得实践1.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已取得的土地情况深圳地铁较早的探索轨道交通沿线物业开发的模式,在深圳地铁二期工程中,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土地开发权。

此外,深圳市针对轨道交通建设提出“三个坚定不移”,加快了土地作价作为资本金注入深圳地铁集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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