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跨界河流
中国的十大跨境河流及界河
中国的十大跨境河流及界河1.鸭绿江鸭绿江全长795km,发源于长白山南麓,注入黄海,是中国与朝鲜的界河。
唐朝时,鸭绿江本是中国的内河,从辽圣宗开始,高丽不断向鸭绿江流域扩张,到明朝朱元璋时,将鸭绿江以南都赐给了朝鲜,从此鸭绿江成为中朝界河。
1962年中朝边界谈判时,将鸭绿江内的多数岛屿和鸭绿江入海口都送给了朝鲜。
2.图们江图们江全长525km,发源于长白山,注入日本海。
其中中朝边界长510km,入海处15km为俄朝边界。
图们江历史上也为中国的内河,同鸭绿江一样在明朝时成为中朝界河。
1860年的中俄《北京条约》又把图们江的入海口割让给了俄罗斯。
3.黑龙江黑龙江在俄罗斯称为阿穆尔河,黑龙江全长4370km,流域面积184.3万km2,和长江的流域面积差不多。
其中中国境内流域面积为88.7万km2,是世界十大长河之一。
黑龙江本来是中国的内河,沙俄通过1858年的《瑷珲条约》和1860年的《北京条约》把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100万平方公里的肥沃领土强行占去。
从此使中国失去了在日本海的出海口,成为每个中国人永远的伤痛。
4.额尔齐斯河额尔齐斯河发源于阿尔泰山,是中国唯一流入北冰洋的河流。
额尔齐斯河流经哈萨克斯坦后再流入俄罗斯的鄂毕河,全长4248km,其中中国境内长度546km,流域面积万5.7km2。
额尔齐斯河是新疆重要的河流。
5.伊犁河伊犁河发源于天山,下游流入哈萨克斯坦,伊犁河全长1236km,流域面积15.1万km2,其中中国境内长442km,流域面积5.6万km2。
伊犁河是新疆水量最丰富的河流,对于新疆工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伊犁河与额尔齐斯河的上游都在中国,所以在水量的使用上中国处于主动地位。
6.狮泉河狮泉河是印度河的源头,发源于冈底斯山。
狮泉河在中国境内长度为430km,流域面积为2.7万km2。
狮泉河位于西藏阿里地区。
7.雅鲁藏布江雅鲁藏布江在印度被称为布拉马普特拉河,流经中国西藏,印度和孟加拉国,注入孟加拉湾。
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合作的国际规则分析
2020 年第 8 期
水利规划与设计
DOI: 10 3969 / j issn 1672 ̄2469 2020 08 002
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合作的国际规则分析
李明亮ꎬ 侯 杰
(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ꎬ 北京 100120)
摘要: 文章采用净流出比例和人均自产水资源量两个指标ꎬ 定量分析了不同类型跨界河流国家加入现行国际公约
规划战略
水利规划与设计
图 1 « 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缔约国家分布示意图
相关因素、 不造成重大损害的义务、 一般合作义务
等条款ꎮ
1 2 跨界河流国家分类分析指标
为了反映跨界河流有关国家在流域中的相对位
置ꎬ 并考虑跨界河流流出或流入水量在该国可用水
资源总量中的比例ꎬ 建立净流出比例指标 I 出 ꎬ 计
两个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开展了深入研
约的跨界河流流域有 20 个ꎬ 占 7% ꎮ
究ꎬ 持续关注公约发展过程ꎮ
« 非航 行 使 用 法 公 约» 包 括 导 言、 一 般 原 则、
本文重点采用指标分析方法ꎬ 分别对« 国际水
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和« 跨界水道与国际湖泊保
计划采取的措施ꎬ 保护、 保全和管理ꎬ 有害状况和
跨界河流是指位于或穿越国界线的河流ꎬ 是国
界水等概念ꎬ 其含义基本相同ꎮ 本文除在引用公约
近一半陆地面积ꎬ 涉及约 150 个国家和约 40% 人
河流ꎮ
与国之间的天然纽带ꎮ 全球跨界河流流域范围覆盖
名称和 内 容 时 采 用 其 原 有 表 述 之 外ꎬ 统 称 跨 界
口ꎮ 跨界河流利用和保护既属于各国的主权权利和
根据« 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现状缔约情况分类ꎬ
发源于中国的11条国际河流
发源于中国的11条国际性河流秦为胜亚洲地势中高周低,青藏高原雪山连绵、冰川广布,是亚洲大江大河源地,成为“亚洲水塔”。
许多国际性河流,如流经缅甸入海的萨尔温江(上源怒江);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而入海的湄公河(上源澜沧江);流经印度的布拉马普特拉河(上源雅鲁藏布江)和印度河(上源狮泉河)也都发源于此,发源于中国的国际性河流有11条,下面简要介绍一下:1、元江—红河:元江发源于中国云南省西部哀牢山东麓,上源称礼社江,向东南流,与左岸支流绿汁江汇合后称元江,流经河口瑶族自治县进入越南后称红河。
红河最终注入南海北部湾,红河三角洲在越南北部。
元江为红河上游主干,位于中国境内,红河主要支流黑水河、明江均发源于中国境内,这部分位于中国境内的河流通称为元江水系。
元江流域面积7.9万平方公里,国境处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84亿立方米,全程天然落差2519米,水能资源十分丰富。
红河是唯一发源于云南境内的一条重要国际性河流,也是越南北部最大河流;由于流域多红色沙页岩地层,河流大部分流经热带红土区,水中混有红土颗粒,水略呈红色,故称“红河”,红河流经中国云南的大理、楚雄、玉溪、红河四个地州的17个县市和越南北部的12个省,全长1280公里。
其中云南境内695公里,占红河国际性河流总长度的54%,越南585公里,占总长度的46%;流域总面积138748平方公里,在中国云南境内的流域面积74890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的54%,干流年平均流量450立方米/秒。
在中国境内有干流元江及其最大支流李仙江,二江在越南境内越池汇合,之后经北部湾入南海。
红河三角洲长150千米,宽80千米,面积约7000平方千米,为人口稠密、农业发达地区。
三角洲北侧的海防为河内的外港。
红河三角洲是越南北部的主要经济区域。
2、澜沧江—湄公河:澜沧江-湄公河是一条流经中国与东盟的国际大河,世界第六大河、亚洲第三大河,也是东南亚第一大河。
湄公河发源于中国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唐古拉山脉岗果日峰的扎曲,流至昌都后始称澜沧江。
法律典型案例湄公河(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湄公河,流经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是一条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际河流。
然而,在这条美丽的河流背后,却隐藏着一场跨国贩毒的惨案。
2011年10月5日,一艘载有13名中国船员的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导致12人遇难,1人失踪。
这起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惨案,将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警方推向了跨国合作的潮头。
二、案件经过1. 案发2011年10月5日,一艘名为“华平号”的船只,从中国云南省瑞丽市出发,前往缅甸仰光。
船上有13名中国船员,包括船长、船员和一名厨师。
当船行至湄公河金三角水域时,遭遇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
2. 调查案发后,中国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过初步侦查,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跨国贩毒团伙所为。
同时,老挝、缅甸、泰国警方也纷纷展开调查,跨国合作逐渐形成。
3. 跨国追捕在跨国合作的基础上,四国警方开展了大规模的追捕行动。
经过几个月的艰苦侦查,警方掌握了贩毒团伙的详细信息,包括团伙成员、贩毒路线、毒品来源等。
2011年12月,缅甸警方在曼德勒省抓获了贩毒团伙的成员。
随后,老挝、泰国警方也相继抓获了其他成员。
2012年2月,中国警方在云南省抓获了贩毒团伙的最后一个成员。
4. 公审2013年,湄公河惨案涉案人员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审判。
法院依法判处主犯糯康死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三、案件影响1. 提高国际执法合作湄公河惨案的发生,使得四国警方加强了跨国执法合作,为打击跨国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2. 提高国际关注度湄公河惨案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打击跨国贩毒提供了有力支持。
3. 提高国内法治水平湄公河惨案的审判,展示了我国法治的威严,提高了国内外对我国的法治信心。
四、案例分析1. 跨国贩毒的严重性湄公河惨案揭示了跨国贩毒的严重性。
贩毒团伙利用国际河流作为贩毒通道,对各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水利部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1996.01.03•【文号】水政资[1996]5号•【施行日期】1996.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1996年1月3日水政资[1996]5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西藏、广西、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水利(水电)厅(局),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为加强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含湖泊,下同)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规,在征求和协调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我部授予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及有关省(自治区)在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权限如下:一、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分别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上由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含地下水)实行全额管理,受理、审核取水许可预申请,受理、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二、在下列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水,分别由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实行限额管理,审核取水许可预申请、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一)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境内的黑龙江(含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含松阿察河)、湖布图河、白棱河全部中俄边界河段,图们江、鸭绿江全部中朝边界河段,哈拉哈河全部中蒙边界河段(共二段),兴凯湖、贝尔湖、长白山天池境内侧,绥芬河、克鲁伦河境内干流段:地表水日取水量4.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6.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边界河流环境法律争端
基本案情乌拉圭河是一条国际性河流,上游在巴西境内,中游为巴西与阿根廷的界河,下游是阿根廷与乌拉圭的界河。
1975年2月26日,阿根廷与乌拉圭在双方边界条约的基础上,签署了有关乌拉圭河国际法律地位的规约(以下简称1975年规约),就该河流的航行安全、引航、港口设施的利用、救助、打捞,水资源、河床与底土的利用、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河流污染的预防与治理等事项,明确了两国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1975年规约,阿、乌两国共同建立了乌拉圭河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1975年规约的具体实施。
1975年规约还规定,阿、乌两国因规约的实施产生争端,在无法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时,将提交国际法院作出裁判。
2003年起,乌拉圭政府先后批准在乌拉圭河本国沿岸一侧建立两家纸浆厂,其中一家由于投资者中途放弃投资计划而未能建成,另一家纸浆厂则于2007年竣工并开始生产。
对于该纸浆厂给乌拉圭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阿、乌两国政府之间始终存在分歧。
2006年5月,阿根廷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指控乌拉圭违反了1975年规约,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审理,国际法院于2010年4月20日作出判决,认定:第一,乌拉圭违反了1975年规约中有关边界河流环境保护的程序性义务;第二,纸浆厂并没有给乌拉圭河造成实际污染,因而,乌拉圭没有违反有关边界河流环境保护的实体义务;第三,驳回诉讼双方的其他诉求。
该案是国际法院在1997年斯洛伐克与匈牙利之间就多瑙河水资源开发案之后,第二个就相邻国家在边界河流利用过程中产生争端作出的裁判。
本案的判决结论及其论证过程,对于国际法上的边界河流制度,特别是跨界环境损害责任法律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与边界河流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问题分析本案中,阿根廷向国际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判定乌拉圭批准建立纸浆厂的行为违反了1975年规约;二是要求乌拉圭立即停止上述国际不法行为;三是将乌拉圭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恢复原状;四是当乌拉圭无法对造成损害的情形恢复原状时,应向阿根廷支付经济赔偿;五是乌拉圭应作出充分保障,确保1975年规约规定的各项义务在今后能够得到有效遵守。
浅谈国际河流争端的解决
浅谈国际河流争端的解决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国际河流争端的解决,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国际河流是指流经数国的领土并通往海洋、根据国际条约对所有国家的商船都开放航行的河流。
国际河流争端是指各沿岸国之间对有关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等问题的不同主张和观点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国际河流争端主要包括划界、航行、分水、跨界污染等各种冲突和争议。
在实践中,各国有关国际河流争端的案例大多数都是通过国际法上规定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得以解决的。
一、相关国际河流法确立的国际河流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国际法体系中的宪法的《联合国宪章》,第33条有关解决国际争端的规定同样也适用于解决国际河流争端。
据此,各流域国有关国际河流的争端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再通过仲裁或者司法解决。
赫尔辛基规则是一部全面规定有关国际河流水利用的法律文件,它是国际法协会于1966年通过的,其中提出了各流域国应该公平合理地利用国际河流的原则,此原则被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定于之后所制定的国际河流法中。
此外,它还规定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国际河流争端的争议避免和解决程序。
规则的第30-39条提出了谈判、调查、第三方斡旋和调停、临时协商委员会以及仲裁和司法裁判等争议解决方法。
出同时也强调只有各当事国通过政治方法仍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采用法律方法解决,即建议当事国将争议提交仲裁庭或国际法院解决。
由此可以看出,各种国际河流法所规定的国际河流争端的解决首先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国际实践中也是如此。
基于政治方法无法解决的争端,诉诸法律是国际河流争端的最后一种解决方法,即争端当事方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庭或国际法院。
因为大多数国家基于主权的考虑,都不愿意将涉及主权问题的国际河流争端交给第三方决定。
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国际河流争端是通过法律方法解决的,并为以后解决类似的国际河流争端提供了借鉴,如1956年法国与西班牙拉努胡仲裁案,仲裁庭针对水道国如何解决跨境水资源提出了普遍适用性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国际河流开发与地缘合作挑战
我国国际河流开发与地缘合作挑战作者:何大明李运刚冯彦来源:《地理教育》2013年第07期一、国际河流的概念在国际河流的定义中,存在着“国际河流”(International River)与“国际化河流”(Internationalized River)两种解释。
地理上界定的国际河流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又称跨国河流或多国河流,如亚洲的澜沧江—湄公河、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欧洲的莱茵河、多瑙河,非洲的尼罗河、刚果河,北美洲的哥伦比亚河、科罗拉多河;另一种是指作为国家边界的一部分,分隔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湖泊),称为边界河流(湖泊),简称界河(界湖),如我国与俄罗斯之间的黑龙江—阿穆尔河、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大湖流域等。
国际化河流是指国家之间签订有专门的法律条约,对共同开发的河流进行管理,这些国际化河流可以是地理概念上的国际河流或国内河流,也可以是人工运河如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等。
近年来,我国一些部门或单位倾向于用“跨界河流”替代“国际河流”概念。
长期以来,国际河流的概念及其内涵在不断变化。
通常情况下,国际河流只包含地表河流及其水资源,很少考虑地下水水系及其水资源。
20世纪末之后,随着对地下水资源及生态完整性的关注,引入了水道系统的概念。
联合国大会(1997)批准的《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第2条对“国际水道”及其构成给出明确的界定:国际水道是指其组成部分位于不同国家的水道;水道是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系统,由于它们之间的自然关系,构成一个整体单元并且通常流入共同的终点。
并将国际水道分为两种基本类型:①毗邻水道(Contiguous Watercourse),指形成共同边界的水道,如界河、界湖;②连接水道(Successive Watercourse),指跨越而不是形成不同国家间边界的水道,如多国河流或跨国河流等。
国际水道系统的内涵远比传统的国际河流广泛,它包括跨境的地表河流、湖泊、冰川以及地下河流和含水层。
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总结
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努力,共同推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协调。
政府部门
应当建立健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河湖水质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当加大对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投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其次,科研机构在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科研机构应当加
强对跨界河湖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科研机构还应当加强对跨界河湖的科学研究,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此外,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也应当积极参与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
社会组织
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跨界河湖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企业单位则应当加强自身环保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减少对跨界河湖的污染和破坏。
总的来说,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
合力。
只有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才能实现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好我们的河湖资源,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缅甸的跨国河流了解湄公河的生态和社会影响
缅甸的跨国河流了解湄公河的生态和社会影响缅甸的跨国河流:了解湄公河的生态和社会影响湄公河是东南亚最重要的跨国河流之一,也是世界上第十二长的河流。
它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最终注入南海。
湄公河流域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的地区,不仅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影响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湄公河的生态价值湄公河流域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对于维持区域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湄公河流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淡水鱼类产卵地之一,拥有众多珍稀的鱼类资源,如巨型鲟鱼、鲢鱼等。
这些鱼类不仅是当地居民的重要食物来源,也对于整个流域的水生生物链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
湄公河还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湿地之一,拥有广阔的湿地生态系统,为众多珍稀濒危鸟类、动物提供了重要的栖息地。
保护湄公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不仅对于保护物种多样性,还对于维持区域的气候平衡和水资源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二、湄公河的社会影响湄公河流域的国家在经济发展、交通运输、能源供给等方面受益于湄公河带来的巨大资源。
沿岸各国通过湄公河进行跨国贸易,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湄公河沿岸地区的渔业和农业也依赖于河水的灌溉和资源支持,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
然而,湄公河的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大规模水电站的建设不仅改变了河流的流量和水质,也对鱼类迁徙和繁殖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进而威胁到了沿岸居民的生计。
另外,由于水资源的分配不公平和管理不善,湄公河流域还存在着局部的水资源争端和环境破坏问题。
三、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湄公河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湄公河流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政策。
建立了湄公河委员会(MRC),以协调和管理湄公河的水资源开发和利用。
各国在水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加强了合作和协商,并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此外,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也是保护湄公河流域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哈萨克斯坦•【条约领域】环境资源能源•【公布日期】•【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北京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跨界河流水质保护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根据互不干涉内政、平等、和平共处的原则,认识到自己对当代人和后代人保护水环境、保护跨界河流免受污染和对跨界河流水质进行保护的责任,希望促进建立中哈跨界河流水质保护领域的长期合作,和平调解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定适用于双方根据本协定第三条所规定合作领域开展保护跨界河流水质的活动。
第二条本协定基本概念和定义:(一)“跨界河流”是指所有穿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界线的或位于国界线上的河流。
(二)“跨界影响”是指人为活动所引起的跨界河流水质恶化,在一国境内产生不良后果,且污染源全部或部分位于另一国境内。
第三条双方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一)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协商确定双方可接受的跨界河流的水质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
(二)对跨界河流的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三)双方各自制定和采取必要措施,预防跨界河流污染,努力消除污染,以使跨界影响降至最低。
(四)双方经协商交流以下信息:1.跨界河流水质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2.可能对跨界河流造成跨界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3.可能造成跨界影响的跨界河流污染;4.预防跨界河流污染所采取的措施。
(五)双方建立工作机制,在发生有跨界影响的跨界河流污染突发事件时,以相互支持的方式开展应对行动,以努力消除或减轻污染。
(六)举行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交流有关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污染控制及跨界河流水质变化趋势等领域的科研成果。
(七)促进跨界河流水质保护新技术的应用。
(八)促进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开展跨界河流水质保护领域的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哈萨克斯坦•【条约领域】环境资源能源•【公布日期】2001.09.12•【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阿斯塔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2001年9月12日签订于阿斯塔纳并于2002年9月23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两国间的睦邻友好关系;在利用和保护两国跨界河流水资源领域进行合作;遵循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在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精神;公平合理地解决两国在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水资源领域的问题;决定缔结本协定,并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定中,“跨界河流”指所有穿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界线的或位于国界线上的河流。
第二条双方在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中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以真诚和睦邻友好的态度密切合作。
第三条双方将采取适当措施,努力防止或减轻由于洪水灾害和人为事故可能对另一方造成的重大损害。
第四条考虑到双方的利益,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另一方对跨界河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第五条双方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作:商定水量与水质观测站点的位置;研究统一的观测、分析与评价方法;分析和整编双方商定的观测站点的水文观测资料;研究共同防止或减轻由于洪水、冰凌和其他自然灾害影响的可行性;研究跨界河流水量、水质的未来变化趋势;必要时,在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领域进行共同研究和交流经验。
第六条双方将商定交换资料和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时间。
在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不违反本协定第七条规定、且是非商定交换的至关重要的水文信息时,后者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满足这种要求,但可附有一定的条件。
对于上述交换或提供的信息,双方应履行保密的义务,除另有协议,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跨国河流的国际规则
跨国河流的国际规则
1. 各国对于跨国河流的水量分配得讲规则呀!就好比一家人分蛋糕,总不能有人拿太多有人没得吃吧?像多瑙河,沿岸那么多国家,要是没个合理分配规则,那还不得乱套啊!
2. 水质保护也是个大问题呢!咱们不能让跨国河流变成臭水沟吧?你想想,如果一条清澈美丽的河流变得污浊不堪,那多可惜啊!就像湄公河,大家都得好好保护它的水质呀。
3. 生态保护这方面的规则可不能少呀!难道我们要让那些鱼儿、鸟儿失去家园吗?好比尼罗河,要是破坏了它的生态,那好多生物都会遭殃呢。
4. 对于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得有规矩呀!可不能你建一个我建一个,不顾及别人。
这就好比在道路上开车,得守交通规则呀,不然就会出大乱子!莱茵河沿岸国家在这方面就得相互协调好。
5. 灾害应对的规则得有吧!发洪水啥的,大家得一起应对呀!这不就像大家一起面对困难,要齐心协力嘛,比如恒河要是遭遇洪灾,沿岸各国就得携手合作。
6. 开发利用也要合理呀!不能过度开发,把河流给榨干咯!这就好像我们吃水果,总不能一次把一树的果子都摘光啊。
就像底格里斯河,得可持续地开发利用呢。
总之,跨国河流的国际规则太重要啦!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共同保护、合理利用这些河流,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它们带来的好处呀!。
湄公河跨境河类比推理
湄公河跨境河类比推理湄公河是亚洲流经多个国家的国际性河流。
它源于青藏高原,流经中国云南、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等六个国家。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湄公河逐渐成为跨境经济和交流的重要通道和人口活动区域。
因此,研究湄公河流域跨境河类比推理对于进一步了解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地理、政治、经济等多个角度分析湄公河流域的跨境河类比推理。
首先,从地理角度来看,湄公河流域丰富的自然资源经常被跨境国家用来进行经济合作。
例如,湄公河流域中的水资源被用于灌溉农作物和发电,这需要跨境国家之间进行合作。
同时,湄公河流域中的森林资源也是跨境国家的宝贵财富。
因此,湄公河跨境河类比推理可以参考其他地区跨境河流的合作模式,学习如何更好地共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避免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其次,从政治角度来看,湄公河流域的跨境国家之间存在着一些政治问题,如各国利益分配、水资源利用权的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跨境河类比推理进行协商和解决。
例如,中印两国就曾经争议了雅鲁藏布江的水资源利用权,最终通过对比研究跨境国家间的合作模式,实现了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最后,从经济角度来看,湄公河流域的跨境国家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例如,中国和越南分别是湄公河流域中的两个最大经济体,两国之间进行商品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各自的优势。
同时,跨境河类比推理还可以通过研究类似的国际贸易合作模式,来增强各国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总之,湄公河流域的跨境河类比推理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在实践中,各国可以通过对比研究、沟通协商等方式,积极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共同促进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多边合作。
我国三条重要国际河流沿岸国之考证
我国三条重要国际河流沿岸国之考证胡德胜【摘要】一条国际河流的所有沿岸国都有权参与该河流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活动.国家利益、国内政治和地缘政治对于国际河流沿岸国的有关政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厘清一条国际河流有哪些沿岸国是一个沿岸国制定其关于该河利用战略和进行国际谈判的基础.黑龙江、额尔齐斯河和伊洛瓦底江是我国的三条重要国际河流.但是,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它们有那些沿岸国的研究存在缺漏,有着重大错误认识.以原始文献条约和官方文件为基础,结合二次文献,对于它们的沿岸国进行了考证,绘制了示意图.考证的结果是,黑龙江有蒙古国、中国、俄罗斯和朝鲜4个沿岸国,额尔齐斯河有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蒙古国4个沿岸国,伊洛瓦底江有中国、缅甸和印度3个沿岸国.【期刊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年(卷),期】2015(031)001【总页数】4页(P80-83)【关键词】中国国际河流;沿岸国;黑龙江;额尔齐斯河;伊洛瓦底江【作者】胡德胜【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49;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美国加州9581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928.4;D993.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事活动关系到一国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家安全[1]。
作为世界上涉及跨界水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关于跨界水的政策法律和实践活动备受有关沿岸国家、环保组织以及国际法学界的密切关注,尤其是在1997年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已经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的情形下。
自国际法于17世纪中叶产生以来,主权一直是其基石,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一直是其最根本的原则[2]。
在国际水法领域,无论是根据公平合理利用原则这一习惯国际法原则,还是根据倍受学术界推崇的共同资源理论,一条国际河流的所有沿岸国对于该河流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活动的参与,至少在程序上,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3](P60)[4](P181-185)。
世界十大长河支流
世界十大长河支流1.尼罗河:全长6670公里,流域面积为3,349,000平方公里,起源于非洲中部的乌干达与衣索匹亚,往北途经尼罗河发源于非洲东北部布隆迪高原,尼罗河是由卡盖拉河、白尼罗河、青尼罗河三条河流汇流而成。
流经布隆迪、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苏丹和埃及等国,最后注入地中海。
2.亚马孙河:全长约6400公里,是世界上流量最大、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从秘鲁的乌卡亚利-阿普里马克水系发源地起,全长约6,751公里,亚马逊河干支流蜿蜒流经南美洲7个国家。
亚马逊河从秘鲁的伊基托斯)至巴西的马瑙斯叫索利默伊斯河,内格罗河河口至大西洋段才称亚马逊河。
3.长江:全长约6300公里,我们自己国家的,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
干流流经1个省,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
在世界大河中长度仅次于非洲的尼罗河和南美洲的亚马逊河,居世界第三位。
流域面积:180000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经流量:9600亿立米,干流总长度:6280公里,水能蕴藏量:26800万千瓦。
4.密西西比河:全长6262公里,全河于美国境内,注入墨西哥湾,发源于美国西部落基山脉的密苏里河支流红石溪为河源,是美国最大的'河流,是世界第四长河。
流域面积:322000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经流量:5800亿立米,干流总长度:6021公里,水能蕴藏量:4900万千瓦。
5.黄河:全长5464公里,也是我们自己国家的,世界第五长河。
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52,443平方公里,它发源于青海省的巴颜喀拉山,呈“几”字形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及山东9个省,最后流入渤海。
6.澜沧江-湄公河:全长4880公里,流域总面积81万平方公里,发源于青藏高原,自北向南流经中国青海、西藏、云南三省区和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五国,于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湄公河三角洲注入南中国海。
在中国境内的河段称为澜沧江,长2198公里。
水资源管理与跨界河流合作的经验与启示
水资源管理与跨界河流合作的经验与启示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而跨界河流合作则是保障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跨界河流的情况,如尼罗河、长江、密西西比河等,因此,如何有效管理和利用跨界河流的水资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探讨水资源管理与跨界河流合作的经验与启示,以期为今后的跨界河流合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首先,有效沟通与合作是跨界河流管理的关键。
在跨界河流的管理中,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问题解决,因此,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
及时分享水资源信息、建立河流管理机构、制定共同的河流管理政策等都是有效沟通与合作的手段。
例如,长江国际流域合作组织的成立,为中国与其跨界国家(如印度、泰国、越南等)之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协议等方式,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共识,有效解决了一些跨界河流面临的问题。
其次,保护环境与生态系统是跨界河流管理的基础。
跨界河流的水资源管理,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各方的用水需求,更应该注重保护河流的生态环境。
跨界河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依赖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生态系统,包括保护水源地、控制水污染、恢复湿地等,对于跨界河流管理至关重要。
例如,尼罗河是一个生态系统脆弱的跨界河流,河流流域内多个国家通过保护湿地、植树造林等方式合作共同保护尼罗河的环境,保障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于跨界河流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技术的应用,可以更准确地了解水资源的分布与利用情况,从而指导更科学合理地进行水资源管理。
例如,地理信息系统(GIS)和遥感技术的应用可以提供准确的水资源数据,帮助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分配计划;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为跨界河流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也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最后,制定合理的法律与政策是跨界河流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的保障。
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公约
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公约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也不断攀升,从而对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约定以保护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以及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的重要性,国际社会在1997年认识到需要制定一项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公约。
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具有显著的重要性,它旨在促进国际社会之间合作,全面有效地保护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实现其全面,有效和可行的发挥作用,尽最大可能地满足各国的需求。
公约的主要内容有:一、尽最大可能地保护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质量和数量。
这一点非常重要,国家应采取全面的措施,来制定和提高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保护和管理的标准,其核心在于加强保护,减少污染,确保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水质达到和维持良好的状态。
二、合理利用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资源。
公约规定,各方应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建立一个适当的跨界水资源利用机制,以促进国际河流和湖泊的跨境资源共享。
各方应重视湖泊的自然和经济价值,尽量减少对它们的影响,从而确保它们有效地发挥它们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三、建立一个监督机制,以确保政府、国际组织以及其它相关的社会团体不断督促公约的执行。
为此,各国应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严格执行和制定针对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法律和法规,以确保它们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过程中,各国应加强旗下相关组织之间的监督,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总之,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际社会应当尽快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保护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政策与措施,从而有效地保护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世界著名国际河流
国际河流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即不是完全处于一国境内的河流。
国际河流因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其作用有有国际航道和供水源两种。
其中,作为国际航道对沿岸国家经济有很大促进作用;作为供水源的国际河流常引起所沿岸国家水资源纷争。
1莱茵河:发源于阿尔卑斯山,注入北海。
流经瑞士、列支敦士登、奥地利、法国、德国和荷兰,著名国际航道。
2多瑙河:发源于德国黑林山,注入黑海。
流经德国、奥地利、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罗地亚、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著名国际航道。
3湄公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北麓,注入南海。
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柬埔寨和越南,著名国际航道。
4尼罗河:发源于布隆迪高原,注入地中海。
流经布隆迪、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苏丹和埃及,供水源。
5阿姆河:发源于帕米尔高原,注入咸海。
流经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供水源。
6锡尔河:发源于帕米尔高原,注入咸海。
流经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供水源。
7黑龙江:发源于蒙古肯特山,注入鞑靼海峡。
流经蒙古、中国和俄罗斯。
国际航道。
8约旦河:发源于叙利亚赫尔蒙山,注入死海。
流经叙利亚、以色列和约旦,供水源。
9尼日尔河:发源于几内亚富塔贾隆高原,注入几内亚湾。
流经几内亚、马里、尼日尔、贝宁和尼日利亚。
著名国际航道。
10 刚果河:发源于刚果(金)沙巴高原,注入大西洋。
流经刚果金和刚果布。
著名国际航道。
11赞比西河:发源于赞比亚卡莱内山,注入莫桑比克海峡。
流经安哥拉、纳米比亚、博茨瓦纳、赞比亚、津巴布韦和莫桑比克。
供水源。
12格兰德河:发源于落基山,注入墨西哥湾。
流经美国和墨西哥,供水源。
13圣劳伦斯河:五大湖出水河道,注入圣劳伦斯湾。
流经美国和加拿大,著名国际航道。
14亚马孙河:发源于安第斯山,注入大西洋。
流经秘鲁、哥伦比亚河巴西。
著名国际航道。
15拉普拉塔河—巴拉那河:发源于巴西曼蒂凯拉山,注入大西洋。
流经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和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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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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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4 09:16:50
法规名称: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权限的通知
法规类别:规章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关于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权限的通知
(1996年1月3日水利部水政资[1996]5号)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西藏、广西、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水利(水电)厅(局),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
为加强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含湖泊,下同)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规,在征求和协调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我部授予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及有关省(自治区)在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实施取水许可管理的权限如下:
一、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分别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上由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含地下水)实行全额管理,受理、审核取水许可预申请,受理、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二、在下列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水,分别由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实行限额管理,审核取水许可预申请、审批取水许可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
(一)松辽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境内的黑龙江(含额尔古纳河)、乌苏里江(含松阿察河)、湖布图河、白棱河全部中俄边界河段,图们江、鸭绿江全部中朝边界河段,哈拉哈河全部中蒙边界河段(共二段),兴凯湖、贝尔湖、长白山天池境内侧,绥芬河、克鲁伦河境内干流段:地表水日取水量4.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6.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其中长白山天池禁止取水。
(二)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1.新疆境内的额尔齐斯河、伊犁河干流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2.青海、甘肃、内蒙古境内的黑河干流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5.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三)长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1.西藏、青海、云南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干流段和边界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1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2.西藏境内的森格藏布、朗钦藏布、朋曲、卡门河、西巴霞曲、丹巴曲、察隅曲干流段:
地表水日取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5.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3.西藏、云南境内的独龙江、大盈江、瑞丽江、南定河、南卡江、南垒河、南览河干流段和边界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6.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审批云南境内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的取水许可(预)申请前,应征求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意见,以便由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的对外事务、计划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
(四)珠江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
1.云南境内的红河(元江)干流段和边界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1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2.云南境内的李仙江、藤条江、盘龙江、普梅河、南溪河及广西境内的北仓河干流段和边界河段:地表水日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或设计流量6.0立方米每秒以上的农业取水。
三、本通知"二"中指定河流河段限额以下的取水以及其它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的取水,分别由河流所在省(自治区)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分级管理权限实施取水许可管理,流域机构对取水总量进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各河道取水情况,在年末向相应流域管理机构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国际边界河流和出境国际河流由省(自治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取水,须逐项报送相应流域管理机构备案。
黑河的取水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依照国家计委批准的分水方案实行总量控制。
四、有国际或双边协议的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的取水按有关协议规定执行。
五、在本通知下达前,凡已在我部授权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珠江水利委员会实施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范围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我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在1996年4月31日前,分别到相应流域管理机构进行取水登记,领取取水许可证,其中已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证的,应分别到相应流域管理机构办理换领取水许可证等手续。
六、松辽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可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我部《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结合各流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贯彻本通知的意见。
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省(自治区)《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的取水进行取水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希望有关省(自治区)与流域管理机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贯彻《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附件: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表附件:国际跨界河流、国际边界河流和跨省(自治区)内陆河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