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治理之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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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这本书,是由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所写。
第一章对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三种有影响的模型的介绍帮我巩固了上课的知识。
让我豁然一新的是有关集体行动的逻辑的相关解释。
曾经,我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会自愿地为促进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
但是,在现实中,面对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称性,对其他人的不信任等各种原因,最后的结果就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放弃集体利益。
另外,在任何时候,一个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的利益做贡献,而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
这便是人性!我在读这三种模型的时候,我便想到,正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也就是西方人一直说的“理性人”,所以才会产生这些悲剧。
联想到实际,有种悲哀感。
整本书在我看来,就是在解决怎么在诱惑存在的情况下,让“占有者”高度遵守规则。
第三章所述的几个成功例子都是由“占有者”自行设计规则,与他们雇来的其他主体一起监督实施规则,并且他们雇来的这些监督者可以将得到罚金的一部分,以此提高监督者的积极性。
因为外来者他们并不熟悉这片公共池塘资源,他们不能准确的知道这片公共池塘资源的上限性,也就无从确定资源补充率,自然无法明确无误的安排资源的使用。
这就是由政府“唯一”承担解决公地悲剧的限制。
同样的,采用“唯一”私有财产制度同样也有局限性。
对于流动资源,像水和渔场,根本就不清楚私有产权指得是什么。
即使真的去确定所有权,确定所有权的成本也许让人难以接受,这也就违背了初衷。
另一种情况,可以确定所有权,确定的成本也较低。
如一块牧场,的确可以确定私有产权,而且确定私有产权的成本也较低,但是,同样也有问题。
比如,一块牧地,分割为两半,这只需在中间线那里围栅栏便可。
看似解决了问题,但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带来的风险,也会出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因为,假使降水量分布不均匀,一部分牧地也许在某一年草料茂盛,而与此同时,另一部分却生产不出足够的草料。
最后,作者的结论是由局中人自己谈判约定规则。
并且,面对不同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有不同的解决方案。
这本书并没有确切告诉我们怎么解决这些公地悲剧,作者明确表示书中列举的案例都是个例,不能泛用。
换句话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瑞士的托拜尔、日本的平野、中生庄和良木家庄、韦尔塔的灌溉制度都面临
着不确定和复杂的环境,但是他们的人口又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稳定。
虽然看上去好像是矛盾的,但是,细细想来,又觉得这是必然的。
如果他们的人口不能保持稳定,他们制定的规则必然要受到影响。
而且,人口的稳定性,也表现为子顺后代都会在这片土地上繁衍,为了让自己的子孙也能享受到土地带来的利益,现在就要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了。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为了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样面临着怎么解决公地悲剧的问题。
在我看来就是这么跟人性打战,我认为这里面决胜的武器是互相监督的体制的建立。
因为规则的建立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如果没有有效监督体制监督建立起来的规则,后果就是,由于对彼此的不信任,这个规则最终会崩塌。
作者叙述了长期存续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所阐述的设计原则,分别是清晰界定边界、占有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相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以及嵌套式企业。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现在还在研究发展。
但是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首先必须先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发展的,法制建设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