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mChomsky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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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m Chomsky
生平[编辑]
乔姆斯基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他的父亲威廉·乔姆斯基(William Chomsky)是一位希伯来学者,来自一个后来被纳粹灭绝了的乌克兰小镇。他的母亲艾尔西·乔姆斯基·西蒙诺夫斯基(Elsie Chomsky Simonofsky)是白俄罗斯人,但跟她的丈夫不同的是,她生长在美国,说“普通的纽约英语”。他们两人的第一语言都是意第绪语,虽然乔姆斯基本人说父母在家禁止讲这种语言。他说,他们住在分裂为“意第绪区”和“希伯来区”的犹太人聚居地,他的家庭认同后者,并用“纯粹的希伯来文化和文学”教导他。
乔姆斯基记得他的第一篇文章写于十岁那年,文章是论在巴塞罗那陷落之后,纳粹主义蔓延的威胁。从十二岁或十三岁开始,乔姆斯基更加彻底地认同无政府主义。
他毕业于费城中央高中,从1945年起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师从哲学家C·维斯特·切奇曼(C. West Churchman)、尼尔逊·古德曼(Nelson Goodman)和语言学家泽里格·哈里斯(Zellig Harris)学习哲学和语言学。哈里斯对他讲授了自己在语言结构线性算子方面的发现。乔姆斯基后来把这些解释为对来自标记系统的上下文无关文法产物的操作。哈里斯的政治观点对乔姆斯基政治立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1949年,乔姆斯基和语言学家卡罗尔·沙茨结婚(Carol Schatz)。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分别是阿维瓦(Aviva,1957年)与戴安(Diane,1960年),和一个儿子哈里(Harry,1967年)。
乔姆斯基于1955年从宾夕法尼亚大学取得语言学博士学位,他的大部分博士研究是用四年时间以哈佛大学年轻学者的身份在哈佛大学完成的。在博士论文中,他开始发现自己的一些语言学思想;后来他将这些进一步阐发,写成了他在语言学方面大概最有名的著作《句法结构》。
乔姆斯基于1955年开始执教于麻省理工学院,1961年成为现代语言和语言学系(现在的语言学与哲学系)的正教授。1966到1976年间,他担任现代语言和语言学的法拉利·P·沃德(Ferrari P. Ward)教席。1976年他被任命为学院教授,之后至近五十年来一直在麻省理工学院教课。
正是在此期间,乔姆斯基开始更加公开地参与政治。随着1967年他在《纽约书评》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知识分子的责任〉[1],乔姆斯基成为越战主要反对者之一。从那时起,乔姆斯基便因他的政治立场而出名,对世界各地的政局发表评论,并撰写了大量著作。他对美国外交政策及美国权力合法性的批判影响深远,并因而成为富有争议的人物。他有左派的忠诚追随者,但也受到右派及自由派越来越多的批评,尤其是针对他对911事件的反应。
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批评,给乔姆斯基带来了人身威胁。他的名字被列在特奥多·卡克辛斯基(Theodore Kaczynski,“邮箱炸弹杀手”)的预定名单上。在卡氏被捕以前,乔姆斯基让人检查收到的邮件以防炸弹。他自称也经常被警察保护,特别是在麻省理工校园的时候,虽然他原则上不同意这种保护[2]。
尽管对美国百般批评,乔姆斯基还是生活在美国,他的解释是: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3]。后来他又阐发为:“国与国之间的综合比较没有什么意义,我也不会这么比较。不过美国有些成就,特别是在言论自由方面几个世纪来争得的领先地位,是值得敬仰的。”[4]”。
《句法结构》是乔姆斯基介绍转换生成语法的《语言学理论的逻辑结构》一书的精华版。这一理论认为说话的方式(词序)遵循一定的句法,这种句法是以形式的语法为特征的,具体而言就是一种不受语境影响并带有转换生成规则的语法。儿童被假定为天生具有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的知识。这种与生俱来的知识通常被称作普遍语法。
争议[编辑]
乔姆斯基的一些语言学学说一直饱受争议。例如他声称“只要掌握一种语言的语法,便已经俱备该语言的语言学竞争力”,暗示学习语言并不需要学习该语言的背景文化。此论点被包括西门菲沙大学语言学教授沙潘斯基(Nathalie Schapansky)在内的一些社会语言学家公开反对及批评。此外,关于普遍语法以及X-Bar语法的论述也一直争议不断:出于普遍语法的假设,应用X-Bar语法时不得不假设很多空白词类(empty categories)。例如:法语和英语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用补语指示词(Complimentiser)引出从句,而粤语却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补语指示词,但是将X-Bar理论应用于粤语时,使用者不得不假设粤语有“空白补语指示词”(unpronounced/empty compi mentisers)。
乔姆斯基的语言学著作,对于心理学在20世纪的发展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的普遍语法理论被很多人认为是对既定的行为主义理论的直接挑战。这一理论对于理解儿童如何习得语言以及什么是真正理解语言的能力都有深远的意义。乔姆斯基理论的很多基本原则现在已经在某些圈子里被普遍接受。1959年乔姆斯基出版了对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的《口语行为》一书的长篇评论。斯金纳在他的书里试图用行为学理论解释语言问题,他将“口语行为”定义为一种从他人那里学习得来的行为,这就超出了语言学家通常关注的范围而对交往行为提出了普遍解释。
斯金纳的研究方式与传统语言学一个很大的不同,就在于它关注语言使用的情境,比如他认为跟人要水,与把一样东西称为水,与回应他人要水的请求在功能上是不同的。这种因功能而异的回应方式需要单独进行解释,这就与传统的语言观以及乔姆斯基的心理语言学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关注的是词语的精神表象,并假定某个词一旦被学会就会以各种功能出现。乔姆斯基1959年对斯金纳的批判虽然也涉及不同口头行为的功能,但主要集中在对斯金纳理论的基本出发点,也就是行为心理学的批判。乔姆斯基论文的主要观点是,将动物研究中的行为原则应用到实验室之外的人类身上是毫无意义的,要想理解人类的复杂行为,我们必须假定负有终极责任的大脑中有一些无法被观测到的实体。这两点都与斯金纳的激进行为主义针锋相对。应该注意到,乔姆斯基1959年的这篇论文也曾受到严厉的批判,其中最有名的一篇是肯尼斯·麦克考科戴尔1970年发表在《行为的实验性分析期刊》(Journal of the Experimental Analysis of Behavior, volume 13, pages 83-99)上的《论乔姆斯基对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