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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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06
•【字号】豫监能安全〔2016〕119号
•【施行日期】2016.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监能安全〔2016〕1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华润、华兴电力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能安全〔2016〕335
号)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能安全〔2016〕33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7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彻底排查治理电力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电力运行、防灾供电等方面的安
全生产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人身伤亡、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坚决遏制电力行业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长:王笃奎河南能源监管办专员
副组长:葛才胜河南能源监管办巡视员
沈军河南能源监管办副专员
郭晓和河南省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罗光宇河南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处长
韩红林河南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处长
娄杰海河南能源监管办稽查处处长
薛志勇河南省能源局电力处调研员
卢献国河南能源监管办资质处调研员
谢利杰河南能源监管办安全处副处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南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四、检查重点
(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火电工程、水电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工程和电网建设工程等)
(二)电力工程质量安全
(三)发电运行安全
(四)电网运行安全和防灾供电
五、主要内容
(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方面
检查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开工条件是否取齐等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项目承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能力。
2.工程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3.工程建设项目工期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拨付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提取、使用等情况。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4.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等全过程危险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使用维护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以及季节性施工安全评估情况、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
6.施工现场预防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高处施工平台、作业排架、承重排架、起重机械、架桥机、载人升降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主要施工通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
7.受限空间、洞室、竖(斜)井、高边坡与基坑作业,爆破、动火(焊接)、带电作业,起重、张力架线作业,高处、水上、地下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行为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在建设施工和施工设备防雷设施设置情况。
9.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登记与备案、监控与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及相关设备、设施和管道安全管理情况。
10.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培训与演练情况,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11.人员密集场所、生活区、仓库安全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是否施工作业,施工交通安全情况,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3.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应当检查的其他内容。
(二)电力工程质量方面
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等有关规章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程序执行情况。
2.质监机构质监工作开展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4.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5.工程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和检测报告情况。
(三)发电运行方面
检查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燃煤发电厂液氨灌区安全管理规定》、《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