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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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内容
一、概念
1、含义:狭义的现金是指企业存放于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
币现金;广义的现金是指除了库存现金外,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等。

二、特殊要求
2、现金的使用范围: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
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3、库存现金的限额:企业留存的现金,有限额限制。

库存现金限额,只指为保证各单位
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的远近等情况核定。

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的正常开支。

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的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调整
4、现金收支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
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

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几项规定:(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称为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企业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三、业务处理
1、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会计核算: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支票记载金额]
贷:银行存款[支票记载金额]
2、将现金存行的会计核算: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现金送款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送款单记载金额]
贷:库存现金[现金送款单记载金额]
3、企业支付现金(如支付职工差旅费)的会计核算:企业支付现金时,按支出凭证所记载
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未用完的现金时,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分录如下:
(1)支付现金时:借:其他应收款[支出凭证记载金额]
贷:库存现金[支出凭证记载金额]
(2)出差回报销时:借:库存现金[未使用完的金额]
管理费用[使用后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支出凭证记载金额]
4、企业因销售商品收到现金的会计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发票上注明的货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5、企业以现金支付零星费用的会计核算:企业以现金支付职工培训费等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支出凭证记载金额]
贷:库存现金[支出凭证记载金额]
6、备用金的核算方法: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单独拨给企业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拨付时,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财务部门应根据内部各单位提供的备用金报销清单,定期补足备用金,补足备用金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除了增加或减少拨入的备用金外,使用或报销有关备用金支出时不再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7、现金清查发现溢余或短缺的会计处理:企业现金清查时发现现金溢余,按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查明溢余的原因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实际溢余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溢余金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溢余金额]
贷: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其他应付款[应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企业现金清查发现现金短缺,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查明现金短缺的原因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短缺金额]
贷:库存现金[实际短缺金额]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应收的保险公司或个人的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实际短缺金额]
8、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按实际接受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实际接受捐赠金额]
贷:营业外收入[实际接受捐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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