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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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 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费用最终由债务人承担,因债务人有过错的,次债务人承担费 用后,可向债务人求偿。二者并不矛盾,一个是从实体法的角度, 另一个是从程序法的角度来看问题)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合同法解释一:
n 第21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 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 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③从代位权制度的目的来看,就是要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安定债 权关系。坚持”谁主张,谁受益“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债权人维 护债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积极性。如果代位权人行使代 位权后,不取得优先受偿权,合同保全的特点就无从显示;
n ④如果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都可以就 因诉讼获得的财产而平等受偿,对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来说是不 公平的;
n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在 受偿范围内消灭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有权要求次债务人承担其行 使代位权支出的诉讼费。
n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债务人与债权人、债务人 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n 《司法解释一》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 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 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 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n 概念: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指债权人于 对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其财产而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74条
n 特点:A、撤销权是实体权。
n
B、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法定权利,具有从
属性,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n
C、撤销权是以撤销债务人与他人的行为为内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参考答案:
n 1、行使代位权诉讼。 n 2、甲以丙为被告,以乙为第三人。 n 3、丙的住所地C县人民法院管辖 n 4、甲和丁为共同原告。 n 5、法院不予受理。 n 6、中止甲提起的诉讼。 n 7、法院可依自愿原则就甲新增加的8万元诉讼请求中
的5万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另行起诉;对 另外3万元,则在本案中不予支持。 n 8、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n 据此,代位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取得了优先受偿权。 但此种效力的发生,应该有一定的条件: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①只有一个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或数个债权人 同时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债 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n ②债务人没有启动破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启动破 产程序,代位权诉讼应中断,债权人应该向清算 组织申报债权,对其债权按比例应予以清偿。
n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n 2、债务人必须有权利存在。
权利是指”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代位(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 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 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n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应当、能够行使权利而不 行使) ,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n 4、必须是债权已届履行期。(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 n 5、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实现为标准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的概念与特点
n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 权,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n 特点: ①代位权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向次 债务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②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 ③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④代位权为实体权利,而非诉讼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
力的体现。 n ②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代位权73条;撤销权74条 n ③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n ④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n A、合同担保没有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而合同保 全则是债权对外效力的体现。
n B、合同担保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而合同保全则 直接由法律规定。
n ④从效力来看: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受相对性的约束, 不涉及第三人;保全中的撤销权则涉及第三人。
n ⑤从存续期间来看:两种撤销权的行使都要求从撤销权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在合同
n ②从主体来看: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属于债权人;可撤 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③从对象来看: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针对的是意思表 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的是自己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 为;保全中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损 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2020/12/5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合同的保全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二、保全与担保的区别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概念与特征
n 概念:合同的保全,是指为使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 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采取的保护措施。
n 特征: n ①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债的wk.baidu.com外效
n ⑤债权人的债权平等受偿只是在债务人启动破产程序时,在申报 债权后按比例平等受偿。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⑥代位权诉讼可以简化程序。传统的程序比较复杂,债 权人行使了代位权,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再 向债权人履行。如果行使代位权,两个诉讼变成一个诉 讼,债权人可直接受偿。
n ⑦对其他的债权人没有不利影响。因为民事诉讼法有” 不告不理“的原则。一个债权人行使了代位权,会获得 一个报偿,别的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法院只保护 行使了代位权的人,符合公平原则。
n C、权限不同: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指定、法定的范 围以内;代位权人的权限以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为限;
n D、诉讼资格不同: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不具有原告 资格;代位权人具有原告资格;
n E、后果不同:代理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代位的 法律效果是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三、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第二节 代位权
案例 一、概念与特点(示意图) 二、代位权与代理权的区别
三、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四、代位权的行使 五、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附①合同法司法解释第20条的理解 ②债权人优先受偿的原因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案例
n 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 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 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 之不理。
n 7、假设出现第4问所述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甲 和丁的诉讼请求,丙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甲又向 法院提出乙除欠其10万元借款外,还拖欠货款8万元, 请求采取同样的诉讼方式实现这一债权,从程序上看,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
n 8、假设在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 判长是原告人甲的前妻,未进行回避,二审法院可以作 何程序上的处理?(分析)
n 问题:李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分析: n 李某可以行使撤销权:以周某为被告,王某
为第三人,提起撤销权之诉。 n 有人可能认为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为周某还
有一套价值5万余元自住房。但这套自住房 是不便于执行的。因此,应认定李某应行使 撤销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撤销权的概念、特点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三节 撤 销 权
案例 1 一、撤销权的概念与特点 二、合同保全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 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四、撤销权的行使
五、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案例
n 周某在家中开了一个豆制品厂(无法人资格),因市场 行情变化,经营难以为继,遂停业。2001年4月1日将 豆制品厂所有设备连同房屋(总价值5万余元)赠送给 远方侄子王某。李某长期给周某供应原料,周某欠李某 原料款5万元,已经到期。同年4月2日,李某到豆制品 厂索款,发现该厂已经易主。遂于4月5日找周某索要, 发现周某所剩财产仅余自住房一套(价值5万余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人优先受偿的原因
n ①从法律上看,债务人之责任财产固然为其全部债务之共同担保, 但在启动破产程序之前,债务人只需要运用该财产顺次清偿到期 债务,法律上未要求其就所有债务一体清偿。因此,债权人完全 有权利要求就行使代位权所获得之财产利益优先受偿,无需通知 其他债权人。
n ②从行使条件上看,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 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为条件。在债务人未有其他可 供选择的财产时,债权人可不经债务人同意径行要求以代位权行 使的结果满足其债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示意图
n
n
n
甲
n (债权人)
n
n
n
n
金钱之债 乙
(债务人) 金钱之债 金钱之债
丙 (次债务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二、代位权与代理权的区别
n A、产生方式不同: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法定权利。而 代理权除法定代理外,属意定性质。
n B、名义不同: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理权 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
n 5、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但没有足够的证 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起 诉?为什么?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6、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 得知乙与丙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 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法院对甲提起的诉讼应当如 何处理?为什么?
n C、担保对债权的保障更为积极。担保权人可以占有担 保人提供的财物,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或请求担保人承 担责任;在合同保全制度中,债权人并不控制实现债权 的财产。
n D、合同担保通常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适用; 合同保全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 债权带来危害而设定的。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请问:1、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 权,可行使何种权利?
n
2、甲基于第1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
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n
3、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什么地方的人
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 丁又提出乙欠其5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丁 采取与甲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法院起诉。这种 情况下,法院对甲和丁各自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并审理, 甲和丁在民事诉讼上是什么关系?
n 3、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的清偿产生消灭其对债务人债 务的效果;同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附:对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
n 《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 n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
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 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 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四、代位权的行使
n 1.行使方式:诉讼方式(国外立法,诉讼方式和直接行使) n 2.行使主体:债权人(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被
告为次债务人,债务人为第三人
n 3.请求数额:不能超过债权人的债权范围 n 4.诉讼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 n 5.诉讼费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n 第22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 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务人的起诉符 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 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 法中止。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五、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容的权利,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第质七章的合同的。保全
二、合同保全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之比较
n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在名称、 后果上相似,但其主要区别在于:
n ①分别属于合同保全制度与合同效力制度。前者是为了 保全债权人的利益,阻止债务人不当行使财产处分权。 后者体现了意思自由原则;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合同法解释一:
n 第21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 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 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③从代位权制度的目的来看,就是要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安定债 权关系。坚持”谁主张,谁受益“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债权人维 护债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积极性。如果代位权人行使代 位权后,不取得优先受偿权,合同保全的特点就无从显示;
n ④如果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都可以就 因诉讼获得的财产而平等受偿,对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来说是不 公平的;
n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有权要求次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在 受偿范围内消灭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有权要求次债务人承担其行 使代位权支出的诉讼费。
n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债务人与债权人、债务人 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n 《司法解释一》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 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 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 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n 概念: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指债权人于 对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其财产而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74条
n 特点:A、撤销权是实体权。
n
B、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法定权利,具有从
属性,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n
C、撤销权是以撤销债务人与他人的行为为内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参考答案:
n 1、行使代位权诉讼。 n 2、甲以丙为被告,以乙为第三人。 n 3、丙的住所地C县人民法院管辖 n 4、甲和丁为共同原告。 n 5、法院不予受理。 n 6、中止甲提起的诉讼。 n 7、法院可依自愿原则就甲新增加的8万元诉讼请求中
的5万元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甲另行起诉;对 另外3万元,则在本案中不予支持。 n 8、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n 据此,代位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取得了优先受偿权。 但此种效力的发生,应该有一定的条件: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①只有一个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或数个债权人 同时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债 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n ②债务人没有启动破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启动破 产程序,代位权诉讼应中断,债权人应该向清算 组织申报债权,对其债权按比例应予以清偿。
n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n 2、债务人必须有权利存在。
权利是指”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代位(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 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 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n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应当、能够行使权利而不 行使) ,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n 4、必须是债权已届履行期。(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的债权) n 5、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实现为标准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的概念与特点
n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 权,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n 特点: ①代位权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向次 债务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②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 ③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④代位权为实体权利,而非诉讼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
力的体现。 n ②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代位权73条;撤销权74条 n ③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n ④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二、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n A、合同担保没有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而合同保 全则是债权对外效力的体现。
n B、合同担保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而合同保全则 直接由法律规定。
n ④从效力来看: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受相对性的约束, 不涉及第三人;保全中的撤销权则涉及第三人。
n ⑤从存续期间来看:两种撤销权的行使都要求从撤销权 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在合同
n ②从主体来看: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属于债权人;可撤 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③从对象来看: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针对的是意思表 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的是自己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 为;保全中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损 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2020/12/5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合同的保全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二、保全与担保的区别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概念与特征
n 概念:合同的保全,是指为使合同债权人的债权不受债 务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采取的保护措施。
n 特征: n ①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债的wk.baidu.com外效
n ⑤债权人的债权平等受偿只是在债务人启动破产程序时,在申报 债权后按比例平等受偿。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⑥代位权诉讼可以简化程序。传统的程序比较复杂,债 权人行使了代位权,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再 向债权人履行。如果行使代位权,两个诉讼变成一个诉 讼,债权人可直接受偿。
n ⑦对其他的债权人没有不利影响。因为民事诉讼法有” 不告不理“的原则。一个债权人行使了代位权,会获得 一个报偿,别的债权人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法院只保护 行使了代位权的人,符合公平原则。
n C、权限不同: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指定、法定的范 围以内;代位权人的权限以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为限;
n D、诉讼资格不同: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不具有原告 资格;代位权人具有原告资格;
n E、后果不同:代理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代位的 法律效果是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三、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第二节 代位权
案例 一、概念与特点(示意图) 二、代位权与代理权的区别
三、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四、代位权的行使 五、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附①合同法司法解释第20条的理解 ②债权人优先受偿的原因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案例
n 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 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 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 之不理。
n 7、假设出现第4问所述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甲 和丁的诉讼请求,丙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甲又向 法院提出乙除欠其10万元借款外,还拖欠货款8万元, 请求采取同样的诉讼方式实现这一债权,从程序上看,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
n 8、假设在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 判长是原告人甲的前妻,未进行回避,二审法院可以作 何程序上的处理?(分析)
n 问题:李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分析: n 李某可以行使撤销权:以周某为被告,王某
为第三人,提起撤销权之诉。 n 有人可能认为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为周某还
有一套价值5万余元自住房。但这套自住房 是不便于执行的。因此,应认定李某应行使 撤销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一、撤销权的概念、特点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三节 撤 销 权
案例 1 一、撤销权的概念与特点 二、合同保全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 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四、撤销权的行使
五、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案例
n 周某在家中开了一个豆制品厂(无法人资格),因市场 行情变化,经营难以为继,遂停业。2001年4月1日将 豆制品厂所有设备连同房屋(总价值5万余元)赠送给 远方侄子王某。李某长期给周某供应原料,周某欠李某 原料款5万元,已经到期。同年4月2日,李某到豆制品 厂索款,发现该厂已经易主。遂于4月5日找周某索要, 发现周某所剩财产仅余自住房一套(价值5万余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人优先受偿的原因
n ①从法律上看,债务人之责任财产固然为其全部债务之共同担保, 但在启动破产程序之前,债务人只需要运用该财产顺次清偿到期 债务,法律上未要求其就所有债务一体清偿。因此,债权人完全 有权利要求就行使代位权所获得之财产利益优先受偿,无需通知 其他债权人。
n ②从行使条件上看,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 的到期债权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为条件。在债务人未有其他可 供选择的财产时,债权人可不经债务人同意径行要求以代位权行 使的结果满足其债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代位权示意图
n
n
n
甲
n (债权人)
n
n
n
n
金钱之债 乙
(债务人) 金钱之债 金钱之债
丙 (次债务人)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二、代位权与代理权的区别
n A、产生方式不同: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法定权利。而 代理权除法定代理外,属意定性质。
n B、名义不同: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理权 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
n 5、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但没有足够的证 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起 诉?为什么?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6、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 得知乙与丙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 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法院对甲提起的诉讼应当如 何处理?为什么?
n C、担保对债权的保障更为积极。担保权人可以占有担 保人提供的财物,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或请求担保人承 担责任;在合同保全制度中,债权人并不控制实现债权 的财产。
n D、合同担保通常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适用; 合同保全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 债权带来危害而设定的。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请问:1、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 权,可行使何种权利?
n
2、甲基于第1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
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n
3、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什么地方的人
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n 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 丁又提出乙欠其5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丁 采取与甲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法院起诉。这种 情况下,法院对甲和丁各自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并审理, 甲和丁在民事诉讼上是什么关系?
n 3、对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的清偿产生消灭其对债务人债 务的效果;同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附:对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
n 《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 n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
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 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 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四、代位权的行使
n 1.行使方式:诉讼方式(国外立法,诉讼方式和直接行使) n 2.行使主体:债权人(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被
告为次债务人,债务人为第三人
n 3.请求数额:不能超过债权人的债权范围 n 4.诉讼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 n 5.诉讼费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n 第22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 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务人的起诉符 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 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 法中止。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五、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容的权利,兼具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第质七章的合同的。保全
二、合同保全撤销权与合同撤销权之比较
n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在名称、 后果上相似,但其主要区别在于:
n ①分别属于合同保全制度与合同效力制度。前者是为了 保全债权人的利益,阻止债务人不当行使财产处分权。 后者体现了意思自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