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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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几点思考
市纪检委课题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这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最近,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到基层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特别是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开局良好,基本达到了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预期目的。
一、全市推进党务公开的基本情况
2005年初,我市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正式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纳入主要工作任务,并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分别在丰台、海淀、大兴三个区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2005年9月,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北京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加强了对各单位试点工作的指导。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两家市属单位和18个区县、50%的街道、44%的乡镇和38%的区县属部委办局探索实行党务公开。各单位推进党务公开分为三种情况:
(一)市属单位推进党务公开情况
对于市属单位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全市没有进行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目前,仅有市统计局、市委政法委两家单位在自发实践。可以说,市属单位党务公开尚处在摸索和积累经验阶段。
(二)区县推进党务公开情况
早在2003年,门头沟等部分区县就开始探索党务公开,但当时多是自发的,规模、范围也都很小。真正推开是在2005年开展试点工作以后。截至目前,除东城、海淀、丰台、门头沟、昌平、大兴、密云等7个区县已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外;其他区县也相继确定不同类型单位、采取不同方式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全市党务公开共涉及71个街道、73个乡镇和293个区县属部委办局。
(三)其他基层单位推进党务公开情况
除在乡镇、街道、区县属各部委办局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外,一些区县还把基层党支部和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如,大兴区侧重在基层开展试点,58个基层党支部中有40个农村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石景山区将所属126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党务公开;西城、宣武、丰台、怀柔等区县还在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从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来看,党务公开已经在我市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维护了党员民主权利,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热情得到了充分调动。如,门头沟区1120名党员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中积极认领岗位,主动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石景山区在发展党员时实行“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党员发展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四项制度,公开了党员群众想知道又应该知道的事情,有效拉近了党组织与党员群众的距离,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更加高涨,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据问卷调查显示,68个单位的1531名党员干部群众中,有96.6%的人表示关注并支持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与群众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东升
乡塔院村党支部将本村干部职责、财务开销情况公开,同时建立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地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困难,公开解决群众反映的矛盾和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军庄镇通过将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公开,镇党代表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57条,镇党委及时采纳并认真加以落实,开通了977路公交车,对杨东路、香峪路进行了拓宽,解决了各村出行难的问题,受到群众好评。三是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加强。有的单位将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逐步公开,大到每一项决策,小到每一次出差的费用、路线、组织单位、时间,领导干部个人的工资、奖金、住房、用车等各个方面,让党员群众在明白中监督,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据调查结果显示,91.6%的党员干部表示愿意公开本人的民主测评结果,88.7%的党员干部表示愿意公开个人收入情况。四是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通过预备党员公示,妙峰山镇3名因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定的拟发展对象被暂缓发展,镇党委及时对该党支部的错误做法给予了纠正,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把问题解决在入党和转正之前。丰台区把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领导干部的考核测评等情况列为首批公开的内容。大兴区、海淀区定期将区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要情况向民主党派通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既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内外的民主和团结,又提高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二、主要做法
实践中,各单位在坚持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等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先行试点、分类实施、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其做法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朝阳、海淀、大兴等多数区县都成立了由区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区县委其他领导在分管部门、单位党务公开中的职责和要求。初步形成了基层党委主抓,纪委或组织部牵头,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党务公开宣传、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内容
各单位推进党务公开的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即:根据保密原则,做到内外有别;根据层级不同,做到适度有别;同时,坚持做到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和个人隐私,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在公开的具体内容上,各单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照党务工作固有属性和内在关系,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和“经常性党务工作”三个方面,每个方面下列若干条目,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建立详细的公开目录,使公开内容既符合实际、易于操作,又避免交叉重复、残缺漏项。如丰台、昌平等区县。二是突出公开党委重大决策事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如东城、大兴、密云等区县。
(三)规范公开流程,有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