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宁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为帮助我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建立南宁市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制度,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且通过当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含高职学院)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困难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2018年继续资助困难新生3000名(其中市直属学校1150人,县区学校1850人),资助款将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入学补助。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南宁市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6〕154号)的规定,制定了《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南府办〔2007〕8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推动该项工作,并按照2018年高考录取批次分批发放资助款,“录取一批、发放一批”。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由市、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通过银行储
蓄卡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确保每名困难大学新生及时收到资助款,圆满完成2018年南宁市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发放工作。
(三)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8年南宁市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补助资金共1200万元,资助标准为: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有3000名贫困大学新生享受资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200万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及时、足额发放大学贫困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确保大学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1200万元,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并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
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个县市、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受助对象为大学生,多数不在南宁市内就读,并且由于学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已改变,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南宁市2018年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1200万元,专项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南宁市制定了《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南府办〔2007〕8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要求教育部门负责资助费用的审核汇总,督导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政策的宣传;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助资金,检查和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