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事选拔管理制度
2024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
2024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标题:____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一、引言: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在四中校园中的作用,提高学生自身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校团委特制定了____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选拔活动,培养选拔出一批优秀的学生干事,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二、选拔目标:1.选拔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和工作素养,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学生;2.选拔能够积极投身学校事务并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够担负起学生会干事职责的学生;3.选拔能够主动创新、勇于挑战、敢于负责的学生,具备较高的学习和应变能力。
三、选拔内容与流程:1.选拔内容:(1)学生会干事宣讲会:通过宣讲会,向全体学生介绍学生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内容,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并对报名参选的学生进行答疑解惑。
(2)选拔测试:设立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测试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潜力。
(3)素质评定:根据学生在校团委和学生会的历史表现、社交关系以及参与各类活动的情况,进行素质评定,综合考虑各项素质来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
2.选拔流程:(1)宣讲会阶段:时间:XXXX年X月X日内容:全体学生参加宣讲会,介绍学生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内容。
(2)报名阶段:时间:宣讲会结束后至XXXX年X月X日内容:学生主动报名参选学生会干事,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笔试阶段:时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内容:组织笔试考核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基础知识。
(4)面试阶段:时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内容:组织面试考核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潜力。
(5)素质评定阶段:时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内容:对学生的参与历史、社交关系和活动表现进行评定,并综合考虑各项素质来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干事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事是由学生会招募选拔,并由学生会主席团管理的学生组织成员,是学生会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第三条学生会干事在学生会内部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的决定。
第四条学生会干事应以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积极投入学生会事务,促进学校发展,服务广大学生。
第二章干事职责第五条学生会干事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参与学生会各项工作的组织策划、执行和监督,协助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2. 在学生会例会、汇报会和重要会议上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3.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树立好学生会的口碑,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活动、接待来访客人;4. 配合学生会其他干事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转;5. 完成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干事在任职期间,需要遵守学生会所属的工作部门的工作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服从部门主管领导的安排。
第七条学生会干事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乐于助人,关心同学,为同学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应保守学生会的机密,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和其他内部信息。
第三章干事管理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学生会干事进行考核评价,对优秀干事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干事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条学生会干事应按照学生会工作日历上的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事需要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事需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声誉,不得违反学校纪律。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事需要与其他干事和同学友好相处,保持团结协作的态度,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班级干事选拔管理制度
班级干事选拔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学生自治意识的增强,班级干事选拔管理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这一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还能为学生提供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
本文将从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期管理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展开回答。
一、选拔标准班级干事选拔的首要目标是选择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责任心的学生。
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术成绩、组织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领导潜力等因素。
此外,对于不同的干事职责,还可以根据相应的要求来设定更具体的选拔标准。
二、选拔程序为了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选拔程序需要规范严谨。
通常,选拔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初选和面试三个环节。
首先,学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方式表达自己的志愿和理由。
然后,通过初选筛选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可以采用个人面试或小组讨论等形式,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三、任期管理班级干事的任期一般会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段,可以是半年或一年。
在任期管理中,班级干事需要履行相关职责,如组织班级活动、维护班级秩序、处理同学关系等。
此外,还需要对干事的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以及学生的表现来决定是否继续任职或进行调整。
四、培训和支持为了提高干事的工作能力,班级可以组织相关的培训和支持活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协作、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训练。
同时,可以为干事提供辅导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这样的举措有助于提高干事的工作质量和班级管理水平。
五、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干事更好地履行职责,班级可以为干事设置一定的激励机制。
例如,可以给予干事表彰奖励或积分制度,鼓励他们在履职过程中展现出色的表现。
此外,可以为干事提供一定的资源和机会,培养他们的领导潜力和个人能力。
六、问题解决机制在干事任期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
因此,班级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问题解决机制。
可以设立干事工作群,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同时,需要对干事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会干事的工作,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服务同学、促进交流、组织活动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事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干事应当积极主动,热爱工作,团结同事,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我,努力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学生会干事应当遵守学生会干事的组织原则,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听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根据学生会的发展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学生会干事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动学生会的经费和物资,不得违反学生会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学生会干事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学生会干事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会议和讨论,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利享受学生会提供的相关权益。
第七条学生会干事有义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学生会的领导,按照学生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为学生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利益和名誉,不得做出有悖学生会宗旨和宗旨的行为。
第九条学生会干事有义务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自我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自我,为提高学生会的整体素质做出贡献。
第三章学生会干事的选拔和管理第十条学生会的干事由学生会的主席团选举产生,根据干事的工作需求和发展方向确定干事的人选,通过投票产生学生会的干事。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干事的岗位进行分工,根据职责安排学生会的干事,对学生会干事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事应当服从学生会的领导,听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不得擅自调动学生会的经费和物资。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事应当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学生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学生会招新制度及选拔标准
学生会招新制度(拟定)依照系学生会的工作理念及部门职能招收优秀人才。
在招新过程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和经验。
招收新干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一章条件要求(1)凡承认《学生会管理系统》,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做事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能力和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始有终;要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能通过合作与沟通来解决问题。
(3)要有服从纪律的意识,听从上级指挥,不逃避义务,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意识。
第二章加入学生会的流程(1)将由学生会主要干部参加招新,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对每一位同学负责的原则,尽心尽力;(2)在学院规定招新报名日期内,新生自主报名,及时上交报名表。
(3)学生会组织第一轮面试,面试由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主持,且须有各部门负责人在场协助考察,采用公开招收、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初步选拔优秀人员。
(4)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各个部门特色,对新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期为一个月。
(5)考核期间进行第二轮面试,面试由主席团主持,以一对一交流的形式进行。
(5)在考核期后期进行第三轮面试,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第三章具体细则(1)发放报名表格和发放宣传单张。
(2)回收报名表并通知报名人员面试。
(3)第一轮面试流程:面试分为自我介绍环节和问答环节a.自我介绍环节一般要包括姓名,性格特征,相关的经验。
自我介绍可以不具备太多的辞藻,但是至少要体现端正的态度。
简短的介绍中给学长学姐们的印象至少要有这三要素:肯吃苦,听话,有主见。
b. 问答环节由2-3名评委提问3-5个问题。
(4) 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应作到以下几点:a.面试人员需要给人一种好感,能够很快地与应职者交流意见;b.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知识点;c.尽量避免考查有争议的问题;d.要尊重对方的人格;(5)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试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6)应试人员如通过第一轮面试考核,将由学生会通知。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辅导员助理、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院(部)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学生公寓楼长、层长、宿舍长已含在公寓自律委员会中)。
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三)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社团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任职的权利;(五)评优或推荐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七)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小学生学生会管理规定
小学生学生会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生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同学,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学生会的组成1、学生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及干事。
2、学生会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
三、学生会成员的选拔1、选拔条件(1)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2)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3)有服务同学的热情和奉献精神。
2、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
(2)班级推荐:各班级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推荐优秀同学参加选拔。
(3)面试选拔:学校组织面试,对报名同学进行综合考察。
(4)公示任命: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四、学生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召开学生会会议。
(3)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3、各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4、干事职责(1)积极参与部门工作,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
(2)向部长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学生会的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1)学生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2)会议要求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3)会议期间保持安静,认真记录。
2、活动制度(1)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活动,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方案。
(2)活动要注重实效,服务同学,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3)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
3、考核制度(1)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
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
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1. 引言学生会是学校中一个重要的组织,承担着组织学校活动、维护学生权益等职责。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有效运作和发展,选拔合适的干事非常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个全面的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以帮助学校选拔出优秀的干事,并提升学生会的活跃度和影响力。
2. 干事岗位设置针对学生会的各项职能和工作需求,可以设置多个具体的干事岗位,例如主席团助理、财务干事、外联干事等。
通过细化岗位设置,能够让每位干事在专业化的领域中展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个人长处。
3. 招募与宣传为了吸引更多有才华、有激情的学生加入学生会,需要开展有效的招募与宣传工作。
学校可以利用海报、宣传栏、社交媒体等方式,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和各个干事岗位的职责,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报名参加。
4. 选拔标准设定为了确保选拔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应该设定明确的选拔标准。
除了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兴趣,还可以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多个方面作为选拔依据,从而综合评价每位申请者的能力和潜力。
5. 预选拔环节为了筛选出更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可以设置一个初步的预选拔环节。
例如,要求每位申请者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和一篇自我介绍,以便学生会成员初步了解他们的背景和动机。
还可以组织一次集体讨论和合作,观察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技巧。
6. 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是选拔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面试,面试官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申请者的思维能力、领导潜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问题可以包括学生会工作的相关情况、解决问题的思路、个人发展规划等,以此评估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7. 个人陈述环节个人陈述环节是申请者展示自我能力和特长的机会。
在这个环节中,申请者可以用书面形式或口头陈述的方式,介绍自己的学习成绩、社团经历、志愿活动等,以展示自己的积极性、责任心和领导才能。
8. 实际操作环节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申请者的能力,可以设计一系列实际操作任务,要求申请者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例如,组织一次社区义务工作,或者策划一场校园文艺活动。
班干部选拔与管理制度
班干部选拔与管理制度班级干部选拔与管理制度是学生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领导能力有着重要作用。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班干部选拔与管理制度是推动班级事务健康运转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从选拔标准、选拔程序、管理职责等多个方面阐述班干部选拔与管理制度。
一、选拔标准班干部的选拔标准直接关系到班级的凝聚力和实际运行效果。
首先,班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品德,成绩优秀,有爱心等基本素质。
其次,他们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处理班级关系和组织活动中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最后,班干部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带领全班同学一起奋发向前。
二、选拔程序班干部的选拔程序是确保选拔公正公平的关键环节。
首先,班级应设立干部选拔工作小组,由班主任组织并监督其工作。
小组可以包括班主任、副班主任以及班委会成员等,以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干部选拔要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和选拔方式,例如面试、民主评议、个人陈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最后,选拔程序结束后,应向全班同学公布结果,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选拔落选者适当的安慰和鼓励。
三、管理职责班干部在管理班级事务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首先,班委会主席应统筹班级事务,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并及时向班级全体同学汇报工作进展。
其次,各部门负责人应牵头组织部门成员开展相应的工作,同时与班级全体同学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最后,班级干部应做好榜样作用,亲和力和互助精神,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选拔与管理的准则班干部选拔与管理中需要遵循一些准则,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任人唯贤。
在选拔干部时,应以他们的能力和潜力为主要依据,而非个人关系和背景等因素。
其次,公开公平。
任何选拔工作都应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避免个人偏私和不公正的现象。
最后,能上能下。
对于工作不力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干部,应及时进行评估和调整,保持工作的高效性和流畅性。
2023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
2023年四中团委学生会干事选拔方案一、选拔目标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和全体学生,选拔出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创新思维、团结协作的学生会干事。
二、选拔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确保每一位同学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选拔,选拔工作公开、透明。
2. 能力导向原则:注重选拔学生的实际能力,通过笔试和面试等方式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3. 群众原则:听取全体学生的意见和关注度,选拔干事要适应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意愿。
三、选拔程序1. 宣传筹备期(1)宣传方案:制定相关宣传方案,包括宣传海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选拔时间、地点、要求和流程。
(2)宣讲会:组织宣讲会,介绍学生会干事工作内容和要求,激发学生参与积极性。
2. 报名阶段(1)资格要求: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学业成绩,热爱学校,关注同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报名方式:学生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推荐信等材料,报名时间为4月份。
3. 笔试阶段(1)笔试内容:设置常识、思维逻辑、组织协调、领导力、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试题,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
(2)笔试评分:制定评分标准,由专业老师进行评卷。
4. 面试阶段(1)面试对象:经过笔试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学生,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的形式,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面试,由学生会成员和老师组成面试组,对学生进行面试和观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4)面试评分:制定评分标准,由面试组成员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确定面试成绩。
5. 综合评议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汇总,并与学生平时表现、对学校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学生会干事的选拔名单。
6. 公示和培训(1)成绩公示:将学生会干事选拔名单公示在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公示栏等地方,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学校干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干事,包括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组织的成员。
二、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学生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各部门、班级设立干事,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和协调。
三、干事选拔与培训1. 干事选拔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3)热爱学校,热心为学生服务。
2. 干事选拔程序:(1)自愿报名;(2)组织面试;(3)考察选拔;(4)公布名单。
3. 干事培训:(1)新干事入职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内容包括学校概况、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等;(2)定期举办干事培训,提高干事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干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3. 负责所在部门、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老师处理突发事件;4. 负责上传下达,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5. 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干事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2)工作能力;(3)工作成果;(4)团队合作。
2. 考核方式:(1)部门内部考核;(2)学生工作委员会考核。
3. 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事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成果不佳的干事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调整或解聘。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
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第一部分:引言学生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旨在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作为学生会的中坚力量,干事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选拔出优秀的干事,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选拔计划的目的、内容和流程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二部分:目的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出具有良好素质,能够承担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优秀干事。
通过选拔,既可以挑选出优秀的团队成员,同时也可以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意识。
第三部分:选拔范围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范围应该涵盖全体学生,并且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如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要求。
通过广泛的选拔范围,可以为学生会干事的选拔提供更多的选择。
第四部分:选拔内容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内容应该包括个人面试、集体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等多个环节。
通过这些环节的综合评估,可以全面了解考生的能力和潜力。
同时设立个人面试环节,可以更好地了解考生的个人素质和特长。
第五部分:选拔流程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流程应当清晰明确,包括报名、初选、面试、考核和公示等环节。
通过合理的选拔流程,可以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六部分:选拔标准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标准应以学生会的需求为依据,兼顾个人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同时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责任心、领导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通过明确的选拔标准,可以提高干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部分:选拔结果公示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的结果应该进行公示,以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公示结果应该包括被选拔干事的名单和相应的职位安排。
同时,公示结果还可以激发其他学生的学生会参与积极性。
第八部分:选拔后的培训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结束后,被选拔的干事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工作规范和职责等。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干事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更好地胜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部分:选拔计划对学生的意义学生会干事选拔计划对学生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展示和发展自己才能的平台。
学校干事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干事管理制度内容学校干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干事的选拔、任职、管理和考核工作,激发同学们参与学校干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干事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干事是学校中负责学生管理、组织活动、服务同学等工作的重要力量,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
第三条学校干事应当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利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以身作则,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条学校干事的选拔、任职和管理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事先公告、择优录取、任期管理、考核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干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尊重师长、友爱同学,服从干事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第六条学校干事的职位分为核心干事和普通干事,核心干事由经过选拔并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同学担任,普通干事由广大学生自愿报名并经选拔担任。
第二章干事选拔管理第七条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干事选拔,选拔方式包括考试、面试、组织实践等多种形式,选拔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八条干事选拔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九条干事选拔主要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和筛选,考虑学生的成绩、奖励、社会实践经历等因素。
第十条干事选拔的结果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生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干事选拔后,学校应当进行干事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干事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干事任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干事的任期为一学年,每年度开始前重新选拔。
第十三条干事任期管理应当明确干事的权责和工作目标,明确干事和干事指导老师之间的工作纪律和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普通干事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五条核心干事担任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普通干事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干事任期结束后,干事指导老师应当对干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在学校干事网站上进行公示。
学生会干事规章制度
学生会干事规章制度一、学生会干事的选拔1. 学生会干事的选拔应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选拔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学生会主席团组成,公开、公正地选拔优秀的学生担任干事。
2. 学生会干事的选拔应兼具素质和能力,学生应具备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创新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等素质,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执行等能力。
3. 学生会干事选拔应注重选拔干事的多元性,包括专业、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多样性,以保证学生会全面发展。
二、学生会干事的职责1. 学生会干事应帮助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日常事务的组织管理,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学生会干事应加强与学校、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各方需求和动态,为学生会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3. 学生会干事应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和执行,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学生会干事应积极开展学习和思考,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学生会发展贡献力量。
5. 学生会干事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做到廉洁奉公,为校园文明建设做出表率。
三、学生会干事的权利1. 学生会干事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生会工作的持续改进。
2. 学生会干事有参与学生会会议的权利,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学生会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
3. 学生会干事有参与学生会活动的权利,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能力。
4. 学生会干事有学习和进步的权利,有权利参加学习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四、学生会干事的规章制度1. 学生会干事应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权益,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利益。
2. 学生会干事应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决定事务。
3. 学生会干事应保守学生会工作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学生会的内部信息,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系干事工作制度
工程系干事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系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生会工作效能,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干事招聘与选拔1. 工程系学生会干事招聘面向全系学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招聘通知应在招聘前一周内在全系范围内张贴,并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宣传。
3.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部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官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组成。
4.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干事名单。
拟聘名单应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天,如有异议,可根据情况进行重新面试或调整。
5. 拟聘干事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任职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间,各部门应加强对试用干事的培训和考核。
6. 试用期满,根据试用干事的工作表现,由部门部长提出正式聘用建议,报请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聘用。
三、干事职责与任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生会工作纪律,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学业成绩良好。
3. 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完成部长、副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 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工作出谋划策。
5. 积极参加学生会内部的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6. 关心同学,积极参与系内外的公益活动,为学生提供帮助。
四、干事培训与考核1. 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干事培训,提高干事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工作流程、团队协作、沟通技巧、活动策划与组织等。
3. 各部门应建立干事考核制度,对干事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4.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团队协作等。
5.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不合格的干事,应予以解聘。
6. 对表现优秀的干事,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推荐参加学校或其他单位的选拔等。
五、干事辞职与解聘1. 干事辞职应向部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长批准后,报请学生会主席团备案。
学生会的干事和管理制度
学生会的干事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干事选拔和管理1.选拔程序(1)干事选拔程序分为提名和评选两个环节。
提名环节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候选人,评选环节由全体学生进行投票选举。
(2)干事应具备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责任心等素质,选拔时需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学生会干事的选拔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2.干事职责(1)积极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2)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4)负责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3.干事管理(1)干事管理需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干事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2)依据干事的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激励和奖惩,激励优秀干事,对不称职的干事进行责任追究。
(3)学生会干事可逐年提升职务,提升之前需经过评定和考核。
三、学生会管理制度1.工作分工(1)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规划和决策。
(2)部门主任:负责具体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具体活动策划和落实。
(3)工作人员: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和协助干事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会议制度(1)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和重大决策。
(2)学生会干事和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并安排工作事宜。
(3)会议记录要进行及时归档并向相关人员报送。
3.财务管理(1)学生会财务需进行资金公开透明管理,建立科学的账目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会财务在收支方面必须合理妥善,有关收支的情况需进行纳入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和审计。
4.宣传工作(1)学生会宣传工作需做到面面俱到,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如海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
(2)学生会宣传工作要注重实效性,传达的信息内容要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引起学生共鸣。
学生会干部的选聘办法
学生会干部的选聘办法搞错了搞错了帮你找了几篇,细节上你自己改改1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干部选拔制度的改革,使一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又有志于参加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的学生走上各级团学工作岗位。
充份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团结、务实、有工作热情、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我校团学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用原则。
二、选拔方式:采取支部或班主任推荐、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对参加招聘的同学进行面试,择优选取,由团委同意确定新干部试用名单。
三、竞选岗位: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纪检部、劳动部、生活部、文艺部、社团联合部、宿管部、保卫部、爱心社。
四、团委、学生会干部产生程序:1、团委、学生会每年3月和9月各举行一次干部招聘,以补充团委、学生会干部。
2、参聘同学需经团支部或班主任同意并推荐。
3、准备一份自荐书,介绍本人各方面情况,并在自荐书内标明应聘部门;4、参聘同学必须参加由组织部组织、由学生会主席团担任评委的面试,竞聘者向评委会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陈述自己的工作思路及以后工作打算,认真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由评委打分决定是否继续参加下一步考核。
5、通过面试的同学必须参加笔试,考核相关业务知识。
6、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考核并实行一周的公示,如群众反映意见较大将取消其竞聘资格。
通过笔试同学的即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7、试用期满后无违规现象并且表现积极的正式录用,公示团委、学生会干部名单。
8、竞选部长必须是在基层团组织工作半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9、各级团学干部任职届满,由校团委学生会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选拔的条件:(一)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热情;4、品德优良,没有违法违纪行为;5、学习成绩良好。
学生会干事选拔标准
学生会干事选拔标准第一节:引言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选拔干事是保证学生会工作高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学生会干事选拔标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公正合理的选拔标准。
第二节:品德修养学生会干事的品德修养对于其工作表现和领导能力至关重要。
在选拔标准中,应首先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正直诚实、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等品德品质,以保证他们能够以身作则、引领同学们。
第三节:组织能力学生会干事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能够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
选拔标准中,可以设置组织能力的考察环节,例如要求候选人提交过去组织的活动方案、实施过程等,或者开展模拟活动策划演示等。
第四节:沟通能力沟通能力是学生会干事成功开展工作的重要素质。
在选拔标准中,可以设置面试或演讲环节,考察候选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此外,也可以要求候选人写一份活动计划书,体现其逻辑清晰和沟通能力。
第五节:创新能力学生会干事需要具备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新颖的活动创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选拔标准中,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交个人创新项目或者面试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以考察其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六节:团队合作学生会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因此候选人的团队合作能力也是重要考察内容。
在选拔标准中,可以设置小组讨论、团队项目等环节,考察候选人的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
第七节:对学生需求的理解学生会干事的工作目标是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他们需要准确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因此对学生需求的理解能力也是重要因素。
在选拔标准中,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考察候选人对不同学生群体需求的了解程度。
第八节:时间管理能力学生会干事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自己的时间,在各项任务中保持高效率。
选拔标准中可以设置时间管理能力的考察环节,例如要求候选人列出一份详细的时间表,展示其合理分配时间的能力。
第九节:领导能力学生会干事需要具备领导能力,能够组织和引导团队成员。
学校干事管理制度
学校干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干事的管理行为,提高学校干事管理水平,促进学校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学生干事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组织的干事管理,包括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委员会等各类干部。
第三条学校干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廉洁自律,勤勉敬业,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干事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校干事的选拔方式灵活多样,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委员会均可根据组织需要自行制定选拔办法。
第五条学校干事的选拔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能力、品德、表现和自愿原则,不得搞违规操作或以权谋私。
第六条学校干事的任用应按照组织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任用人员应签订《干事管理责任书》,明确干事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第三章干事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学校干事享有合法办事权和表达意见的权利,有权参与组织内的重大决策和事务安排。
第八条学校干事应当维护学校的形象,维护学生的利益,积极主动服务同学,协助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学校干事应当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越权行使职权,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和言论。
第四章干事的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学校干事应接受组织的日常考核和评定,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个人自评,接受学校领导对干事工作的评价和辅导。
第十一条学校干事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职的,应当受到组织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二条学校干事在工作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当获得组织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其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章干事的交流与培训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举办各类干事培训和交流活动,帮助干事提升专业技能和领导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信心。
第十四条学校干事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对工作的热情,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分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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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事选拔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规目的和依据】为了更好地选拔任用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干部,有效地管理学生会骨干队伍,促进学生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用干部基本原则】学生会依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任用学生会各部负责人。
第三条【公开招聘干部的事由】学生会换届和中期调整后,应当及时对学生会各部成员进行全面的公开招聘。
因下列情形,学生会部分部门成员职位发生空缺的,学生会应当适时对空缺的职位进行公开招聘:(一)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辞职的;(二)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被撤职或被罢免的;(三)在试用期间代理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被撤职的;(四)在试用期间代理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未通过信任投票的。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的招聘第四条【竞聘报名】学生会干部的公开招聘活动由校团委组织进行。
校团委应当向全校公布招聘的职位和具体要求,参加竞聘的同学应在校团委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竞聘。
竞聘者应填写报名表,递交个人简历,表明自己竞聘的职位。
第五条【资格审查、面试、提名】在完成学生会干部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后,将所有竞聘者的材料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并在综合竞聘者个人履历、工作计划和面试情况的基础上,从竞聘者中提名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面试监督】校团委安排有关成员组成监督组监督面试和提名过程。
监督组有权审阅竞聘材料、在面试过程中询问竞聘者以及提名原因询问校团委。
第七条【职位自然空缺】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干事自然空缺:(一)无人竞聘该部负责人、干事;(二)校团委认为该部负责人的所有竞聘者都不适合担任该部负责人、干事,未提名人选;(三)学生会代理负责人、干事人选被学生会会监督组否决;(四)提名的人选经常代会全体会议审议未通过。
第八条学生会有关部代理成员自然空缺的,由校团委协商择期另行公开招聘。
第三章业绩调研、公示、述职、信任投票和工作质量评价第九条【转正程序概述】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工作一个月后学生会应启动转正程序。
转正需经过业绩调研、公示、述职等三项具体程序。
第十条【业绩调研和公示】启动转正程序后,首先由校团委对各部门代理成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在完成对各部门代理成员工作业绩的调研后,校团委应将各部门代理成员的工作情况公示全校,公示的时间为一到两周。
公示期间,学生会接受全校同学对公示的意见反映。
第十一条【失职、渎职调查】在调研和公示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各部门代理成员可能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校团委应组成专门调查组,向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对有关部门代理成员进行调查,查清失职和渎职事实,并形成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意见反馈和争议调查】公示过程中学生向学生会反映的对有关部门代理成员的意见,应当告知有关部门代理成员。
本人作出辩解的,应当将辩解记录在案;本人对具体事实有争议的,学生会应组成专门调查组,查清有关事实,并形成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述职、答辩和信任投票】公示期满后,校团委应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门代理成员的述职和答辩,并进行信任投票。
普通同学可以旁听全体会议,经主持人同意,还可向各部门代理成员提问。
任职期间受质询的情况,工作业绩调研的结果,公示中同学所提的意见和本人的辩解以及失职、渎职和其他有争议的事实及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均应通报给学生会,作为信任投票的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信任投票的方式与效力】学生会全体会议提出信任投票的具体办法,由全体会议审议批准。
在信任投票中,各部门代理成员所得信任票数达到规定之标准的,正式上任有关各部门代理成员,自然任期至当届学生会换届或中期调整为止,并由校团委发给聘书与工作证明,上任情况通报全校;所得信任票数未达规定之标准的,自动卸职,有关部门代理负责人自然缺任,由校团委择期另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依本条例第二章所述执行。
第十五条【工作质量评价】主席团建立对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工作质量的评价体制,对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学生会干部评优及选拔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和任满卸职】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如有辞职和任中卸职,并且如有被撤职和罢免的,任期至该任学生会任满或中期调整时为止。
部长在任职期间,应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报告工作。
任满卸职后,由校学生会证明其经历、肯定其成绩。
第四章辞职、撤职和卸职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辞职】学生会各部成员随时可向校团委提出书面辞呈,校团委应在一周内作出答复。
校团委原则上不得驳回辞呈,但如果当时处于紧急情况,辞职者的离任造成严重后果,则校团委可驳回辞呈,待紧急情况消除后再予批准。
在校团委未批准辞职之前,辞职者仍须继续履行职责。
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辞职的情况,应备案。
第十八条【辞职的特别批准】学生会有关部门代理成员在进入转正程序后、通过信任投票前提出辞呈,应当立即获得批准,转正程序自动终止。
第十九条【辞职的公告】学生会有关部门各部门成员辞职的情况,应当公告全校。
辞职后空缺的职位由校团委另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条【必须辞职的事由】具有以下情形的有关部门成员必须辞职:(一)严整违反《南大附中学生会干部考评制度》(二)上任后因故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应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一个月内提出辞呈。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干部的撤职】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在任职期间内发生失职、渎职和其他违反学生会管理制度的行为,或工作能力明显不能适应所在职位工作需要,严重影响学生会工作业绩的,校团委可将其撤职。
撤职前,应查清有关事实,听取本人申辩,并给予本人合理的期限决定是否自动辞职。
本人决定自动辞职的校团委应批准其辞职,不再作出撤职决定。
第二十二条【卸职】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因休学、退学无法继续执行职责的,或因重病无法继续执行职责、严重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的,视作自动卸职。
第二十三条【撤职、卸职的公告】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被撤职和卸职的情况,应当公告全校。
撤职、卸职后空缺的职位由校团委另行公开招聘。
第五章质询、调查、不信任和罢免第二十四条【质询和调查案的提出】下列机构和个人对主席团和有关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存在疑虑的,可提出质询和调查案:(一)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二)三名以上学生会委员(含三名)联名。
第二十五条【质询和调查的实施】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在接到质询和调查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生会接受主席团的质询和调查。
学生会的有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有义务配合主席团开展调查取证活动。
质询和调查结束后,主席团应对相关问题作出结论。
质询和调查的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在学生会备案。
受质询调查的干部本人拒不接受质询和调查,或指使他人干扰质询和调查的,学生会可视情节轻重依本条例的规定提出不信任案或罢免案。
第二十六条【不正确决策的撤销】经过质询和调查,认定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的工作决策存在失误的,学生会部长会议可以决定撤销有关部门成员不正确的决策。
第二十七条【不信任案的提出】经过质询和调查,认定学生会有关部门成员的工作确有失职行为的,可由下列机构和个人对有关部门成员提出不信任案:(一)学生会主席和至少一位副主席联名;(二)五分之一以上学生会委员(含五分之一)联名。
第二十八条【不信任案的审议】学生会在审议不信任案前,应将有关质询和调查记录通报全体学生会委员,供他们在审议时参考。
审议不信任案需公开表决,过半数(含半数)同意即获通过。
在不信任案交付表决前,应给予本人合理期限决定是否自动辞职。
本人决定自动辞职的主席团应批准其辞职,不再讨论不信任案。
第二十九条【不信任案的效力】不信任案通过之后产生以下效力:(一)学生会成员被主席团表决不信任的应作出书面检讨;(二)学生会成员两次被主席团表决不信任的,即被罢免。
第三十条认定学生会的有关部门成员在任职期间内确有渎职,严整违反《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或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的(含通报批评),或是依据本条例规定必须辞职而拒不辞职的,对其提出罢免案。
第三十一条【不信任和罢免的公告】学生会各部门成员被表决不信任和被罢免的情况,应当公告全校。
罢免后空缺的职位由主席团另行公开招聘,招聘程序依本条例第二章所述执行。
第三十二条【举报的处理】学生会应当随时接受同学对于学生会干部失职、渎职和违纪情况的举报,对于同学的每一举报,都应认真对待,积极展开质询和调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
第三十三条【失职的界定】本章所称“失职”行为指以下情形:(一)符合学生会规章制度中关于失职的具体规定的;(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职位需要,严重影响学生会工作业绩的;(三)个人工作作风严重失当,给学生会的工作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有其他情况,主席团认定为失职的。
第三十四条【渎职的界定】本章所称“渎职”行为指以下情形:(一)符合学生会规章制度中关于渎职的具体规定的;(二)本不具有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过程中篡改成绩、隐瞒处分记录的;(三)玩忽职守,给学生会的工作和形象带来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的;(四)在选举、干部任用、组织活动等过程中,以公谋私,利用职权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的;(五)在选举、干部任用、组织活动等过程中,为私人目的,向有职权的人不正当地赠送财物的;(六)在选举、干部任用、组织活动等过程中,拉帮结派,破坏团结,造成组织内部分裂的;(七)有其他情况,经学生会认定为渎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