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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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规章制度

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规章制度

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油田井下作业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油田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并对其负有监督和管理义务。

第三条油田井下作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进行,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作业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规章制度内容并能够遵守。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油田井下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第七条作业人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八条油田井下作业应当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作业流程。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玩忽职守。

第十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注意作业安全,确保现场秩序,严禁酗酒、吸烟等行为。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疲劳作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发现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班组长、安全员和生产主管等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独断专行。

第十四条对于新进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了解最新的安全作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工具、设备的清点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当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丢失公司物品。

第十九条对于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事故,作业人员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避免再次发生。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写实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写实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写实管理规定为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在工作过程中履行管理职责和监督职责的规范要求。

下面将介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写实管理的相关规定,力求简明扼要。

1. 编制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下井前,应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下井时间、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安排等。

确保在下井工作期间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2. 安全装备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自身安全装备进行检查,并确保佩戴正确。

必要时,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能正常使用。

3. 熟悉工作环境:在下井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工作区域进行了解和调查,熟悉地质情况、通风状况、施工进展等情况,为下井工作做好准备。

4. 严格执行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章,如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按照程序填写工作记录等。

同时,监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操作规范。

5. 随时记录重要信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随时记录自己在下井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包括遇到的问题、解决措施、工作中的安全隐患等。

及时记录这些信息,为事故分析和预防提供依据。

6. 交流与反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与下属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反馈,帮助他们解决难题,提升工作效率。

7. 协调合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协调各方面的资源,保障下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与其他部门的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工作无阻碍。

8. 审核工作记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审核下井工作记录和整理的资料,确保其内容准确、完整。

保存好相关资料,便于以后查阅和分析。

9. 定期总结汇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总结下井工作,编写工作汇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总结中应包括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以便于改进和优化下井工作。

10. 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等方式,获取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己在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上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煤矿新工人井下作业实习大纲和计划

煤矿新工人井下作业实习大纲和计划

煤矿新工人井下作业实习
大纲和计划
新工人井下作业实习大纲和计划
一、实习对象
新工人
二、实习目的
1、了解煤矿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

3、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正确使用自救器。

5、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实习要求
1、煤矿新工人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四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实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实习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四、实习时间
为期四个月时间;
五、实习内容设置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
2.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
3.煤矿生产技术
4.四德教育
5.普法教育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矿井概况与工人入井安全规范
8.煤矿灾害事故基础知识
9.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10.职业危害与防治
11.事故应急避险演练
六、参观学习内容设置
1.通风系统模型
2.瓦斯、煤尘爆炸演示
3.自救器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矿山井下作业规章制度范本

矿山井下作业规章制度范本

矿山井下作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包括矿工、巷道工、电工、通风工等各类从业人员。

第三条在煤矿井下作业期间,各类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并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矿山管理人员应当对煤矿井下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五条井下作业人员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上班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遵守作业规程。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密切配合,互相帮助,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险。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鞋和防护服等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当遵守通风规定,避免因缺氧或有毒气体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并避免电气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防火规定,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注意防止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确保作业场所的稳定。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

第十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疏散规定,按照应急预案有序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配合救援工作,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井下作业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纪律处分等处罚。

第二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因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52号令) (2)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52号令)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2年5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的负责人。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有关资格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实施省属煤矿企业、所辖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煤矿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以及煤矿矿长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需求不断增长,井下作业作为石油勘探开发的重要环节,其技术水平和作业质量对整个油气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增强实践能力,我于2021年6月至8月在某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以下是我在实习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情况。

二、实习目的1. 了解井下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流程,掌握井下作业的相关技术。

2. 熟悉井下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 了解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意识。

4.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三、实习内容1. 井下作业基本原理和流程在实习期间,我首先学习了井下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流程。

井下作业主要包括钻井、完井、试井、修井等环节。

钻井是利用钻具将井眼钻至设计深度,完井是对钻井完井的井筒进行加固、密封,试井是对完井后的井筒进行测试,修井是对已投产的井进行维护和改造。

2. 井下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在实习期间,我了解了井下作业中常用的设备,如钻机、起下钻设备、测井设备、修井设备等。

通过实际操作,掌握了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技巧。

例如,钻机是钻井作业中的关键设备,其操作包括钻机启动、钻进、起钻等。

我学会了如何正确操作钻机,确保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3. 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井下作业现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了解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在实习期间,我学习了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如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并了解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4. 团队合作与沟通协调井下作业是一个团队协作的过程,需要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个作业项目,与同事们共同完成了各项任务。

通过实践,我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学会了如何与不同工种的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四、实习收获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习,我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

2. 增强了安全意识:在实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养成了良好的安全习惯。

井下工作制度(3篇)

井下工作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井下工作管理,确保井下生产安全、高效、稳定,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生产、施工、检修等作业活动,以及其他与井下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井下作业部:负责井下生产、施工、检修等作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 质量管理部:负责井下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4. 井下作业人员:负责井下作业活动的实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井下作业制度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井下作业人员应穿着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作业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交通规则,不得在井下行走、打闹、追逐。

6.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通风、排水、防尘、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7.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符合健康要求后方可上岗。

8.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10.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爱护井下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损坏。

五、井下安全管理制度1. 井下作业部负责制定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井下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4. 井下作业部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井下作业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 井下作业部负责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入井的注意事项实习报告

入井的注意事项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煤矿入井注意事项一、实习背景与目的作为一名煤矿生产实习员工,为了确保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入井注意事项培训。

本次实习报告旨在总结培训内容,分析入井注意事项的重要性,并提出自己在实习过程中的感悟。

二、实习内容与过程1. 入井前的准备工作在入井前,首先要确保身体状态良好,吃好、睡好、休息好,保持充沛的精力。

同时,严禁饮酒,避免因神志不清而导致事故。

穿戴好井下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口罩、照明用具、矿靴等。

注意不要穿着化纤衣服入井,以防静电引发火灾或瓦斯爆炸。

2. 入井注意事项(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2)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走安全。

乘坐罐笼、人车等交通工具时,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超员、拥挤、站立或躺卧。

(3)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同时,要随时注意身边的环境,避免因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4)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入井后,要随时关注矿灯、自救器等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完好。

如有设备损坏,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切勿带病作业。

(6)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瓦斯、水害、火灾等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实习感悟与体会通过本次实习,我对煤矿入井注意事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入井注意事项,是确保个人安全和煤矿生产稳定的基础。

以下是我实习过程中的感悟和体会:1. 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入井注意事项的前提,只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在实际作业中时刻保持警惕,遵守相关规定。

2. 强化团队协作: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3. 持续学习:煤矿生产过程中,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涌现,我们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井下野外作业规章制度

井下野外作业规章制度

井下野外作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野外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和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野外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监督人员。

第三条井下野外作业是指在煤矿、石油、天然气等井下作业以及野外作业的活动。

第四条井下野外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工艺流程进行,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井下野外作业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井下野外作业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井下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部门。

第七条井下野外作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权限,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井下野外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野外作业规章制度,监督实施。

第九条井下野外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井下野外作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井下野外作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井下野外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参与井下野外作业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和职业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积极配合整改措施的实施。

第四章安全措施管理第十五条井下野外作业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井下野外作业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七条井下野外作业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井下野外作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自护意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警告、处罚等。

石油钻井人员规章制度范本

石油钻井人员规章制度范本

石油钻井人员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钻井作业,保障人员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石油钻井作业中的所有人员,包括钻井工程师、钻井工、钻井工人等。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钻井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执行工作任务。

第五条钻井人员应加强诚信教育,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公司对钻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钻井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第九条钻井人员有责任保护公司设备和资产,谨慎操作,防止损坏。

第十条钻井人员在工作中不得私自借用、挪用公司设备,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钻井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钻井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钻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步骤。

第十四条在作业过程中,钻井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不得酗酒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钻井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钻井人员在发现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钻井人员必须维护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十八条钻井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不得私自打牌赌博。

第十九条钻井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条钻井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与同事发生冲突,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第二十一条钻井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将根据钻井人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井下作业班人员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作业班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井下作业班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2.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3. 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井下作业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以下培训: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2. 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3. 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井下作业班人员上岗后,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井下作业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井下作业计划,不得擅自改变作业内容;2. 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尘手套等;3.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严禁酒后、疲劳作业,确保作业质量;5. 严禁违章操作、冒险蛮干,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八条井下作业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九条井下作业班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井下作业班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确保自身安全,迅速撤离事故现场;2. 报告上级领导,启动应急预案;3. 配合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井下作业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井下作业班人员,依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实习管理制度

煤矿实习管理制度

煤矿实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实习制度,保障实习生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提高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的实习生管理,包括校园招聘实习生、社会招聘实习生等。

第三条煤矿实习管理以“安全第一、保障实习生权益、指导提升实习能力”为原则,确保实习生在安全、有序、规范的环境下进行实习活动。

第四条煤矿实习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实习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为实习生提供优良的实习环境和规范的管理服务。

第六条煤矿应定期对实习管理制度进行检讨和完善,确保实习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第七条煤矿应与各高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定期到高校举办实习生招聘活动,吸纳优秀的实习生加入煤矿。

第八条煤矿对实习生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九条实习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实习生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实习评定等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实习计划第十一条煤矿在接收实习生后应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责任等。

第十二条实习计划应经实习生确认并签字,确保实习生了解实习任务和要求,并能够全面理解和接受。

第十三条实习计划应符合煤矿的安全生产要求,确保实习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煤矿应为实习生配备专业的指导人员,对实习生进行全程指导和帮助。

第四章实习考核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实习考核制度,对实习生的学习能力、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进行全面评定。

第十六条实习考核内容应具体细化,突出实习生的实际能力和表现。

第十七条实习考核应符合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公正、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煤矿应根据实习考核结果,及时对实习生进行奖惩,激励优秀实习生,促进实习生的成长和提高。

油田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油田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油田井下作业的现状,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增强实际操作能力,我于2021年7月至8月在某油田井下作业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了油田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工艺技术以及安全操作规范,现将实习情况报告如下。

二、实习内容及收获1.实习内容(1)井下作业部参观:实习期间,我参观了井下作业部的各个科室,了解了井下作业部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以及主要职责。

(2)井下作业工艺学习:通过查阅资料、听讲和实际操作,我掌握了以下井下作业工艺:①钻井工艺:包括钻井液、钻井设备、钻井参数等;②完井工艺:包括射孔、试井、固井等;③修井工艺:包括套管修理、井下工具修理、井筒清理等。

(3)安全操作规范学习:了解了油田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井控技术、井喷应急处理、设备操作安全等。

(4)实际操作训练:在导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以下实际操作训练:①钻井液配制:按照配方要求,配制钻井液,并了解其性能和用途;②射孔作业:了解射孔工具、射孔工艺流程,并进行实际操作;③井下工具使用:学习井下工具的种类、用途和使用方法。

2.实习收获(1)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实习,我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

(2)拓宽知识面:实习期间,我了解了油田井下作业的各个领域,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

(3)提高安全意识:实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操作的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安全意识。

(4)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实习期间,我与同事们共同完成了各项工作,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

三、实习体会1.油田井下作业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风险性大的工作,需要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2.实际操作能力是油田井下作业人员必备的素质,只有通过实践锻炼,才能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3.安全操作是油田井下作业的生命线,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生产安全。

4.团队协作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关键,要学会与他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工作。

四、总结通过本次油田井下作业实习,我对油田井下作业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煤矿应当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煤矿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确实应该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以保障实习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煤矿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实习人员的资质要求、实习时间、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安排。

同时,煤矿应该配备专门的导师或者培训人员,负责带领和指导实习人员,并确保他们能够掌握必要的技能和安全知识。

此外,煤矿还应该加强实习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矿山作业安全规范、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对于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煤矿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避免,确保实习人员的人身安全。

总之,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对于煤矿行业的安全和发展非常重要,同时也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井下用工管理制度

井下用工管理制度

井下用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井下作业,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高效进行,保障井下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井下作业,是指在地下深处进行的生产作业,包括采矿作业、设备维护、矿石输送等。

第四条井下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出详细规定。

第五条井下用工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工作者安全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第二章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岗位资格证书,严禁未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第七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服从作业指挥,不得擅自调动或更改设备。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井下作业要求。

第九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禁止吸烟、禁止酗酒等规定,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和强度进行工作,不得轻率超时工作或者疲劳作业。

第三章井下作业环境管理第十二条井下作业环境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氧气充足、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通道、照明、排水等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保障作业安全。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区域的地质结构和支护设施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急通道、救援设备等,确保作业时刻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井下作业必须遵守矿山生产安全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井下作业必须进行定期隐患排查、安全技术培训、模拟演练等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井下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和定期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九条井下作业必须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并积极整改,确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5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52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2年5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的负责人。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有关资格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实施省属煤矿企业、所辖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煤矿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以及煤矿矿长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_国家安监总局第52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_国家安监总局第52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律法规标准>部门规章:/newpage/flfg/bmgz/flfg-bmgz.htm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12年5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的负责人。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有关资格证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实施省属煤矿企业、所辖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煤矿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以及煤矿矿长资格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石油井下作业队实习报告

石油井下作业队实习报告

一、实习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对石油井下作业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需求,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我于XX年XX月参加了石油井下作业队的实习。

本次实习旨在深入了解石油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生产要求以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二、实习内容与过程1. 实习内容本次实习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石油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从钻井、完井到试油、生产,了解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2)井下作业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熟悉钻机、井口装置、井下工具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3)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井下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4)井下作业现场管理:了解井下作业现场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以及应急处置措施。

2. 实习过程(1)理论学习:在实习开始前,我们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石油井下作业的基本知识、设备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

(2)现场跟班:实习期间,我们跟随井下作业队深入现场,实地观察并参与了钻井、完井、试油等作业环节。

(3)实际操作:在指导下,我们学习了钻机、井口装置、井下工具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亲自操作进行实际操作练习。

(4)安全培训:参加井下作业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安全意识。

三、实习收获与体会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本次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理论知识为实际操作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实际操作则是对理论知识的巩固和拓展。

2. 提高专业技能在实习过程中,我学习了钻机、井口装置、井下工具等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了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通过参与实际作业,我对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3. 增强安全意识在实习过程中,我们时刻强调安全意识,学习了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井下作业的生命线。

4. 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井下作业是一项团队协作的工作,需要各个岗位的密切配合。

油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油井下作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实习单位:XX油井下作业公司实习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一、实习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石油开采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一名石油工程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我选择了油井下作业公司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本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油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培养自己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现场安全意识。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1. 实习内容(1)井下作业工具的使用与维护(2)井下作业流程的现场操作(3)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4)井下作业数据的记录与分析2. 实习过程(1)实习前期,我们接受了严格的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

通过培训,我们对油井下作业有了初步的了解。

(2)实习期间,我们按照导师的安排,参与了多次井下作业。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学会了使用井下作业工具,掌握了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

(3)在实习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实习后期,我们参与了井下作业数据的记录与分析工作,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和分析,了解了油井生产状况,为公司提供了有益的建议。

三、实习收获1. 掌握了油井下作业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技能,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

2. 培养了团队合作意识和现场安全意识,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协作完成任务,确保现场安全。

3. 了解了油井生产状况,为今后从事石油工程领域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4. 结识了一大批行业内的专业人士,拓宽了人际交往渠道,为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实习总结通过本次实习,我对油井下作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实践操作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同时,我也认识到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联系,明白了学习理论知识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为我国石油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我要感谢实习单位给予我的机会和导师的悉心指导,使我能够在实习期间收获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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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为了保障我矿招聘的新工人入井实习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培训时间
入矿的新工人接受培训的时间规定:理论学习培训不少
于72课时,师傅带徒实习不少于四个月(签订师徒合同书)。

二、培训内容
1. 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矿井生产、安全概况,井下安全基本知识、五大灾害的防治与事故发生规律、通风
设施的作用和必须遵守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和有关安全法规、法令,遇险时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井下急救、自救和互救方法等。

2. 基本技能培训:新工人入矿后,应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根据教学计划达到该工种“初级工”应知应会标准。

专业技术培训时间应占培训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以上。

专业技术培训在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堂设计、结业考核等方面应按《培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习和实际操作培训
新工人课堂教学结束后,应安排实习和实际操作,实习时间应达到规定天数。

井下实习时主要应了解矿井生产过程本本工种的操作方法及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熟悉提升、运输、行人、
进、回风巷道位置,了解矿井主要设施、设备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规格、支护方法、质量要求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车、行走和上下罐笼、入井必须遵守的规定,在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应达到初级工应知应会的要求。

必须严格按该工种有关实习和学徒的规定进行实习和操作。

实习和操作必须在师傅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进行。

四、培训结束后的考核
由培训部门对新工人实行闭卷考试,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考核不及格者,进行重新培训。

对培训后的新工人,在实习期间,由所在区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成绩应记入本人培训档案,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五、现场实操考核
实习结束,经相关矿领导安排,由分管负责人到实际现场检查操作技能,考核确认合格后,签署意见,颁发煤矿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书》。

领取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独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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