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湖泊生态养殖管理现状与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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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业科技 穆兰芳,等:苏州市吴江区湖泊生态养殖管理现状与治理对策2019⑴:64—65, 82•养殖业•

苏州市吴江区湖泊生态养殖管理现状与治理对策穆兰芳王春瑞(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渔政监督大队215200)

摘要:通过对苏州市吴江区的湖泊生态养殖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结果发现,在当地“三网”整 治拆除工作完成后,吴江区通过落实属地职责、加大政策扶持、开展水质监测、强化监督指导以及着力构建

渔业生态养殖长效管理机制,改善了辖区内湖泊水域环境;但吴江区在水面管理中也存在着管理体制不完善、

发包机制有缺陷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终止养殖发包、引入第三方管理,退出渔业养殖、转变生产方式,流

转村级水面、强化水质监测,创新管理方式、帮助实现再就业等治理对策,以期科学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

合治理工作。

关键词:湖泊;生态养殖;水环境管理;生产方式;对策;吴江区

中图分类号:S931.1

苏州市吴江区位于太湖之滨,境内河道有2 600 多条,总长达2 300 k m以上,且有面积在3.33 hm2以上的湖泊320个,其中,被列入江苏省保护湖泊名 录的有56个,数量居全省第一位;与此同时,湖泊 (外荡)水面的渔业生态养殖直接关系到水域生态环 境的改善。因此,如何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打造江 南水乡标杆,是近年来吴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 点。鉴于此,笔者通过进行专题调研,以期深入掌 握当地湖泊生态养殖管理现状,进而为科学推进太 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1基本情况

1.1 “三网”整治情况

自2013年7月开始,吴江区对辖区内湖泊水域 “三网”(围网、拦网、网箱)养殖设施开展了集中 整治拆除。截至目前,吴江区共拆除“三网”养殖 户1719户,拆除率达98.79%,区、镇两级财政共 下拨财政资金2.2亿余元(其中区财政拨付补偿资 金1.28亿元)。整治拆除后,吴江区探索建立了渔 业生态养殖长效管理机制。

1.2 水面管理现状

吴江区境内现有渔业水面11 473.33 hm2,其 中生态养殖水面8 300 hm2、不养殖水面3 173.33 hm2。按照管理权限划分,上述水面可分为区级管理 水面、镇级管理水面、村级管理水面3种类型。1. 2. 1区级管理水面

区级管理水面有2 240 hm2,其中,对外发包 水面1966.67 hm2(包括苏州市吴江水产养殖公

收稿日期:2018-08-16司承包的国有渔业水面1040 hm2、恒力集团承包 麻漾926.67 hm2),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核心区面积273.33 hm2(该水面于2018年初 开始试行禁捕)。

1.2.2镇级管理水面

镇级管理水面有5 500 hm2,其中,2013年吴 江区下放至各镇(区)管理的国有水面1813.33 hm2,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管理的水面1253.33 111112(包括元荡753.33 111112、三白荡500 111112,这 些水面已停止生态养殖发包,转为小捕捞作业),吴 江开发区(同里镇)集体征用水面1466.67 hm2 (包括镇统一组织生态养殖发包水面1180 hm2、转 变为小捕捞作业的同里湖面积286.67 hm2),白蚬 湖、草荡等増殖水面966.67 hm2 (该水面不再发包 养殖)。

1.2.3村级管理水面

村级管理水面有3 733.33 hm2,其中,除汾湖高 新区(黎里镇)孙家荡、七都镇迮家漾等水面(393.33 hm2)暂停生态养殖发包外,其余绝大部分水面由各 渔业村(社区)组织发包,用于生态养殖。

1. 3水质监测情况

“三网”整治拆除后,吴江区积极推行“四不”(不建养殖设施、不投料、不投肥、不投药)生态养 殖模式,较好地发挥了以鱼除藻、以鱼净水的生态 作用,对改善水质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2018年3 月一5月吴江区水利局每月对57个湖泊(其中生态 养殖水域47个、未养殖水域10个)7J C质监测的结果 通报,养殖水域的水质平均达标率约70%、未养殖 水域的水质平均达标率约53%,其中,3月份养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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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水质达标率约63%、未养殖水域的水质达标率 约50%,4月份养殖水域的水质达标率约77%、未养 殖水域的水质达标率约50%,5月份养殖水域的水质 达标率约70%、未养殖水域的水质达标率约60%。2主要做法

2.1压实主体责任

吴江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落实 属地管理、规范经营方式、实施生态补偿等手段,着 力构建渔业生态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如吴江开发区 (同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对湖泊水面统一 征用或流转,并组建镇属国有渔业水域管理公司,由公司具体负责外荡水面的生态养殖和水面保洁等工 作;目前,其他镇(区)的相关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2. 2加大财政扶持

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对达到“三无”(无围网、无 拦网、无网箱)、“四不”生态养殖标准的外荡水面,按照养殖发包情况,分别由当地财政给予每667 m2每年200元或100元的渔业生态补偿。自2014年开 始,区、镇两级财政每年下拨渔业生态补偿专项资 金约1600万元,这对吴江区落实渔业生态养殖起 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

2. 3强化监督指导

积极建立镇村渔政协管员队伍,强化区、镇、村 三级联动,通过日常巡查、集中检查、情况通报等,坚决制止外荡水域违规搭建养殖设施和使用投入品 等行为。同时,引导各地科学放养鲢鱼、鳙鱼等滤 食性鱼类和草鱼等草食性鱼类,适当放养鲫鱼、河 蟹、青虾等水产品种,严禁投放加州鲈鱼、鳜鱼等 肉食性鱼类,以较好地发挥鱼类的水质净化和生态 维护作用。

3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管理体制不完善

2014年,在吴江区“三网”整治拆除工作推进 过程中,一批国有水面的管理权限下放至各镇(区),初衷是为了在水面开发建设中方便各镇(区)处理 与养殖户的关系,但在水面开发完成后,部分镇(区) 对渔业水面管理不够重视,属地管理措施难以跟上,无专门的监管队伍或监管人员缺失严重,普遍存在 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3. 2发包机制有缺陷

吴江区大部分集体养殖权水面的发包招租工作 由所属渔业村(社区)负责,在村民自治的情况下,村(社区)居民具有较大的决策参与权。为了增加村民分红收益,各村(社区)居民普遍要求按照“价 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单位,从而导致部分水面 中标价明显偏高,这就为有效推广落实渔业生态养 殖管理规定埋下了隐患。

3. 3监督管理难度大

主要表现在:(1)在“三网”整治拆除后,私自 搭建的违规养殖设施隐蔽性更强,监管上存在盲区 和死角。(2)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个别水面承包经 营人擅自放养加州鲈鱼、鳜鱼等肉食性鱼类及投放 外源性饵料,而这种明显违规行为,却因调查取证 困难及缺乏强有力的处罚依据而未得到处罚,给执 法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4治理对策

为进一步全面改善吴江区湖泊水面的水质,根 据管理权限和养殖情况,结合已有做法,笔者对吴 江区湖泊水面提出以下几点分类治理对策。

4.1终止养殖发包,引入第三方管理

参照长漾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的做法,建议对苏州市吴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和恒 力集团承包的区级湖泊水面,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 租(其中合同期较长的,建议提前终止承包经营合 同),转由区级相关部门行使管理权限。同时,通过 增殖放流、捕捞许可、收支分离、第三方管理、增 强技防措施等,努力把长漾湖、麻漾湖等区级水面 打造成为湖泊生态养殖的示范区,为建设环长漾特 色田园乡村风光带打下基础。

4.2 退出渔业养殖,转变生产方式

参照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 镇)等部分湖泊水面的管理做法,建议在镇级湖泊 水面合同到期后,全部退出渔业生态养殖,全面改 为小捕捞生产方式,由所在镇(区)组建的国有渔 业水域管理公司负责水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 作,每年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净化水质等工作。同时,继续执行增殖水域禁止发包养殖的规定。

4.3 流转村级水面,强化水质监测

对村级湖泊渔业水面,由所在镇(区)统一流转、集中管理,退出渔业生态养殖,改为小捕捞生产方 式。同时,为减少对相关渔业村(社区)集体经济 收入和渔民收入的影响,建议按照当前吴江区湖泊 水面发包每667 m2平均价格约600元的标准,由区、镇两级财政对相关渔业村(社区)进行补偿,其中 区级财政每667 m2补贴300元,其余部分由镇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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