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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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街社区党员先锋指数测评活动
实施方案
为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强化激励约束、综合考评、先锋引领为主旨,制定基层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办法,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任务要求
1、量化评价党员。采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的办法,从学习提高、服务群众、争创佳绩、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设置评价标准,赋予量化分值,常态化地对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2、激励创先争优。定期分析评价党员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形成党员先锋指数积分,采取定期公示、综合点评、树立典型等形式,激励党员不断创先争优,在基层党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纯洁党员队伍。结合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党员先锋指数积分作为确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形成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对象
新建街社区党总支全体共产党员。其中,年老体弱、长期病休或者卧床不起等无行为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不列入考评范围。
三、评价内容
党员先锋指数包括基本素质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项内容,总体评价量化分值为100分。
1、基本素质指数(80分)。主要包括党员政治素质评价和岗位素质评价两方面内容。
(1)政治素质评价(30分)。包括四个方面10项内容。学习提高方面:按要求参加组织学习和培训,有效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服务群众方面:立足岗位,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和认岗创星、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遵纪守法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依法办事,不得参与非正常上访活动,不得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服从领导听指挥,严格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和部署。弘扬正气方面: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政策法规,不讲不传诋毁党和国家的言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2)岗位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评价(50分)。主要从争
创佳绩方面来设置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岗位技能、服务质量、工作绩效及发挥作用情况等。社区直管党员侧重发挥作用情况。具体评价标准由街道党工委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来设置,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2、正向加分指数(10分)。主要从创先争优成果方面设置10项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年内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工作创新创优成果显著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抗击重大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等表现突出的;勇于承担科技攻关项目或急难险重任务并取得成效的;处理重大社会矛盾问题或群体性事件表现突出的;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贡献突出、群众评价好的;创业致富有一定产业、有一定影响力的;善于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一方社会稳定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产生良好效果的。此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经过讨论也可以作为加分情形。
3、反向扣分指数(10分)。主要包括8项内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组织任务的;理想信念动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组织的;拉帮结伙搞宗派斗争,造成社会矛盾纠纷的;参与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不听劝阻的;面对重大灾害事故、突发事件,袖手旁观、退缩不前的;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
处罚的。此外,其他方面表现较差,经过讨论也可以作为扣分情形。
四、评价方法
党员先锋指数量化考核,主要采取六个步骤进行。
1、开展定期评价。基层党组织每半年采取测评表打分的形式,组织进行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价三个环节分别赋分,按3:3:4的比例加权计算出党员的“半年先锋指数值”。
2、开展满意度测评。年末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3、认定评价结果。在满意度测评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每名党员进行综合认定。党员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测评平均分、满意度测评分,按6:4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出党员“年度先锋指数值”(百分制)。
4、报上级党委审核。基层党支部要将党员先锋指数评价情况报上级党委,由上级党委对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5、公示先锋指数。基层党组织通过公开栏、展示板、远教网等媒介,对党员半年先锋指数、年度先锋指数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建立记实档案。年度先锋指数认定结束后,要建立党员年度先锋指数记实档案。由各党委具体实施,各党支部按照档案内容要求逐个建立,记录实行一人一档。档案
包括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先锋表现和反向扣分等内容。
五、先锋指数评价结果运用
将先锋指数评价结果作为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级晋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先锋指数在90分以上的党员,属于“优秀”档次,优先推荐各类评先评优,在推荐区级以上表彰评优时,要调阅党员先锋指数记实档案;先锋指数在70-89分的党员,属于“良好”档次,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给予鼓励引导,强化主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促进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先锋指数在60-69分的党员,属于“一般”档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党员,属于“不合格”档次,直接进入不合格党员认定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支部要充分认识“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召开专题部署会,讲清此项工作考评对象、考评标准、考评办法和结果运用等。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使每位党员明白分值设置、操作要求和结果运用等。部署发动要做到“两个100%”,即做到100%部署到每个党支部;通过支部学习、发放宣传卡、短信等形式,使党员知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