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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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公司对外参加物业管理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书的编制质量为通过市场竞争拓展公司物业管理的规模打好基础。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外承接物业的投标。

3.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对投标书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质量控制。

3.2市场部经理、市场经理负责投标书的具体标准编写工作。

4.0程序要点4.1投标书编制4.1.1公司在接到物业管理投标书邀请后,由公司总经理召开标书评审会决定是否参加竞标会,如决定参加,则由市场部经理组织负责编写投标书。

4.1.2投标书编制前要全面地收集拟接项目的信息。

4.2物业管理投标书的基本概况4.2.1拟接物业的基本概况。

4.2.2公司接管后准备采取的管理方式。

4.2.3针对管理的难点,重点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4.2.4为开展物业管理所配置的人力、物力资源。

4.2.5开展物业管理一定时间后所力争达到的管理目标和财务目标。

4.2.6为有效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准所必要的服务承诺。

4.2.7费用投入和成本测算。

4.2.8经济效益分析。

4.2.9社会效益分析。

4.2.10本公司的优势和长处。

4.2.11物业接管后的编制要求。

4.3投标书的编制要求4.3.1总经理依据市场部收集到的拟接物业的信息和现场实地考察的结果给出投标书的原则和要求。

物管公司招标规定(3篇)

物管公司招标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管公司招标行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物管公司招标活动,包括物业管理项目、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

第三条物管公司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四条招标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批准文件;(二)项目资金来源明确,具备招标所需的资金保障;(三)项目需求明确,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等具体内容已确定;(四)项目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四)具备招标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公告;(二)资格审查;(三)招标文件发售;(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六)合同签订;(七)履约监督。

第七条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网站、行业网站、专业报纸等;(二)招标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资格审查(一)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投标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业绩证明、信誉证明等;(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式和时间由招标人确定;(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第九条招标文件发售(一)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标人确定;(三)招标文件售价应当合理,不得高于成本。

物业招标相关法律规定(3篇)

物业招标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物业管理招标是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为。

物业管理招标旨在确保物业管理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以下是物业管理招标相关法律规定。

二、物业管理招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物业管理条例》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5.《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6.《关于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的通知》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物业管理招标的条件1.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招标条件,即符合国家规定的招标规模、投资规模、项目性质等条件。

2.项目已取得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批准文件。

3.项目已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如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

4.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已依法成立,并具备招标主体资格。

四、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通过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招标条件、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4.开标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等。

5.评标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6.中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且投标报价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五、物业管理招标的法律责任1.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撤销招标结果、赔偿损失等。

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投标程序规范

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投标程序规范

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投标程序规范1.目的规范公司对外参与物业管理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书的编制质量,为通过市场竞争拓展公司物业管理的规模打好基础。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外承接物业时的投标书的编制工作。

3.职责各级人员、各部门的职责如下表所示。

4.投标工作规范4.1信息采集4.1.1信息采集渠道(1)市场信息。

(2)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信息。

(3)其他渠道信息。

4.1.2信息分析、跟踪(1)市场部根据项目信息的具体情况分类填写《信息登记表》,确定跟踪方式,并填写《项目跟踪表》。

(2)未建项目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跟踪,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跟踪次数。

(3)短期内要求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报送公司简介,进行资格预审,取得正式招标文件。

4.2上报信息市场部将招标信息报送总经理及投标项目小组。

4.3项目信息调查4.3.1调查方式(1)对于建成项目,由投标小组及相关人员(秩序维护部、品质部、市场拓展部)到项目现场采集,或从招标单位获取详细的项目情况。

(2)对于未建成项目,向相关人员取得工程图纸。

(3)从其他途径获取项目信息。

4.3.2调查内容(1)项目的地理位置、环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栋数、楼宇结构特点、功能、住户基本构成、楼宇基本设施、设备等,并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

(2)项目产权单位对项目管理的特殊需求。

4.3.3调查要求(1)现场察看后,各责任人在当天将信息反馈到投标小组。

(2)秩序维护部:提出项目的安全防范重点、难点,并提出工程人员的编制、项目管理的运作方式、岗位描述、工作标准。

(3)工程维保部:提出项目的工程维保重点,并提出工程人员的编制、项目运作方式、岗位描述、工程设备管理要求。

(4)品质部:提出项目的管理建议,并提出管理人员的编制、项目的运作方式、岗位描述、管理标准、服务承诺、质量控制方式、日常的运作管理费用。

4.4财务预算(1)投标小组分析、汇总调查信息,确定人员编制及薪资标准预算,报总经理审核。

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的投标管理,确保投标工作的公平、透明和有效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业公司的对外投标工作。

2. 投标前准备阶段2.1 项目筛选物业公司应根据自身实力和经验,筛选适合承接的项目。

项目筛选应考虑项目规模、业务领域、客户背景等因素,以确保项目的成功承接和顺利运营。

2.2 定义投标团队由物业公司确定投标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投标团队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市场营销专员、法务人员等,以确保全方位的工作支持。

2.3 收集项目信息投标团队应积极收集相关项目信息,包括项目背景、需求和要求等。

信息收集可以通过调研、拜访客户、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3. 投标准备阶段3.1 制定投标方案投标团队应根据项目信息制定详细的投标方案。

投标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分析、解决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人员组织结构、交付时间表等内容,以确保投标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3.2 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团队应根据投标方案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投标函、投标注意事项、资质证明文件等,以确保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3.3 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团队应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合理、透明,并且符合市场行情和物业公司的经营策略。

4. 投标执行阶段4.1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团队应按照项目要求,及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客户。

提交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快递或者直接送达等,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4.2 投标答疑在投标阶段,客户可能会有对投标文件的疑问和需求进一步了解的要求。

投标团队应积极回应客户的疑问并提供相应的解答和补充材料。

4.3 投标评审投标团队应配合客户进行投标评审,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解释。

投标评审的目的是评估各方投标的优劣,并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承接方。

5. 投标结果阶段5.1 投标结果公示投标结果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公示。

公示方式可以是公告、通知书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以确保投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同时,物业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企业向外投资或参与投标可以拓展企业经营范围,加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流行的方式。

本文旨在规范物管服务对外投资和参与投标的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物管服务企业的对外投资和参与投标行为。

三、投资管理1、投资目的和方向(1)投资目的应以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为前提,同时加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社区物业服务领域的投资。

基于公司当前核心能力和成本优势,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实现投资回报。

(2)遵守该领域的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操作。

2、投资流程物业服务企业在决定对外投资之前,应经过以下程序:(1)对投资对象作出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并进行投资风险评估,包括法律、财务、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相应的尽职调查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机构审查通过。

(2)制定明确的投资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投资规模、方式、期限、收益预期等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

(3)提交投资批准申请,按照公司章程或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3、管理要求(1)明确投资方案,加强项目监管投资方案要明确投资目的、方式、融资、营运计划及其管理要求,针对涉及的投资规模、资金预算、业务开展、资格认证等问题,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项目管理、工程验收、风险防范、质量控制等要求落实项目监管。

(2)提高投资风险管控能力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应明确风险措施和风险应对方案,以确保公司在投资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3)优化公司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要素整合在对外投资中,除了投资回报,还要考虑优化公司资源利用率。

除了涉及资金方面的投资,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以通过资源要素整合,利用现有的管理系统、营销网络、人才资源等,寻求共赢,实现资源优化利用。

四、投标管理1、投标相关法规及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纳税。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招标、投标、评标等所有招投标活动,并适用于物业服务项目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术语定义1. 招标:指物业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对外公开征求供应商、承包商等投标的活动。

2. 投标:指供应商、承包商等单位或个人对招标项目进行报价、竞标、投标的行为。

3. 评标:指物业公司对投标报价、方案、资质等进行专业评估、比较、选择的过程。

4. 中标:指物业公司对经过评标后确定的最终供应商、承包商等投标人的选定。

5. 废标:指招标过程中,因投标人不符合要求、投标价格过高等原因被取消的招标。

6. 合同:指双方就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协商、签订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四条招标公告发布1. 物业公司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和时间节点。

2. 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发布,以保证潜在供应商、承包商充分了解和准备。

3. 招标公告中应包含的内容:项目名称、地点、时间要求、资格条件、投标文件要求、报价要求等。

第五条投标文件准备1. 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技术方案、资质证明、商业报价等内容。

2.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

第六条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给物业公司,逾期不予接受。

2.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登记、记录收到的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评标过程1. 物业公司应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比较、选择投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名,并根据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3. 评标委员会应建立评标记录,记录评分、讨论、决策过程,确保评标公正。

第八条中标结果公示1. 物业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等。

物业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物业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物业管理工程。

第三条物业管理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条件第五条物业管理工程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物业管理相关资质;(五)有完善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物业管理工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招标:(一)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三)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四)招标人认为需要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等;(三)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五)招标投标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物业管理相关资质;(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等。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物业管理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活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招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物业管理资质;(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容等。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须知;(四)投标文件格式;(五)评标办法;(六)合同范本。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在法定媒体上发布,公布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第三章投标第九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物业管理资质;(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四)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五)企业信用报告;(六)项目实施计划;(七)报价单;(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行业专家、业主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物业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的投标管理流程,确保投标过程公正、透明、合法,并提高物业公司的竞争力。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从事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的全过程。

2.项目发现与筛选2.1.项目发现物业公司应建立项目信息收集渠道,定期搜集可能的对外承接项目。

渠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协会和商务咨询机构发布的项目信息;•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客户推荐的项目机会;•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收集等。

2.2.项目筛选物业公司应根据公司战略、资源投入、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对搜集到的项目进行筛选。

筛选标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利润率和回报率;•项目的规模和持续性;•项目与物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匹配;•项目所需资源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投标准备3.1.项目评估在投标之前,物业公司应对潜在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投资预算等方面的分析。

评估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和需求分析;•技术可行性和风险评估;•项目预算和资源配置计划。

3.2.团队组建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物业公司应组建合适的团队参与投标工作。

团队成员应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背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家;•商务经理;•法律顾问;•财务人员等。

3.3.投标方案制定物业公司应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投标方案。

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期和里程碑;•技术方案和解决方案;•人力资源组成和分工;•预算和费用估算;•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计划。

4.投标提交与评审4.1.投标文件准备物业公司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简介和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人力资源和组织结构图;•财务报表和预算;•推荐信和客户案例等。

4.2.投标文件提交物业公司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方。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邮寄;•电子文档邮件发送;•网上投标平台提交等。

物业部外协工程招标制度

物业部外协工程招标制度

物业部外协工程招标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物业部外协工程招标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障外协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部委托外单位外协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三、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规模较大或涉及较多利益相关方的工程项目。

2. 邀请招标:适用于规模较小或较为简单的工程项目。

3. 集中招标:适用于同一类别、同一批次的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

四、招标程序1. 确定需求:物业部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外协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要求。

2.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概况、投标资格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并应明确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3. 公告招标:公开招标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邀请招标应向具备资质的外单位发出邀请函;集中招标应统一发布招标信息。

4. 接受投标:接受投标的截止时间前,物业部将接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登记并密封存档。

5. 开标评标:开标时应当有招标委员会成员和目击人员在场,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

6. 签订合同:招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正式合同。

7. 履约管理:物业部负责对外协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要求得到满足。

五、投标资格1. 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2. 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项目经验。

3. 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

4. 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项目经验、技术方案等。

六、招标委员会1. 招标委员会应由物业部领导任命,成员应包括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和监督人员等。

2. 招标委员会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招标委员会应对招标文件的制定、公告、接受投标、开标评标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七、监督机制1. 物业部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物业招标的法律规定(3篇)

物业招标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物业管理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管理招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文将围绕物业管理招标的法律规定,从招标主体、招标条件、招标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与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物业管理招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的程序、招标投标的监督等内容,是物业管理招标的主要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规定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等内容,对物业管理招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三、物业管理招标主体1.招标人:招标人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招标活动。

2.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物业管理招标。

四、物业管理招标条件1.物业管理项目已经确定,并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并具备招标能力。

3.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能够满足物业管理项目的需求。

4.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物业管理招标程序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发售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3.组织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开标、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应当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5.公示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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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规定
用的招标形式、拟选择参与投标的合格供方名单和招标文件报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后,方能进行招标活动。 第十条 招标活动应由经办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 容: (一) 投标邀请函;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四) 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办法; (五) 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保修条件及售后服务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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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意向书回执:
1、本单位自愿参加 2、单位简介:
招标项目的竞标。
3、投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Q Q:
电 话: 地 址:
投标意向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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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招投标管理规定
法人授权委托书
争机制,严格选择参投单位合格供方。
第二章 招标 第四条 公司招投标实行合格供方制度,建立合格供方数据库。合格供
方的选择应以技术力量强、信誉好为标准。通过填报《服务中 心供应商评价表》、《供应商评审表》,参与人员签字认可,可 进入合格供方数据库。合格供方数据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维 护更新。 第五条 公司实行违规供方出围制度,建立违规供方数据库。经办部门 负责定期(每年)填报合格供方计划表,合作完成后填写合格 供方使用情况反馈表。根据合作反馈结果,对于有下列任何一 项行为的单位,将被列为违规供方: (一)投标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围标、弄虚作假、行贿等不良行
招投标管理规定
X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司 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 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

物管服务对外(投资)投标管理规程1.0 目的1.1 本规程规范公司对外多种经营投资和对外投标承接物业管理投资工作,确保对外投资稳妥可靠、盈利。

2.0 适用范围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外多种经营投资和对外投标承接物业管理投资的管理决策工作。

3.0 职责3.1 经营部各主管负责对外商业信息的收集、整理。

3.2 经营部经理、主管总助负责组织对外投资的论证、公关工作。

3.3 公司各职能部门协助参与对外投资的论证工作。

3.4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的决策工作。

4.0工作流程图可行寻找项目--->初步论证--->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评审--->审批5.0 工作内容5.1 项目来源5.1.1 当公司对外寻找到新的多种经营投资项目或寻找到对外招标物业管理项目时,由经营部主管对候选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5.1.2初步论证主要是初步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如果结果可行,经营部主管应在经营部经理的指导下写出书面的初步论证报告书报总经理进行项目立项。

5.1.3论证报告书的基本要求是:a)有明确的项目说明、概况;b)有较为准确的技术经济分析;c)有对外投资合作的步骤、方法;d)有明确的立项结论。

5.2 拟选项目的可行性论证5.2.1项目立项后,总经理或主管总助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可行性论证小组。

对拟选项目进行全面可行性研究论证。

5.2.2可行性研究应当注意在论证时不设任何可能影响论证结论的前提和原则。

5.3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的内容及有关编制要求a)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较详细列出拟投资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现状等;b)影响投资的基本要素要求详细列出拟投资项目的对外合作条件和可能影响本次可行性研究的因素;c)技术、资源论证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论证之一。

技术论证主要是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技术方面是否可行、本公司是否具备投资的技术能力的详细论证,资源论证则是假定在已确定投资的前提下需要配备的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的配置能力;d)经济论证是可行性论证的核心部分,编制时要求:详细测算出拟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成本和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成本;利润测算则是在测算完毕预期收入以后,依据收入测算出的预期投资利润风险分析要求对对外投资进行详细的盈亏平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

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版

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版

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波市物业服务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指在宁波市从事物业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

第二章招标投标的程序第四条招标人应当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招标的顺序、程序和要求,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公示一定的时间,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公示期届满后确定最终中标人。

第九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后续工作。

第三章招标投标的原则第十一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性原则: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告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投标人的平等参与。

(二)平等性原则: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投标,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性原则: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公正、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选择中标人。

(四)诚信性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不得串通作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四)技术要求和评标标准;(五)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和时间;(六)中标人的确定方法和程序;(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物业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物业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标投标条件第五条招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二)具备承担物业管理项目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二)具备承担物业管理项目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相关项目经验证明;(四)企业财务报表;(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一)编制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三)组织资格审查;(四)组织投标;(五)开标、评标、定标;(六)签订合同。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三)招标范围;(四)投标资格要求;(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六)投标截止时间;(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八)联系方式。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开标、评标、定标应当公开进行,由招标人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招标投标监督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

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

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一、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一、投标需求分析在承揽新物业项目前,需要进行投标需求分析。

通过分析该项目的性质、规模、服务范围、物业类型、业主需求以及竞争对手情况等因素,确定项目的投标策略。

这样能够帮助企业把握市场机会,针对不同需求,准确出彩自己的特长。

二、招标文件准备企业需要在招标出具前,仔细准备招标文件,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项目招标要求和国家招标政策,确保招标文件合法、合规。

三、投标策略设计一些策略性考虑的问题包括:1.如何评估投标的核心竞争力,确定项目的差异化策略。

2.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提高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使企业成为业主的首选。

3.如何评估项目投资成本和利润率,并确定最终的收益。

四、投标过程控制投标的过程也需要严格控制,以确保项目的成功。

企业需要制定一个投标过程的工作计划,规定投标的活动、任务和责任,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标书编制标书编制是投标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在编制标书时,企业要注意参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企业的规模、实力、经验和服务能力,对于项目的配套服务,要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项目明确的可行性。

六、投标结果评审在投标结果公布之后,企业需要对自己的标书进行分析和评估,了解其中的不足和缺陷,并加以改进,以提高以后投标的成功率。

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一、保险管理的目标1. 确立保险目标:根据物业性质,覆盖面,需要依据保险原则,选择适当的保险,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条款,并制定完整的保险计划。

2. 管理保险信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合法的保险资料并进行保存,同时也要管理园区业主的报险情况,对企业进行跟进。

二、保险责任和范围1. 确定需要投保的风险: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定合适的保险类型。

物业保险可以包括产业园区的主体建筑、机器设备、家具家电等保险范围。

物业招标项目管理规定

物业招标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管理工作,保障招标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依法行政原则;(四)科学、规范、高效原则。

第二章招标公告与报名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纸、网络或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投标文件要求;(五)招标时间、地点;(六)联系方式。

第五条投标人应当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报名。

第六条投标人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二)资质证书副本;(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投标人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二)投标人是否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第八条审查结果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九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进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四)项目管理方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第五章评标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规定(3篇)

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资质;(三)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经验;(四)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团队。

第七条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概况;(三)招标文件;(四)投标须知;(五)评标办法;(六)合同范本。

第八条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地址;(二)招标项目名称、地点;(三)招标项目的规模、范围;(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五)投标截止时间;(六)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开,公开方式包括:(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二)在招标人所在地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张贴招标公告;(三)通过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有意向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一)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二)投标人的物业管理经验证明;(三)投标人的物业管理团队介绍;(四)投标人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资质;(三)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经验;(四)有符合招标项目所需的物业管理团队。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和园区物业保险管理办法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新物业项目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更新履历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承揽新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总公司运行管理中心负责未成立分公司地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组织工作、投标流程跟进、标书制作、开标答疑安排。

第四条已成立分公司的地区,由分公司全权负责该地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工作。

如需总公司运行管理中心做技术支持的,需提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以便总公司运行管理中心提前安排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投标文件中涉及本专业的内容符合公司要求。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一节物业费测算第六条在收到新物业项目信息后,相关分公司/项目进行物业费测算,提交予总公司成本部审核。

新业务区域由总公司成本部总体负责物业费测算工作。

审核通过后,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备忘录,之后转入投标工作程序。

第七条签署完毕物业费备忘录,原则上要在投标报名前完成。

第二节投标文件制作前准备第八条成立投标小组未成立分公司地区,投标小组由总公司运行管理中心、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拟定项目经理(原则上与开标答辩人一致)组成。

已成立分公司地区,投标小组由项目所在区域负责人、拟定项目经理(原则上与开标答辩人一致)等人员组成。

(一)现场勘察。

投标小组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查看现场,共同探讨投标文件制作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具体包括:管理设想、人员配置、物品配置、服务难点、重点分析等。

并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答疑问题提交当地招标组织部门。

(二)召开标前会议。

组织投标小组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勘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标书制作具体要求,包括:确定法定代表委托人员及其他上场答疑人员名单,确定标书制作人员,确定督导及统稿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讨论及确定标书制作要求,确定标书制作完成时间、送总公司评审时间(最迟开标前五个工作日)、标书制作时间(最迟开标前二日),确定投标保证金申请及递送责任人及时间,确定封标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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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提要:公司在接到物业管理投标书邀请后,由公司总经理召开标书评审会决定是否参加竞标会,如决定参加,则由市场部经理组织负责编写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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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对外承接项目投标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对外参加物业管理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书的编制质量为通过市场竞争拓展公司物业管理的规模打好基础。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外承接物业的投标。

职责
总经理负责对投标书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质量控制。

市场部经理、市场经理负责投标书的具体标准编写工作。

程序要点
投标书编制
公司在接到物业管理投标书邀请后,由公司总经理召开标书评审会决定是否参加竞标会,如决定参加,则由市场部经理组织负责编写投标书。

投标书编制前要全面地收集拟接项目的信息。

物业管理投标书的基本概况
拟接物业的基本概况。

公司接管后准备采取的管理方式。

针对管理的难点,重点所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为开展物业管理所配置的人力、物力资源。

开展物业管理一定时间后所力争达到的管理目标和财务目标。

为有效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准所必要的服务承诺。

费用投入和成本测算。

经济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分析。

本公司的优势和长处。

物业接管后的编制要求。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总经理依据市场部收集到的拟接物业的信息和现场实地考察的结果给出投标书的原则和要求。

详细列出拟接管理物业的地理位置,环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栋数、层楼、楼宇结构特点,基本设施、设备、住户基本构成,验收移交情况等。

要求针对拟接物业的自身特点编写出总体管理方案和分项管理方案。

对拟接物业的管理难点,重点应有针对性地列出具体管理措施。

人力、物力资源要求详细列出:
a)拟接管物业的组织构架;
b)拟接物业的人事定编和岗位设置、岗位描述;
c)管理骨干的配置人选和人员素质介绍;
d)为开展工作前期投入的设备、设施。

管理目标要求具体列出明确的总体目标,目标要求有可操作性和考核性。

服务承诺要求针对小区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列出有鲜明特色的服务措施。

费用投入和成本测算要求针对拟接小区的现状和管理要求,逐项测算出前期投入和管理(或顾问)成本。

经济效益分析要求按照物业管理"以区养区,保本微利"的特点详尽地计算出拟接(或顾问)物业的经济效益。

市场部在汇编后打印,装订成册报总经理审批,有必要时召开评审会评审。

记录
活动策划小组人员名单mPS-S2-01
活动进展情况记录mPS-S2-03
活动总结报告mPS-S2-04
精品源自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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