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的流程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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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一站式”窗口报销
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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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出入院标准,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严格控制医保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耗材、项目,切实降低贫困患 者费用支出。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都不准留存或扣押患者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
六、有以下情形的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时不能享受先诊疗 后付费政策: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外伤);应当由第三 方负担的,如车祸、打架斗殴等;应当由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 设施标准规定不予支付的,如美容、健美、矫形手术、预防保健 项目等;接受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如:上门服务等。
先诊疗后付费的流程与制度
医保政策培训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1
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制度
一、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二、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 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凭个人社会保障卡(或当地医保就医规 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 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与医院签订“先 诊疗、后付费”协议后,将贫困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按照当 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交医院收存,不用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 院治疗。出院时,只需支付“三重保障线”报销 后的自付医疗费用即可。
02
先诊疗后付费的工作流程
符合医保住院条件参 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挂号窗口核实 (系统识别或人工识别)
接诊医生主动询问 避免开具住院押金单
住院窗口核实
办理住院手续 签订协议书、留存医保卡、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免交押金住院
保证医疗质量,严格控制目录 外药品、检查、耗材的使用
自费知情协议
符合本次出院指征,办理出院手续
三、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时要主动询问患者身份, 经核实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的,一律不准收取押金,直接收住 院治疗。对符合入院条件的贫困患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都不得 拒绝、推诿或拖延。
四、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并分别 在大厅内和结算窗口设有“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展 示牌或明显提醒标志,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简化 就诊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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