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2.08

•【字号】苏政办发〔2017〕22号

•【施行日期】2017.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江苏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