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学校每学年将对在学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具有**大学正式学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一)成果范围
1.学术论文: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完成、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的学术论文。
2.专利: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经中国专利局或其他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国家发明专利须取得授权方能参评。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第一著作权人)、经中国版权局正式登记并授予证书的计算机软件。
4.科技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取得的各种类型的科技奖。
5.专著: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译著(著或编著)。仅仅参编部分章节不在本办法评选的范围之内。
上述1-3某项成果,若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则评奖时等同于研究生为该项成果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
(二)时间范围
评选前一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取得的成果均可参评。“在学期间”指编辑部收到论文稿件、专利事务所受理专利申请时该研究生尚未毕业。如评选时该研究生已经毕业,可由其导师代为申请及转交奖金、证书。
三、奖励办法
(一)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级奖项
一等奖包括:被SCI、SSCI、E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取得授权);省部
级以上(含)科技奖;专著。
二等奖包括:厅局级科技奖;被ISTP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在《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2004年或2008年版亦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核心期刊增刊及会议论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所有成果不重复授奖,只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二)论文追加及补报
若研究生成果在被学校评为二等奖后,又达到一等奖的评选标准,则可在第二年评奖时追加奖励,奖金按照当年一等奖奖励标准补齐,并换发一等奖证书。如因某种原因未赶上前一年评选,可以参加下一年评选。评定学年取得的创新成果亦可补报,但要求是“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
四、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录**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生事务”模块中的“科技创新奖申报”中填写“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一般为当年6月至10月。
(二)学院初评
网上“科技创新奖申请表”填写无误后下载,经导师审核后签字,同时将论文扉页及期刊封面、目录、专利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奖证书、检索收录证明(网上检索打印件即可)的复印件(注明姓名、学号、导师等个人信息)1份交至学院。申请表一经下载后将无法进行信息修改。
学院负责审查、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创新奖申请汇总表”,经学院主管副书记签字及学院盖章后,连同学生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定
学校将进行科技创新奖的评定,经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复核无误后,确定科技创新奖获奖名单。
五、附则
由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