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出故事的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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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出事件的波澜

一、导入

二、能力阐释

1.搜集故事的能力。

为什么武侠传奇、侦探言情等故事叫人喜欢不商量?也许你会说,是它们的情节太曲折吸引人了。是的,文似看山。文章曲平起伏,山重水复,峰回路转,曲径通幽,柳暗花明等等,说的就是文章情节的曲折摇曳。文章若一味平铺直叙,没有起伏变化,像流水账, 那是很难赢得读者喜欢的。如何才能使自己笔下的文章波澜起伏扣人心弦呢?我们首先必须具备搜集故事的能力。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恐怕没有人不喜欢看吧?为什么呢?因为蒲松龄学会了用耳朵阅读,专门摆摊请人喝茶,喝茶是假,想听人家说故事是真,那花妖鬼狐的故事多吸引人啊。这是因为故事本身就是曲折离奇摇曳多姿的。蒲松龄的本事在于善于搜集,于是成就了《聊斋》,也成就了蒲松龄。身边经常揣一个本子,凡听到生动的、曲折的故事,就把它记录下来,稍作整理,就会因生活事件本身的曲折性而使你笔下的文章腾挪跌宕、变化多姿。平时阅读时注意摘抄,凡是富有故事性的材料要用心记住,天长日久,我们的脑海就会成为好故事的宝藏,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开采,什么时候就能有丰硕的收获。我国古代优秀的章回小说,哪一篇故事不是一波三折、张弛起伏、扣人心弦的。

2.曲说故事的能力。

什么叫“曲说”?很简单,这是相对于“直说”而言。本来曲折的生活你只要实说出来,就是变化多端的。但生活和事件并不都是曲折的,多变的,有的本身就很平实。你不能说,生活是写作的源泉,生活是直的,我就让它直,生活是平面的,我就让它平面。因为人们的阅读习惯不接受,审美的欲求不能满足。如实直陈,要你作家、作者干什么,有照相机就行了,拍下来就得了,还多一点真实感呢。常言道:“文似看山不喜平。”这“不喜平”,就是阅读习惯,就是审美要求,我们必须遵循。因此,“曲说故事”就成了写作者的一大能耐。说书艺人都是“曲说故事”的大师,你说哪一段故事说得不是煞有介事,让你哭,让你笑,让你紧张,让你疯狂。其中奥妙就是一个“曲”字。即“尺水”也能“兴波”,更何况是生活故事呢?

“曲说”的哲学依据是事物的偶然性和多变性。我们不能只看到必然的一面,而忽略了偶然的一面。我们不能只看到常态的一面,而忘记了变态的一面。其实很多必然都是隐藏在偶然背后的,很多常态都是潜伏在变态之中的。只要善于把握事物的常态、变态、偶然、必然,我们就能在笔下展现事件的矛盾冲突,反映事件本身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就能显示出一定的波澜。

如小说《项链》,让女主人公为之付出十年辛劳和青春的项链竟是赝品,直到最后才被道破,这不仅使主人公大吃一惊,也使读者感到十分意外,但仔细想想,看似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

三、技法例说

如何“曲说故事”?这就涉及到一个方法与技巧的问题了。古人创造了许多技法技巧,应该说都很管用。

比如:悬念法。在写复杂记叙文时恰当运用设置悬念的方法,能够使读者产生一种对事件发展和人物命运紧张的期待和热烈关切的心理状态。写作时可抓住读者的这种心理,在文章开头或情节展开的关键时刻运用各种手段造成神秘感,

比如“先闻其声后见其人”,先写结局后叙过程,先写问题(事件)暂后交代为什么(背景介绍),或者借助间接描写,或“犹抱琵琶半遮面”,等等,就会让读者产生一种非看下去不可的强烈冲动,从而获得引人人胜的效果。

再比如:巧合法。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天下就有许多巧合的事,巧,要巧得出入意料;合,要合乎事理合乎人之常情,就是既要让读者感到意外吃惊,又要感觉结局本该如此。

又如:误会法。就是利用人物间的一次或多次误会,并且又不急于解释,于是一波连一波,推进事件矛盾复杂变化,造成情节的不断展开,最后误会解除。有时还可以是一个误会刚刚消除,一个新的误会又产生,而且误会之间都有前因后果的联系,形成连环误会。误会法的巧妙运用,使文章如山上看山,一峰背后又耸一峰,美不胜收。

还有抑扬法。“抑扬”本指声音的高低起伏。在写作中则指作者情调先低沉后高昂、观点先含蓄后显露、笔力由柔变健的控制和运用。可分为欲扬先抑、欲抑先扬和抑扬交错三种。先抑后扬或欲抑先扬运用得体,就会造成如同平缓的水流突然跌人深岩,随即激起千朵浪花的效果。这种手法的运用不仅使文章结构完整,首尾正反照应,而且曲折生姿。抑扬交错的写法更使行文波澜起伏,跌宕多姿,生动感人。

当然,还有倒叙法、补叙法、夸张法等等。这些方法和技巧的得体运用都能使事件或故事收到慑人心魄、扣人心弦的艺术效果。

为了把这些技法说得具体一点,这里结合下面一篇为小说《项链》续写的短文来点评一下。

我这两天才发现在精神病院工作真难,尤其是当一个女护士,我都快被那个新来的患者折磨死了,而且女护士都不敢戴项链了。

(开篇就设计了一系列悬念: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精神病患者?女护士为什么不敢带项链?倒叙手法引人入境。)

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昨天我们医院来了一位女患者,是由一位妇女和两位警察送来的。那位妇女和警察都是一副狼狈相——那位妇女的脖子之上露着一道鲜红的血痕。两个警察的纽扣也所剩无几。

(为什么会有如此狼狈相呢?又是一个悬念,留给读者想象。)

昨天我当班。只见那两个警察正按着一个看上去五十岁左右(后来知道她才三十多岁)、头发披散着的女人。她的鞋只剩下一只,眼睛半睁着,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我想凑近看清她的脸,可没想到竟惹下了大麻烦。我的项链从颈上坠到她脸的正上方。(“项链从颈上坠到她脸的正上方”这一句表达不太妥当。)她半睁着的双眼突然全睁开,直勾勾地盯着我的项链。她仿佛从哪儿又获得了许多力量,挣开了人们的手。她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露出凶恶的目光,吓得我直往后退。可她谁都不追单追我,她那双手伸得长长的,手指叉开,仿佛要扑上来掏走我的心似的。我早吓得六神无主,绕着医院的长凳拼命跑。她那张恐怖的脸,那披散的头发,那伸得直直的胳膊……你能想象出有多吓人吗!更要命的是她那惊人的速度——头发都直了,幸亏这时送她来的那个中年妇女叫嚷着:“快扔掉你的项链!”这一招还真灵。由于在那种情况下我早被吓坏了,便扔了出去——我那漂亮的项链被我一把拉断。她看到了扔在地上的项链,便扑了上去。她那时的样子,让你觉得你面前的这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猛兽,一只饿虎。她上去把项链当作她的仇敌,又唾又踩又踩,把我那可怜的项链弄成几截撒得满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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