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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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经过
事故现场照片
现 场 照 片
现 场 照 片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经过


事发点是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分地上和地下两层,上下层间距约 1.6 米。事发时工人 们正在第二层作业,突然上层钢筋整体坍塌。谈及事 发经过,一名现场的目击工人仍惊魂未定: “像 滑坡一样, 一整面钢筋 底板侧滑着下去, 把下面的人全部压在了底下。 ” 这名工人当时在附近 施工, 因距离事发底板有一段距离,所以幸运逃过了一劫。钢筋倒塌 “总共过程不到两秒”。他当时在钢筋网的旁边,忽然听到一声巨响, 上面整个钢筋网整体向东倾斜,像天塌一样重重拍到了第一层钢筋网上 。 据他称,出问题的底板整个面积大约 30 米宽 50 米长,由钢筋绑扎 而成,整体靠马凳支撑呈半悬空状态,悬空高度约 1.6 米。 事发时,底 板上方和下方各有几十名工人作业,突然下滑的底板整体侧滑,将地面 的人全部压 埋在下面,直至消防人员赶到,用切割机等器械,才将被埋 人员救出,其中多人死亡或受伤。该工 人称,他注意到,这块底板下面 马凳,只有直立支撑而无斜面支撑、与钢筋无有效连接,他认为这是整 个底板 倒塌的直接原因。
3、事故调查报告


8月1日,建工一建公司与杨泽中签订的劳动合同生 效,给付其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之前未给付其任何劳动 报酬。建工一建公司扣留工程款税金和管理费后,将剩余 资金转入北京瑞运海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 琴)账户,由杨泽中个人支配使用。 事故发生后,建工一建公司销毁了3份署名为王琴的 《内部承包合同》,与杨泽中本人重新签订了《内部承包 合同》,并提交至事故调查组,严重干扰了事故调查认定 工作。经查,建工一建公司及其和创分公司存在非本企业 员工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年收取管理费用 一千余万元。
3、事故调查报告




间接原因—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不到位。即: 1、监理单位对项目经理长期长期不在岗履职的问 题监理不到位,且事故发生后伪造了针对此问题下 发的《监理通知单》; 2、是对钢筋施工作业现场监理不到位,未及时发 现并纠正作业人员未按照钢筋施工方案要求施工作 业的违规行为; 3、是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监理不到位,致使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实 施钢筋作业。
目录
1、工程概况 2、事故经过 3、事故调查报告 4、追究责任 5、法院的宣判 6、监理工作的反思
目录
1、工程概况 2、事故经过源自文库3、事故调查报告 4、追究责任 5、法院的宣判 6、监理工作的反思
清华附中效果图
1、工程概况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称 “清华附中工程”)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该建筑 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楼两栋单体, 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2014年6月12日、7月18日,分 别取得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4规建字0037号)及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2014施建字0434号)。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清华大学,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 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3、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12· 29”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国务院安全生产 委员会、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了挂牌督办。 2015年12月28日,北京市安监局发布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 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 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16人追刑责。 (观看视频 清华附中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视频)
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经过 2014年7月,建工一建清华附中工程项目部制定了《钢筋施 工方案》,明确马凳制作钢筋规格32mm、现场摆放间距1米, 并在第7.7条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板面上层筋施工时,每捆筋要 先放在架子上,再逐根散开,不得将整捆筋直接放臵在支撑筋上, 防止荷载过大而导致支撑筋失稳”。《钢筋施工方案》经监理单 位审批同意后,建工一建项目部未向劳务单位进行方案交底。 (这说明项目部还是制定了安全和方案,监理工程师做了审核。 关键是是否具体落实,即对方案实际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验收!) 2014年10月,杨泽中与安阳诚成劳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包含辅料和部分周转性材料款的内容, 且未按照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克拉玛依市现在也要求把分包劳务合同备案!今年新规定。)


2014年12月29日8时,清华大学附属中学A栋体育馆等三 项工程,在进行地下室底板钢筋施工作业时,上层钢筋突然坍 塌,将进行绑扎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钢筋之间,塌落面积大 约在2000平米,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视频:北京清华附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报道 http://www.gd.chinanews.com
事故调查报告





间接原因-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 足、经营管理混乱。 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赶工期、 盲目吊运钢筋材料集中码放在上层钢筋网上的隐患,导致载荷集中。 具体如下: (1) 技术交底缺失:总包单位未按照要求对作业人员实施钢筋作 业的技术交底工作,致使作业人员未按照方案作业擅自减小马镫筋 直径,随意增大马镫筋间距降低了马镫的承载力; 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钢筋工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其为抢工期,盲目吊运钢筋材料, 集中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荷载超负荷。 (2) 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置不足。 (3) 管理混乱,北京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 的形式承揽工程的行为致使不具备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成 为项目实际负责人。
3、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以下简 称“清华附中工程”)总建筑面积20660平方米。该 建筑地上五层、地下两层。地上分体育馆和宿舍楼两 栋单体,地下为车库及人防区。 2014年6月12日、7月18日,分别取得市规划部 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规建字 0037号)及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4施建字0434号)。
3、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程承揽情况 2013年,杨泽中(男,44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 进入建工一建公司工作,经建工一建公司副总经理杜建华介 绍,结识和创分公司副经理赵纯青。赵纯青承诺杨泽中如能 引入工程项目,方可办理入职手续。2014年3月,清华附中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信息发布后,杨泽中与建工一建公司相关 人员共同开展投标工作,并个人出资10万余元用于投标。 建工一建公司工程中标后,6月30日,杨泽中以其妻子王琴 (非建工一建公司员工)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与建工一建 公司签订了《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以下简称“《内部承包合同》”),并签署了王琴名字。 7月6日,杨泽中雇用非建工一建公司员工李丽华承担 该项目的预算、核算工作。工程开工后,杨泽中垫付了前期 工程费用。
3、事故调查报告


劳务单位相关人员进场后,作业人员在未接 受交底情况下,组织筏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作业。 田勇只确定使用25mm或28mm钢筋制作马凳。基 坑1、2段底板浇筑完成后,赵金海、李雷、李成 才组织作业人员绑扎3段底板钢筋。(关键失误之 处1,未按照方案实施!) 2014年12月28日下午,劳务队长张焕良安排 塔吊班组配合钢筋工向3标段上层钢筋网上方吊运 钢筋物料,共计吊运24捆。用于墙柱插筋和挂钩。
4、追究责任





其他违法责任 建工一建公司存在非本企业员工以内部承包的 形式承揽工程行为。 建设单位责任:对项目经理长期不到岗未予 有效处理,合同工期较定额工期压缩了27.6%, 在一定程度对施工企业造成一定影响。 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 到位。事故发生后,海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还 提供了虚假的监督执法材料。 对以上问题无法庭判决处理,但党纪国法也不 容,已进行处理。

看清华附中的事故调查和法律依据
4、责任追究





对建工一建公司总经理刘船等16人追究刑事责任,其 中部分责任人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对北京建工集团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戴彬彬等14人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 给予建工一建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向东上一年度收入 60%的罚款,撤职处分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太轻) 给予建工一建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闫德中上一年度收入 100%的罚款;(是否太轻) 给予清华附中工程项目备案项目经理叶耀东吊销一级建 造师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给予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公司200万元罚款,吊销其房 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是否太重)
3、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2月29日6时20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 实施墙柱插筋和挂钩作业。7时许,现场钢筋工发现已 绑扎的钢筋柱与轴线位臵不对应。张焕良接到报告后 通知赵金海和放线员去现场查看核实。8时10分,经 现场确认筏板钢筋体系整体位移约10厘米。随后,赵 金海让钢筋班长立即停止钢筋作业,通知信号工配合 钢筋工将上层钢筋网上集中摆放的钢筋(关键失误2, 上层钢筋网片上摆放钢筋捆,在方案中是禁止的行为。 未交底、无监督。)吊走,并调电焊工准备加固马凳。 8时20分许,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失稳,整体发生坍塌, 将在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内进行钢筋绑扎作业和安装排 水管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之间。(重大威 胁源,应事先识别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设专人检查落 实,必要时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要亲自主 抓。)
2.1事故现场情况分析

一名建筑结构工程师向记者介绍, 底板钢筋相当于地下车 库最下面的地面, 底板钢筋的作用是 支撑上面的建筑物并支撑 墙体与柱子,是建筑的基础部分。如果底板足够高,工人可以 进入内部绑 钢筋,一旦出现倒塌,工人很有可能被砸在里面, “焊接或支撑体系不好,上面荷载过大,由于震 动或其他外界 原因造成支撑的东西不牢固而很可能发生倒塌”。 该工程师称, 出现底板钢筋倒塌与支撑点有关,猜测可能由于以下几点:第 一,钢筋焊接质量 有问题,焊缝的高、厚度以及长度没有准确 测量;第二,钢筋的直径不够长,不能承受上面的荷载 要求; 第三,钢筋间距不合理,如果间距过大,承载的荷载要大,其 中支撑体系越密,承载荷载要 小,因此会更加安全;第四,在 绑扎过程中,由于重量越来越大,其荷载也越来越大,支撑的 点是 否足够,需要提前进行计算,“如果支撑做好了,不会出 现坍塌,坍塌与绑扎工作无关”。
3、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调查称,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第7.7条规定,将整捆 钢筋物料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施工现场堆料过多,且局 部过于集中,导致马凳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 引起立筋上、下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 现场制作的马凳所用钢筋直径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 32mm减小至25mm或28mm;现场马凳布臵间距为0.9m~ 2.1m,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1m严重不符,且布臵不均、 平均间距过大;马凳立筋上、下端焊接欠饱满。 马凳及马凳间无有效的支撑,马凳与基础底板上、下层钢筋网 未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抗侧移能力很差,不能承担过多的堆 料载荷。
3、事故调查报告


(二)现场勘验情况 事发部位位于基坑3标段,深13米、宽42.2米、长 58.3米。底板为平板式筏板基础,上下两层双排双向钢筋 网,上层钢筋网用马凳支承。事发前,已经完成基坑南侧 1、2两段筏板基础浇筑,以及3段下层钢筋的绑扎、马凳 安放、上层钢筋的铺设等工作;马凳采用直径25mm或 28mm的带肋钢筋焊制,安放间距为0.9至2.1米;马凳 横梁与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大多数未固定;马凳脚筋与基 础底板下层钢筋网少数未固定;上层钢筋网上多处存有 堆放钢筋物料的现象。事发时,上层钢筋整体向东侧位移 并坍塌,坍塌面积2000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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