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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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工程质量管理

实施细则

(暂行)

三七八联营总公司

2002年8月

临建工程质量管理

实施细则

(暂行)

批准:胡建伟

审定:王毅

审核:李金宝汪辉

编写:虞忠敏

会签表

三七八联营总公司

2002年8月

临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目录

1.总则

2.临建工程的分类

3.临建工程施工工作程序

4.临建工程施工前的准备

5.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6.临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查、签证和验收

7.其他

临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1.总则

1.1 为了规范三峡三期右岸工程电站厂房标段临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处

理的标准、程序、方法、工艺和验收标准,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主要依据下列文件和标准、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1.2.1 合同文件。

1.2.2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规程规范及有关标准。

1.2.3《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

2.临建工程的分类

2.1 建筑工程

2.1.1房屋,车间,加工厂,围墙,仓库等建筑。

2.1.2 基土、砂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找平层,填充层,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等。

2.2 土石方工程: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深槽回填,基坑(槽)和管沟开挖回填,边坡支护等。

2.3道路桥梁工程:公路施工及改道,公路路面施工(混合土路面,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桥梁施工。

2.4混凝土工程:门塔机轨道混凝土,混凝土挡墙,混凝土护坡,边坡喷护混凝土,公路混凝土,桩基混凝土等。

2.5钢结构工程:房屋,车间,仓库,钢栈桥等钢结构工程。

2.6污工工程:砖砌体工程,混凝土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砌体工程,建筑结构物粉刷与装修等。

2.7 机电管道输送架设工程。

3.临建工程施工工作程序

3.1 根据合同文件,由联总技术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临建工程的位置、形式、规模、标准、作用及要求。

3.2 依据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细化临建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和质量要求。

3.3联总施工部指定临建工程施工单位。

3.4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过联总各职能部门综合评审,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分包商承揽施工业务,幷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3.5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施工准备。

3.6承包施工单位申请开工。

3.7质量管理人员或联总各职能部门联合检查现场,签发开工令。

3.8按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和质量部批准的施工工艺措施进行施工。

3.9建筑基础隐蔽工程施工完成,由质量部组织联总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10施工工序和施工质量的检查签证。

3.11临建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完成后,提交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签证。

4.临建工程施工前的准备

4.1施工单位确定后,应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向联总质量部和技术部报送承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工艺保障及质量控制的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4.2 施工单位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在现场划定工程施工建筑范围,并做好施工进场的准备,经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即可按规定要求开始进场作业。

5.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5.1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性,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保持其完好率,以满足施工质量和安全及施工进度要求。

5.2施工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向联总质量部送交进场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和特性指标及使用说明书,对分批购进的材料,应按照设计技术要求和质量部指示进行检验,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5.3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工程协议书,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出现质量事故后应在8小时内报告质量部,并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以及承担相关费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不认量不结算。

5.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按章作业,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挂牌上岗。

5.5施工作业工程中,如发现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或施工条件对施工质量可能造成影响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质量部管理人员,并按质量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指示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处理。

5.6各项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验收认可,并取得下道工序开工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7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质保体系,加强技术力量,做好有关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整理,以备质量管理人员不定期查阅。

5.8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质量管理人员报告,并经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调整措施后实施。

5.9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人员将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重要部位和关键作业工序,质量管理人员将跟班检查控制,出现违反合同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作业时,有权采取违规口头警告,违规书面警告,直至停工、返工等方式予

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临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查、签证和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

6.1 合同项目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对施工的每道工序、作业过程和施工质量情况必须有详实准确的方法、图表、记录。施工记录应做到数据清晰、资料齐全,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其主要记录内容应包括:

①各种原材料的实验、检测记录;

②水泥砂浆、混凝土、砌体、基面回填等配比及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检测记录;

③各道工序和工艺作业记录;

④各项中断、事故、特殊情况处理记录;

⑤项目形体测量资料;

⑥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消缺记录;

⑦其它各项必须的记录。

6.2质量检查项目及内容

①工序质量检查项目和标准依据合同文件、规程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

②临建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资料报质量部审查,并由质量部根据

施工资料和现场工程完成情况约请联总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工程内容、确定质量检查的方法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6.3临建工程质量检查签证

在施工质量检查(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检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报请质量管理人员,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全部合格或经返工处理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意该项目工程进行验收签证。

6.4临建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

6.4.1临建工程资料在档案保管期限和归档套数上与永久工程有所不同,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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