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与欧盟标准比较 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00* 1-9*
35-120* 0.5-1.5*
7-50* 4-40* 1.2-NS
在供水中含有高含量铜的地区生产的 婴儿配方食品,可能需要调整这些值
5.0-100.4 2.01-7.95
35.6-121.3
0.5-1.51 10.5-58.6 7.1-50.2 4.2-39.7
1.3-NS
可选配料标准对比表
402-2000 10.5-50.2
10.5-71.1
1.5-10 0.42-1.51
50-146 25-100 5.0-15.1 21-59 50-159 59-180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锌 碘 胆碱 肌醇 L-肉碱
毫克/100千卡 微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5*
国标GB 10765—2010
无具体指标
乳基粉状产品4*
无具体指标
粉状产品12*
污染物限量标准对比表
污染物限量
单位

mg/kg
硝酸盐
mg/kg
亚硝酸盐 mg/kg
黄曲霉毒素 M1
ug/kg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国标GB 10765—2010
0.02*
0.15*
无具体指标
100*
无具体指标
2*
无具体指标
0.5*
菌落总数
大肠杆菌 金黄色葡萄 球菌 阪崎肠杆菌
沙门氏菌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无具体指标
1000-10000 10-100
10-100
m0/100g m0/25g
准对比
备注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 含量应≥60% 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 酸(十四烷酸)总量<总脂肪酸 的2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 <总脂肪酸的3%;芥酸含量< 总脂肪酸的1%;总脂肪酸指C4 ~C24脂肪酸的总和。
泛酸 微克/100千卡 叶酸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C 毫克/100千卡
生物素

钙 磷 镁 纳 氯 钾
微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毫克/100千卡
4.4-6.0
300-1400* 50-NS
9.0-14.0
可选配料
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备注
国标GB 10765— 2010
牛磺酸
毫克/100千卡 最多12
NS-13
二十二碳6稀 脂肪酸中%含
酸DHA

0.5*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二十二碳六 稀酸(22:6 n-3) ,花生四稀酸 (20:4 n-6) 的含量应至少达到DHA 的同等浓度。存在于LC-PUFA源中的 NS-0.5 二十碳五稀酸(20:5 n-3)含量不应超 过二十二碳六稀酸。国家官方机构可 根据以上条件,确定营养需要量。
4.39-5.86
g/kcal0.29-1.36
亚油酸/a-亚麻酸比例最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最高 15:1
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应是牛乳蛋白和 水解蛋白配方食品的首选碳水化合物 。除非必需,蔗糖和果糖应避免以配 料成分添加到婴儿配方食品,因为患 有不能识别的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婴 儿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症状。
50-NS 9.2-13.8
婴幼儿奶粉主要成分标准对比
成分/营养 能量
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千卡/100克 60-70千卡/100毫升
备注
国标GB 10765— 2010
60-70千卡/100毫升
蛋白质 克/100千卡
1.8-3.0
1.88-2.93
总脂肪 克/100千卡
亚油酸 毫克/100千卡 a-亚麻酸 毫克/100千卡
60-180 1-2.5 0.5-5* 4-27* 60-300*
80-500* 300-1500*
35-175* 0.1-1.5* 400-2000
10-50*
10-70*
1.5-10* 0.45-140*
50-140* 25-100*
5-15* 20-60 50-160 60-180
婴儿配方食品不能使用商业性氢化油 脂,月桂酸和肉豆蔻酸是脂肪成分, 但二者相加不能超过总脂肪酸的20% 。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不应超过总脂肪 酸的3 % 。反式脂肪酸是乳脂肪的内 在成分。反式脂肪酸达到3% 可允许 用于婴儿配方食品的乳脂肪。芥酸含 量不应超过总脂肪酸的1% 。磷脂的 总含量不应超过300 mg/100 kcal (72 mg/100 kJ)。
二十二碳4稀 脂肪酸中%含
酸AA

NS-1
氟化物
氟化物不应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 任何情况下,生产商推荐的婴幼儿配 方食品在食用时的氟化物不应超过 无要求 100 μg /100 kcal (24μg/100 kJ) 。
有食品添加剂的标准表
其他指标
水分
%
灰分
杂质度
单位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
准—欧盟
无具体指标
备注同右 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 90%
同右

可选 可选 可选
备注
如果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了二 十二碳六烯酸(22:6 n-3),至 少要添加相同量的二十碳四烯 酸(20:4 n-6)
59-180
1.05-2.51
0.5-5.02
4.2-27.2 59-301 80-498
这里设定的 GUL 是根据液态配方食 品中超过货架期后可能损失的量计算 的;粉状产品应按较低和较高量执行 。
(CAC没有定最高值由各国具体情况确 定) (钙磷比最低1:1最高2:1)
293-1506 35.6-188.3 0.105-1.506
总碳水化合 物
克/100千卡
视黄醇当量 维生素A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D3/D 微克/100千卡
a-生育酚当量 维生素E
毫克/100千卡 维生素K/K1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1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2
核黄素 微克/100千卡 烟酸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6 微克/100千卡 维生素B12 微克/100千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