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客户业务发展统计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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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业务发展统计指标解释
(一)指标定义:
(1)移动集团客户:使用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用户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集团客户。
(2)综合业务集团客户:指使用中国联通两项或两项以上基本通信业务的集团客户,其中至少一项业务由集团统一付费。
(3)全国性集团客户:使用中国联通跨两省以上电信业务且每年给中国联通带来的业务总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集团客户。
(4)集团客户期末到达:指统计期末到达的实际在网数。
(5)集团客户收入:指集团客户产生的业务收入。
(6)收入总额:指单项业务全网用户产生的业务收入。
(二)取数依据:
(1)发展客户数据取自集团客户部门和各业务部门。
(2)集团客户收入由综合营账系统提取数据和与客户签订协议款填报。(3)全网新增用户数、净增用户数、用户期末到达数和收入总额与省计划财务部数据保持一致。
(三)填报说明:
(1)集团客户收入:与客户所签订协议收入、语音、增值业务产生费用。(2)专线接入:指通过专线方式接入联通长途网、IP网、互联网的用户。(3)租线业务填报外部租线的且已签订合同并开通的客户。
(4)原有集团客户本月新增了单个用户(不限数量),填报时,只计用户数。
(5)已在表(一)的综合业务和全国性集团客户中填报了数据,在各单项业务中仍然要填报。数据有重复,汇总不做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