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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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
(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情形。
错。工伤保险的全部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交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 保险费的义务。
15、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应该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
对。
第三部分:简答题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
况
答:(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劳动者协商
4、 失业保险是针对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岗位的人,也包括刚出校门尚 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
错。失业保险是对于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 由国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不属于失业。 5、 在劳动合同中,凡涉及免除用人单位保护责任的条款和劳动者放弃 保护权利的条款均属无效合同 对。 6、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和条件与劳动者的本人责任有关 错。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7、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对。 8、 试用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 错。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 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低工资标准。 9、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 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对。 10.竞业禁止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 11.生育保险是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 对。 12.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应该享有最低工资的保障
下,劳动者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负举证责任,而由用人单位负责举
证,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目的在于平衡强弱悬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的关系,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
9.社保保险的功能
答:(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 正常进行。
(2)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错。所谓大学生就是没有毕业,实习不是工作岗位;应该和学徒及利 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一样,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 13、失业人员获批准出境定居,但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内,应该 继续领取直至结束
错。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4、工伤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费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 试用期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试用期内立即解除劳动合 同。但劳动者行使该项权利时无须说明理由;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 劳动合同则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允许试用期解除劳 动合同的其他条件,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部分:辨析题 1、 在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 错。应该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 对雇主而言,工伤保险赔偿适用过错原则 错。无过错责任原则。 3、 在员工的劳动报酬中,福利是工资之外一块重要的收益部分 对。
(2)及时处理原则。该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 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为准绳”原则。该原则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了对劳动争议 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等维护。
7、 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1)国家财政补贴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 3)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基金储存的利息和依法投资运营的收益。 8、 工资的特征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而获得的劳动报酬; 2)工资额的确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劳 动法律规定以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 3)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支付,并是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9、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 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规定的 过错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时,续订劳动 合同。 10、试用期限的规定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 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5、 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直接目的,是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 最低工资标准不应该低于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也 即衣、食、住、行和子女教育所需的最低费用。
6、医疗期超过合同期的规定,病假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 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 间,在规定的医疗时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 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家庭无其他就业人
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第二,用人单位从裁
减人员之日起,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7.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纪律应该遵循的几个程序
答:(1)职工参与。现代企业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它强调全员管理。 (2)报送备案。用人单位职业纪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
4、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关于工会权利义务的性质,应当明确的是: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 的。 工会的权利:
1) 工会的代表权 2)工会的维护权 3)工会的参与权 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
工会的义务:1)维护公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答:劳动合同也称劳工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实现劳动权利的主要手段;是确立个
别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劳动立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
途径。
6.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履行的两项社会责任
答:第一,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签订时,法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码 (3)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
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企业的劳动制度的制定置于国
家的监督之下。
(3)正式公布。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单位的全体职 工,所以它必须为单位的所有成员所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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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为什么在劳动争议中,不实行“谁主张、谁举
证”的制度
答: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兼具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征,规定因用
人单位做出的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特定情况
3、 工会是否有诉讼的法人资格?
在我国,工会的合法性 与独立性的法律地位是受到法律确认的,我国 《工会法》第14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 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依 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法》第49条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 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的两种情况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了第22条关于服务期条款以及 第23条关于保密和竞 业限制条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 约金。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题
1、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也称遣散费、资遣费等,是劳动关系终结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支付的一笔劳动报酬以外的经费。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 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 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 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5.什么是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各自有哪些特点?
1)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合同关系的提前消灭,此时合同期限尚未届 满,双方的当事人主体资格也未丧失。 2)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产生的合同关系的终止,不 属于当然终止和被强行终止。 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律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单位的法律行 为,也可以表现为双方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在法理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 依法或依约定的条件自行消灭,故狭义的终止不包括合同的解除;广义 的终止则包括合同的解除。
2.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特征
答:(1)劳务派遣关系的当事人由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
位三方构成;
(2)派遣劳工与派遣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
系; (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4)派遣劳工须向用工单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并在用工单位指挥
监督下工作。
3.简述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答:(1)调理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着重采 取调解方式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3)促进安全生产和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
经济可持续发展。
(4)防范和化解劳动风险,促进和谐社会的建
设。
10.什么是服务期条款
答: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或提供其他 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必 须为该单位服务满约定的年限,中途不得辞职的合同条款。其目的在于 避免因劳动者提前辞职导致用人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而追加的投资 遭受损失。
第一部分:选择题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1)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双休)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 酬;(法定节假日) 2、 最低工资的构成,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及条件 下的津贴; 3)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性质范 畴。 3、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过失性解除(限时辞退) 2)预告性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 劳动者1个月工资) 3)经济性裁员 4、 我国工会的职能 1)维护职能 2)建设职能 3)参与职能 4)教育职能 5、 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报酬权 2)休息休假权 3)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权 4)职业培训机会获得权 5)结社权 6)民主管理参与权 7)社会保险享受权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6、 工资的增长幅度应该坚持“两低”原则 1)工资水平提高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应当适当,切实做到工资总额增长 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使提高工资水平 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适应。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
(6)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情形。
错。工伤保险的全部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交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 保险费的义务。
15、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应该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
对。
第三部分:简答题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
况
答:(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劳动者协商
4、 失业保险是针对有劳动能力但无劳动岗位的人,也包括刚出校门尚 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
错。失业保险是对于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 由国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刚出校门的大学生不属于失业。 5、 在劳动合同中,凡涉及免除用人单位保护责任的条款和劳动者放弃 保护权利的条款均属无效合同 对。 6、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和条件与劳动者的本人责任有关 错。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7、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对。 8、 试用期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 错。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 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低工资标准。 9、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 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对。 10.竞业禁止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对。 11.生育保险是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 对。 12.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应该享有最低工资的保障
下,劳动者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负举证责任,而由用人单位负责举
证,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目的在于平衡强弱悬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的关系,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维护。
9.社保保险的功能
答:(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 正常进行。
(2)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错。所谓大学生就是没有毕业,实习不是工作岗位;应该和学徒及利 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一样,不适用最低工资制的规定。 13、失业人员获批准出境定居,但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内,应该 继续领取直至结束
错。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4、工伤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费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 试用期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试用期内立即解除劳动合 同。但劳动者行使该项权利时无须说明理由;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 劳动合同则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允许试用期解除劳 动合同的其他条件,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部分:辨析题 1、 在劳务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 错。应该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 对雇主而言,工伤保险赔偿适用过错原则 错。无过错责任原则。 3、 在员工的劳动报酬中,福利是工资之外一块重要的收益部分 对。
(2)及时处理原则。该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 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3)“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为准绳”原则。该原则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了对劳动争议 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等维护。
7、 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1)国家财政补贴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 3)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基金储存的利息和依法投资运营的收益。 8、 工资的特征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而获得的劳动报酬; 2)工资额的确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劳 动法律规定以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 3)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支付,并是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9、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 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规定的 过错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时,续订劳动 合同。 10、试用期限的规定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 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 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5、 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直接目的,是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因而, 最低工资标准不应该低于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也 即衣、食、住、行和子女教育所需的最低费用。
6、医疗期超过合同期的规定,病假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 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 间,在规定的医疗时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 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家庭无其他就业人
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第二,用人单位从裁
减人员之日起,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7.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纪律应该遵循的几个程序
答:(1)职工参与。现代企业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它强调全员管理。 (2)报送备案。用人单位职业纪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
4、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关于工会权利义务的性质,应当明确的是: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 的。 工会的权利:
1) 工会的代表权 2)工会的维护权 3)工会的参与权 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
工会的义务:1)维护公家政权、支持协助企事业行政工作 2)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3)教育职工,提高职工素质。
答:劳动合同也称劳工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实现劳动权利的主要手段;是确立个
别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劳动立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
途径。
6.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履行的两项社会责任
答:第一,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签订时,法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码 (3)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
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企业的劳动制度的制定置于国
家的监督之下。
(3)正式公布。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单位的全体职 工,所以它必须为单位的所有成员所知悉。
Biblioteka Baidu
8.为什么在劳动争议中,不实行“谁主张、谁举
证”的制度
答: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兼具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征,规定因用
人单位做出的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特定情况
3、 工会是否有诉讼的法人资格?
在我国,工会的合法性 与独立性的法律地位是受到法律确认的,我国 《工会法》第14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 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依 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法》第49条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 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的两种情况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了第22条关于服务期条款以及 第23条关于保密和竞 业限制条款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 约金。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题
1、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也称遣散费、资遣费等,是劳动关系终结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支付的一笔劳动报酬以外的经费。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 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 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 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5.什么是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各自有哪些特点?
1)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合同关系的提前消灭,此时合同期限尚未届 满,双方的当事人主体资格也未丧失。 2)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产生的合同关系的终止,不 属于当然终止和被强行终止。 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律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单位的法律行 为,也可以表现为双方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在法理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 依法或依约定的条件自行消灭,故狭义的终止不包括合同的解除;广义 的终止则包括合同的解除。
2.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特征
答:(1)劳务派遣关系的当事人由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
位三方构成;
(2)派遣劳工与派遣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
系; (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4)派遣劳工须向用工单位履行劳动给付义务,并在用工单位指挥
监督下工作。
3.简述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答:(1)调理原则。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着重采 取调解方式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
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3)促进安全生产和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
经济可持续发展。
(4)防范和化解劳动风险,促进和谐社会的建
设。
10.什么是服务期条款
答: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或提供其他 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必 须为该单位服务满约定的年限,中途不得辞职的合同条款。其目的在于 避免因劳动者提前辞职导致用人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而追加的投资 遭受损失。
第一部分:选择题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 1)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双休)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 酬;(法定节假日) 2、 最低工资的构成,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及条件 下的津贴; 3)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性质范 畴。 3、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过失性解除(限时辞退) 2)预告性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 劳动者1个月工资) 3)经济性裁员 4、 我国工会的职能 1)维护职能 2)建设职能 3)参与职能 4)教育职能 5、 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报酬权 2)休息休假权 3)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权 4)职业培训机会获得权 5)结社权 6)民主管理参与权 7)社会保险享受权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6、 工资的增长幅度应该坚持“两低”原则 1)工资水平提高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应当适当,切实做到工资总额增长 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使提高工资水平 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