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应知应会的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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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应知应会的财务知识

一、关于利润、应收账款和资金的关系

当我们说到财务问题的时候,大家其实最关注的经济效益的问题,那么今天我们先探讨一些有关利润的话题。

我们的利润来自哪呢?

来自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如造价的取费情况、成本状况、生产进度、管理水平、质量及人员素质等等,可以这么说我们每个人的每一项工作都和企业利润息息相关。

为什么报表上有利润而单位还是缺钱?

因为报表上的利润是算回来的,还没有挣回来。那么挣回来的利润在哪里?主要是体现在应收账款上。

利润、资金和应收账款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有利润而没有资金往往会有较大的应收账款,也就是利润被甲方占用了;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不能回收的话,就会形成坏账,坏账一旦形成反过来会消耗掉账面利润。所以利润和应收之间是靠资金来衔接的。

因为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资产,所以有一个财务概念很重要:即利润主要来自于资产的增值。如果有利润而没资金的话,说明你的资产有泡沫(坏账),同样利润也会产生泡沫。

简单而言,应收账款、利润和资金的关系,就是三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是不是看企业的好坏只看这三表就可以了?

三表还不行,三表主要体现的是“面子”(利润表)、“底子”(资产负债表)和“里子”(现金流量表)。除了看这些还有看“三品”人品(企业的声誉)、产品(所属行业、生产的容)和押品(能够抵押的资产)。当然除此之外还要看企业文化和社会资源等软实力。

以上是我简单明了的说了一些财务概念和道理,下面我将从具体的财务规定入手,和大家一起看看在项目经理层面应该掌握哪些具体的财务知识。

二、资金管理的重点

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利润重要但现金更重要;一个企业不会因暂时的亏损而破产,但会因现金枯竭而倒闭。发达国家的统计资料表明,将近80%的破产企业是获利企业,他们的倒闭并不是因为亏损,而是现金不足。

创造利润自然有利于生成现金,但只有那些能迅速实现的利润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现金代表企业的资源,只要有了资源,企业就有了生存之本。

因此,企业通过资金管理提高货币资金的利用水平,才能使企业能够规、持续的运作下去。

三、劳保统筹与公积金

劳保统筹是什么? 建筑企业劳保统筹金是用于建筑企业支付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等保险的一种专项基金,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属地市劳保统筹管理机构缴纳,并由所属地市劳保统筹管理机构统一向建筑企业办理返还。

劳保统筹的缴纳、返还比例

省建设厅规定建筑企业劳保统筹金按照工程价款总额的3%缴纳,返还是依照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集团公司拥有的是总承包一级资质,因此按照规定各地市劳保统筹机构对每笔劳保统筹金只收取10%管理费,其余90%拨付给建筑企业。

劳保统筹返还时所需手续:

1、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建筑企业规费证;

3、中标通知书;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省建筑企业劳保基金统一收款单据》第四联;

7、施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四、税务的一般常识与营改增

建筑业目前缴纳的税种

①营业税税率3%。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③企业所得税2007年12月31日前实行33%的税率;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25%的税率。

④个人所得税

⑤房产税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1.2%;出租房屋按年租金收入×12%。

⑥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核定的等级:一等土地面积×20元/㎡;二等土地面积×12元/㎡;三等土地面积×4元/㎡。

⑦车船使用税实行从量计税的方法。

⑧印花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乘以0.3‰计算缴纳。

⑨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从30%-60%。

对建筑业来说无法获取足额的进项税额其具体原因在于:

1、人工成本:在目前税收环境下很多劳务队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占建筑业施工成本20-30%的劳务成本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2、土方工程:施工企业经常是到外地施工,很多人纳税意识薄弱让他们提供发票非常困难。

3、施工用水电费:目前建设单位只能开具水电费结算单与施工企业进行结算,水电费结算单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合法抵扣凭证,导致施工企业水电费无法进行抵扣。

4、“甲供材”: 在“甲供材”下,项目使用的钢材、商混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发票是开给甲方的,我们无法抵扣,企业的税负会增加的更多。

5、零星材料:目前施工所用的砖瓦、沙石等零星材料多是从施工地农民、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手中采购的,这些合作方肯定不能提供专用发票。

6、机械费: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大量的机械设备要么由企业部提供要么是从个人手中租赁来的,在存量资产的抵扣和“营改增”后个人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些政策没有明确前,施工企业租赁机械设备无法获取足额的进项税额就会影响企业的税负。

五、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建筑业“营改增”的各项举措

1、发票管理

(1)合同管理部门在今后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必须增加发票条款,明确发票开具时间、发票送达时间、发票类型、开具假发票的责任、发票丢失后的配合责任等容;

(2)加强大额发票收发、开具、保管制度建设;

(3)及时认证进项税票,外地施工的项目部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如果当期施工企业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发票,就会出现因进项税额不足当期多缴税的情况,虽然进项税额以后期间也能抵扣,表面上看是时间性差异,但先缴税就会丧失税款的时间价值,这与税务规划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2、除了积极组织财务、项目人员、预算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外,还要积极与税务部门、建设部门保持沟通,了解新税制下纳税地点、纳税时间、定额编制,清单报价的新规定,在承揽工程任务时,及时调整报价方案。

3、税制改革后要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合作方,并考查其抵扣税率,避免出现因不能获得足够的抵扣凭证和进项税额,增加企业税负的情况。

4、税法规定的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仅是税款可以抵扣的必要条件之一,购销合同,供货方的供货凭证、双方资金收付的银行流水单也是证明交易真实性的有效凭证,施工企业要加大对这些凭证管理的力度,同时要减少上下游资金代付的情况,以规避不必要的税务和财务风险。

5、加强部培训,充分认识增值税涉税风险的严重性,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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