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诗经异文古今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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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异文古今字研究
随着学科的发展和研究的需要,古今字的概念也由传统意义上的“古今异字”转变为“一种造字相承的孳乳关系”。
本文根据近代意义上的古今字内涵,分析考释出《四家诗》异文中古今字共18例,可分为17组。
同时也对其古今字的特点、《鲁》、《齐》、《韩》、《毛》四家诗的用字特点进行了分析,校订出《诗经》原文5例:“说”、“肎”、“肩”、“它”、“食”为《诗经》正字,“悦”、“肯”“”、“他”、“蚀”为后人篡改的今字。
论文关键词:诗经》异文古今字孳乳特点,鲁》,齐》,韩》,毛》四家诗
《诗经》异文是指《诗经》305篇原文在不同的传本中或被各类著作引用中所出现的文字上的互异。
《诗经》作为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作为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异文。
《诗经》305篇,有异文者就有251篇,占了82%;向熹先生在其《诗经词典》中收录了2826个单字,503个异文;笔者在将《毛诗》与《鲁》、《齐》、《韩》三家诗、《说文解字》、《玉篇》、《经典释文》等文献的比较中得出异文582例,其中出现在《四家诗》中的有491例(含《经典释文》和《韩诗外传》所引的《韩诗》)。
由于异文的大量存在,对《诗经》异文进行研究就显得很重要了。
异文不等于异体字,关于异文间的关系前人已经作了深入的研究,分类基本上是一致的。
异文间的关系大体上说有通假字与本字、古今字、同义词、避讳改字、讹字与正字、倒文、衍文、夺文几类。
为了更全面、细致、深入的了解《诗经》,文章将对《四家诗》异文中的古今字进行单独研究。
二、古今字的概念
古今字本是有关古今异字的一个传统的训诂学术语,最早建于东汉经学家郑玄队对儒家经典的注释中。
《礼记·曲礼下》:“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受政任功予一人。
”郑玄注:“余、予,古今字。
”“余”、“予”二字本义并不相同,但他们都被借用来做第一人称代词,大概是由于借用“余”比“予”早,因而被看作古今字。
自郑玄第一次提出古今字这一术语以来,历代的文字训诂学家对古今异字的解释在古今异字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他们把古今同音同义而异字的现象都一律看作古今字,但各人在使用这一术语时理解并不相同,最具代表性的是清代训诂学家段玉裁和王筠。
段玉裁在他的《说文解字注》中有很多地方都提到了古今字。
他在《说文》“谊”字下注曰:“《周礼·肆师注》:‘古文书仪为义’,郑司农云:‘义读为仪。
古者书仪但为义,皆今之仁义字也。
其威仪字,则周时作义,汉时作仪。
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
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
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
”由此可以看出段玉裁所认为的古今字范围很广,凡是“随时异用者”都可以叫做古今字,但他并不把字形的笔势变化看作古今字。
他判断古今字的标准是以训释者所处的时代为今,以前为古;以各字在古籍中使用的先后确定古今。
王筠对古今字的看法与段玉裁不大一样。
他认为古字的意义发生变化才促使今字的产生,而今字必然是增加偏旁而产生的新字,他把这种新字叫做“分别文”或“累增字”。
他在《说文释例》卷八《分别文·累增字》中指出:“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
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谓分别文,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分其一义也。
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谓累增字,其种有三:一则古义深曲,加偏旁以表之者也;一则既加偏旁即置古文不用者也;一则既加偏旁世事仍不用,所行者反使古文也。
”
现当代学者在清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对古今字现象作了新的探索。
王力在他的《古代汉语在》中指出:“上古汉字‘兼职’现象多,后代不断分化”是导致汉字增多的一个原因,并说:“‘责’、‘舍’、等是较古的字,‘债’、‘捨’等是比较后起的字。
我们可以把‘责债’、‘舍捨’等称为古今字。
”由此可以看出,王力先生是从汉字发展的角度对古今字进行考察的,他把古今字看作分别字,认为古今字的实质是汉字的孳乳分化,是造字问题,吸收了王筠的研究成果。
古人讲古今字是从解释古书字义出发的,属于训诂学范畴。
他们讲古今字的目的只要在于注释古书字义,而不在于说明文字历史。
从文字学角度来看,古人所讲的古今字实际上包括了一部分异体字、通假字和同音字,也就是说,古今字与异体字、通假字等在内容上是有交叉的,他们并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这就给我们的文字学研究带来了困难。
按照古人的概念理解古今字,虽然方便我们阅读古书,但是却不利于我们的辞书编纂工作,不利于我们系统的研究汉字的形音义关系。
洪承玉指出:“古今字的含义逐渐缩小并明确化,使科学术语应该标准化的客观要求,也是对古今字深入研究的必然结果。
随着学科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同一个术语所表示的概念或范围发生相应的变化是学科发展中的正常现象。
”因此。
文章中我们把古今字理解为狭义的概念,指在某一个词的某一意义上先后产生的两种字形,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孳乳分化现象,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古今字。
由此,我们得出判断一组字是否是古今字具有以下标准:(1)字形上有造字相承的历时关系;(2)字音上市相同或相通的;(3)字义上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今字所表示的意义在今字未产生之前一直是古字承担的。
三、《诗经》异文中的古今字类型
根据上述古今字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我们对《四家诗》中的491例异文进行了分析,考释出其中属于古今字古字关系的共有18例,可分为17组(见附表)。
下面,我们将古今字的字义关系方面对这17组古今字进行归类并分析。
从字义上看,今字可在古字的本义、引申义或假借义的基础上产生,而且大多数今字所代表的意义只是古字意义的一部分。
《诗经》异文中的古今字在字义关系上也大致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一)今字在古字本义的基础上产生。
在《诗经》异文中有3组。
1、皇/煌——皇,《说文》:“大也。
从自,自,始也。
”《说文》误。
皇,金文作“”,其上,“”为象征性形符,本义应为“光明,辉煌”,假借为“大”.后来,“皇”的假借义成了常用义,就在“皇”字的基础上累加一新的义符“”来表示“光明,辉煌”。
2、介/界——介,《说文》:“画也。
”本义是“界线”,引申为“边际”、“间隔”、“居中”、“宾主之间的传言人”等意义。
由于引申义的使用频率高,跟本义的联系渐远,于是在“介”的基础上累加形符“田”另造今字以明确本义。
从字形上看,今字“煌”、“界”都是通过在本字“皇”、“界”的基础上加义符形成的。
3、何/荷——何,《说文》:“儋也。
”本义是“背”、“扛”,假借为疑问代词,表示“什么”、“怎么”或“为什么”;又假借为副词,表示“多么”。
后来,“何”的假借义成了常用义,就借用“荷花”的“荷”来表示“背”、“扛”,“何”、“荷”古今字。
从字形上看,今字“荷”是通过借另外一个词“荷花”的“荷”形成的。
(二)今字在古字引伸义的基础上产生。
在《诗经》异文中存在6组。
1、感/撼——感,《说文》:“动人心也。
从心,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