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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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中学课程建设规划(2015)

磐安中学课程建设规划(2015)

浙江省磐安中学课程建设规划二○一二年八月(初稿)二○一五年一月(修订)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1)第二部分原则与目标 (2)第三部分体系与特色 (5)1.体系结构 (5)2.体系目标 (6)3.体系内容 (7)第四部分实施与评价 (9)1.课程安排 (9)2.课程设置 (11)3.课程实施 (13)4.课程开发与开设 (18)5.课程评价 (20)第五部分步骤与分工 (22)第六部分条件保障 (25)附件:1.新高考形势下磐安中学学考和选考的整体安排 (28)2.磐安中学2016届及以前三年学分具体分布 (29)3.磐安中学2017届三年学分规划 (30)浙江省磐安中学课程建设规划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的任务,以及“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中明确的“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课程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中提出的“把更多的课程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把更多的课程的开发权交给老师,把更多的课程的设置权交给学校”的规定,磐安中学紧紧围绕“为学生的人生幸福作准备,为人类的共同福址作贡献”的办学理念、“打造校园生态、师生淳美、特色鲜明的山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目标和培养“淳美、智慧、坚毅、博雅的现代公民”的育人目标,在认真分析自身实际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制定了《磐安中学深化普通高中课程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开设,努力构建适合学生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实力、彰显磐中特色的“三层四类”的校本课程体系,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生的发展需求,并推动学校的特色发展。

“为学生的人生幸福作准备,为人类的共同福址作贡献”是磐安中学的办学理念,也是磐安中学课程规划的引领理念。

关于下发磐安县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的通知.doc

关于下发磐安县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的通知.doc

磐教便笺〔2019〕9号关于下发磐安县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的通知各中小学,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结合表达教育行动,现就我县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作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时安排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

在此基础上,学校应根据学生发展、师资状况及课程实施的需要,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形成校本化的课程体系。

二、学校应依据培养学生思想品格、核心素养和各科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把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部分内容开发为拓展性课程,把大部分校本课程开设为拓展性课程。

小学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

初中全面开设体艺特长类、实践活动类和知识拓展类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得超过30%。

三、保证拓展性课程教学时间。

拓展性课程应列入课程安排表,在规定的周总课时内安排教学。

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小学15%左右,初中20%左右。

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学年为单位,自主安排拓展性课程教学计划,保证拓展性课程的教学时间。

四、周课时数按标准课时计算,一至六年级每课时教学时间为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教学时间为45分钟。

若安排长短课,教学总时间应基本保持不变。

学年教学周数一至八年级为35周,九年级为33周。

五、品德每周2课时,一至九年级均为道德与法治,德育课程可以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有机整合。

六、体育与健康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3课时。

学校可充分利用大课间、课外活动等途径,增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1小时。

七、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一到六年级每周4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2课时。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金政发〔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金政发〔2016〕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8日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全社会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推进,教育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制定出台金华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提升计划,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91.6%,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

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零择校”工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标准化中小学校比率达86.9%;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教育部现场督导评估。

高中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打造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7所、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17所,占全市普通高中数的36%。

职业教育:成功创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2所,其中国家级4所、省级10所,实现了除金东区、磐安县外,每个县(市、区)都创有1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目标;成功创建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12个。

XX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XX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XX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发(20XX)25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5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全面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XXXXXXX思想和党的XXX精神,全面落实X共X央办X厅、国X院办X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指导,以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宗旨,以创新管理体制和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逐步适应,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科学统筹和整合城区及开发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目标导向(一)坚持均衡发展。

通过集团化办学,统筹整合资源,以强带弱、以优促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集团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带动片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坚持内涵发展。

通过优质校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调剂交流,逐步实现成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合成再造,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书育人品质。

(三)坚持特色发展。

鼓励集团内学校打造具有自身办学特点的教育特色,逐步形成一校一品,让集团内的学校形成多元发展的格局。

(四)坚持共享发展。

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让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让教育发展的成就惠及更多的百姓。

三、运行机制XX小学教育集团运行理念:实行“五个统一”,即“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实施、质量统一监控、活动统一规划”。

(一)集团学校组成将XX小学和XX小学组建成紧密型XX小学教育集团,设立XX 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园区校区,形成一校两区总格局。

教育系统集团章程(2023年8月)

教育系统集团章程(2023年8月)

教育系统集团章程(2023年8月)教育系统集团章程(2023年8月)一、总则本章程为教育系统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设立的管理规范,旨在提供组织架构、决策方式和职责分配等基本原则,以确保集团的稳定运行与发展。

二、组织架构1. 集团设立集团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制定整体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集团业务运营。

2. 集团下设若干子公司,每个子公司设立子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负责管理和监督各自子公司业务。

3. 集团设立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领导,协助集团董事会实施决策并管理日常业务。

4. 集团设立各部门和职能支持部门,负责具体业务领域和专业职能的执行和支持。

三、决策方式1. 重大事项的决策,如涉及重大投资、战略调整和合并收购等,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并达成多数决策。

2. 普通事项的决策,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子公司的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各子公司负责本子公司内部的决策,但关系到集团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报告与征求集团董事会的指导和批准。

四、职责分配1. 董事长负责主持集团董事会会议,协调解决集团重大问题。

2. 总经理负责集团整体运营和管理,代表集团与外部合作伙伴沟通和协商。

3. 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领域的执行和管理。

4. 子公司董事长负责本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和决策执行。

五、章程修订集团章程的修订,需由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经集团股东会议的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章程生效,并在集团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和执行。

以上为教育系统集团章程(2023年8月)的内容,旨在确保集团的管理规范化和运营效率。

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制度

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制度

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化办学是指由多所学校组成的教育集团,通过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和合作共赢,促进各学校的共同提高、资源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制度是对教育教学重要环节的规范和管理,包括招生、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规定,以指导学校规范运作,提高绩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第五条领导小组是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的核心领导机构,由集团化学校的校长、教育局主管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决策集团化办学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办公室是集团化办学工作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调研和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审批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解决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评价集团化办学工作绩效。

第八条集团化办学办公室的职责包括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制定集团化办学的具体方案、监督各学校的办学行为、评估集团化办学的绩效和效益。

第三章招生与选拔第九条集团化学校的招生和选拔工作由各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搞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集团化学校的学生招生和选拔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优先录取本地生源,鼓励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加强特殊学生的选拔和培养。

第十一条集团化学校的学生招生和选拔工作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集团化学校的学生招生和选拔工作应注重公平、公正,不得违法违规,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集团化学校的教学工作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坚持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致力于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方案

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方案

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方案为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

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

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

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XX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

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

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

小学教育集团办学制度范本

小学教育集团办学制度范本

小学教育集团办学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小学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是由多家小学共同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成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

第二条集团以提高基础教育资源共享、持续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缩小校际差距,整体提升集团学校办学质量。

第三条集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内涵、特色发展,倡导成员学校之间相互支持、共同进步,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成员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集团的发展规划、重要决策和协调解决集团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集团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策,协调集团内各项业务工作,监督和检查成员学校履行集团协议的情况。

第六条集团设立专业发展委员会、教育教学委员会、资源共享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集团内相关专业发展、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等工作。

三、运行机制第七条集团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学校在保持独立法人地位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化办学的要求,实现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资源共享、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第八条集团成员学校之间实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通过轮岗、结对、送教、走教等多种形式,促进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集团内流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集团成员学校共同制定并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评价标准等,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条集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集团运行的财务安全和透明。

四、资源共享第十一条集团成员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育教学设施、图书、网络资源、教育教学成果等。

第十二条集团成员学校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分享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集团成员学校之间开展校际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培养学生、共享特色课程、共同开展教师培训等。

五、考核评价第十四条集团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成员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教学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

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

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教育行业的不断发展,单一法人教育集团逐渐成为了教育领域的新热点。

单一法人教育集团是指由一个法人实体统一管理的多所学校或教育机构组成的教育集团。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单一法人教育集团的发展前景广阔,对于提升教育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高效、协调、具有竞争力的教育集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现代化。

三、实施步骤1. 整合资源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充分整合各个学校或教育机构的资源,包括师资、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和资源共享机制,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2. 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标准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标准,明确各个学校或教育机构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内容,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统一和提升。

3. 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包括教育专家、管理人员等,负责教育集团的整体规划、组织管理、教学指导等工作,提高教育集团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 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拓展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6. 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开展校企合作、校际交流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四、保障措施为确保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等保障措施。

同时,还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良好局面。

五、结语单一法人教育集团实施方案的推进将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磐安县凤凰书院学校章程

磐安县凤凰书院学校章程

磐安县凤凰书院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磐安县凤凰书院学校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根溪一路28号第三条学校性质:非营利性寄宿制民办完全中学,属民办事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学校举办者:磐安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城建集团)。

城建集团将学校委托给浙江省磐安中学管理。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友好协商,以办学协议的方式确定。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磐安县教育局。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办学规模:24个标准班(初中12个,高中12个);办学形式:全日制教学;办学范围:中学段教育。

第八条学校应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办学中坚持实施名校品牌,坚持“为学生的人生幸福作准备,为人类的共同福祉作贡献”的办学理念,坚持“尚美教育”“精准外语”“精致国学”三大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学生成为“心地善良,才智横溢,视野开阔,情趣高雅,身心健康,充满活力”的新时代青年。

第九条学校办学目标:创建一所“校园生态,师生淳美,特色鲜明”的市内一流、省内知名的优质民办完全中学。

第十条学校育人目标:培育“淳美、智慧、坚毅、博雅”的现代公民。

第十一条学校面向县内外招生,纳入磐安县初、高中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最高管理机构。

理事会成员7人,由城建集团、磐安中学等相关方指派组成,并产生理事长。

在学校筹设期间成立筹建领导小组,代行理事会职权。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由磐安中学推荐经理事会任命。

有关学校重大事宜由理事会按学校章程决策,学校日常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XX附属中学集团化办学三年发展规划.pptx

XX附属中学集团化办学三年发展规划.pptx
坚持继承和发扬三校原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在校际融合交流中取长补短、撷取精华,确立集团理念,塑造集团 精神,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和行为规范,提升师生对教育集团的文化认同感,形成文化自觉。做好对外宣传 工作,不断提升教育集团的美誉度。
(二)健全集团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三校间相互交流先进管理经验,修订完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的集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促成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和个性发展,在集团教学管理体系、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等方面 有新进展与新成果。逐步建立完善教育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目标共同、资源共享、行动共振、责任共担”的一体化联 动考核体系。
四、三年规划
(一)互动交流,联动年:2024—2025学年。
制定教育集团章程、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签订集团办学协议, 进行集团分校挂牌,实施集团内成员校之间管理干部或教师交流、联动;制订年度活动计划,定期召开集团理事会议 ,共同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研究,开展校际联合教研;探索集团内一体化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带动共 同体学校整体工作的全面优化发展。
(三)彰显特色,成果年:2026—2027学年。
在已有的两年成功经验基础上,总结提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在共同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中形成的学校管理、课程设置、教师队 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办学特色,收集汇总教育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同时积 极申
报区级、市级教育教学成果等奖项。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集团文化建设,实现深度融合。
(二)建立评估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附属中学教育集团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按学年度对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的办学情况、实施过程及办学效果开展捆绑式评估,既要看集团的整体发展,也 要

磐安县实验小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磐安县实验小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磐安县实验小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格,,根据磐政办和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学校、学生安全为目标,落实教育局提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监管工作,实行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各、全覆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教育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的方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网格目标管理体系,推进以校园网格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学校精细化常态管理水平。

通过“家校通、家长会、校事协商委员”等渠道,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者合一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安全教育合力,营造良好的学校管理氛围,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三、工作体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共分三级:一级为学校领导班子;二级为各处、室;三级为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一)构建以学校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陈新芳副组长:陈日伟成员:孔新伟施晓红施丽娟陈新根曹华锋职责分工:校长:陈新芳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联系副校长室、行政办公室。

副校长:孔新伟协助校长负责教育教学、艺术、招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联系教务处、学生处。

副校长:陈日伟协助校长负责综合治理、安全、后勤、财务、基建、食堂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联系总务处、食堂、安全员、保安。

副校长:施晓红协助校长负责寄宿部安全工作。

工会主席:施丽娟协助校长负责教职工活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联系教科室。

学生处主任(安全员):曹华锋协助校长负责德育、学生各项创建活动、卫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正文:----------------------------------------------------------------------------------------------------------------------------------------------------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是快速培育新优质学校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我市实现基础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一条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公平,打造教育强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名校集团化办学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强化办学保障,推进集团办学,着力破解“上好学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目标,打造教育强市,为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2.主要目标。

至2015年,市区每所省市一类幼儿园领办2-3所新建幼儿园,全市形成10-15个幼儿教育集团;每所优质小学、初中领办或托管2-3所小学、初中,中心城区要形成10-15个小学、初中教育集团;实施优质高中领办新建学校、兼并薄弱学校、对口扶持一般学校,形成优质高中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资源共享、共同提高的格局。

各县也要通过集团化办学改革,进一步培育新优质学校、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面,确保我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全省领先,实现义务教育零择校,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名校集团化办学的主要范围3.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

花山区和雨山区要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基础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

964-磐安县教育局文件

964-磐安县教育局文件

磐安县教育局文件磐教…2011‟7号———————————————————————————磐安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各中小学、直属单位,县实验幼儿园:2010年12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浙江教育规划纲要》)。

12月2日—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全县教育系统必须切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在我省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全面部署了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吹响了浙江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和人力资源强省的进军号角,对于引领和推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浙江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今后10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指明了加强教育强省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在我省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是今后10年我省教育工作的行动纲领。

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对于进一步总结全县教育发展成功经验,布局筹划全县教育中长期发展蓝图,不断促进全县教育科学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切实办好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地把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全县教育新局面。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绍政办发〔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0〕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5日绍兴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市域范围内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经研究,现就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发挥教共体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发展水平不平衡、教育供给不充分的矛盾,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市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1.坚持创新推进。

组建跨层级、跨区域教育集团,实施“互联网+教育”,推动教共体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有效破解教师流动、教师待遇和资源共享问题,提升区域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2.坚持共建共享。

通过组建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教共体,推进区域内学校师资共用、学生共育、课堂共享、资源共建、责任共担、合作共赢,实现区域教育协同发展。

3.坚持特色发展。

推动教共体建设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研究探索教共体的办学规范、工作标准、运行机制,尊重教共体内学校办学个性,打造名校引领下各具特色的办学品牌。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一、背景随着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的快速变革,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成为了教育改革的新方向。

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可以帮助学校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二、目标1.形成多学校共享资源的模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2.推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促进学校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4.加强学校与社区、家长的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育人环境。

三、实施步骤1.制定集团化办学规划:明确集团化办学的目标、原则和具体实施步骤,制定时间表,确定责任人。

2.资源整合:对集团内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资源调查,包括教师、教材、设施等,确定资源整合方案。

3.组建集团领导团队:成立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核心小组,包括集团校长、教研主任等,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4.制定分工方案:根据各成员的专长和资源配置,制定分工方案,明确各学校(幼儿园)的职责和任务。

5.教师培训和交流:组织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强教师之间的合作与共享。

6.教育资源共享:建立集团内的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包括教案、教材、教学资料等,提供便捷的资源共享渠道。

7.共同开发课程和项目:组织集团内教师共同研发课程和教学项目,丰富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方式。

8.评估和总结:定期对集团化办学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

四、保障措施1.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对集团化办学项目的投入,包括教师培训经费、教学资源建设经费等。

2.政策支持:政府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提供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

3.社会合作: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如志愿者教师的援助、教育设施的捐赠等。

4.家校合作: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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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办学,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将《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磐安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4日
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5号)文件要求,结合《磐安县教育局关于集团化办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磐教〔2019〕8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的实际情况,现就磐安县教育集团办学的组织人事管理、计划财务管理、招生学籍、教育教学管理、年度发展考核等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打造浙中教育特色地,建设山区教育样板县”为指导,以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持续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为举措,有效提升全县基础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1年,通过聚合发展优势,增强办学实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逐步缩小基础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形成资源共享、课程共研、师资共用的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基本实现教育集团全覆盖和城乡均衡发展。

三、主要举措
(一)组织人事管理
1.班子队伍建设与管理
(1)组建集团领导班子,总校校长任教育集团校长,各分校区校长任集团副校长。

各校区副校长由集团提名推荐,县教育局考察任命。

有到分校交流经历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2)各集团核定2名中层职数做好集团相应的管理工作。

集团中层正副职由集团提名推
荐,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教育集团任命。

(3)各校区中层职数及中层产生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2.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1)编制管理
教育局按照现行标准核编到各校区,由教育集团统筹管理。

(2)岗位管理
在各校区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基础上,教育集团统筹管理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工作。

(3)流动管理
探索以集团为单位的教师适岗调配制度,新进教师由集团调配到各校区。

加大集团内干部和教师学习交流力度,根据学科需要实行结构补缺,试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推行小学科专职教师走教模式,使各校区教师学科结构更加优化,师资力量更加均衡,逐步实现各校区优秀教师资源的共享,发挥教育集团内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①流动方式和期限
集团内教师每次的流动时间原则上为3年,总校全职交流的教师不少于分校教职工数的20%(玉山台地初中教育集团在一年试行期间交流人数暂不作要求),交流的教师当中优秀教师(含中层)不低于50%。

每年六月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流动教师名单,并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②日常管理及待遇
每个集团制订集团内中层干部、优秀教师流动办法。

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奖励激励原则,健全流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科学合理核定人员薪酬。

对集团成立后有两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在专业职称晋升、岗位设置、评优评先上予以优先考虑。

周课时达4课时及以上(小学科达2课时及以上)的走教教师,流入学校应在绩效工资中予以体现。

城区学校流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乡镇优质学校流动到乡镇薄弱学校的教师必须全职到流入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从农村流入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同时,可自主选择在哪个校区申报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

城区学校流动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相关津补贴,农村学校教师流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相关津补贴。

城区学校流入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流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集团视工作需要根
据本人意愿选择继续留任或回原学校任教。

集团校长是实施集团内教师流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内教师流动实施情况将作为集团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流动期间的考核评价由流入学校负责实施。

(二)计划财务管理
1.扶持政策
(1)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扶持教育集团办学,主要用于集团内各分校教科研、教学、教师发展及课程建设。

(2)在维修、基建项目安排等方面对教育集团给予倾斜。

2.操作办法
(1)教育集团的经费、资产由总校统一管理,分校在经费预算、使用、报销和资产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独立性。

(2)经费预决算以分校为单位,报总校审核后上报。

上级各项经费按原渠道拨付到分校。

(3)分校重大维修项目、重大政府采购、重要后勤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及单一事项10000元(含)以上支出,报总校按总校有关规定审议决定报批。

单一事项10000元以下支出,按有关规定直接报教育局审批。

(4)分校日常经费支出单张票据2000元以下,由分校执行校长审核报销;单张票据2000元(含)以上,报总校按总校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5)分校固定资产添置、登记、管理、处置按原有渠道执行。

(6)分校收取伙食费、托管费、房租等及家长委员会收取校服费等需报总校备案。

其他收费如有变化,需报总校同意。

(7)建立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促进集团内资源充分共享。

(8)考虑到标准化学校创建、教育事业及教育经费统计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操作等因素,暂时保留分校独立法人资格。

(三)招生学籍
1.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集团内各校区独立设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集团统一审核后发布。

根据招生方案,各校区原则上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建立学籍。

2.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鼓励集团各校间学生开展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探索,为学生搭建校际交流的平台。

3.集团内各校学籍迁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迁移。

(四)教育教学管理
1.强化引领,统一规划。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集团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总体方案,努力培育集团优质课程和学校特色课程,制定集团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组建各学科指导小组,在教学进度把握、教学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度探索;制定集团教科研总体规划,形成集团总课题、分校主课题、学科(专项)课题、教师个人小课题的课题群;制定集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成立集团校本教研中心,分阶段、按学科、有层次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注重落实,统一管理。

由总校牵头,根据上级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集团的实际情况,统一课程设置与安排,制定集团日课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统一开展教科研活动,做到共同享用资源、共同分析问题、共同研讨措施、共同提高质量;统一进行教学质量检测与反馈,同步进行质量检测、期末考试和质量分析会。

(五)年度发展考核
1.考核方式。

教育集团年度发展考核评价采取“独立考核、统一折算”的方式进行,各校按综合分在原考核组别参与考核,按照排名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2.考核办法。

教育集团内各校综合分由学校个体分、教育集团水平分和发展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初中教育集团各校学校个体分和教育集团水平分折算比例为8:2,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学校个体分和教育集团水平分折算比例为7:3。

(1)学校个体分。

学校个体分指各校按《磐安县中小学年度发展考核评价方法》进行考核的得分。

(2)教育集团水平分。

教育集团水平分指教育集团内各校学生数占集团学生总数的比例乘以学校个体分产生的总分。

(3)发展分。

发展分指“学校个体分和教育集团水平分”按比例折算后,教育集团内各校在原考核组别里位次变化的得分。

教育集团内各校每上升一个位次计正0.3分,下降一个位次计负0.1分,龙头学校按集团内各校发展分的总和计得分。

四、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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