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转型期我国社会管理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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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转型期我国社会管理改革与创新

本文分析了转型期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培育和规范公民社会组织,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标签:转型期;社会管理;改革;创新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从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向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结构过渡,并且我国的社会转型表现为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时进行,在此情况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有助于整合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只有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转型期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

1、社会管理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就是政府和政府授权的公共部门,但由于公共政策失效、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内部性与政府扩张以及寻租与腐败等原因,政府存在“失灵”现象,实际上政府根本不可能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管理主体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社会中介组织、公民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发展,呈现出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模式。社会中介组织,非盈利组织等社会组织得到良好发展,并不断参与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

2、社会管理内容不断丰富

在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进程中,社会管理内容逐步丰富,突出表现在对农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初步建立,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了全民的医疗保障;再有,每次公共危机过后我国政府部门都积极反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以及灾后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3、社会管理目标由维护社会稳定向促进社会和谐转变

建国初期,我国社会管理的目标就是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把社会民众组织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来。改革开放以来,一段时期内,我们主要是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来调整社会管理体制,其直接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调整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调整为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4、公民社会发展相对缓慢

成熟发达的公民社会是社会管理所需要的社会基础,“中国公民社会正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迅速崛起,并且对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1],而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公民社会的现状不能为社会管理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极大的限制了在社会的自主、自治和自理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基本管理。

二、转型期我国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会管理体制不健全

从根本上说,社会管理的目标是要实现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与整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机制层面上的各项创新工作都应围绕着这一目标来进行。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仍存留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强政府,弱社会”的静态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全能型管理模式”尚未完全退化,实际上政府是有所能有所不能的。同时,政府管理人员不愿放权给市场和社会,减缓了新体制的建立。

2、社会管理理念落后

回顾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社会管理理念逐步提升的过程。在现行社会管理中,使用行政手段偏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相对不足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总是习惯于从满足政府自身管理的便利和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需求出发,常常采用行政强制力,造成管制有余而服务不足,很难形成服务理念,从社会本位出发来满足社会和公民的多样需求。习惯于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理念和做法,过多地承担社会管理的生产者角色,而弱化作为安排者和监管者的角色。

3、社会管理方式单一、落后

在社会结构整体转型时期,政府虽然加大了社会管理力度,但并未彻底摆脱原有的管理套路和方法,政府更多地是采用行政专制和经济处罚的手段,还是习惯于会议贯彻、文件部署、审批把关、执法检查等行政手段。政府对社会管理以“单位”为依托,并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对单位进行管理,主要依靠管制化的行政手段和简单地惩治处罚手段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三、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1、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举措

体制改革即变“强政府,弱社会”为“小政府,大社会”;政府的职能不是“划桨”而是“掌舵”、“服务”。加快政府体制改革,理清政府的职能定位,强化政府规则制定和监管的“掌舵”功能,解决好管什么和怎样管的问题,科学设置政府社会管理机构、划分政府社会管理部门的权限,避免出现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走向“总

揽一切”或“过度退让”两个极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涉及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是一项包括多层级、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2、转变政府职能,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环节

政府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尤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政府要按照“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加快职能转变,调整社会管理的行为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向社会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和全局性的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界定政府主导社会管理的宏观职能。[2]政府要善于通过法律和政策手段对社会进行宏观管理,尽快改变社会管理法制化严重滞后的局面。政府要逐步放松对社会经济事务和公民私人事务的管制,更多地让公民和社会民间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政府管理必须强化规则的制定和监管,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不是与民争利。

3、培育和规范公民社会组织,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

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社会成员日渐从原来高度整合的单位中分化出来,形成多元的利益群体,多元化的社会需要多元化的组织来进行整合,同时,公民社会组织也是监督政府,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应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于不同類别的社会组织,制定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培育和发展各类公民社会组织,使各类公民社会组织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合作力量,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面对转型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认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对于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意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能够使我们的党更好地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助于整合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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