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持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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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题目: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持研究
一、引言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而要做到这些必须关注和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问题,这就需要加大金融业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强,主要表现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产业投资基金在得到快速发展。然而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现实的金融支持还面临着一些困境,比如:农村金融供需失衡,金融抑制较为严重;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缺位,“金融空洞”显现等等。因此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的力度就显得十分重要。
从国内外相关学者对农村支持金融的研究来看,国外关于对农村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农村金融市场及其供求关系的研究;二是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研究;三是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研究;四是对农村金融组织微观运营机制的研究。国内的学者对对农村金融市场及其供求关系、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管理体制、农村金融改革的问题研究比较多,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支持对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还不够,有些方面没有完善。针对这种情况,国内学者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主体
(一)国外相关研究
1.关于农村金融市场及其供求关系的研究
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Hugh T.Patrick 在《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中对建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研究,构思了供给领先和需求追随现象。他认为供给领先现象发生在金融机构发明和其金融资产、负债和相关金融服务;需求追随现象发生在现代金融机构和相关金融服务,是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被创造的地方。继而提出了“需求追随”和“供给领先”两种模式,认为在农村经济发展初期宜采用供给领先的模式,农村金融组织及供给应优先于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当农村经
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宜采用需求追随模式。
此后,有的学者通过不同角度研究了农村金融市场及会融供给和需求,比如Mire Devaney和Bill Weber通过评估一个农村银行结构的动态模型测试了美国的农村银行业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农村的银行政策必须持续地促进现行的和潜在的竞争。Claudio Gonzalez Vega在《Credit rationing behavior of agricultural lenders: the iron law of interest rate restrictions》对农村信贷配给行为进行研究,总结了利率限制的定律并论述了发展中国家农村会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经济主体的关系问题,并分析了解决此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化。
2.关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研究
Wyn Grant和Anne MacNamara通过对农村专门金融机构和银行的访问分析了英国和爱尔兰农户的外源资金提供者的情况,讨论了两国农业贷款机构的发展及其随后的商业化。同时指出,大农户往往能更好地利用借款机会及新的金融工具。
Brian P.Cozzarin在《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lliances》中创立了农业部门两大契约关系的概念模型(联盟和一体化),从而得出最优化契约和一体化组织形式是比合作金融更重要而且更有效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的结论。
Hans Dieter Seibel在《Financial innovations for microenterprises - linking formal and inform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指出,在过去,信贷计划忽视储蓄调动,削弱农村金融。他认为应该帮助非正式金融机构改进管理并整合到更广阔的金融市场,提出了使非正式金融正规化的观点。
3.关于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研究
E.S.肖在《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和R.I.麦金龙《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Brookings》中对金融发展的过程进行研究。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因为存在着金融抑制,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是“金融的二元性”,国有金融垄断经营,利率扭曲,资金总量矛盾突出,补贴性信贷利率和信贷配给使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Gertrud Schrieder和Franz Heidhues在《Agricultural transformation and implications for designing rural financial policies in Romania》关于农业改革对罗马尼亚农村金融政策的影响进行研究。指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除了宏观经济不稳定减缓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村金融
机构还面临一些更为具体的障碍,包括由不清晰的土地所有权引起的与担保信贷供给有关的困难等。有必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来培养经济稳定性和公众对农村金融部门可靠性和有效性的信心,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对银行运作控制的有效内外部机制;在农村金融中介层面,为了提高中介的效率,有必要进行组织和管理重组及采用金融创新工具。
Heywood W.Fleisig在《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for effective rural financial markets》研究了有效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定和约束,认为任何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运作依赖于法律基础和习惯、方法等非法律基础,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立法建设:保证农村金融安全的法律框架;农村金融组织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的规定;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机制的立法;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获取贷款的立法;农业知识产权的立法。同时认为要吸引资金流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关键在于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立法。
4.关于农村金融组织微观运营机制的研究
Yaron和Jacob在《Successful Rural Finance Institutions》中对亚洲四个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经验性的回顾,通过检测这四个金融机构的金融政策、操作模式、激励机制和金融表现,说明了社会机制的引入会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国家或出资人在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时应聚焦于机构建设,机构建设的不同常导致不同的结果:有的成为自我维持、自主经营的金融机构,有的则需要持续的补贴,后者往往是由于不注意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激励机制、储蓄动员的加强,而这些方面对于农村金融机制的独立、良好的平衡和自我维持都是至关重要的。
Schrieder和Heidhues在《Reaching the poor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s》提出了在农村金融机构微观运营上需要四个方面的金融创新:创建一个可靠的、公正和可实施的、具有有效监督结构的规章制度;在组织水平上改革机构或创立新的机构;在机构内部实行流线型申请、批准和监督程序,并结合客户参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服务创新。
M.S.Sriram在《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trust: A framework for studying microfinance in India》中以印度为例,论证了微观余融在农村金融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成本问题,而减少交易成本的机制大多是通过建立信用来解决信息不充分问题,最后还界定了信用和社会资本可以被用来减少交易成本以及成本对信用不相关的两种情况。
(二)国内相关研究